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同等学力硕士论文 > 金融硕士论文 >

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关理论概述(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18 共5243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2.2.2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内容

  1.在服务对象上,中小企业金融明确支持的是“金融服务的相对弱势群体”.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对象是那些传统上从未或很少接受过正规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客户群体,这一客户群体的确在目前的市场竞争和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劣势,但不是一般所说的“社会弱势群体”.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客户,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他们也具备承担金融服务成本的能力,但却因为金融体制不完善的原因,受到金融机构的忽视甚至歧视,可以称得上是“金融服务相对弱势群体”.

  2.在服务目的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主要解决客户的发展问题而非生存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金融服务不解决客户的生存问题,更多的是解决客户更好的发展问题。因为,从银行获得信贷的中小企业,不仅要通过经营来弥补必须的生产资料、人力等方面的投入,还需要向银行支付利息和费用。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从银行获取信贷支持,需要具有很强的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如果用银行的信贷来解决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则一方面会对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对获得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造成巨大压力,会导致其用积累的财富来支付银行的利息成本,降低其获得收入的能力,最终会导致其资金更加紧张。

  3.在服务方式上,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由融资拓宽到“综合金融服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中小企业贷款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涵盖范围更广,既包括中小企业贷款,又包括配套的其他服务,比如支付结算、财务咨询、保险、财富管理等。二是这两个概念体现出金融机构不同的经营理念。中小企业贷款侧重体现的是以产品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则更多的侧重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在这个层面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包含了围绕中小企业而设计研发的的一系列的金融产品,甚至包含了金融机构以这个理念而形成的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以及机构设置、队伍、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建设情况。

  2.3 农村信用社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2.3.1 农村信用社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必然性

  河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中小企业绝大多数都分布在县域,作为“立足三农,服务县域经济”的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为县域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有其必然性。

  1.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及服务宗旨决定其必然要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有 60 多年的发展历史,最早的农信社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成立的,是由农民社员出资入股,为入股的农民社员提供服务的合作制性质的组织机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农村信用社开始由农行管理。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三农的不断发展,突出了农村信用社支农的重要作用,而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农行的制约。1996 年,国家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将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钩,交由当地人行代管。人行代管期间,曾经试图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性质,但农村信用社 50 年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为入股社员提供服务的合作制与金融市场化不相适应。2003 年,国务院下开始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将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地方金融机构。2005 年6 月,作为国务院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第二批试点,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由河北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自此,开始了河北农信社改革发展的新阶段。从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来看,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变革几经更替,但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的宗旨始终没变。可以说农村信用社是为服务农村经济而生,作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县域中小企业必然是农村信用社的重点服务对象。

  2.农村信用社是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经营原则中的“盈利性”也决定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是市场的选择。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农村信用社一直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想发展,要想盈利,必须看准市场选准服务对象。与国有商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在资金实力、经营规模、管理模式上处于劣势,国有商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机制完善,其在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说,其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处于绝对优势,其服务重点通常放在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上。而对于规模小、资金需求少的县域中小企业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其与这样强大的竞争对手同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这样巨大地、诱人的蛋糕,还不如坚定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转而将县域中小企业作为服务重点。另外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县域中小企业具有十分显着的地域性,与农村信用社服务地方的性质相一致,农村信用社与县域中小企业在多年的合作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种传统的经济联系,使农村信用社与县域中小企业形成了一种天然的亲和力,这种唇齿相依的鱼水关系使得农村信用社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必然。

  3.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农村信用社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一是由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县域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其经营范围不再是原来传统意义上的农业,已经深入到二、三产业的各个方面,总规模不断增加,经济贡献度逐年增长,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增长的名副其实的主力军。二是农业产业机构的深入调整,促进县域中小企业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的发展,深入挖掘创业机会,从而在本地区形成了具有本地区域优势、极具区域特色的产业,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增加了就业机会,扩大了就业领域,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农业增收和农民增收。中小企业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对于缓解就业压力、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都是不可小视的。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必须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和自身优势,围绕“三农”、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搞好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就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在县域金融市场的现状来说,恐怕只有农村信用社可以进一步发挥这一重要的作用。

  2.3.2 农村信用社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可行性

  1.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经营发展现状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较为充足的金融服务。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行政村金融覆盖率更是达到了 100%,员工队伍 5 万余人,近年来,随着农信社改革发展,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截至 2013年末,河北省农信社在河北省全部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存款市场份额占 19.42%,贷款市场份额占 19.55%.而在县域金融市场上,农信社存贷款规模基本占据半壁江山,在有的县甚至达到八成以上。2005 年省联社成立至今,河北省农信社资产总量以及存、贷款规模始终位居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首,另外,在国农信社系统中,存、贷款规模均位居第五。

  2.农村信用社目前省、市、县三级法人的体制,保证了经营决策的自主权。尤其近年来,省、市级管理机构逐年下放业务咨询、审批权限,使基层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得到进一步发挥,提高了管理决策的效率。另外,针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短、频、急的特点,设计了多种业务品种,最大限度的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3.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向银行申请资金支持是目前主要的融资手段。而在县域间接融资市场,虽然商业银行已开始进军农村金融市场,中小金融市场准入的大门已经打开,但是就目前而言,商业银行的信贷门款相对很高,贷款审批流程更为严格细致,设立的营业网点相对少,将一大部分中小企业挡在门外。而相对其他商业银行而言,农信社具有点多面广、人熟地熟、放贷快捷的农村信用社仍是为县域中小企业提供信贷额度较多的、手续最简便的金融机构,自然是中小企业不二的选择。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金融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