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家庭社会学论文 >

失独家庭养老存在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6-12-06 共8783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2 失独家庭养老存在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居家养老是当前社会的主要养老方式,但是随着独生子女的离去,失独家庭该如何养老则成为失独老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2.1 目前我国针对失独家庭养老所获得的成就
  

  2.1.1 经济补助让他们摆脱生活的困境
  
  根据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5 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自 2014 年起,将女方年满 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 270 元、340 元,农村每人每月 150 元、170 元。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立1深圳将失独家庭养老扶助资金提高到 1000 元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并建立多项扶助优先政策;甘肃给予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2 万元,并注重对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江西省将给予失独家庭用辅助生殖技术再生育最高 8 万元补助。这些经济政策的补助从一定程度上说国家开始对失独家庭的重视,从另一面可以解决失独家庭生活的困难。这些经济政策的大力补助也可以使生活在底层的失独家庭解决他们他们的温饱问题。
  
  2.1.2 帮扶制度使失独家庭获得心里的慰藉
  
  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医疗、心理等困难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2012 年,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启动计生特殊家庭即失独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目前已有50 个项目点城市的失独老人得到救助。2014 年协会本级投入 2000 万,覆盖人群超过 10 万人。为探索出对计生特殊家庭人群积极有效的帮扶方法,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2012 年,中国计生协在 14 个省 15 个市启动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的首批试点,2013 年将项目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48 个城市,2014 年再次扩展到 50 个城市。
  
  帮扶项目内容涵盖了探索保险保障服务的生活关怀,进行专业心理疏导的精神关怀,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养老关怀,建立绿色就医通道的健康关怀和协助收养孩子的再生育关怀,从各个方面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帮助和保障。为保障“只做事,不作秀”的效果,中国计生协组建了项目专家组,每年对各项目点进行评估检查,要求其为计生特殊家庭建立规范的帮扶档案,并通过问卷、随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效果。计生协的帮扶项目的实施让失独家庭获得了心灵上的慰藉,让他们感觉到社会的温暖,以此来打消他们的“老无所依”的顾虑。
  
  2.2 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
  
  分析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之一,找出失独家庭存在的问题能够为我们制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2.2.1 独立养老机构的缺失
  
  在中国,居家养老是老人们养老的首要选择,不过这只是对于普通家庭而言。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老人们养老大都想终老在家中,由自己的子女来履行赡养的义务。因为他们怕在养老院遭受他人的歧视或者医疗人员的虐待。但是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一旦成为失独家庭时,养老便成为他们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失独老人年逾花甲,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在逐渐衰退,有的老人由于过度思念失去的独生子女他们已经久思成病,年老体衰的他们,卧榻之侧没有子女照料……如果失独家庭选择居家养老,失独老人就只能相依为命,如果这样选择居家养老便是对失独家庭的一大考验。
  
  袁伟霞曾在全国会议上的议案中提出失独家庭双方父母大部分人年纪都在五十岁左右,他们之间患有常见疾病的占有一半以上;还有一部分人患恶性疾病;同时由于精神空虚导致不同的人还出现了抑郁症。家庭的支离破碎致使本来就不太富裕的家庭生活变得更加拮据,特别是村镇失独家庭的生活仅仅依靠微薄的补助。可以看出失独家庭不仅物质上缺乏有利的帮助,同时他们精神上的折磨更使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失独家庭在无力承担这份重担后,他们的养老观念便开始发生变化,他们想选择特殊的养老院进行养老,失独老人希望政府可以成立公立养老院,使所有失独老人可以“抱团取暖”,借此来消除彼此内心的忧伤。
  
  2.2.2 失独家庭养老需求无法满足
  
  无子嗣赡养、无处看病、无人送终,这是失独老人现在面临的最大难题。接受采访的失独老人一直在强调在生活中他们不怕死,只怕病、只怕老。独生子女家庭,当独生子女存在的情况下,他们别无所求,只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经常回家看望他们,履行赡养老的义务,便是他们唯一的精神寄托。可是当自己的唯一子女去世后,失独家庭养老的需求便发生变化。
  
