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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8-24 共33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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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 章 中韩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考察了中韩经济一体化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基础上,两国在推动经贸合作和贸易便利化上仍有巨大可以作为的空间。本文最后将结合中韩两国关系的特点,在借鉴较成熟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推进未来中韩经济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6.1 保障自贸协定落实,以制度化促进中韩经济一体化向纵深发展。

  经过近三年的谈判,中韩自贸协定将于 2015 年上半年正式签署,这标志着中韩经济一体化有了制度性保障。中韩自贸区的建立是两国经济利益的双赢,也必将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保障自贸协定的落实是推进中韩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流。从经贸合作的现状来看,中韩仍是以传统的货物贸易为主,服务贸易和投资所占比例不高,并且中国在与韩国的贸易往来中存在着巨大的贸易逆差。这样的经贸合作结构不利于中韩经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在韩国方面,中韩自贸协定在其目前缔结的自贸协定中关税优惠对象的数量最多。按照自贸协定的要求,在经过最长 20 年的过渡期后,中韩双方的零关税产品都达到 90%以上,进口额的 85%以上。应当说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极大打破目前中韩之间的关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视,中韩传统的经贸合作互补性在减弱,竞争性在加强,这意味着双方在经贸合作中角色的转换,也意味着双方经贸合作层次的提高和升级。首先双边服务贸易仍有巨大空间,双方应基于自贸协定的约定,进一步开放国内服务业市场,减少服务贸易壁垒,提高服务贸易质量,便利服务贸易要素流动。在这一方面,中国相对韩国限制仍然较多,市场不够开放,贸易保护色彩较重。中国应当适当放宽韩国服务贸易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条件。在服务贸易具体行业领域,两国行业协会应当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跨境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提高服务贸易效率。在投资方面,中韩之间目前呈现"一边倒"的态势,即韩国对中国直接投资旺盛,而中国资本在韩国市场投资寥寥无几。可以说,在中国实行"走出去"战略的背景下,中韩投资合作是未来推进经贸向高层次发展的主推力。从两国产业结构来看,两国产业内的货物贸易互补性在降低,但投资合作的互补性在增强,随着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加快,中韩都存在巨大的投资合作需求。因此双方应优化投资环境,放宽投资市场准入,简化对方直接投资的审批程序。在韩国方面,虽然对中国直接投资数额较大,但还应当提高投资质量,利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对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扶持的良好机遇,加强对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投资。在中国方面,借助中国"走出去"战略的推行,凭借自身优势企业和项目积极投资韩国,一方面有助于扩大中国在韩国当地的影响力,转变韩国民众对中国企业和产品的看法,另一方面有助于拉动中国货物和服务贸易对韩的出口,扩大投资的连带效应。在具体产业投资合作中,双方应促进缔结"官产学"战略性合作,打破技术保护壁垒,共同制定技术标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协作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提高新产品质量,强化新产品的异质性,以增强竞争力,推动产业内贸易由垂直型向水平型转型。

  6.2 加强政治互信,构建经济一体化的政治基础。

  政治影响经济,这种影响在外交关系中影响尤甚。自建交以来中韩两国的政治关系稳步推进,政治互信逐步增强。但相较于经贸合作的热火朝天来说,两国要想在推进经济一体化上有所突破还应当进一步增强政治互信。自贸协定的签订体现了双方官方增进经济合作的共识,除此之外,中韩还应当继续保持高层互访的良好传统,营造良好的政治对话机制。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历史和领土主权,不能将关于高句丽历史归属的学术争议政治化,否则会被别有用心之人夸大宣传伤害中韩人民之间的感情。对于属于双方具有争议的海洋权益问题和苏岩礁的归属问题上,应当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从符合两国共同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划定海洋权益界限,遵守国际法规则,不侵害对方的领土和主权完整。对于涉及朝鲜、美国等第三方因素,中韩两国应从维护地区和平的大局出发,本着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尽力排除第三方影响双方外交关系的因素,建立常态化的官方沟通机制,扩大共识。此外,作为一衣带水的近邻,中韩还需要加强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合作,为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保驾护航。

