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个人林权伴随着集体林权改革进入人们视线,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经过30多年的集体林权改革尝试,个人林权已经初现端倪。但是,由于忽略了对个人林权权利源的法理论证,导致对个人林权的法律属性认识存在众多分歧,个人林权立法也因没有统一的法理基础而时不时出现冲突对抗。这种冲突对抗突出地表现为,《物权法》和《森林法》对林地、荒地承包人能否取得林木所有权的规定上。
依《物权法》规定,个人林权是一种他物权,基于他物权享有可取得所有权的物只限于自然孳息、法定孳息,并不包括承包人(他物权人)的劳动创造成果。《森林法》却规定,承包人基于承包合同关系可以取得自物权(林木所有权)。理论认识的模糊及立法的冲突,让社会对个人林权的合法性产生疑问,使个人林权的稳定性、持续性、安全性失去保障。可见,我国的个人林权需要从法理角度对权利源进行论证支撑,亟待通过立法的协调统一个人林权的内容,完善个人林权的保护救济措施。否则,个人林权认识的模糊及立法的冲突抵触将会对十三五期间内的集体林权改革构成妨碍制约,影响集体林权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林权;个人林权;物权;用益物权;孳息
目录
摘要
绪论
一、林权探考
(一)我国林权的演变
(二)林权认识的分歧
(三)林权的概念
二、个人林权
(一)个人林权的概念
(二)个人林权的特点
1、个人林权是一种派生权利
2、个人林权的主体是自然人
3、个人林权的客体是不动产
4、个人林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
5 、行使个人林权的限制
(三)个人林权的取得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分配
2、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取得
3、通过林权流转取得
4、通过继承取得
(四)个人林权的流转
1、个人林权流转的主体
2、个人林权流转的客体
3、个人林权流转的方式
4、个人林权流转的程序
(五) 个人林权的消灭
1、个人林地被征用
2、个人林权期限届满
3、林木所有权因林木采伐而消灭
三、个人林权制度的欠缺
(一)承包经营权的困惑
(二)林地征用及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三)个人林木所有权的限制
(四)林地承包期终止后遗留问题
四、个人林权制度的完善
(一) 通过立法肯定承包经营人的劳动价值
(二)保障自然人的林木所有权充分行使
(三)通过改革采伐许可制度落实林木所有权
结论
参考文献
摘要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承载着人类的过去,更支撑着人类的未来。目前,我国林业资源严重不足、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重视森林的生态价值日趋重要,但与森林资源相关的林权确立、生态林分类、生态财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问题在法律上不够健...
二、个人林权(一)个人林权的概念。长期以来,在理论研究领域及实务操作过程中持续重视并强调林权的公有,法律更是侧重于国家林权、集体林权的确认及保护,个人林权则经常被虚化、被漠视。人们在论及林权时将注意力集中于国有林权和集体林权,认为个人林...
四、个人林权制度的完善完善个人林权制度是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正是因为如此,国家林业局在《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中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以法律制度的完善为必要前提,并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研究论证作为2016年...
林权流转是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鉴于其重要性,国内诸多学者对林权流转的意义、范围、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国外的MattiMaltamo、JohnLHerbohn、JoshuaM.Duke、Teofilo和Garcia等学者也对林权流转与林业规模经营...
结论我国正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而个人林权也随之进入人们的视线。对个人林权的研究有助于完善我国林权理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指导。但是遗憾的是,由于长期以来强调林权的公有,个人林权经常处于被忽略状态,专门的系统研究极为罕见。以至于...
三、个人林权制度的欠缺个人林权的内容并不是恒定不变的,它是一种可以发展变化的权利。在最初时,林地承包人通过承包合同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权利是用益物权;林地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劳动创造产生的孳息--林木,成为承包人林木所有权的权利源...
绪论长期以来,我国的个人林权一直处于不稳定的多变状态,权利主体不清,权利义务内容模糊,林业经济的发展也因此而受到影响制约。为发展林业经济,解决林业经济中的林权不稳,政策多变问题,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受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