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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营银行发展历程和现状(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04 共59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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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银行虽然是可以号称是中国民营银行的先行者。但是只能定性它为特殊的“民营”.本文前面已经阐述过民营银行概念主要取决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资产结构。

  从股权结构来看民生银行是在 1996 年 1 月以 59 家单位作为发起人募集股本,总股本金额为 13.8 亿元,其中 85%的资金是源自民营企业,因此在股权结构上民生银行无疑应被定义为民营银行性质。

  而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民生银行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的重要保证之一,是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民生银行 85%的资金来源于民营资本,在组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任命经营班子成员的时候应完全遵从市场化运作体制下;但是批准成立民生银行的国发函(1995)32号文中明确指出:民生银行的行长、副行长要由央行指派,董事长由工商联指派。民生银行的各民营企业股东实际上处于弱势地位,而且民生银行高层人士的任免不在股东大会,而在于政府;“内部人控制”的痕迹比比皆是。据内部透露,民生银行董事会连推翻选举的权利都没有。从这点上看,严格的说民生银行并不能算是民营银行。最多只能称为“民营资本为主的股份制银行”,即本文上面提到的第三种银行形式“民有国营”.

  2.3 我国民营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2.3.1 国家对于民营银行的成立决心仍显不足

  民营资本在改革开放以后虽然已经较大幅度地渗入银行业,参股或者控股部分商业银行。但是 2003 年 7 月 60 位专家在北京“三堂会审”民营银行后,当时提出的五种民营银行方案模式,一直到今天仍未取得全面批准,在近期,民营银行也只是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

  尽管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入股现有商业银行,但监管部门对于民间资本进入银行的态度仍然颇为谨慎,地方上诸多成立民营银行的提案也因种种原因被拒绝[3].2004 年 6 月底,由中瑞财团的 4 大股东泰力实业、奥康集团、神力集团以及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发起筹建的“建华民营银行”,也是卡在政策层面而未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复,甚至在今年的试点名单中也未出现这几家企业。[4]

  2005 年,央行在四川、山西、陕西、贵州 4 省进行了民间资本放贷试点,一种完全由民间资本构成的“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在 4 省部分农村地区试行。部分学者认为,央行此次在 4 省农村进行民间资本放贷试点,事实上给予了民间借贷这种“草根金融”一个合法身份[5].作为中国首批挂牌营业的商业性小型贷款公司之一,虽然山西晋源泰的董事长韩士恭说:“央行有关高层曾经表示,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是私人(民营)银行”.但是时至今日,仍然很难看到这种趋势。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产值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 60%,而得到的贷款不到 30%[6].信贷结构的扭曲,使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非常困难,地下钱庄和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在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地下金融的规模相当大。地下金融不仅效率低,不规范,还隐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部分专家认为,与其让民间金融在地下活动,不如干脆让他们合法化、正规化。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终身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徐滇庆认为,在中国,发展民营银行虽然首先是为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其主要意义却是在于制度创新方面。也就是说,在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情况下,组建一些民营银行,让民营银行来挑战国有银行,逐步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局面,并使国有银行在竞争中完善自身的运行和监管机制,以期有效地建立高效率的、稳定的金融秩序才是发展民营银行的真正目的[7].而从目前的种种迹象上看,国家对于发展民营银行的决心仍显不足。

  2.3.2 制约民营银行发展的问题

  在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方面,至今还存在许多难题。这些难题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就不可能建立。其中监管问题就是首当其冲的问题。监管当局严格限制民间资本进入银行,怕的就是出现金融风险,而那些最能引起金融风险的因素自然也就成了阻碍民营银行发展的因素。

  民营银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按市场机制自主运作,这是相比国有银行的优势所在。但这一优势的发挥是以健全的信用环境、发达的金融市场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为前提的[8].纵观国内外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失败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即市场准入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健全、特权集团介入、内部人控制和关联企业贷款。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捷克、俄罗斯以及一些前苏联国家,在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巨变之后,急急忙忙开放民间金融,实现银行民营化。由于民营银行的建立需要具备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而这些国家法律体系和市场又不完善,因此,银行民营化的尝试无一例外地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9].

  从我国来说,改革初期,为了适应集体经济的需要,一批地方性金融机构,例如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一些投资信托公司应运而生。但是由于没有设计好这些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规则,这些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和乡镇企业一样,很快就耗竭了发展动力,其中有些信用社出现的问题比国有银行还严重。各级信用社的金融问题损害了民间金融的商业信誉[10].

  正因为开放民营银行存在着上述风险和问题,国家才采取了一些导致民营银行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较高的行业进入壁垒的措施。这是当前影响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主要障碍。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在准入、监管、退出三个方面的机制设定上取得进展,中国的民营银行才能有序开放。
  
  2.3.3 我国发展民营银行是必然趋势

  虽然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道路上存在着诸多待解决问题,但是发展民营银行已经是必然的趋势。导致这种趋势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外资银行的压力迫使我国以发展民营银行为突破口进而提高国内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根据中国入世协议,到 2006 年 11 月中国必须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经营人民币业务,且没有地域限制和业务限制。不管是在优秀人才还是优质客户上的争夺,外资银行具有很强的优势,对国内银行的冲击会非常大。发展民营银行将为我国银行业注入新鲜的动力,通过“鲶鱼效应”使原金融垄断格局下的国有银行感受到来自外资银行和国内民营银行的双重压力,迫使他们提高自身经营效率,进而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2.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规模和比重不断增加要求我国发展民营银行。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产值超过了国民生产总值的 60%,而得到的贷款不到 30%.信贷结构的扭曲,使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非常困难。民营企业得不到信贷资金必然时期发展滞缓,进而影响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发展民营银行可以解决民营企业资金信贷问题,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要求我国发展民营银行。

  近些年来我国地下钱庄和非法金融活动屡禁不止,在福建、浙江、广东等地,地下金融的规模相当大。地下金融不仅效率低,不规范,还隐含着巨大的金融风险。部分专家认为,与其让民间金融在地下活动,不如干脆让他们合法化、正规化。民营银行恰恰是解决这种地下金融最好的途径。

  结合上述三方面因素不难看出,我国发展民营银行是一种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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