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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7-03-07 共89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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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旅游开发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一) 旅游开发中旅游开发者存在的伦理问题
  
  1. 旅游开发者对旅游自然环境的污染
  
  旅游的自然环境包括两方面,“其中有水质、大气质量状况、土壤、地质、植被、野生动物等的生态环境状况,以及水资源、土地资源、自然景观资源、自然能源等自然资源的状况。”
  
  随着旅游开发活动的不断深入,旅游开发者由于无序规划,过度开发,过分追逐经济利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作为代价,造成旅游资源的严重破坏与旅游区生态环境的污染。
  
  (1)旅游开发者对景区水体的污染
  
  旅游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缺乏合理的规划与指导,导致对景区不科学的开发。如围湖造田,过度抽取地下水,人为的滥砍滥伐,使大面积水体被污染,水景退化,水资源锐减。在我国很多景区,由于开发者不合理的规划与过度开发,已使许多名泉接近干涸。如新疆地区着名的艾比湖,素有“绿色迷宫”之称,湖两岸野生植物繁盛,许多野生动物在此安家,生态一片祥和。然而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以及旅游活动的持续增温,艾比湖周围的耕地面积在不断增加,围湖造田的速度也在逐年递增。据考察,现在艾比湖湖水的面积已不到原来面积的一半,并以每年二十多平方公里的速度在快速减少。若再不采取补救措施,准葛尔盆地将永远失去这道美丽的风景线,游客们也将永远看不到这处美丽的风景。不仅如此,有些地区为了配合旅游业的开发,人为地改造了自然环境,破坏了生态系统,使很多野生动物失去了其原有的栖息地。
  
  (2)旅游开发者对旅游地大气的污染
  
  旅游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大面积的建造宾馆、饭店等设施,致使锅炉和炉灶的用量过多,大量的碳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气体排入景区,大大破坏了景区的空气质量,造成了大气污染。这些污染的排放量虽然比不上工业的排放量,但这些污染的排放位置深入景区,排放点较集中,且大都没有配备专门的除尘设施,因此对景区的危害十分严重。我国很多植被都深受大气污染的毒害,其中作为“空中死神”的酸雨对旅游区环境破坏最大。酸雨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极高,具有相当大的腐蚀性,树木经过酸雨的腐蚀,将枯萎甚至死亡。在我国广西,每年大面积的针叶林都因酸雨的侵蚀而死亡。在四川广泛生长的冷杉林,由于受到酸雨的腐蚀,每年死亡率极高。不仅如此,酸雨还会腐蚀土壤,破坏湖水的酸碱度,造成鱼类等水生动物的死亡。旅游开发者对大气的污染直接导致了某些景区能否进行永续发展,因此在进行开发时切不能舍本逐末,涸泽而渔。
  
  (3)旅游开发者对野生动植物的危害
  
  旅游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除了滥砍滥伐,使森林面积减少,草场植被退化,污染水源而导致野生动植物失去其赖以生存的家园外,还有一点对动植物的危害程度极高,却常常被大家忽视,那就是光污染。在旅游区,由于开发进程的不断深入,建筑物不断拔地而起,广告牌、霓虹灯的大量出现,打破了旅游区以往的平静。建筑物玻璃的反射光以及夜间过亮的装饰灯严重扰乱了动物的生理节奏,尤其是一些夜行动物,光污染的出现严重打乱了他们的正常生活,这种危害绝不亚于栖息地的减少对它们的伤害。在我国南方有一种树蛙,雄蛙通过在夜间鸣叫来吸引雌蛙,由此而繁殖后代。但是由于周围越来越多强烈灯光的出现,致使雄蛙无法在夜间进行鸣叫。长此下去,这种树蛙将面临灭绝的危险。在我国云南地区有很多夜间飞行的鸟类,本身通过月光进行导航而飞行,现在却因越来越多的建筑物灯光而迷失方向,甚至与高楼相撞,严重影响到了野生动物的种类与数量。
  
