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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类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杜老师
发布于:2019-02-28 共19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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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儿童类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分析。

  3.3.1 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分析。

  自 2012 年开始,政府每年投入 2 亿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其中儿童服务项目一直是重点。开始儿童类项目就占到较高的比例,2012 年金额达到 5725 万元,约占到当年购买资金总额度的 28.63%,2013 年儿童类项目购买资金最少,为 3941 万元,以后逐渐回升,2015 年达到 5443 万元,约占当年资金总额的 27.96%,如图 3.10 所示。

儿童类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分析

  2015 年中央财政支持了 444 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其中儿童服务类项目占 123 个,约占总量的 27.7%,如表 3.6 和图 3.11 所示,政府购买服务中,购买项目有很大比例与专业社工组织有关。

  

  在儿童类的 123 个项目中,专业社工类组织占 49 个,约占儿童类项目的 39.84%,获得资金 2219 万元,约占儿童类项目资金的 40.77%。专业社工类的项目受到政府的青睐,而社工类组织确实提供了专业化的服务。人员培训类示范项目暂时没有与儿童相关的,有待设立儿童福利相关的人员培训项目。

  3.3.2 公益组织服务供给水平。

  目前,我国公益性儿童福利组织数量较少,包括:山东省菏泽市青少年权益保障协会、益蕊慈善基金和安徽省儿童医疗联合体。

  菏泽市青少年权益保障协会是全国首家专注青少年权益保障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在全是范围内为 18 岁以下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基本权益保障。其下设青少年权益保障基金,接受社会捐赠,重点解决青少年个案问题,救助生活困难的少年儿童。益蕊慈善基金是注册在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专项基金,通过使用拥有专利权的低频电疗设备,为贫困脑瘫儿童提供改善其身体症状的理疗。安徽省儿童医疗联合体是全国首家联合医疗体,为解决儿童医疗资源紧缺、分布不均问题,搭建的儿童便捷就医平台。将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为纽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业务指导与合作机制,让优质卫生资源下沉到基层。国内儿科医疗资源普遍不足,儿童医疗联合体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3.4 我国儿童福利财政供给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我国目前儿童福利供给现状的描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儿童福利制度的框架,但总体福利水平依然较低,专业化程度不高,由于地域发展水平不均衡,福利覆盖范围有待扩大,福利津贴标准有待提高,儿童保护力量薄弱等问题,其中最核心的问题为以下几点:

  3.4.1 政府责任不明确 社会力量动员不足。

  儿童福利保障的任务是艰巨的,仅依靠政府部门的帮助,是一种低效的情况。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国家都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项目中的作用。

  以印度儿童免费午餐项目为例,44%的资金来自政府,56%来自捐赠,社会组织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大多数儿童福利保障基金仍然依靠政府财政,而接受社会捐赠的渠道相对较窄。儿童福利保障的社会组织在税收、注册、资金等方面都面临诸多问题,学者们将其概括为“登记困境、融资困境、人力资源困境和社会资本困境”。目前,中国政府已逐步改革“小政府、大社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儿童救助和保护事业中的作用,实现了与政府财政实力的有机结合,这是适应社会潮流的具体表现。

  3.4.2 财政供给范围有限 覆盖人群不足。

  儿童福利保障的资金供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2011 年,中央委员会提交了“建议加大孤残儿童救助财政”的提案,指出中国的孤儿和残疾儿童目前有五个方面不足,分别是:救助水平,保障覆盖面,教育经费的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残疾预防经费保障,。

  具体来说,儿童福利财政供给不足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儿童福利保障的财政供给水平不足。例如,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依靠低收入的保险生活,而最低生活保障基金在许多地方每月只有几十元,基本的温饱都难以满足。二是儿童福利保障的财政保障政策力度不够。例如,孤儿津贴被提高到 1600 元/月,1400 元/月,但它只能维持基本生存,不能涵盖医疗康复、学校招生和代孕补贴,尤其是残疾孤儿。三是儿童福利保障的资金覆盖面不够。由于限各种因素的限制,许多处于困境的儿童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仍然有很多人没有被低保和五保这样的政策所覆盖,这也反映了对财政的巨大需求。

  3.4.3 福利金额增长缓慢 保障措施力度有限。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仍未全面落实。2014 年,天津、江苏、浙江三省发文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标准,分别按照城市低保标准、上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自行制定区间的方式设立核算依据;安徽、福建两省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自行上调儿童福利津贴标准,建立儿童津贴自然增长的机制。截止到 2016 年 17 个省份上调了一次孤儿津贴标准。

  当前,困境儿童保障水平较低,政府提供津贴范围窄较窄,很多地方难以覆盖。2016年民政部又新增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截至 2016 年底有 24 个省(区、市)建立了 5 大类困境儿童生活津贴标准,从覆盖范围来看,受益群体较为有限,仍存在财政保障盲区。津贴标准仅为月人均 350 元,与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月人均 600 元标准相比较,津贴标准水平仍然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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