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我国寿险公司的风险识别现状
2.1 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风险是指在特定环境下,在某段特定时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①。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以为投保人提供风险保障为经营对象,其面临的风险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更为复杂。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作为一种新的风险管理潮流,是指通盘考虑保险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 ,将公司治理风险、业务风险纳入统一的管理制度。在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将我国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七类,分别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等②。这七类风险基本涵盖了寿险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在本文所分析的 56 家寿险公司年报中,只有有少数几家根据自身的特点将所面临风险做出特殊分类(见下表)。
2.2 市场风险
2.2.1 市场风险识别与评估现状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③。在各样本公司的风险信息报告中市场风险得到了重视(见表 2-2),除中英人寿外,每家公司都披露了市场风险相关信息。在这 55 家寿险公司中,52 家将市场风险分类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权益价格及其他价格风险)等风险,其中 30 家特别将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单独列出。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市场风险较为重视,且对该种风险的分类也基本一致。
2.2.1.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被绝大部分寿险公司认为是较大的风险,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现阶段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债券型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寿险公司的大部分保单向客户提供固定收益。29 家公司列举出本公司受利率风险影响的资产种类,其中 11 家公司将受到利率风险影响的资产量化,使得信息使用者能够清晰的知道该公司在利率风险各方面的具体风险。针对利率风险的识别,34 家的寿险公司采用的风险识别及分析方法有敏感性分析、情景测试及压力测试,这些寿险公司中 85%公布测试的结果。只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利率变动引起风险的敏感性测试内容在各公司发布的结果中并不相同,这不利于各家公司的比较,例如:交银康联人寿的测试是利率变动对利润和权益的影响,而工银安盛人寿则测试的是利率变动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在利率风险中还有一种风险,即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或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也被很多寿险公司所重视的主要原因在于资产与负债在现金流、期限方面的不一致,利率变化会对资产、负债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对公司偿付能力产生影响。因此,54%的样本公司在其报告中提到了资产负债久期或凸性等风险指标,但是只有 10 家能够披露资产负债久期数值及其缺口率,资产负债凸性的披露公司则更少,这不利于风险信息为信息使用者明确及比较。
2.2.1.2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包括权益价格风险和其他商品价格风险,但在寿险公司的风险识别中主要关注权益价格风险。与利率风险一样,价格风险亦被绝大部分保险公司识别,但是针对价格风险的量化识别,尤其是用计量模型方法分析方面相较利率风险差一些。其中 33家寿险公司虽然提到利用敏感性分析、Beta 值、VaR(在险价值)等方法来分析价格风险但却没有相应的分析结果。风险信息的披露,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了解公司面临风险的大小。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的方法在价格风险的识别中使用较多,但是在发达国家早已使用的 VaR 法在我国保险公司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却很少使用或者披露。在披露使用 VaR 方法的 13 家寿险公司中披露股票型资产投资组合 VaR 值的公司只有 8 家,占所有样本公司的 14%,可见我国保险公司在风险识别即评估过程中使用的计量模型整体上比较落后。