  其实,旅游开发者在不合理的开发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远远不止这些。
  
  在此我们通过几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与大致的现状评析可以看出,在旅游开发的起始阶段,也是较为重要的阶段中,自然资源的流失,生态环境的恶化,物种灭绝的现象都在不停上演。“据对全国 100 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调查表明,我国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的破坏,11%的自然保护区出现旅游资源退化。”
  
  另一方面,自然环境的破坏反过来将制约旅游开发者在旅游区的开发进程。因此在开发的同时合理且有效的保护自然环境这一任务还相当艰巨。
  
  2. 旅游开发者对旅游景观环境的破坏
  
  旅游景观主要包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两大类。“旅游自然景观主要指地貌景观、地质构造景观、山石景观、水体景观、生物景观、天象景观、气象气候景观等多种自然要素的表现形式。”
  
  主要以展现自然环境之美为基础,具有无比丰富的多样性。旅游人文景观是指由人类所创造的,具有典型的时代性、人造性和文化性的旅游景观。主要包括遗址遗迹类景观、建筑与设施景观、聚落景观等,是集历史、文化和自然为一体的综合类的旅游景观。旅游景观环境作为一个综合性客体,吸引游客们的注意,也越来越多的吸引着开发者的注意,使之成为盈利的重要手段。有些开发者只追求眼前的短期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开发建设,过度开发,不仅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环境,还使原有的历史景观遭到了破坏。
  
  (1)旅游开发者在开发中对自然景观环境的破坏
  
  以地质地貌景观为例,旅游开发者在开发建造时,往往要开山炸石,修建公路。由于技术手段落后或规划不当等原因,这些旅游开发很有可能会致使地表的建设性破坏,影响当地的生态平衡,甚至有些直接改变了原有的地质结构与地貌形态,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植被景观,使当地原本优美的环境失去了其美学观赏价值,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如西岳华山,在开发之时为了建造通往山林的道路,不惜砍掉了山道上的千年古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景观,对景区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在海南省三亚市,为了发展当地的支柱产业---旅游业,政府与开发商为了方便旅游交通,不断扩建旅游道路,在海滩上新建度假村及酒店,大规模的清除原来生长在海岸边的珊瑚礁、红树林、海草等植被,从而导致三亚湾海岸地貌侵蚀加剧,破坏了海滩原有的天然形态。对当地的生态平衡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性影响,最后造成海岸线向后退,严重影响了当地自然景观。类似于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有的旅游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肆意修建管道、桥梁,破坏了山地旅游景区的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有一些开发者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溶洞里珍贵的资源进行掳掠式开采,倒卖溶洞资源,或者在洞内设置大量人工装饰,随意改造洞内环境,扩大洞口通道,使很多洞内珍贵的资源都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
  
  (2)旅游开发者在开发中对人文景观环境的破坏
  
  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比,具有更多的人文性与文化性,人类作用的痕迹更加明显,因此人的参与程度更高。人文景观普遍具有厚重的历史痕迹,是记录社会历史进程的有效载体。因此很多人文景观具有不可再生性,所以显得弥足珍贵。
  
  对于人文景观的分类至今学术界没有严格的划分,在此我们主要以人文景观中的古迹遗址类旅游区、建筑景观类旅游区与社会景观类旅游区为例,阐释在开发过程中开发者对人文景观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在人文景观的旅游区中,古迹遗址类景观主要包括在历史、艺术等方面具有价值的建筑物以及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地貌风景等。古迹遗址类景观因其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科考价值以及美学价值,深受游客及考古人员的喜爱。由于大多数古迹遗址类景观需要勘探、开采,因此为了把更多更好的古迹遗址类的景观展现给世人,旅游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有着不可抹灭的功劳。但由于这些古迹本身就经历了千百年的风雨洗礼,自身十分脆弱,再加上某些开发者只顾眼前利益,短视行为严重,以过度开发和掠夺式索取的形式来换取地方经济的一时繁荣,对古迹遗址类景观产生了不可转圜的损失。2005 年的圆明园就是一个例子,当时以“解决生态用水”为由,企图将圆明园水域建设成水上乐园而大肆拆毁堤岸。
  