  第一,物质需求。
  
  他们年过 50 岁,大部分已经退休,生活基本依靠政府的微薄补贴。当失去自己的子女后,他们的经济来源便只能从政府的补贴中获取,因此他们在物质上会希望政府会大力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精神需求。
  
  失独家庭的老人精神上也是脆弱的,他们更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从精神上给与他们慰藉。失去子女后,失独老人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精神折磨,整日里泣不成声,每到合家团圆的节日里,失独老人为了避免触景生情,他们只好躲亲避友。失独家庭老人整日里陷入沉痛之中,长期无法从丧失子女的阴影中走出来。因此失独家庭既希望政府能够给予物质上的帮助的同时,更希望政府能够给与他们更多的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能够在暮年失去独生子女后病有所医,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住有所需。
  
  第三,法律需求。
  
  独生子女家庭在成为失独家庭之后,他们的地位就发生了变化。由于社会人群对他们不理解,没有及时关爱他们,导致他们会受到人们的冷落和极力排斥。
  
  所以他们就有法律方面的诉求,希望政府能够给他们合理定位,不要被“人格化”.
  
  他们渴望被他人理解和关爱,不希望人们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他们。所以他们要求政府的法律保护。
  
  2.2.3 失独家庭养老结构不健全
  
  养儿防老是人们养老的理想选择,但是在梦想破灭后,居家养老已不是失独家庭养老的首选。在失去独生子女后,失独家庭养老几乎转而选择机构。但是进驻养老院需要监护人和需交养护费用等门槛过高,最终使他们望而却步。
  
  当前存在养老方式主要就是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当这两种方式不适合失独家庭时,他们的养老便成为难题。针对这样情况的出现,失独家庭就希望养老结构能够多样化,以供他们根据自身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结构。就像法国政府推行养老券就行养老,使用者可以凭此券向养老机构提出申请;日本的按体制选择养老院,养老院大致可分为“带全看护”、“住宅式”和“健康式”三类“;新加坡推行的以房养老政策等等。目前湖南省专家申良方就表示要在湖南长沙合理规划,营造良好环境的建设硬软件设备齐全的独立失独家庭养老住宅区,让失独老人集中养老。此外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家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到以房养老的观点。而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则是从无子女或失独家庭试点.①各种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方式的出现,将有利于失独老人针对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机构进行养老。
  
  2.3 失独家庭养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失独家庭是计生政策的产物,因此我们不能让失独老人独自承受养老的重担。当前我国针对失独家庭养老并没有出台任何措施,缺乏制度以及政策的扶持,从而使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种种困难。及时的研究失独家庭养老中存在的困难,将有利于我们找出问题并提出对策。
  
  2.3.1 物价水平高导致养老成本增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现代化的推进,社会各个方面的开支费用不断上涨,导致财政资金很少偏向于养老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失独家庭规模增长迅速,养老资金将会满足不了现在社会养老的需求。而且随着现在社会物价水平的上涨,将会进一步导致养老成本的剧增。
  
  第一,政府资金投入少导致养老措施无法建设和完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任何失独家庭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都离不开资金大力支持。如今很多失独家庭放弃居家养老的想法转而选择进养老机构进行养老,随着失独家庭的数量日益壮大,公立养老机构将无法满足养老的需求,所以日后独立的养老机构会慢慢增多,同时政府也要鼓励私人养老机构能够自主营业。但是养老机构时常会因为资金短缺导致床位不足和管理费用无法维持生计等理由,无情的将失独家庭的老人拒之于门外。如果政府只是鼓励民营养老机构自主营业,却在资金上投入不到位,将会导致上述现象频频发生。
  
  根据山东卫视《调查》显示: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来源存在缺口。虽然民营机构的养老院可以得到政府的资金补贴,但是从资金来源上看资金缺口还是很大。
  
  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设会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补助,但是装修和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服务人员的培训完全都得由民营机构自己承担。如果得不到资金上的支持或者说资金不到位,那么养老院就不会正常营业,就成了真正的空壳房子即”烂尾楼“.
  