另在,在使用 VaR(在险价值)方法过程中使用的假设条件也不统一,这样不利公司间比较,比如,太平洋人寿在其披露在险价值是的假设条件是 95%的置信水平下,资产投资组合的市场价值在 5 日内的最大预期损失,而中航三星人寿公司则是 99%的置信水平下 10 日的损失数值。因此披露在险价值时的假设条件,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2.2.1.3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即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①。寿险公司汇率风险的来源主要源于其所持有的以外币计价的投资或者外资保险公司或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外币投入的资本金所面临的风险。保险公司在披露风险信息时不仅要着眼于对未来风险的预测,而且需要在一些指标上披露上期的损失,汇率风险就是如此。8 家公司(14%)披露了其去年因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9 家公司(16%)将其对外汇面临风险的敏感性分析的结果披露在了报告里。相较于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汇率风险的评估方面样本寿险公司量化披露较少原因可能是部分保险公司的投资资产投资于国内资产产品,也可能因为业务集中于国内从而全部使用本币计算从而没有面临汇率波动导致资产受损失的情况。
2.2.2 市场风险的应对措施
寿险公司对市场风险的关注,可以通过上文对市场风险的识别情况体现出来,风险识别的下一个环节便是对风险的控制。41 家寿险公司(71%)在对利率风险识别后提出了自身将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其中 37 家给出了具体的措施。针对利率风险各家公司的主要措施有:加强资产负债的久期匹配和投资组合结构管理工作,使得投资于债券及定期存款的剩余期限与资金来源的剩余期限相匹配,减小资产负债久期缺口。针对权益价格风险,34 家样本公司(61%)给出的应对价格风险的主要措施是:重视对宏观经济及政策研究,提高市场走势预测的准确性,主动管理权益资产仓位;减少投资收益对权益资产的依赖程度,15 家(27%)提出要设置权益资产比例投资上限;另外,也有少数公司提出要求对单一股票或基金集中度限制。针对汇率风险的主要控制方式是,减小外汇资产的风险敞口,减少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
2.2.3 内资与外资寿险公司市场风险识别情况的对比分析
通过对内资寿险公司和外资寿险公司的对比分析,可知 56%的内资公司风险信息报告中提到利率风险的来源,而对比之下外资寿险公司只有 43%,受影响资产的量化中也是内资公司做的更详细。在对利率风险的评估过程中,内资公司对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压力测试及相关结果的披露比外资公司做了更多的披露,所以在利率风险的应对措施中内资公司相较于外资公司更为详细。
与利率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类似,内资公司在权益价格风险的评估与识别的过程中,披露了较多的风险分析模型及方法,比如利用敏感性分析、Beta 值、VaR(在险价值)。因此,面对权益价格风险,75%的内资公司提出了较为详细的应对方法,对比外资公司则只有 62%。
外资公司在汇率风险的识别方面由于其资金来源的特殊性,在本文的分析中得以体现出来:23%的外资公司报告了其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及测试结果,同时 15%的外资公司披露了其上一年度的外汇损失数据,相比之下内资公司方面的数据分别是 7%与10%。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市场风险的识别中,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都很重视利率风险和权益价格风险,对外汇风险的识别的较低。同时在内资公司又比外资公司更重视利率风险和权益价格风险,而外资公司比内资公司更加重视外汇风险。
银行系寿险公司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在市场风险识别方面的区别很大,在所分析的16 种指标中有 12 个总体上有较为明显的差别(总体水平相差 10%以上)。就利率风险而言,非银行系公司披露总体受影响资产的总量样本数量较多,虽然总体上看可以大概知道投资中有多少头寸面临利率风险,但是实际上这种披露却不能明确量化资产的风险大小。银行系公司更加注重从具体的敏感性分析、情景测试、压力测试等角度来分析公司具体面临风险多少,并且有披露具体测试结果的银行系公司较非银行系公司高出32%,因此明显可以看出银行系寿险公司总体上更关注市利率风险的量化情况。资产负债久期、凸性情况是银行系公司对利率风险识别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其应用方式及披露的广泛性高于非银行系公司 10%。除了敏感性分析、压力情景测试及久期等利率风险识别手段外,银行系公司在应对利率的策略上也较为丰富,披露具体手段的公司比率达到89%,而非银行系公司比率只有 66%,因此可以发现利率风险的识别与应对银行系公司都更胜一筹,也说明其更重视利率风险。银行系公司这种对利率风险的重视高于保险业平均水平的一个可能解释可能来源于其管理方式受到其股东的重要影响,因为其银行股东由于业务结构受到利率的影响重大,在利率风险的管理经验上远较一般公司丰富,重视程度也更高。两类公司间在市场风险的识别中的第二大区别便在于外汇风险的识别,44%的银行系公司在风险识别时采用敏感性分析高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近 30%。出现重大区别原因就在于我国目前寿险公司外币业务较少,银行系寿险公司大多是国内银行与国外着名寿险公司合资建立,所以公司资产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外方股东所投入以外币计价的资本。
