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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的问题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23 共25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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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问题研究

  笔者在对《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的文本统计和分析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足,以笔者个人的观点提出来,只是希望文化遗产版能更好的发展下去。

  2.2.1 配图重复,编辑不够严谨。

  配图是《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的一大特色,但其中也有少部分配图不够严谨,如 2010 年 6 月 15 日的《为中华手工喝彩》和 2011 年 3 月 14 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以及 2012 年 3 月 31 日的《推动亚太非遗保护的持续发展》三篇文章中出现了同一张图片。

  2010 年6 月 15 日,2011 年 3 月 14 日,2012 年 3 月 31 日的一张配图,可以看出,除了尺寸和颜色不一样外,其实是用同一张照片编辑而成。虽然三篇文章都是写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图片内容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助理总干事弗朗西斯科·班德林在欣赏唐卡",符合文章主题,也许编辑为了让报道更加国际范,让国际友人反复露面也无可厚非,可是这样重复配图的情况不止一次出现。比如 2010 年10 月 8 日的《面对时代变迁 留住手工技艺》和 2011 年 1 月 19 日的《我们的节日:迎春展示活动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 2012 年 6 月 9 日的《建设依法保护的非遗保护体系》三篇文章中也出现了同一张图片。

  虽然一张图片使用三次,但是其摄影师还是同一个人。可是,笔者在统计过程中还发现,有一张图片使用两次的同时,其摄影师也不是同一个人。比如 2011年 11 月 30 日的《千年中国皮影 今日世界瞩目》和 2010 年 2 月 12 日的《文化庙会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篇文章的配图。

  两张配图从人物、动作、表情都一样,连拍摄角度也一样,只是把图片尺寸和像素稍微调整了一下,但是,还是很容易看出这两张图片是同一个作者。可是图 2.14 的《文化庙会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者是闻广明,图片摄影也是闻光明,而图 2.15 的《千年中国皮影 今日世界瞩目》

  的作者是谌强,其图片摄影也是谌强,除非闻广明和谌强是同一个人,不然总有一个人说了谎。这幅图片的摄影师只可能是一个人。这再一次体现了编辑的不严谨。

  2.2.2 出版时间不稳定,时效性有待提高。

  2010 年 1 月 8 日,《光明日报》创办了《文化遗产》专刊,在第一期"致读者"的《在守望中创造》一文中宣布--"《文化遗产》专刊由本报文艺部主办,每周一期。"据笔者调查,《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在 2010 年至 2014 年间共出版 130期,远远不够"每周一期",其中,2010 年出版 24 期;2011 年出版 18 期;2012年出版 22 期;2013 年出版 36 期;2014 年出版 30 期。而且,其出版时间不稳定,2010 年主要是周五出版,也有周二、周三出版的情况;2011 年主要是周三出版,也有周一出版的情况;2012 年是周六出版;2013 年主要是周六出版,也有周一、周三、周四出版的情况;2014 年相对稳定,都是周六出版。但是,出版频率从创刊开始的"每周一期",到后来的一个月甚至两个月才出一期,出版时间不稳定,比如 2012 年 7 月 21 日出版了一期后,到 2012 年 10 月 6 号才出下一期,间隔了两个半月,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笔者认为,作为创刊之日以"每周一期"为目标的专刊,这样的出版频率有待提高。

  虽然专刊没有正刊的新闻性和时效性要求高,但其在报道与专刊主题相关的新闻时也应该注重它的时效性。但是以文化遗产专刊的出版频率来看,时效性肯定会有所不足。比如,对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重大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就已经颁布,之后还召开了有关这部法律具体实施的会议,非遗法的出台可以说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里程碑,但是,《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到 2011 年 3 月 14 日才发表文章,在此期间也没有出版《文化遗产》专刊。再比如,2013 年 6 月 14 日至 16 日,为纪念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 10 周年,由文化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共同举行了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会。2013 年 7 月 8 日的《光明日报》文化遗产对此会议进行了专题报道,离会议时间相差了半个多月。而在此期间,《光明日报》分别于 6 月22 日、6 月 29 日、7 月 6 日出版了三期《文化遗产》专刊,但是对会议召开的事情只字未提。笔者认为,虽然文化遗产没有时效性,但在报道重要事件时,要适当提高其时效性。

  2.2.3 负面报道太少。

  虽然《光明日报》是党报,肩负着传播党和政府的决策与思想的重任,但也有监督政府的职责。在现代文明迅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的远远不够,会面临很多的难题,其中必定会出现很多负面的问题。但是,《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在报道有关文化遗产信息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是正面报道,而且在少部分负面报道中,对政府的负面评价也很少见。

  例如,在 2011 年 12 月 26 日第 15 版报道的有关科学保护大遗址的思考,此版刊登了十四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发言,都是对过去遗址保护工作的总结,以及对未来遗址保护工作的展望。这篇报道是 2011 年的最后一期,也可以是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总结,但是在十四篇发言中没有一篇有提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负面问题,也没有人对问题进行反思,题为"思考",内容则"报喜不报忧",一定程度上缺乏客观真实性,这样的"思考"对读者没有说服力;2014 年 4 月 26日第 9 版刊登的《古村落,我拿什么留住你》一文中,为消失中的古村落担忧,但是究其原因,归于开发商的盲目建设和老百姓的认知,而对政府的保护给予正面评价。其实我国古村落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及政府的监督管理实施才是问题的关键,但是文章并没有提及法律体系不健全,还在文章最后乐观的认为不少古村落焕发生机,在负面报道中,对政府进行了正面评价。

  再譬如,2013 年 8 月 24 日第 12 版刊登的《重罚违规拆古建 我来点个"赞"》

  一文中,把开发商强拆广州市两座民国时期的历史建筑事件的原因归咎于"预期收益大于经济处罚",巧妙地回避了政府的不作为问题,近几年来强拆事件频发,而广州市刚公布城乡规划条例对强拆历史建筑进行重罚,还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媒体就开始点"赞"了,瞬间就变成了正面报道。

  笔者认为,我国还处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摸索阶段,其中会遇到很多大大小小的问题,要敢于直面困境,深度剖析难题背后的解决方案,政府有关部门在保护工作中不能"报喜不报忧".《光明日报》文化遗产版要适当增加负面消息的报道,这样才能使信息更全面客观,才能让大众更好的监督政府工作,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更多可喜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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