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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养老模式构建分析绪论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6-12-06 共55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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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 论
  
  0.1 选题目的和意义
  
  建国后中国的社会和经济有了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医疗和教育设施都得到了改善,加上人们养儿防老传统观念以及当时毛泽东大力提倡的人多力量大的思想,这一时期中国人口的生育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根据我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截至到 1953 年,我国的人口总数约为六亿多人,生育率为 37‰,从建国到 1953 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20‰。人口增速过快,给国家各行各业生产发展都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着人数快速增长,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我国经济学家、教育学家马寅初提出有关人口的建议,他认为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那么人口政策理应在计划范围之内,如果国家不能控制人口的增长,那么我们的经济就不是计划经济。
  
  马寅初的理论引起了国家和人们的注意,随后国家便发表声明:倡导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孩子好,并明确指出这项措施对于我们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它关乎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关乎到在经济落后的中国,人民生活能否得到幸福,以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能否实现。这种政策的推行符合人民长远的利益。因此,计划生育政策在 1982年被确定为我国的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 30 多年,它对控制我国人口快速的增长以及人口爆炸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计生政策过度的压制人口增长,忽视新老更替,导致了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殆尽,更加加剧了国家老龄化问题严重性。伴随我国社会和经济进一步发展,由于疾病的折磨、意外身亡、以及生产和生活的压力、人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等等,致使 15-30 岁的年轻人早逝。这使得失去独生子女家庭即失独家庭慢慢的出现在社会的视野之中。从目前来看,失独家庭的老人基本上都是五十岁以上,出生在二十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响应国家提倡独生子女政策,但是在即将得到抚养回报时候却遭受独生子女死亡的命运。失独家庭在面对丧子之痛的同时,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就是,他们的晚年该如何度过?因为失独老人基本已经年过五十岁,与居家养老方式不同的是失独老人无子嗣照顾以及可靠的经济来源,同时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打击,精神创伤难于愈合,这都需要由国家为其提供帮助和养老。如何使他们到老的时候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如果这个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将会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的绊脚石,更会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所以失独家庭养老已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分析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对于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0.1.1 理论意义
  
  首先,在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情况下,养老成为目前我国面临的最大难题。
  
  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研究是针对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而产生的的特殊家庭结构和特殊老年人群体养老的理论研究。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因为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体制仍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目前的养老保障制度并不能满足这一特殊群体的需求,所以对此问题的分析将会更加丰富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理论体系的内容。其次,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出现,其结果必然会导致失独家庭的产生,解决这些人的养老问题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同时也是“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理论的一部分,因而对本问题的研究,能够丰富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理念的理论体系。最后,失独家庭养老也是我们社会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其进行研究会进一步丰富我国养老理念。
  
  0.1.2 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社会各种矛盾不断出现,给我国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挑战。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国家社会建设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保证民生,使其协调发展,尽全力让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努力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如何做到使失独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难题。失独老人大都年过 50 岁,他们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病无所医,老无所养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剖析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中出现的难题,提出对策帮助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0.2 研究现状
  
  0.2.1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失独家庭养老相关问题研究收获了很多理论成果。学者们主要从失独家庭养老的含义和特征、养老机构、以及生活中的困难入手来研究关于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第一,失独家庭的含义和特征的研究。
  
  有关失独家庭的定义,学者和专家们也难有一致的定义。学者们根据自己的理解给出了不同的定义,胡叠泉,邢启顺在文章《失独家庭养老的社会保障体系建构》中将失独家庭定义为:结婚家庭中的女方年龄已满49岁,生育过一个孩子,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经死亡的家庭。
  
