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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利得税效应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13 共57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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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资本利得税效应分析

  3.1 资本利得税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3.1.1资本利得税的“内锁效应”影响资源配置

  资本利得税的“内锁效应”会对资源配置产生扭曲,所谓的“内锁效应”,是指当资本利得税较高时,投资者出售资产要承担相应的资本利得税负,因此投资者会选择放弃出售其资本资产而将资本资产继续持有,因而无法再进入其他投资领域,投资者被锁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资本利得税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期望。与不存在资本利得税影响的情况相比,资本利得税的开征无形中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或者降低了投资者的收益水平,投资者会调高他们的预期收益率,以期望能够获取与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情况下相同的回报,出售资产就变得相对困难。除此之外,一般国家在对资本利得税制度进行设计的时候,会区分开分长短期投资,根据投资时间长短设定不同税率,一般是持有时间超过一定期限,就可以适用较低档次的税率,如果持有时间比较短,适用的税率档次就较高,国家希望通过这样的设定可以起到鼓励投资,抑制投机的作用。这种税率方面的差异也会造成资本利得税的“内锁效应”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出于避税的目的选择持有资产,日后出售享受税率优惠,资本的流动性就大大减弱。因此,资本利得税也就对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了一定的锁定效应,使资本的流动能力大大降低。为了解决资本利得税的“内锁效应”,可以选择在资本发生增值的环节征收,而不是实现的环节,即不管投资者是否真正获得由资本增值带来的收益,只要所持有的资产经过一段时间,价值增加,就可以对此部分资本利得课税。采用这样的课税制度,对投资者来说,资产持有时间长短不会引发税负差异,因此没有利用长期投资损失规避税收的必要,不存在延长投资期限的动机,因此可以避免资本利得税的“紧缩效应”.但是采取这种制度会产生更大的弊端,一方面要面临资本价值增值的评估困难的问题,在实践中,资产的价值增值是不容易估计的,尤其是没有公开交易市场的资产。公幵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权,债券等资产可以根据其公允价值评估其增值额,但是房地产市场,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等资产,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无法获得准确的公允价值,很难准确的核算这些资产的增值情况,而且有时候评估成本是很高的,这一方面使资本利得税的征收成本大大增加,另一方面还会滋生评估机构的腐败问题。除此之外,纳税人的现金流出会比较大,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造成纳税人名义收入很大,以至于没有足够现金来缴税,使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在不存在资本利得税的“内锁效应”时,投资者可以任意将资本从本来的投资领域转向另一投资领域而不花费成本,也就是说,只要投资者发现有其他投资领域的收益期望要高于本来所在的投资领域时,资本就会产生合理的流动,资源的配置可以进一步优化。但是开征资本利得税后,由于资本的流动受到了一定限制,如果投资在另一领域的收益期望与本来的投资领域的收益期望之差小于要缴纳的资本利得税,投资者很可能就会将资本滞留在原来领域,资本的配置就无法得到优化。

  3.1.2资本利得税的资本利亏抵扣规定影响资源配置

  许多国家的资本利得税制度一般都有对资本利亏进行抵扣的规定,并且对资本利亏的抵扣一般会规定年限。如果投资者的资本已经处在最优位置了,并且他的前一项资产性财产的处理存在亏损,在资本利亏抵扣年限到期时,如果投资者认为这项资产往后的预期收益不及前一项资产的亏损而产生的抵扣数额大,即便此时资本已经处在最优位置了,投资者也会选择将该项资产出售,这显然与资源的最优配置是偏离的。

  3.2 资本利得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3.2.1财产性收入推动收入差距大

  要使一个国家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财富分配就要保持适当比例。基尼系数是收入分配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只有0丨16,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2年宏观经济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4,较2011年下降0.003个基点,但依然处于较高水平。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基尼系数在0.3至0.4之间表示收入差距相对合理,基尼系数在0.4以上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当基尼系数达到0.6时,则表示收入悬殊。按照以上标准,我国分配情况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表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十分悬殊,甚至有人认为,我国基尼系数计算受到一些其他因素干扰,当前实际的数值可能在0.5以上。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发面的,一方面由于不同的政策优势使不同行业间收入分配差异较大,一些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利润,并将这种高额利润通过各种形式转换为个人收入,这些收入具有不合理性。另一方面税收对所得调节的局限性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尤其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平衡收入分配的差距,但是我国所得税以对工资薪金征收为主,而对其他收入的调节有限。个人所得税80%以上来自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从高收入阶层收取的,对劳务报酬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其它地区也大致如此。高收入阶层的收入主要来源并非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所得,而是财产性收入,他们一般会通过巨额资本获取丰厚的回报,这些丰厚的回报可以通过投资经营赚取的利润获得,也可以通过购置易升值资本来赚取资本利得收入。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其中财产性收入是造成这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因为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是呈几何级数递增的,具有很强的积累效应。

  3.2.2资本利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理论分析

  资本利得税的征收对象是资本增值取得的收益,为了达到缩减高获利者与低获利者之间的差距的目的,应实行的税收政策是多获利者多征税。而现行税1对投资者买卖股票时双向征收,而不论交易过程中投资者是盈利还是亏损。这种无论盈利与否按同样的税率征税的做法即有悼于税收理论中的能力原则,也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中小投资者的税负水平明显高于大投资者,会使目前己经十分悬殊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资本利得税的再分配效果与证券市场中的投资结构有关,在证券市场中,大部分都是中小投资者,他们资金规模小,各自为战,在获取信息方面比较迟缓,获利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大额投资者资金规模大,在证券市场中处于支配地位,能够迅速获取有用信息,交易回报率很高。课征资本利得税,可以对高收益适用高税率,对低收益适用低税率,对大额投资者获得的高额收益进行调节,而且可以用投资损失来抵减投资收益,对小额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弥补,通过对大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税负水平进行差异化处理,达到调节证券市场中投资者的所得级差,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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