综上可以得到结论,那就是寿险公司的公司法人股东的不同会对公司的市场风险识别与管理形成重要影响:银行系寿险公司在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识别与管理的重视程度远高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的平均水平,一种情况是受法人股东经营业务的偏好或优势影响体现在自身公司的经营风格上,另一种则是外方法人股东的投资资本形成风险导致。
2.3 保险风险
2.3.1 保险风险识别与评估现状
2.3.1.1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等精算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①。对于按照概率理论计算价格的保单和投资组合,保险风险的存在有可能使得实际赔付大于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具体来说,保险风险主要反映在产品定价风险、保险准备金风险及再保险风险。对保险风险的识别众多保险公司来说,风险信息披露并不是很一致。针对保险风险的披露,保监会在 2012 年 3 月 8 日发布的《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中给出了一系列指标包括退保率、个人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13个月保费继续率、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13个月保费继续率、个人代理人渠道个人业务 25 个月保费继续率、银行保险渠道个人业务 25 个月保费继续率、短期险赔付率、死亡率偏差率、重疾发生率偏差率、费用超支率、个人代理人渠道佣金率、银行保险渠道手续费率等等。经过对样本公司保险风险信息披露的分析,各样本公司对保险信息的披露详细公开程度要低于市场风险。
2.3.1.2 产品定价风险
本文所分析的 56 家人身险公司中,保险风险信息披露最多的风险指标就是死亡率偏差率、重疾发生率偏差率。这与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息息相关,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然而不断改善的医疗水平和社会条件,大大影响了寿险业务死亡率,传染病、生活方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率影响非寿险业务疾病发生率等。55%的样本公司都关注了死亡率偏差率,这些公司中的 30%能够给出死亡率偏差率的具体数值,14%的样本公司给出了死亡率偏差率的敏感性测试结果。54%的样本公司关注了重疾发生率偏差率,这些公司中的 33%公布了具体重疾发生率偏差率,有 33%的样本公司做了敏感性测试并公布了测试结果。
保费退保率与保费继续率两个保险风险指标在各保险公司报告中提到的较多,分别为 42%和 18%,但是具体披露退保率的公司只有七家,占所有样本公司的 13%.,披露具体保费继续率的公司则只有 4 家,仅占 7%。赔付率和费用率是另外两个信息使用者非常关心的指标,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是关系到其本身市场竞争力的指标。通过赔付率的水平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精算模型等预期假设情况与实际情况的差别,通过费用率情况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不同阶段的竞争策略与竞争力,例如,中融人寿披露其费用超支率风险时提到“2012 年该风险指标为 37.95%,公司尚未达到规模效应,费用超支明显”。年度报告中关注赔付率和费用风险的样本公司占到总体样本的 23%和 16%,但披露具体费用率相关指标的公司仅仅占 5%和 9%。从这两个很重要的指标来看保险风险信息披露的量化水平很低,非常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和监管者对不同公司风险情况的对比。
保险风险集中度包括该公司经营的空间范围集中度与经营各种产品保费收入两种集中度,各样本公司均按保监会要求披露了其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而空间集中度方面也有各公司需要面对的风险。产品保险风险集中度方面,虽然各公司保费收入前五名的产品及保费公布了,但是都没有披露其占保费收入的比重并不利于了解保险产品的集中度,另外仅按保费收入集中度来划分保险产品集中度是不够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披露保险风险集中度时,还披露寿险保险合同保险给付、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信息,非常全面的反映了该公司保险风险的产品风险集中度。除此之外,地域集中度也收到一些保险公司的重视,因为部分寿险公司业务集中在仅有的几个城市或某个城市,会对自身保险风险集中度产生一定影响。7%的样本公司披露了自身由于部分寿险产品的销售数量不足,不能够很好的满足大数定理,以至于产生异于精算假设的保险风险。