  好在最终环保总局将此工程进行整改,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否则我们不仅将丧失这珍贵的历史资源,圆明园整体生态系统也将遭受毁坏。
  
  在人文景观的旅游区中,建筑景观类旅游区占了相当重的比例。 古往今来,历代帝王建造了大量的宫城亭楼,反映了当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水平,因此这些建筑景观被誉为“人类历史文化的纪念碑”.然而从目前建筑景观类旅游区的发展状况来看,很多建筑景观在开发过程中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甚至被拆除或者迁移。还有的一些虽然保留了建筑主体的原貌,但在修葺的过程中,过多的添加了人为因素与现代元素,忽视了与原有建筑景观的协调性。如河南省的北海祠,在修整过程中过多地加入了石栏杆与石板路,把原来古朴的褐色瓦换成了鲜亮的绿琉璃瓦,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古香古色的韵味,反而更像是一个现代的广场。因此在开发中保持古建筑的原生性和真实性显得至关重要。同样在河南的历史古迹龙门石窟,由于早期开发技术手段的相对落后,当时为了改善卢舍那大佛风蚀的状况,人们在佛像外建造了一个奉先寺,以此来保护佛像,使之免受风蚀的影响。然而奉先寺不仅挡住了风沙,更遮住了本该照向佛像的阳光。
  
  加之山上又常年流淌下来温泉水,导致佛像周围环境阴暗潮湿,对佛像的侵蚀反而更加严重。现在虽然奉先寺已经被拆除,但许多佛像都因侵蚀而外观残缺不全,对卢舍那大佛造成了永远无法挽回的破坏。
  
  在人文景观的旅游区中,社区类旅游开发区是大众旅游中较受青睐的一种,其中以古城旅游最受欢迎。我国的丽江、平遥、凤凰古城等,以古老的城市风貌和极具特色的民俗风情吸引了众多旅游者。但是对于这些旅游古城的开发缺乏科学的规划。开发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社区环境也越来越商业化。如历史文化名城丽江,道路两边遍布了各种小商店、小吃摊,早已没有了往日的小镇形象,取而代之的是商业气息浓厚的商铺与饭店,严重影响了古城居民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污染。
  
  3. 旅游开发者对旅游社会环境的影响
  
  旅游的社会环境主要由经济、社会及文化三方面构成,其中,社会、文化环境是吸引诸多旅游者前往旅游目的地的原因之一,而经济环境是旅游地社会环境的重要支撑,控制着文化、社会环境的变迁。在旅游开发活动中,旅游开发者对旅游地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文化与社会两个方面。
  
  (1)旅游开发者对接待地文化的影响
  
  旅游接待地的文化环境往往具有较强的民族性与排他性,是人类实践活动中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有形的文化资源以及无形的文化氛围。一些旅游开发者只重形制,忽视了旅游区的文化内涵,兴建五花八门的游乐设施,使民俗文化过度的商业化。为了追求利益与发展的需要,甚至杜撰一些“伪民俗文化”,以吸引游客注意来谋取利益。使当地文化庸俗化、趋同化。有一些开发者为了迎合旅游业的需要,将传统的节庆活动任意更改,并不按照传统的日期进行,随时根据游客的需要进行庆祝。甚至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兴趣,将很多传统节日中掺杂了非传统的成分。如昆明的“郊野公园”,开发商将傣族的泼水节改成了“倒水节”,让游客将水从头到脚浇下来,完全失去了“柳枝洒水”的意境。
  
