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速度迅速、金融行业竞争激烈,混业经营已然大势所趋。
然而,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合作的模式仍然处于低水平的模式,如何使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跃上一个新的水平,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中国贸易金融市场中的交易使用信用交易方式,并且正在逐步增加,信用保险和银行保理业务的合作与发展,在 2009 年,中国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共同颁布了“关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工作中,小型商业企业的通知”,并委托国内六家保险公司做为范例来执行这项工作,以期望能够稳步推进我国贸易的发展。为满足中小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要求,如果中小企业作为保险企业,可以得到二分之一的保费补贴。
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现在愈加重视银行保理工作。民生银行于 2008 年加盟了台湾中租迪和公司的保理组织,同年 11 月深圳发展银行的保理业务系统正式施行。然而,目前,国内开设保理服务的商业银行大多都没有专业的保理机构,常见的业务功能都不专业而且很分散。这使得中国的保理业务仍然面临孤掌难鸣的问题,融资难问题依旧得不到改善。
虽说目前我国的信用保险和银行保理业务都起到了一些成效,但市场占有率还是比较低,并且追赶不上欧洲发达国家的发展速度。而且,历数国内各家保险公司,最为成熟的就莫过于中银保险与中国银行的联盟合作。目前它也是国内唯一一家技术成熟的,并且能够与银行进行长期保理业务合作的保险公司。并且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企业间的商品交易也大多通过赊销这种商业信用方式开展,这就为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所以说二者合作具备极大地必要性。
虽然我国的确也有不少学者对信用保险以及银行保理业务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是研究二者合作发展的却是少之又少;而且虽然也有一些学者曾提出应加强二者的合作,但都比较浅显。于是我研究了很多文献,希望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对两方的合作和发展做一些加强。上述分析表明,有必要对我国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合作发展进行研究。
1.1.2 研究意义
从我国的现实经济情况来看,企业间的商品交易大多通过赊销这种商业信用方式开展,这就为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在如此强调二者合作发展的大背景下也会寻求出路对二者的合作创新发展产生强烈的愿望。在本人阅读了大量有关于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的文献后,以期通过撰写此文章来强化对二者合作方面的理论研究。因此本文在剖析了信用保险和银行保理的合作方面来考察处于三角关系中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贸易企业在二者合作过程中对当今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的鞭策作用,来提出更深层次促进银保合作的创新建议,并且期望我国能早日实现商业银行、贸易企业、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场面。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Hideki Funatsu (1988)鼓励政府设立优惠费率,从而促进该国的贸易发展。
Bruce, William, Gustafson (1999)对一些发达国家的信用保险做了评估,最终得出加拿大国家的保险具备最低的隐性价值,而法国具有最高的隐性价值。GerdaDewit (2001) 认为出口信用保险能促进对外贸易成长,对企业与个人提供出口信用保险的首要目标是针对违约风险企业所在的出口市场来提供这类保险方案。
Paul Rienstra Munnicha, Calum Turvey(2006)阐发了信用保险对该国的贸易出口额增长提供的有益条件。
Smith,Schnucker(1994)提出从事贸易的企业在保理服务的选择上具有很多的局限性,比如公司规模,信用交易量等。Summers,Wilson(2000)证实企业的融资需求对保险和保理服务的选择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Khaled,Soufai(2000)研究了保理业务的生产规律和组织结构。
Saunders,Walter(1994)认为银行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来降低来自借款方的信用风险。Jordi Canals(1997)提出信息技术进步和竞争引起的优胜劣汰,使金融行业承受风险的能力提高了。
1.2.2 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关于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合作的研究文献较少,主要是对国外理论研究的继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教惟东(2000)点明了对信用保险机构和业务功能的重新定位的重要性。窦晓琳(2002)以研究信用保险的制度为基础,对如何完善我国信用保险市场提出了若干对策。蔡华(2007)提出了促进中国信用保险的必要性,并研究了中国国内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
李艳、闻玉璧,赵兴兰(2004)提出信用体系不完善会干扰银行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的准确性。蔡珍贵(2005)研究了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困难,并给出了解决对策。于海洋(2006)以建设银行为例对促进商业银行的保理业务进行了研究。王秀转(2006)主要研究了保理业务中应收账款的转让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立法建议。狄晓燕(2006)针对国际保理中应收账款的转让这一核心问题,提出了我国在国际保理业务方面的建议。鲍静海,贾电轩(2007)提出我国目前没有代理融通公司,银行必须承担可能的风险比较大,我国要加强对信用风险的防控能力。罗敏(2009)钻研了我国开展保理业务的必要性。孙钰,孙敏义(2009)提出了改善我国保理融资难这一现状的建议。吴韡,程健(2011)剖析了我国的保理业务成长缓慢的原因。
李红(2004)分析了信用保险和银行保理的区别与互补作用,希望我国的贸易事业能够顺利前进。邹小芃、陈童颖(2004)对信用保险和保理进行了异同对比,并分析了两者的适用性。尹建宗(2006)分析了我国要大力发展银行保理。
王建国(2008)研究了信用保险的优点。贾伏生(2005)对我国保理业务的优、缺点进行了钻研。魏伟(2006)对信用保险和保理进行了对比。顾镠浏(2007)研究了银行保理、信用保险的区别。戚舒停(2008)对出口信用保险和保理商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了研究。汪静(2008)对国际保理业务具备的独特优势进行了深入研究。