  随后国家出台相关制度中又将独生子女死亡之后,父母双方由于各种原因不想生育或不再收养子女的家庭定义为失独家庭。为了进一步了解失独家庭这个概念,理论界整理了有关失独家庭的三个特征。金珑嘉在文章《失独家庭现状及其养老问题研究》中对失独家庭进行阐述,他认为失独家庭的特征可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个特征:失独老人基本上都已经50岁以上,所以失独家庭由中老年构成。从目前来看,失独家庭的老人基本上都是50岁以上,出生在20世纪五十至六十年代,响应国家提倡的独生子女政策,但是在即将得到抚养回报时候却遭受独生子女死亡的命运,造成独生子女家庭支离破碎。第二个特征:双方父母不愿再生育和领养孩子。失独家庭,顾名思义是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他们认为在步入中年后,再生育或者在收养一个孩子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抚养和经济压力。年龄已过50岁的他们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正在逐渐衰退,本来就需要别人来照顾,因此他们已经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照顾一个刚出生的小孩。第三个特征:父亲和母亲角色的部分丧失。在独生子女死亡之后,失独家庭分崩离析,失独老人在面临”父亲“或”母亲“家庭角色的突然消失时,他们顿感失落和伤感,和空巢老人的区别就是他们的子女无法再回到他们身边看望他们。②这些关于失独家庭的描述对我们进一步认识失独家庭提供了独特的角度。
  
  第二,养老方式的研究。
  
  选择恰当的养老方式对老人来说有利于他们安度晚年。就目前来看,我国现有的养老方式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以及社区养老。
  
  学者曾智在《我国居家养老模式比较研究》指出根据当前社会发展形势,居家养老是最适合我国的养老方式。我国人口众多,老龄化日益严峻,随着家庭结构逐渐的小型化,居家养老成为摆脱我国未来养老困境的一条出路。但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人口的流动,空巢老人的出现,也使传统居家养老结构面临着考验。
  
  学者王坤在《我国机构养老模式转化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变化加剧,随之居家养老功能有所弱化,这时机构养老的作用不可替代。虽然目前我国机构养老主要接受社会上”三无“老人,但是机构养老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我们不容忽视。机构养老从建立以来,其成功的经验足可以让我们在研究失独家庭养老方面有所借鉴。
  
  社区养老主要存在城市里面,社区养老主要是老龄人可以居住在社区亦或是自己亲属家里。学者张建伟在《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养老模式研究》认为面对目前我国家庭养老结构的弱化,老人需要情感上的交流,空巢老人的不断出现以及老龄化发展态势,城市地区建立社区养老,可以分担社会养老的重担。他认为我们要借鉴国外社区养老方面的养老经验,来丰富我国社区养老理念,减轻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养老压力。
  
  第三,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研究。
  
  经济方面:缺乏资金来源,生活困难。学者金珑嘉在《失独家庭现状及其养老问题研究》中认为,失独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后,由于他们年过中旬,随着年龄的增大,无固定的经济来源,这将给每一个失独家庭养老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生活层面上:如何养老成为难题。学者姚金丹在《社会工作缯能视角下失独家庭的分析》认为在失去独生子女之后他们没有其他的子嗣,没有人去赡养他们,再加上失去经济来源之后,他们只能在病榻间相依为命。相对于居家养老,他们更倾向于专业养老机构,在那里他们会得到医护人员的悉心照顾和赡养。
  
  心里层面上:如何摆脱精神上的束缚成为难题。学者戴世强在《关于失独家庭问题研究》中提出失去独生子女后,失独老人精神负担严重,有的人处于崩溃边缘。可是国家在这一方面很少有针对他们进行有力的心理疏导,以解决他们心里负担。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人对他们不理解,加上媒体宣传将他们定格化,面对他人的议论会使他们精神更加紧张。多种心里负担的堆积,会使失独老人更加心力交瘁。如何才能释放心里沉重负担,成为失独家庭面对的又一大困难。
  
  政策方面:各地法规不统一,无法提供有利的帮助。从政策出发对失独家庭研究,学者李博雅的研究比较前沿。学者李博雅在《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一文中提出国家在法律法规上给予失独家庭在制度上的帮助并没有太多的参考,所以每个地方鉴于经济发展条件不同给予失独家庭的帮助各不相同。在翻看《中国计划生育条例》我们可以看到国家规定独生子女家庭中当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其父母可以得到政府的帮助。但是这个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补助标准,也没有及时的随着社会发展变化给予修正和补充。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政府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和关怀满足不了失独家庭现在的社会生存。其次,在养老和医疗方面国家也没有给出明确的政策指示,这导致失独家庭在养老和医疗上面临很大难题。有的失独老人想选择养老机构进行养老,但是国家有明文规定进驻养老院必须有子嗣签字,并没有给失独老人开辟绿色通道,所以这些政策将失独老人拒之于门外。
  