  6.3 完善配套措施,降低经贸合作成本。

  纵览世界上已经发展比较成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保证人口、资本和货物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因此中韩两国未来应当在相关领域协商一致,尽快完善配套措施,降低经贸合作成本。具体表现在:(1)加强金融领域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直接进行本币清算。2014 年7 月,中韩央行就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达成一致,2014 年 11 月交通银行作为首尔清算行正式营业。建立两国本币直接清算机制可以降低两国贸易和投资交易成本,减少汇率风险。(2)加强海关合作,简化报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双方应建立海关数据对接平台,加强信息交换,共同推进无纸化通关和贸易相关程序的自动化,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协调双方共同加强对高风险货物的监管,简化低风险货物的海关程序,促进货物贸易便利。(3)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间物流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目前中韩在陆海联运方式上正积极探索整车运输,即运输车辆利用滚装轮渡进入对方境内后,不换用对方国家的运输工具,由原车直接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一旦实行不仅提高了运输速度和效率,还降低了物流成本。此外,双方应加强港口战略合作,在贸易往来频繁的港口以合资或合作的方式建设码头、泊位、航道和仓储等基础设施。(4)简化申请签证程序,促进人员要素的自由流动。近年来除双边经贸人员往来日益频繁,旅游和留学带来了巨大的人员流动需求,一方面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促进了人才的流动,文化的交流,中韩之间应当尽快简化申请签证程序,实现人员要素的自由流动。

  6.4 减少贸易摩擦,构建高效便捷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中韩自贸协定将有效消除中韩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

  然而由于很多产品规定了较长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双方有可能滥用例外条款进行贸易保护,加之中韩经贸合作领域的拓宽,层次的提高,未来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贸易摩擦和争端。为减少贸易摩擦,中韩双方需要在自贸协定的框架内,履行各自消除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的义务;完善各自的价格管理机制,促进产品贸易良性竞争;建立政策信息通报与共享机制,对各自国内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紧急措施提前告知;提高产品质量,联合制定产品检测标准。以上措施将使双边贸易政策和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以有效避免贸易摩擦。同时,构建高效便捷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事后避免互相报复和损失的重要保障。两国应建立高层官方协调对话机制,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贸易保护措施协商解决;在涉及具体案件的纠纷中,两国应加强在民商事裁判的承认和执行与仲裁领域的合作,简化承认和执行程序,保证裁判和仲裁裁决在对方国家的权威性;在涉及双边敏感产品和行业领域,积极构建专家协调机制,以更权威更高效的方式解决双边贸易争端。总而言之,双方应完善事前预防贸易摩擦和争端的对话机制,在自贸协定的框架内保证贸易的便利化,同时也应当加强合作,保证事后争端的及时处理和解决,促进中韩区域经济一体化长远发展。

  6.5 加强中韩文化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互相认同。

  中韩文化交流源远流长,共同的文化认知为两国友谊打下坚实的基础。建交以来,中韩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在中国,吃韩餐、看韩剧、讲韩语已成为潮流,韩流滚滚而来;在韩国,孔子学院和中国传统文化日益为韩国新一代青年所熟知。在 2014 年***主席访问韩国期间,中韩一致同意将在 2015 年和2016 年两国互办旅游文化年,这将进一步促进中韩之间的人员往来和人文交流,使普通大众在"玩"的过程中增进对中韩文化的认同。为促进中韩文化交流,两国政府应当创造积极地条件,营造和谐的文化交流氛围,通过支持和鼓励双边的学术研讨、文艺演出、展示展览,人才交流等活动为两国人民增进了解创造条件。同时注重文化研究合作,在"和而不同"中继承和发扬东方传统优秀文化,增强本地区的文化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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