  (2)旅游开发者对接待地社会环境的影响
  
  旅游开发者在开发过程中最易关注的就是商业开发,而过度商业化也是对旅游接待地的社会环境最主要的影响之一。一些景区内过度商业化,秩序混乱,到处是卖纪念品的小商店以及标有地方特色的小吃摊,早已失去了原本古香古色的小镇风光,取而代之的是秩序混乱、到处充满了垃圾的街道。由于开发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强大的商品流通市场的压力下,传统的当地的文化商品越来越少,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涌入,不仅破坏了传统文化习俗的传承,同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古镇西塘,由于开发者过度开发,使小镇不仅丧失了原来的风貌变得商业气息浓厚,更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使其对游客产生了厌烦及抵触情绪,甚至出现了当街辱骂游客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的和谐。
  
  (二) 旅游开发中旅游经营组织者存在的伦理问题
  
  ⒈ 旅游经营管理者对旅游自然环境的破坏
  
  旅游经营管理者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同时,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使旅游环境长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而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环保意识淡薄,对景区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视而不见,没有进行及时处理,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环境。有些旅游经营商之间恶性竞争,没有合理的配置旅游服务设施。过量的旅游设施的建设使当地环境接待能力饱和,破坏了旅游地环境,而旅游设施的闲置也间接上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住宿、餐饮等设施重复建设加重旅游自然环境的污染
  
  旅游区的住宿、餐饮设施情况体现了旅游当地的接待能力,然而越来越多的酒店、商场等设施的重复建设却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有些风景区的酒店为了追求奢华与享受,建筑风格与周边的景观环境极不和谐,同时还在景区内排放了大量的废水与垃圾。据统计,一家普通的酒店用电量可以使大概100 户普通居民家庭用上 20 年之久,豪华酒店的用量更是多的惊人。另外在这些酒店的整个装修过程中所用到的建材,以及施工中的装修材料释放的污染物,严重影响了景区的自然环境。一些野生动物误食了装修的废弃物,导致中毒的现象屡见不鲜。
  
  3. 排污性交通工具的不当发展,加剧旅游地环境的破坏
  
  众所周知,旅游接待地交通的发展是发展当地旅游业的前提,可以提高旅游地的可进入性,同时提高旅行过程的舒适度。但是交通的过度发展与不当规划,会破坏当地的环境。首先,旅游接待地交通的不当发展,会造成严重的噪声污染。
  
  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工具的行驶以及喇叭的使用,从而影响当地动植物的正常生长;其次,旅游接待地排污性的交通工具的不当发展,会对当地的水体、大气等环境造成污染。例如在宁夏,人们热衷于去沙湖景区游玩,但要进入沙山游玩只能靠乘坐机动船只。机动船只每天运送大量的游客,在湖面上划行,发动机常年的排污、漏油严重污染了湖水的环境,对湖中的鱼类、鸟类的生存发起了挑战;最后,交通的不当发展,也对当地的景观环境造成了破坏。在旅游地开发道路,建造停车场等,往往会割裂旅游景观的完整性,将连续的景观分割为碎片,破坏旅游景区的原始风貌。2003 年开放的湖南省张家界风景区内的百龙观光电梯,高达 330 米,是世界上最高的户外电梯。耗资 1.2 亿人民币的如此声势浩大的工程,却遭到了旅游专家的批评。因为观光电梯建在了世界遗产保护区的关键地带,破坏了原本旅游区自然风貌的完整性,且增大了客流量,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
  
  4. 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出现损害游客利益的现象
  
  在旅游经营管理者中,旅游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与职业操守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旅游开发的进程与深度,并且也决定了旅游者在游览过程的整体感受。现在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旅游行业内部竞争的不断加快,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旅游从业人员社会道德丧失,对游客的利益不断的侵犯,其中以导游对游客的利益侵犯最为常见。一些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向游客强行推销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故意刁难不购买其推销的商品的游客。有些导游为了赚取中间的提成,向游客推销当地的黄赌毒场所,严重丑化了当地旅游业的形象。还有一些导游为了带游客到更多可消费的景点,无故改变事先订好的旅游线路,服务态度强硬又恶劣。
  