2.3.1.3 保险准备金风险与再保险风险
准备金风险对保险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也体现在本文分析中,32%的寿险公司关注保险准备金风险,27%的样本公司较为详细的披露出了准备金的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可见在目前量化分析较少的情况下,对准备金的量化披露相对来说是较多的。
在保险风险的识别中,再保险安排被众多公司视为分散保险风险集中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案,将自身超额风险转移给高安全性再保险公司的寿险公司达到了 50%,相对于其他指标来说对该信息的披露程度比率较高。
2.3.2 保险风险的应对措施
保险风险的应对各公司措施主要在一下几个方面:在产品定价过程中,针对所使用的死亡率、疾病发生率、意外事故发生率等精算假设,36%的公司将经验数据与中国寿险业经验生命表和各再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做对比,还要使用精算模型校验自身新积累数据与以前数据的差别,最终得出与未来实际情形相一致的数据假设。针对退保风险,寿险公司在适合的精算假设基础上还会收取不同的退保费用,使投保人增加退保成本,进而在降低退保率的同时还能增加公司退保益。另外,对各寿险产品的利润测试,各假设(如死亡率敏感性测试)的情景压力测试使所开发的保险产品各项指标符合风险偏好策略,从产品源头管理保险风险。
在寿险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样本公司会对产品进行定价回顾分析,尤其是健康险产品;赔付过程中要求核赔部门严格审核,进一步使赔付范围与精算假设相吻合;针对保险合同中的超额风险,大部分公司会选择适当的再保险安排,降低超额风险过于集中的问题。
2.3.3 内资与外资寿险公司保险风险识别情况的对比分析
在死亡率、重疾发生偏差率、退保率、赔付率四个指标的披露中,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相差无几。二者的主要区别主要集中在保费继续率和费用率方面,披露保费继续率和费用率的内资公司分别达到 19%和 22%,而外资公司则只有 4%和 10%。在对过去使用过的精算假设方面外资公司较之内资公司有更强的检验意识,外资公司达到 44%而内资公只有 20%,除此之外,外资公司对本公司能够承受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有较多的披露。
2.3.4 银行系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保险风险识别情况的对比分析
寿险公司按是否为银行系公司分类死亡率偏差率、重疾发生率偏差率情况基本相似,但是披露对该风险指标压力测试的情况则有很大不同,非银行系公司披露信息情况较之银行系寿险公司比例较高。银行系公司则更加关注退保率和赔付率情况,两种指标披露中银行系公司均高出非银行系公司 10%以上。在保险风险的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设立和披露中银行系公司也更加积极,近 50%银行系公司披露自身关于保险费风险偏好和限额的信息,非银行系公司则只有 15%,比率很低。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系寿险公司和非银行系公司在对保险风险的识别和控制中侧重点不同,银行系寿险公司注重退保和赔付率,相比而言非银行系寿险公司注重死亡率偏差率和重疾偏差率,另外对保险风险偏好体系的建设明显可以看出银行系寿险公司更加主动。
2.4 信用风险
2.4.1 信用风险识别现状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者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信用情况的不利变动而产生的风险①。信用风险又可以分为违约风险、信用利差风险、迁移风险、再保险信用风险等。目前中国保险业资产的投资品种受到保监会限制,资产大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和存放在国有银行的定期存款,所债券发行人、存款所在银行及其他交易对手的信用评级的下降或者破产清算会导致保险公司损失。
信用风险识别是各样本公司最为关注的风险,通过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指标和再保险信用风险相关指标可以观察到。存款银行信用评级相关情况。56 家样本公司中42 家披露了银行存款信用评级占到样本总数的 75%,其中 31 家详细披露了存款的信用情况,同时 43%的公司披露了存款集中度和存款占比。
债券信用风险方面有 84%的样本公司披露了债券的评级情况,70%的样本公司给出了债券的具体情况,其中一些也给出了债券占比或集中度信息。与市场风险量化程度较高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针对信用风险披露其敏感性分析结果的公司仅有两家占到全部样本公司的 7%。除银行存款和债券外,另一种保险公司常见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保单质押贷款情况,但较少的公司会关注保单质押贷款风险,只有 11%的公司提到会面临保单质押贷款风险,主要原因可能是保单质押贷款一般以相应的保单现金价值作质押,而贷款额一般小于现金价值因此风险很小。
信用风险中再保险信用风险是各公司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其中主要包含两个指标:
在保险公司信用评级及再保险业务集中度。41%的样本公司提到了在保险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可能损害其信用情况,但只有 34%的公司能够详细的披露其分出保费的保险公司的信用情况。再保险业务集中度只有 7%的公司认为其可能构成信用风险,所以各公司并不是非常关注再保险业务的集中情况。
2.4.2 信用风险的应对措施
保险公司应对信用风险的措施相对于市场风险来说较为简单,或者说绝大部分样本公司在信用风险识别后几乎没有披露其采取了怎样的应对策略。20%的样本公司提到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相关情况,23%提到控制投资组合风险限额的情况。针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会采取诸如严格执行内部评级制度,对信用投资产品严格把关;监测债券的市场价值,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信用违约事件,避免大幅度损失等措施。再保险信用风险的防范上则更为简略,主要集中在监控各再保险公司的信用等级变化等方面。由此分析可知,信用风险控制上各保险公司仍需进一步披露其所采取的措施,减少信息使用者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不信任。
2.4.3 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信用风险识别的区别
信用风险的识别中,内资与外资寿险公司在存款信用评级、存款集中度或占比、债券的集中度、债券评级方面披露信息都比较接近。存款和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信用风险一般占到各公司信用风险暴露头寸的大部分。
剩余信用风险中,外资寿险公司在保单质押贷款风险方面注重程度要高于内资公司12%,内资公司仅有 4%会提到自身面临保单质押贷款方面的风险。外资公司更加注重公司投资资产组合中信用风险的限额情况,38%的外资寿险公司披露了此项指标,而仅有 16%的内资公司披露该指标,说明信用风险限额中内资公司需进一步完善自身的风险偏好体系,设置风险限额来监测自身信用风险,尤其是投资权益类资产的风险限额。
内资公司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还注重再保险的情况和自身度量信用风险的模型方面。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再保险业务集中度方面内资公司披露信息比外资公司高7%以上。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披露信息的内资寿险公司比外资寿险公司高 16%,原因可能在于外资公司会借鉴其外方保险公司股东的较为成熟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而内资公司则倾向于探索建立自身模型,这导致了双方对信用模型风险的不同认识。
2.4.4 银行系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信用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银行系寿险公司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信用风险方面的不同之处与内外资公司之间基本相同。非银行系公司较多的披露了保单质押贷款风险,而银行系公司则没有任何公司披露该信息。再保险公司信用评级及再保险信用风险集中度也是非银行系公司更加重视。另外非银行系公司更加注重建立健全自身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而银行系公司似乎相对来说对该问题关注较少,可能与其银行法人股东在信用风险的识别中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有一定关系。
信用风险的压力测试具体结果在寿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信息中披露的较少,平均来看只有 8%,而银行业寿险公司中披露该测试及结果的比例占到 22%显着高于非银行系公司的 5%。从此可以看出银行系公司更关注极端情况下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同时银行系公司对自身在信用风险领域的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有着更明确的认识,披露信用风险偏好的比率高于非银行系公司 10%左右。
2.5 流动性风险
2.5.1 流动性风险识别现状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债务到期或发生给付义务时,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或必须以较高的成本融资而导致的风险①。流动性风险控制的重点就是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准确预测,并且要在对未来给付金额的实时监控的基础上做好资产负债的动态匹配。流动性风险的识别中有一个重要的现象,那就是部分样本保险公司披露的有效信息很少或者几乎没有。