  所以说如果政府投资不到位的,导致很多养老设施都无法建设和完善,如果民营养老机构无法从中盈利,他们将会退出养老服务行业。如果这类情况出现将给我国公立养老机构带来巨大压力。
  
  第二,缺少社会人士关注导致闲散资金无法投入失独家庭的养老建设。
  
  政府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小家“,仅仅依靠政府资金的投入,在中国这个”僧多粥少的“的社会里,养老机构的建设将会难以为继。众人拾柴火焰高,如果社会人士,每个人献出一份爱心,那么世界就会充满爱心,失独家庭养老建设将会很好,很快的建设和完成。易富贤在《大国空巢》推断出目前我国失独家庭至少有一百万个并且每年以 7.6 万的速度迅速增长。这类社会特殊人群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他们要承受心灵创伤,另一方面他们的养老正成为他们日后生活的困难,这种情况的出现需要国家为其提供帮助。失独家庭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需要大批的资金作为保证,但是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必须集中社会闲散资金来投入失独家庭养老设施的建设。只有这样举全国之力投入,我国失独家庭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才会跟上现实的需求。
  
  第三,居家养老方式丧失致使失独家庭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
  
  居家养老这种传统的养老方式的丧失,对于失独家庭来说,他们的养老将会变得很困难。独生子女的死亡导致无人来照顾他们,失去子女后,如何获得经济来源便是他们养老面临的最大难题。
  
  在农村: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推动城镇化进程,占用了大部分农耕田,这使村民已经成为失地农民。随着他们年纪的增长,劳动能力在一天天退化。获取生活资料能力逐渐消失。此外从事农业活动的失独家庭,他们没有退休金,在失去唯一子女后,养老只能依靠政府的微博补贴。根据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5 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失去独生子女的失独家庭的补助是每月 170 元。
  
  根据现在物价水平的发展速度,农村失独家庭的这点微薄的补贴,在缺乏有力经济支撑的情况下,将难以承受现在农村社会的养老。
  
  在城市:根据《通知》中我们看到城市的经济补贴略高于农村。虽然城市人口失独家庭还有退休金作为额外的经济来源,但是在如今这个物价飞涨的社会,政府的补贴相对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不能从源头上解决失独家庭养老的经济难题。对于失独家庭来说,缺乏稳定的经济支撑,则难以承受现代社会养老的重担,在这物价飞涨的时代,只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方可承担起养老,医疗的任何开销。
  
  2.3.2 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
  
  我国提倡办理养老保险目的就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以减轻国家抚养的负担,但是养老制度的不健全将会导致养老金发放的漏洞百出,将不利于养老事业发展。
  
  针对现在养老制度相关专家提出,我国在建立养老保障制度之初就存在着先天缺陷。在养老金方面由于国家实施政策较晚,这将导致缴纳和领取养老金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也就是说现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当初并没有缴纳或者没有交够养老金,这导致养老金这一块存在很大的资金漏洞。同时按照国家现行的养老金管理办法,由于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养老金缴纳办法。现有的缴纳和领取按照”新人“新办法、”中人“过度办法、”老人“老办法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老龄化情况比较严重,针对老人实施老的办法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但是失独老人正处于中年,他们要需要经济上的补助。没有经济的来源他们或许连养老金也交不起,更不用谈日后养老问题。如果”中人“缴纳不起养老金,那么这个缺口势必会越来越凸现。由于政府没有为失独家庭制定特殊养老金方案。所以对于”老人“缴纳和领取养老金不一致,会致使国家无法用更多的钱来专门安置失独老人,从而使失独家庭面临养老的压力。
  
  此外,皮德海在中国社会化养老爱晚工程讲话中提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很大缺陷,当前我国还有两亿多人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之内,离人群覆盖的差距还很大。2013 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因交不起保险而中断的有 36043人。“按照这样下去,失独家庭如果游离于养老保险之外或者交不起保险,那他们就犹如时代的弃儿,只能相依在病榻之间,孤独痛苦终老余生。
  
  第二,人口结构的失衡导致养老制度遭到破环。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该报告指出,”2012 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 1.94 亿,老龄化水平达到 14.3%,预计 2013 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 2 亿大关,达到 2.02 亿,老龄化水平达到 14.8%.“①21 世纪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阶段。同时由于人们晚婚晚育意识致使我国也面临着生育率下降的问题,幼年人口减少的情况。现阶段晚婚晚育思想的普及使老龄化形式更加严峻。由于少子化和老龄化人口的存在致使国家照顾老人的成本需要不断的增加,这将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由于少子化的存在,奉养老人的年轻人将会变得越来越少,这些年轻人的主观主义思想会越来越浓,对赡养老人的义务置之不理。所以,更多高龄老人得面对年轻人不愿承担奉养义务的现实。
  