  这些旅游从业人员的不法行为,不仅侵犯了跟团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制约了当地绿色、健康的旅游开发活动。2015 年五一假期黄金周中,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购物少而辱骂游客的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视频中女导游大发雷霆,问游客的良心在哪里,并威胁游客如果消费不满 3000 元,便取消这次行程,并不负责回程。其实这样的案例很多,2014 年张女士因误报了赴港澳的购物团,在旅途中因未按导游要求消费而受尽冷嘲热讽,最终无奈之下花了 1600 元买了条彩金项链,导游才允许其走出了店门。
  
  (三) 旅游开发中旅游者存在的伦理问题
  
  ⒈ 旅游者人数超出环境承载能力,造成旅游地环境的破坏
  
  一个旅游景区的客流量随着时间与空间的变化形成淡季与旺季。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一些热门景点在旅游旺季时,旅游者人数过多,往往早已超出了景区的环境承载能力与当地的接待能力,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旅游开发的相关主体并没有对游客的数量加以限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人流量过多,使旅游接待地的自然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压力。随着旅游者数量的增加,因此而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从而对淡水的需求量增大,使当地的生态平衡受到威胁。如在古城西递,由于旅游的快速发展,大量游客涌入古村。由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酒店集中在景区内,加大了生活用水的需求量,同时由于污水的不当排放,使当地四十余眼水井的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
  
  然而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游客数量的增多,推动着旅游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随之而来的相关接待设施不断完善。如酒店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不断加快,这些产业的过快发展也都威胁着当地的自然环境。旅游地的游客数量增加,势必造成旅游区交通工具数量的增多,同时由车、船等产生的“三废”也在增加,这些严重损害了当地的自然环境。
  
  其次,客流量过多,对人文旅游资源造成了消极的影响。旅游地的人流量如果得不到合理的控制,将会对人文旅游资源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如过量的旅游者将会使古建筑的地板与地砖磨损和践踏。以故宫为例,由于客流量过多,目前很多路面和台阶磨损严重,甚至有的已经被踩得光滑没有棱角。另外过量的旅游者所产生的废气还会影响古建筑内的湿度等,加剧古建筑内的雕刻、壁画的侵蚀程度。如在成都的永陵地宫,由于大量的接待游客,游客身上带入的各种微生物在潮湿的环境中大量繁殖,造成地宫内石刻的严重侵蚀,影响了景观的保存。
  
  2. 个别旅游者素质低下,对旅游资源造成破坏
  
  在旅游活动当中,有些旅游者个人素质低下,环保意识欠缺,有意或无意的对当地的旅游资源造成了破坏。部分游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或是随意践踏草地,攀折花枝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有的游客在游览过的古迹遗址上刻上“XXX 到此一游”的字样,甚至有些游客肆意破坏文物古迹,在八达岭长城每年都有部分城砖被故意踩坏或拆毁。在一些寺庙,人们随意触摸佛像,致使很多佛像的侵蚀速度增加,有的甚至被摸得十分光滑,使其再也无法恢复原来的样子。
  
  3. 外来游客的进入,使当地民俗文化商业化
  
  不可否认,外来游客的进入,确实把许多先进的技术手段、文化思想带入了生产力较为原始、落后的旅游接待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
  
  但同时,来自各地的旅游者,带着不同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与旅游接待地居民长期形成的传统道德标准形成鲜明的对比。经过漫长无形的传播与渗透,在当地传统文化保护不力的情况下,很多传统的建筑风格、语言习惯、民俗风情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同化,使地方特色变得越来越不鲜明,在外来游客的影响下,很多社区居民盲目跟风,拆掉原来的古建筑,也跟着建起了钢筋混凝土的楼房,导致同原有的传统建筑风格形成鲜明的对比,原本浓郁的文化氛围也消失殆尽。在一些古村镇中,不同民族的人们穿着带有鲜明特色的民族服装和传统服饰。但是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由于受到外来旅游者的现代服饰的影响,当地的青年人越来越多的穿起了牛仔裤、西装等,并且格外青睐于外来游客的奇装异服,使当地的服饰文化遭到同化,影响了传统服饰的传承。
  