除平安养老险、长江养老险和中英人寿没有识别流动性风险外,还有 9 家寿险公司并没有做出有效流动性风险识别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信息披露。例如泰康人寿在风险信息披露报告中写到“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债务到期或发生给付义务时,由于没有资金来源或必须以较高的成本融资而导致的风险。2012 年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产流入无法抵御资产流出状况”。实际上,该信息很难让信息使用者或监管者对该公司流动性风险有一个具体的认识。其只对过去情况作了一个简单的定性陈述,不具有较强的说服性,因此其传递信息的有效性很差。
68%的样本公司对自身的现金流状况作了预测,46%样本公司将现金流预测具体结果披露在了风险信息报告中,可见大部分公司对现金流的关注。除对具体现金流的预测外,部分寿险公司对现金流做出了敏感性分析,用来加强公司对现金流风险的识别与评估。流动性比率与融资回购比率是样本公司在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环节使用较多的指标,公布两个比率的公司分别占了 27%与 14%。上述两个指标也是在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中需要报告的,由此可以看到流动性风险的量化比率还很低。由退保,特别是大规模集中退保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类似于银行挤兑现象),也是部分公司较为关注的,有21%的样本公司表示了对这种风险的担忧。
2.5.2 流动性风险的应对措施
通过对样本公司风险管理报告信息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公司对流动性风险的控制管理非常积极,主要有以下措施:在保险产品的设计过程中,在保障投保人合法利益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努力做到减少退保风险;在销售的过程中,控制误导情况的发生,做好退保率指标的监测;还要建立完善的指标监测与预警的体系,18%的样本公司提到了该项措施;20%建立专门应对大额给付需求的应急制度,在突然遭遇大规模资金支付是能够顺利支付;7%的样本公司提到要建立业务、精算、资金、投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以更好的完成现金流的定期测试。
2.5.3 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流动性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流动性风险识别方面,平均来看外资寿险公司更加注重现金流的测试并详细披露现金流量测试结果,较内资公司高出 15%左右;在具体指标方面,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压力测试的具体指标也较内资公司高 10%左右。针对流动性风险外资公司在公司内部风险偏好体系内设定风险限额的情况也比现阶段内资公司高。
内资公司比外资公司突出的方面是其公司风险管理报告中更多的是对指标监测及预警的定性描述,而没有具体指标披露,且内资公司更加强调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协调来解决部分风险管理问题。在现金流的压力测试、公司可能面临的退保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及应急大额支付方面内、外资公司之间区别不大。
2.5.4 银行系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流动性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从总体上看银行系保险公司相对于非银行系保险公司来说,较为重视流动性风险,具体来说包含以下一些方面:在具体现金流量测试和现金流的压力测试中银行系寿险公司均比非银行系公司高出 13%以上,且公布流动性比率和融资回购比率等具体风险指标时也要高出 14%以上;在宏观角度对资产负债压力测试中,银行系公司也高出非银行系公司 6%。因此从常规角度看银行系公司较为重视流动性风险的识别。值得注意的不同寻常的一点是针对应急大额支付这种现金流风险采取措施的非银行系寿险公司达到33%,而银行系寿险公司只有 17%。这说明在突发的大额支付面前非银行系非银行系寿险公司的危机感更强,可能原因在于其紧急融资能力要比银行系寿险公司差,而银行系寿险公司则依托其所属银行融资能力尤其是紧急融资能力非常强。
2.6 操作风险
2.6.1 操作风险识别现状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①。”操作风险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它涉及到公司每个风险单位,常常表现在人员、流程、合规等风险上。
56 家样本公司中只有三家没有识别操作风险因此可以观察到人身保险公司重视操作风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在《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中》针对操作风险主要是强调了五个风险指标,分别是:重大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亿元标准保费的监管处罚率、亿元标准保费投诉率、新单回访成功率①。除了这五个简单的指标外还用更多的风险得到样本公司的关注,比如内控风险、信息技术管理风险、法律合规风险等。