  第三,对失独家庭帮扶制度不健全。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已经有三十多年,它减缓了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但是国家并没有考虑到计划生育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后果。现如今,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执行独生子女的人,将要面临养老的问题,可是他们却要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心灵悲伤。对于失去自己唯一子女的失独家庭,国家并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致使国家对失独家庭扶助不到位。现在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只是在经济上对他们进行补贴,但是由于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每个地方的补助并不统一。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可知”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 340 元,农村每人每月 170 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通知》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扶助标准。自 2014 年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 270 元、340 元,农村每人每月 150元、170 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但是由于政府机构部门重叠对于政策执行不严,从而导致失独老人收到的补助金往往会低于实际补助。为了得到更多的补助,百名失独者代表在今年 4 月份到北京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更多的经济补偿。失独者声称他们作为公民积极的履行自己义务,自觉的执行了国家的独生子女政策。现在他们却成了这个政策的牺牲者,现在在面对养老问题上,他们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他们一定的扶助。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国家制定独生子女政策时所没有考虑到的后果,所在不能1国家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目前只是在经济上对其进行补贴,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目前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在暮年养老,以及医疗和精神上的创伤何时才能愈合等问题。现在很多失独者他们”不怕生死、只怕没人养老、只怕有病无处医“成为他们的心声。对于如何解决失独家庭最关心的问题,国家目前并没有出台新的规章和法规。
  
  2.3.3 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缺失
  
  当前我国针对失独家庭养老并没有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其服务对象不明确、供养形式不确定以及服务方面的缺失都不利于失独老人的养老。服务体系的缺失还会导致诸如犯罪率的提升、社会的不稳定、以及政府信任危机。更重要的是将不利于我国以后人口政策的执行和实施。
  
  第一,服务对象针对性不强。
  
  当失独家庭的出现,国家并没有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给予一定支持。政府暂时将失独家庭归类为计划生育困难户。在 2014 年百名失独者代表上京申请补助时,国家卫计委宋处长明确表态说,国家对你进行补偿只是在国家政策对你造成直接损失时才可以,而失独家庭出现并不是由于国家政策直接造成。所以国家只能将他们和失独和伤残归为一类,目前国家对它们进行的补偿也是按照伤残的标准进行的。因此以前制度的养老举措同属于大类,并没有特别明确制定有关失独老人养老服务政策。现在失独者年龄已经五十左右,如今他们的生活有的已经陷入困境,经济上没有了可靠的来源,精神上承受着丧子之痛的折磨,心里负担沉重。
  
  如果国家不对他们提供有力的帮助,那么他们的养老就会令人堪忧。失独家庭的出现是人们响应国家政策,而产生的一种现象,所以计生的风险不该由失独家庭来承担。国家必须承担赡养他们的义务,与此同时还得出台相应的措施。
  
  虽然失独家庭和空巢老人以及选择居家养老的老人一样,目前都面临着养老问题,但是与居家养老不同的是,他们失去自己唯一的子女,没有人自愿来承担他们的养老重担,在面临养老方面失独家庭不仅承担着物质上生活的压力,而且还得承受着精神上”老来丧子“的折磨,所以国家对老人的养老的政策不能一刀切,一概而论,要有明确的针失独老人制定的服务政策。
  
  第二,供养形式不明确。
  
  目前我国养老方式绝大部分都是居家养老和少部分的选择养老机构进行养老。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由于他们失去自己子女后,没有人为他们承担养老的义务以及作为监护人将他们送进养老院,所以居家养老和选择养老机构养老都不是他们的养老的理想选择。本来就只怕老,只怕病的失独家庭,就开始担心他们在暮年如何养老,在”老来丧子“的情况下如何安放他们的晚年。这时如果国家在供养形式上不明确,则会使本来精神上饱受折磨的失独家庭父母心灰意冷,产生轻生的念头。所以养老方式很重要,比如湖南省就提议将要在湖南长沙高标准建设长株潭高档生态独立的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失独家庭养老社区,让失独老人集中起来养老,避免让他们看到其他子女来看自己父母产生悲伤的现象发生,可以让这些失独老人抱团取暖,早日摆脱外界的束缚和心里沉重的负担。此外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国家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了以房养老的观点。而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则是从无子女或失独家庭试点。各种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方式的出现,将有利于失独老人针对不同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机构进行养老。
  