  (四) 旅游开发中当地居民存在的伦理问题
  
  1. 当地居民生活方式发生改变
  
  发展旅游业对旅游地居民来说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受益于旅游业的发展带动起来的经济繁荣,另一方面旅游地居民也是经济发展背后各种负面效应的最终承担者。由于旅游开发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旅游配套设施占据了当地居民生活的生活空间:交通堵塞、能源紧张、公共场所越来越拥挤给当地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在《夏威夷全州旅游影响调查》(1989)中一个题为‘日常生活和对游客的态度’部分中显示,83%的当地居民认为目前的交通比 5 年前的更差,71%的当地居民认为交通拥堵已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大麻烦。”
  
  在旅游开发较成熟的国外尚且如此,国内的旅游开发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远不止这些。一些居民为了生存的需要,顺应市场的发展,不惜改变了职业,从而影响到家庭内部结构甚至社会结构的变化,生活模式也在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有一些年轻的居民对外来文化表现出盲目崇拜的情绪,对旅游地固有的文化传统却持怀疑的态度。这种态度的转变将对当地的传统文化、民俗艺术的传承产生消极的影响;还有一些居民为了吸引外来的游客的目光,赚取更多的钱,不惜制造粗俗烂制的带有当地文化特色的工艺品,甚至很多古老艺术品的赝品与仿制品出现在了市场上。真实原始的民族形象被包装了,文化传统遭到了异化。
  
  2. 当地居民价值观发生扭曲
  
  随着旅游开发活动的不断推进,旅游地居民的价值观有可能发生相应的改变,且旅游接待地与旅游者所处的环境差异越大,这种改变的程度也越大。旅游的“示范效应”(demonstration effect)被认为是改变目的地价值观的主要原因。“所谓示范效应就是指模仿西方的消费模式,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迎合高层次消费者的需求,使人心涣散、人心不古。”
  
  “即一方面,旅游发展带来的巨大经济、社会效益,使得旅游地把优先权让给旅游,把国土、资源等让给外来的旅游投资者;另一方面受旅游者生活方式的影响,旅游地部分人生活开始腐化,吃喝玩乐成风,形成了对旅游经济过度依赖等奇特的”新殖民主义“现象。”
  
  一些原本热情好客、勤劳朴素的旅游接待地居民变得唯利是图、尖酸刻薄,甚至有的居民为了谋取更多的钱财,已完全不顾原有的道德标准的约束。因此,旅游开发对当地居民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影响确实非同一般。当然我们也应承认,在旅游接待地,特别是较为贫困的地区,这种“示范效应”可能会促进人们努力工作,争取更好的生活,但负面消极的影响还应努力得到相应的处理。
  
  3. 旅游开发地不良现象增多
  
  由于旅游地居民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转变,随之产生了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引发了诸如赌博、投机诈骗、犯罪等不良社会现象的产生,影响了当地的社会治安,败坏了社会风气。有些当地居民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触犯法律,贩卖珍贵的文物与其他旅游资源。据统计,犯罪率较高的城市当中,有 80%是旅游城市。
  
  这是由于一方面,由于旅游者在一个完全陌生又新奇的环境中,往往会放松警惕,且又容易携带者大量的现金出入一些安全系数较低的娱乐场所,招致罪犯的注意;另一方面,由于旅游地不同价值观念的长期碰撞与旅游开发中的不合理规划等多方面原因,造成旅游接待地的一些居民对旅游者持有一种敌对情绪,而随着每一年旅游人数的急剧增长,旅游密度越来越高,当地居民的敌对情绪不断高涨,于是导致了接待地居民与游客发生冲突的现象。在丽江古城就出现过当地居民当街谩骂游客并向游客身上泼脏水的事件。另外,也有少数旅游者在离开常住地后,放松了对自己行为的约束,把道德准则全抛在脑后,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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