重大操作风险损失金额能够反映操作风险在上一报告年度对公司造成单笔 20 万元损失的影响。披露该更显指标的详细信息不代表该样本公司有此种重大损失,但只有 8家公司关注了该项指标的相关信息占到所有样本公司的 14%。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能够反映该保险公司的合规风险情况,13%的寿险公司关注了该风险指标,这其中仅有生命人寿、中融人寿、华汇人寿三家公司披露了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的具体值。其中三家公司该指标指数分别为 4.94、0、0。亿元标准保费的监管处罚率反应的是公司收到 10万元以上处罚的次数加上个人收到的 1 万元以上次数与评估期内亿元标准保费的商,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公司上一报告年度严重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该指标同样收到关注的比重较小,为 13%,详细披露该指数的公司与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的公司一样同为 3 家,占全部样本公司的 5%。亿元标准保费监管处罚率与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都能较为真实的反映该公司前一期存在的操作风险,但该指标遭到大多数样本公司的忽视,可能的原因在于披露该指标会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导致极少有公司披露两个指标。虽然量化的合规风险指标信息各样本公司没有披露,但是仍有 52%的寿险公司认为自身面临法律合规风险。
亿元标准保费投诉率反映保险公司的行为对客户的不良影响,只有 9%的公司关注了该指标,另外只有 11%的样本公司关注新单回访成功率,这其中两家披露了该指标的具体信息,分别是华汇人寿 99.7%与中融人寿 98.57%。上述两个指标让信息使用者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保险公司对待投保人或者客户的真实态度。销售误导风险将会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影响投诉情况和回访的成功率,因此有 29%的样本公司都表示其会面临一定程度的销售误导风险。
由于操作风险涉及到公司每个风险单位,常常表现在人员、流程、合规方面,所以大部分公司将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相联系起来,因此有较多的样本公司关注内部控制风险,这些公司的数量占到总体样本公司的 45%。信息技术管理风险是保险公司关注的另一种具体的操作风险,23%的寿险公司在风险管理报告中提到公司对信息技术管理系统的改进等信息。
2.6.2 操作风险的应对措施
操作风险涉及到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但从样本分析来看,各公司应对操作风险的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梳理流程风险、操作风险指标监测、优化操作、加强审计合规检查、问责等方面,具体到各个公司则是针对自身面临的具体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通过梳理运营操作的整个流程,查找关键风险点,健全关键风险点管控制度,在 54%样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中得到关注。在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设置操作风险指标并对各指标进行有效监控是部分公司采取的重要措施。45%的样本公司通过对过去风险损失的分析,吸取教训并优化操作流程设计,进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合规检查作为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重要防线,各样本公司披露较为详细的,18%的样本公司采取这种措施。在应对操作风险方面,问责机制得到了部分保险公司的重视,在完善业务流程的同时,明确岗位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员工对操作风险的重视。
2.6.3 内资和外资寿险公司操作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操作风险设计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因此大部分寿险公司都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就公司内部控制风险而言内资公司中 53%认为自身面临内控风险,在未来的一年中将对内控制度进行完善,相比而言外资公司中则只有 33%认为自身面临内控风险。可能原因在于外资公司一般为合资公司,其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而部分内资公司往往是某个非金融类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其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并不完善,导致内控方面可能存在某种漏洞。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方面内资公司在风险识别方面也较积极,较外资公司高出 12%以上,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由于公司治理方面缺陷可能带来了其他方面较为明显的缺陷。
