第七章 结论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的金融业态,是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对传统金融造成了极大冲击,有效的改善了传统金融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市场效率较低、投资手段不足等问题。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凸显出来的问题,因此,在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下,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监管。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宽松的政策环境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取得了较快发展。然而,众筹融资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风险不断累积。当前我国众筹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有法律与制度风险、模式安全风险、信息安全风险以及长尾风险等,上述风险是众筹融资监管特殊性的原因所在。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其产生的时间较短,目前还缺少一个完整而有效的监管体系,因此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譬如,众筹融资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缺位;监管主体、对象、范围不明确;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理机制缺失;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执行力不足;行业自律组织体系、自律规范缺位;媒体对市场参与者和监管机构的行为的监督力不足,缺乏独立性等。针对目前我国众筹融资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构建一个包括法律监管、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监督以及媒体监督在内的监管体系。关于如何有效构建众筹融资的监管体系,在借鉴国外对众筹融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之上,笔者建议:一是加强基础法规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和完善众筹融资配套法律体系,补充制定互联网行业法规;二是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监管职权,建立众筹融资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调监管;三是加快众筹行业自律组织体系建设,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自律组织行业保护、协调监管的能力;四是完善媒体监督方面的法规,提高新闻媒介的独立性。
众筹行业作为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规范其发展,笔者希望上述建议能对构建我国众筹融资监管体系起到一定作用,从而实现众筹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Ajay Agrawal,Christian Catalini,Avi Goldfarb.The Simple Economics of Crowdfunding[J].Policy and Economy,2013,( 6)。
[2]Bradford,C.Steven,The New FederalCrowdfunding Exemption: Promise Unfulfilled,SecuritiesRegulation Law Journal,Vol.40, No. 3,[J],Fall 2012.
[3]C.Steven Bradford.Crowdfunding and Federal Securities Laws[J].Columbia Business LawReview ,2012,(1) .
[4]Glaeser,Edward,Andrei Shleifer.“The Rise of the Regulatory State”,NBER WorkingPaper #8650,Cambridge,MA.
[5]Joan MacLeod Heminway.The New Intermediaryon the Block:Funding Portals under theCROWDFUND Act[J].UC Davis Business Law Journal,2013,(13)。
[6]Shekhar Darke.To Be or Not to Be a Funding Portal:Why Crowdfunding Platforms WillBecome Broker -Deal-ers [J].Hastings Business Law Journal,2014,(10) .
[7]Thomas G.James.Far from the Maddening Crowd:Does the Jobs Act Provide MeaningfulRedress to Small Investors for Securities Fraud in Connection with Crowdfunding Operations[J].Boston College Law Review,2013(54)。
[8]Wojciech Hardy . How to perfectly discriminate in a crowd ? A theoretical model ofcrowdfunding [Z].University of Warsaw Working Papers ,2013.
[9]William Michael Cunningham.The JOBS Act:Crowdfunding for Small Businesses andStartups [M].Apress,2012.
[10]Yan J. Risk Types and Risk Amplification of Online Finance . Information TechnologyJournal,2013,12 (3)。
[11]亚当·斯密着,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
[12]爱德华·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8.
[13]安邦坤,阮金阳。互联网金融:监管与法律准则[J].金融监管研究,2014,03:57-70.
[14] 戴 小 平 , 陆 范 佳 . 论 互 联 网 金 融 有 效 监 管 体 系 的 构 建 [J]. 上 海 金 融 学 院 学报,2014,02:56-65.
[15]范家琛。众筹商业模式研究[J].企业经济,2013,08:72-75.
[16]范文仲。互联网金融理论、实践与监管[J].新金融评论,2014,04:158-173.
[17]龚映清,蓝海平。美国 SEC 众筹新规及其监管启示[J].证券市场导报,2014,09:11-16.
[18]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R],2014,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3/14/c_119779247.htm.
[19]龚鹏程,臧公庆。美国众筹监管立法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监管研究,2014,11:42-60.
[20]哈耶克着,藤维藻等译。奥地利学派的商业周期、价格与生产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21]洪娟,曹彬,李鑫。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及其监管策略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09:42-46.
[22]胡吉祥,吴颖萌。众筹融资的发展及监管[J].证券市场导报,2013,12:60-65.
[23]胡天龙。众筹融资的法律规制[J].中国经济报告,2014,07:77-80.
[24]亢力,侯青阳,牛文慧,廉应斌。美国众筹融资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A].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与发展:中国证券业 2013 年论文集[C].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13:26.
[25]罗纳德·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26]梁清华。我国众筹的法律困境及解决思路[J].学术研究,2014,09:51-57.
[27]罗明雄。互联网金融[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28]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04:87-97.
[29]刘淑萍。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考[J].金融发展评论,2014,07:17-22.
[30]龙超。证券市场监管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31]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N],人民日报 2013(6)。
[32]苗文龙,刘海二。互联网众筹融资及其激励约束与风险管理--基于金融市场分层的视角[J].金融监管研究,2014,07:1-22.
[33] 苗 文 龙 , 严 复 雷 . 众 筹 融 资 、 项 目 选 择 与 技 术 进 步 [J]. 金 融 经 济 学 研究,2014,04:118-128.
[34]彭岳。众筹监管论[J].法治研究,2014,08:60-71.