  法律层面上:缺乏法律的支持。袁静娜,吕天驰的研究则是从法律层面上给予失独家庭养老一定的支持。失独家庭每年以约 7.6 万人的速度在增长,他们慢慢的出现在人们视野之中,已经引起了大部分人的关注,但是国家现在还没有从法律方面给他们一定的支持。这几年全国人大代表不断在两会上提出关于失独家庭养老议题。2012 年国家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内容进行调整,这次改动增加了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仅仅从保障法来保护失独者的权益,并不能改变他们养老的困境。
  
  0.2.2 国外研究现状
  
  从国外研究现状来看,由于国外没有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对失独家庭养老的研究很少。但是国外对人口状况和人口生育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值得我们借鉴。马尔萨斯所着《人口论》在当时学术界颇具影响力。
  
  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源于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观点,他继承亚当·斯密和李嘉图有关经济发展和人口关系思想阐发了自己的人口思想。他认为人口的出生率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资料相协调发展,如果人口出生率过高,增速过快,那么社会发展势必会被疾病和贫困所遏制。所以他提出了人口均衡理论即控制人口的增长,与生活资料发展相协调。他的人口均衡理论提出之后轰动一时,引起学者的反思。此后马尔萨斯应用各种原理来论证他的理论的正确性,他从平等制度和济贫法的角度出发来证明控制人口增长的正确的性,从辩证法的角度来说,马尔萨斯的理论是超前。
  
  总之,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研究以及提出的理论主张,对我们研究中国的人口生育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与对策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的 Schwarae J②从经济、生活和心里方面出发提出了要对失独家庭就行救助和帮助。他认为在经济方面我们可以提高扶助金;在生活层面上他提倡发展多种养老方式,各种养老方式结合以便于失独老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养老机构;在心里方面他主张社会的慰藉和理解很重要,他提倡社会对失独家庭的宣传不应该用异样的眼光来对待他们。
  
  C.Cochairs③从法律方面出发,认为养老即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更重要的是法律问题。没有法律给予帮助,他们就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关爱。这会使很多失独老人丧失生存的信念。
  
  R.Easterlin④从救助方面探究国家对养老方面的帮助。他认为失独家庭因为治病而导致经济拮据的家庭很多,但是国家在这些方面很少对他们提供帮助。
  
  如果国家不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那么因为看病而致贫的家庭数量会越来越来,这样只会加剧失独家庭的生活困难。
  
  英国学者 C.Sheetal⑤从物质方面出发,认为国家应该给予失独家庭更多的物质上的帮助。除了在物质上多给予帮助之外,还要采取更多的温暖措施,使他们能够感受到世间的关爱。
  
  总之,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学者们都从物质、生活、精神等方面对失独家庭状况进行研究。分析了他们目前生活的困难以及养老存在的难题。这对本课题研究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意义。
  
  0.3 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分析法。在撰写本篇论文之前笔者阅读了大量的相关书籍和材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整合。充实了自己的相关理论基础,加上自己对失独家庭及养老问题的理解,完成本篇论文。
  
  第二,个案分析法。本论文涉及到大量相关的失独家庭,在分析这些案例的基础上,总结并找出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所在,探索原因并找到解决办法。
  
  第三,经验总结法。本论文对国内外有关的养老做法进行总结,分析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原因,以供我们借鉴。
  
  0.4 本文创新点
  
  第一,现在对养老问题的研究成果还是比较丰富,理论界大部分都是从居家养老方式出发进行大量的分析,但是针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还是比较少,本文力图系统分析失独家庭养老中存在的难题,并提出建立独立养老机构供他们来养老。
  
  第二,现在失独家庭养老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资金来源问题,对于如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大部分学者并没有提出具体可实行的方法。笔者倡议成立失独家庭养老专项基金,集聚社会闲散资金,来投入社会养老建设。
  
  第三,单就目前来看,孩子成长需要时间,抚养孩子的成本巨大,这些因素都会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更大的难题,所以单独二胎制试点并不能缓解我国养老压力以及人口红利问题,因此要更好的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就必须全面开放二胎制,以满足有能力家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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