  第三,服务内容不到位。
  
  目前国家对失独家庭补贴的办法只是在物质上给予帮助,即经济上的补偿。
  
  如:国家卫计委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住的通知中显示:国家将失独家庭的扶住金标准提高到城镇 340 元,农村 170 元。同时国家并强调东部、西部、中部要按照各自地区发展水平给予相同的扶住,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扶住机制。国家只注重经济上的补偿却忽略了失独家庭精神上的创伤。其实很多失独家庭目前急需得到的是人文关怀。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发表了一篇为《关注特殊群体让”失独者“不再孤独》的文章,在文章里我们了解到,在失独家庭中患有慢性疾病占到一半,患有重大疾病者就有小部分,此外还有的人心里问题也比较严重。在失去自己的孩子后他们精神上就会感到空虚,他们看不到生活的希望,有人就此产生轻生的念头,伴随精神的压力大有的失独者还患有抑郁症。②在失去自己唯一子女后,失独家庭的父母又处于高龄,他们的精神几乎面临着崩溃。此时他们需要的是精神上的减压,需要心理医生的开导,需要有相同遭遇人的慰藉,更需要人们帮助他们释放心中和精神上沉重的包袱,而不是物质上的救济。如果不注重从精神上去慰藉失独老人,不能让他们从丧子的沉痛阴影中走出来,给予再多的物质帮助也不会让他们安度晚年。所以对失独家庭的帮助不仅要注重物质上的帮助,更要注重精神上的慰藉,重要的是让他们从自己内心悲伤的阴影中走出来,真正的使自己强大起来。
  
  2.3.4 失独家庭养老观念的变化
  
  社会养老负担沉重就是因为人们养老观念的转变。由家庭养老的观念转向机构养老。这从一定角度来说增加了社会养老的重担。
  
  第一,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观念。
  
  独生子女家庭如果不发生意外,那么其父母的养老就会选择居家养老,由其子女为其提供养老服务。居家养老一直以来是我国养老的首要选择,它在缓解我国养老压力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自己子女的存在,儿女会为年迈的父母提供经济来源。他们生活在一起,儿女和子孙就会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寄托,精神上的支柱。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他们不会为自己的经济来源、生活、养老而发愁。
  
  和其他正常老人一样,在自己家中安享晚年,所以居家养老便是首要选择第二,失独家庭养老观念。
  
  失独家庭发生变故,失去子女后他们失去了精神支柱。在没有人照顾的情况下,随着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逐渐的丧失,他们的生活会变得更加困难,经济上没有固定的来源,生活上没有保障,精神上空虚,心里憔悴。这些都会让正迈向养老行列的失独老人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失独家庭在物质上缺乏有利的支持,同时他们精神上又受到严重的打击,这时候居家养老就不会成为失独老人养老的首要选择。失独家庭面对惨痛的现实,在无力承担这份重担后,失独家庭养老观念便开始发生变化,他们想选择机构养老,但是国家规定入住养老院必须有子女签字和亲属作为监护人,否则养老机构拒不接受失独老人。他们在面对失去子女的悲痛之后,又遭受社会的冷漠,所以一部分失独老人便选择游离亲属范围之内,父母两人互相依偎,只能相依为命,以度过晚年。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居家养老便是对失独家庭的一大考验。
  
  但是大部分失独老人呼吁社会,他们想选择特殊的养老院进行养老,他们希望政府能够成立公立养老院以供失独家庭老人养老,使他们能够”抱团取暖“,借此来消除彼此内心的忧伤,早日走出丧子的阴影。
  
  总之当前失独家庭增速过快,随着失独家庭养老观念的转变,国家势必会采取措施来解决他们生活的需求。在我国老龄化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又要面对这些即将步入养老行列的失独老人,未来我国养老将会面临巨大的难题。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作者单位: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家庭社会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