陈亮(2003)对信用保险和保理在信用交易过程中起到的作用进行了阐述。
杜宁(2006)针对我国保理业遭到的阻碍进行了研究,并从多个方面给出了解决措施。李婉琼(2007)认为银行、保险公司、企业、个人必须互相配合,来完善我国的保险业与银行业市场。苏杰(2008)认为信用贸易是当今贸易的显着特征之一。杨奇峰(2010)认为专业的保理公司能更有效地满足贸易市场的需求。
1.2.3 国外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合作发展经验借鉴
作为保理业务重要发源地的欧洲国家,保理市场发展已然非常成熟。无论是从保理公司数量还是从国内、国际保理业务量考察,欧洲国家都在世界保理业务中独占鳖头。2005 年,欧洲成为 FCI 会员的保理公司数目为 575 家,其中国内保理业务量 6566.07 亿欧元、国际保理业务量 588.79 亿欧元,合计 7154.86 亿欧元,占世界保理业务量的 70.38%,在欧洲国家中,英国基本上一直是全球最大的单一保理市场,长期以来一直占据全球保理市场分额的 20%以上,2005 年英国占世界总量的 23.33%,而意大利和法国分别占世界总量的 10.94%和8.76%。保理商运作的基础是其所合作的信用保险公司和银行,在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中,信用保险公司提供安全保障,银行提供资金融通,优秀信用保险公司及银行是保理公司的必备。
由于保理业务本身具有很大的经营风险,一旦保理公司所核准信用额度内产生坏帐,保理公司就要承担信用赔偿责任,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在实际操作中避免可能出现的赔偿损失,降低经营风险,一些欧美国家的保理公司通常考虑将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进行再投保。即由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然后将此保险单背书给银行保理商,当进口商破产时,银行能够以保单和保险受益权转让证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银行保理商和出口商作为共同投保人共同投保,一旦出口商破产,银行保理商能够作为投保人依据保险单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从而降低银行保理商的经营风险。这种比较典型的投保方式,美国 NationsBankCorp 公司就正在采用,该公司每年都将其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进行再投保。他们通常是将保理业务佣金的大部分,通常为保理业务收入的三分之二进行再投保,一旦其客户破产或无力偿还贷款等情况时,保理公司不必承担全部损失,因为投保后,保险公司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
欧洲的银行保理业务发展的如火如荼的原因,其一是欧洲国家的政治、经济稳定发展,法律制度健全与完善,为保理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其二是国外的商业银行会设立附属的专业的金融保理公司;其三是银行会设立专门的保理部或是应收账款金融部。故其在银行保理的专业人才方面与资金支持方面都非常充沛。银行保理业务推动着信用保险市场的份额的扩张,尤其是短期的贸易业务,银行保理与信用保险的合作推动作用更加明显。
欧洲国家的信用保险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巨大的财政支持,可以推动欧洲企业建立长期的商业信用,保持良好的信用等级,为保理融资提供了前提条件。换句话说,信用保险对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具体实务中信用保险囊括了商业风险与政治风险等,通过信用保险风险控制,损失补偿功能分解,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担保,同时也增加了银行的信用评级融资贷款业务,提高企业在银行的贸易融资信贷效率,另一方面还降低了银行的损失。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 研究思路
在本文中,以信用保险和银行保理业务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在阅览关于信用保险及银行保理业务的合作与发展文献之后,引出二者的合作发展概述,其中分别分析二者的内涵与二者合作的流程,并对二者合作发展的基础和作用进行详细解析。之后再提出我国信用保险和银行保理合作的现状,与衍生出来的问题,对二者下一步进行深层次合作的障碍原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二者能够深层次合作的对策。图 1-1 详细展示了本文章的研究框架。【1】
1.3.2 研究方法
在写作过程中,本文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来剖析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能够进步合作这一观点。
一是文献综合分析法。笔者通过搜索与阅读大量相关文献来获取论题的信息。笔者通过阅览中国知网与万方数据库获取了大量的相关文献资料,了解到了与主题相关的多种信息与数据资源,以此来进行相关的理论分析。
二是案例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是结合市场实际,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为素材,通过分析该公司自2010年至2012年信用保险保费收入情况来研究中银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与中国银行保理业务的合作情况,来研究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合作的深入发展问题。
三是比较研究法。本文研究的是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合作的深入发展问题,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合作的深入发展问题,通过什么渠道分别反映保险公司和银行的优势,能更好的服务为中国的贸易和企业发展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综合运用多种学科与跨国界经营经验来对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的进一步合作进行探究。
四是归纳和演绎法。在分析国内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二者如何取长补短进行相关的合作研究,都需要通过考察我国目前二者合作的实例来进行归纳和演绎。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结合国内外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合作发展问题研究,本文主要在以下方面试图创新:
(1)详细分析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业务的合作流程;(2)从欧洲发达国家发展信用保险与银行保理合作的经验来找出我国二者能够更深层次合作的对策。
本文的不足在于资料搜集方面存在难度,故本论文缺乏有力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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