[35]钱颖一。市场与法治[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0 年第 3 期。
[36]邱勋,陈月波。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价值与风险监管[J].新金融,2014,09:58-62.
[37]融 360.中国互联网众筹年度报告[R].2014
[38]饶越。互联网金融的实际运行与监管体系催生[J].改革,2014,03:56-63.
[39]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郭新明,王晓红,王钢,钱皓,张晓东。众筹融资的发展与规范问题研究[N].金融时报,2013-12-16010.
[40]斯蒂格利茨。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 年,第 69-70 页;第 75-77 页。
[41]邵琦。论我国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及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4,22:86-87.
[42]陶娅娜。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3,11:58-73.
[43]梯若尔,德沃特里庞。《银行监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年,第 29 页。
[44]吴志国,宋鹏程,赵京。资本市场监管:平衡的艺术--美国众筹融资监管思路的启示[J].征信,2014,03:88-92.
[45]王阿娜。众筹融资运营模式及风险分析[J].财经理论研究,2014,03:99-103.
[46]汪莹,王光岐。我国众筹融资的运作模式及风险研究[J].浙江金融,2014,04:62-65.
[47]吴凤君,郭放。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西南金融,2014,09:54-58.
[48]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49]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08:3-9.
[50]谢清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49:29-36.
[51] 徐 韶 华 , 何 日 贵 , 兰 王 盛 , 高 翔 . 众 筹 网 络 融 资 风 险 与 监 管 研 究 [J]. 浙 江 金融,2014,10:10-15.
[52]肖本华。美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南方金融,2013,01:52-56.
[53]壹零财经。中国众筹行业年度简报[R].2014.
[54]约翰·梅娜德·凯恩斯着,高鸿业译。《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55]杨明。论中国股权众筹模式的法律定位与监管[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56]尹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J].学术探索,2014,08:68-71.
[57]殷华,周明勇。美国 JOBS 法案内容解析及对中国众筹融资法制的影响探析[J].现代管理科学,2014,10:72-74.
[58]杨明。论中国股权众筹模式的法律定位与监管[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59]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60]张雅。股权众筹法律制度国际比较与中国路径[J].西南金融,2014,11:47-50.
[61]中国法制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M](2011),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第 6 条。
[62]中国法制出版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M](2011),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第 8 条。
[63]中国证券业协会。《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14),第二、五、七、十一、十三、十四条。
[64]中国法制出版社。证券法[M](2014 修订),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第 10 条。
[65]张芬,吴江。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与经济,2013,11:53-56.
[66] 张 晓 朴 . 互 联 网 金 融 监 管 的 原 则 : 探 索 新 金 融 监 管 范 式 [J]. 金 融 监 管 研究,2014,02:6-17.
[67]张健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J].浙江金融,2014,05:4-8.
[68]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课题组,王宝刚,荆伟。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规制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4,10:45-50.
[69]赵渊,罗培新。论互联网金融监管[J].法学评论,2014,06:118-126.
[70] 郑 联 盛 . 中 国 互 联 网 金 融 : 模 式 、 影 响 、 本 质 与 风 险 [J]. 国 际 经 济 评论,2014,05:103-118+6.
致 谢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再怎么呼喊也不能挽留它飞奔的脚步,隐约中只能听到它细碎而清脆的踢踏声。研究生阶段行将结束,谨以这篇毕业论文作为这三年学习与生活的一个总结,也借此机会向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朋友和家人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首先,要感谢在我论文写作过程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两位老师。孙文军老师在我选择论文研究方向上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也正是在他的鼓励之下我才选择了互联网金融这一颇有挑战性的主题。虽然,后期老师因故未能继续指导我论文的写作,在此还是要对老师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在我论文写作中对我帮助最大的另一位老师是龙超老师,在龙超老师的建议下我选定了论文题目并开始展开写作。龙老师对于我论文的构思、结构安排、内容等方面都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而且对于写作中的许多问题都给予了悉心的解答。在与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中,我为老师渊博的知识、深厚的学术功底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而深深折服,这是每一位学者所应具备的素养。在今后的生活与学习中,我会以老师为榜样,多读书多写作,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与人文素养。
接着,要感谢在我论文写作中提出过宝贵意见的老师和同学。在开题答辩和预答辩中,刘锡标老师、边晓东老师、陈晓丹老师、陈永忠老师都对论文的构思、框架、内容等方面都提出了独到的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三年的研究生学习,让我结识了一群可爱又有思想的同学,与他们的沟通与交流使我受益良多。特别要感谢的是我的室友董峰、洪晓刚、杨帆,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了我太多帮助,是他们在我最痛苦、最迷茫的时候开导我、鼓励我,让我坚持了下来。祝愿你们未来的生活幸福美满,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最后,要感谢我的父母亲,他们是我人生中最坚强的后盾,也是我前进道路上最有力的支撑。在过去 26 年,是他们点点滴滴的付出与无私的奉献成就了今天的我。没有他们,我不可能安心完成学业,更不可能一路坚持下来。谢谢你们,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不知不觉,已在财大度过了人生中无比美好的七年时光,本科阶段四年,研究生阶段三年,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真是感慨万千。韶华易逝,物事已非,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感谢所有。感谢所有陪伴着我成长的人,感谢所有激励着我成长的事,感谢时光赐予我的所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