法律合规风险是操作风险中两类公司认为自身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说明各公司认为自身可能会遭到监管当局处罚或者由于自身的违规带来财物损失或声誉损失。高达59%的内资寿险公司披露法律合规风险,外资公司则为 42%,与此风险相对应的三个指标: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重大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亿元保费监管处罚率、亿元标准保费投诉率、披露中内资公司也都高于外资公司,这表明整体来看内资公司更加注重公司可能面临的因违法或违规导致财产与声誉损失。
2.6.4 银行系与非银行系公司操作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银行系寿险公司在操作风险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中》寿险公司应该披露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亿元标准保费的监管处罚率、亿元标准保费投诉率、新单回访成功率等五个指标,没有一家公司进行披露。由此可以看到在操作风险的报告框架执行中银行系公司报告内容很不完善。
银行系寿险公司在对内控风险和法律合规风险的识别中,11%公司认为自身面临内控风险,相比之下非银行系公司则有 51%的公司在其风险管理信息报告中强调自身面临内控风险,并积极对内控风险进行分类细化;33%的银行系公司认为自身面临法律合规风险也低于非银行系公司的 55%。只有对销售误导风险识别中,银行系寿险公司认为自身面临较为严重的风险,识别该风险的银行系寿险公司显着的高于非银行系公司 21%,这与银行系寿险公司产品销售渠道有密切联系,且许多银行系公司保险产品销售借助该银行股东的渠道便利,但是销售误导可能对公司产品及银行股东均产生不利的声誉影响。
综合上述情况的分析可知,银行系寿险公司在对操作风险的整体识别不如非银行系寿险公司做的更详细完善,除重要操作风险指标没有披露外,对其他操作风险披露内容也相对很少。
2.7 战略风险
2.7.1 战略风险识别现状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①。《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中的战略风险指标有:偿付能力充足率、期交比例、10 年期及以上新单期缴占比等三个。根据对样本的统计分析,56 家样本寿险公司中 15 家没有在自身风险管理信息报告中提到其面临的战略风险,但这并不代表没有面临一系列的战略风险,例如 2012 年全球经济疲软,中国经济增速减缓的同时国家对保险行业的监管越来越严厉,银行理财产品对保险产品的冲击很大,银保渠道发展缓慢对一些中小型寿险公司特别是依赖银保渠道的寿险公司形成较大的打击。因此,从目前看寿险公司对战略风险的重视程度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相比较低。
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就是明确自身的战略目标,只有明确了战略目标才能确定其将要承担的风险、风险的水平和经过风险调整的期望回报等等,因此明确的战略目标对公司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披露风险管理信息的 41 家公司中只有 12 家明确了自身的战略目标,占到 21%,因此可以说目前我国有部分保险公司对自身经营的战略目标并不清晰。没有披露战略目标的真实情况可能是公司内部确实存在该战略目标但由于不重视风险信息的披露而没有体现在年度报告中,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公司经营管理层本身对自己的战略目标就没有达成一致。上述两种情况都能反映出,目前总体上看寿险公司对自身的战略风险管理的忽视。
在战略风险的识别中,23%的样本公司对宏观经济情况有关注,这主要是宏观经济的发展速度会影响保险市场的扩张。11%公司对 2012 年的风险信息披露中将国家政策和人身风险费率改革认为是公司将要面临的风险。将宏观经济状况与行业政策及人身风险费率改革的变化与公司战略联合起来分析,部分寿险公司认为自身会面临公司自身能力的风险,即由于公司自身能力不足与外部环境的千变万化导致无法达成本公司的战略目标。各样本寿险公司分析公司能力的基础上战略重点与经营策略,例如中国人保寿险在“2012 年受宏观经济形势、监管政策及行业投资情况的影响,全行业人身保险费增速放缓。由于外部影响因素影响造成的保费收入波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风险为战略风险的风险控制重点”。为监测自身的战略风险,有 20%的公司会明确自己的具体战略指标,并进行监测。具体的战略风险指标的披露中,期交比率指标反映保险公司后续保费业务的连续性,在市场不景气时能减少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下滑,对保险公司的平稳发展有重要意义。
10 年期以上新单期交占比较之期交保费指标更能反应保险公司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保费的持续性,但针对险种较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长期分红险等险种。披露两个指标的公司仅仅占到全部样本公司的大约 10%,可见对寿险公司的平稳经营方面的信息披露仍然不充分。各渠道犹豫期撤单率,反应了投保人缴纳保费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追回保费的比率。可能原因包括营销员销售误导、公司品牌吸引力、投保人自身原因等。披露该风险指标的公司仅仅占到 4%,暴露了各公司对未来面临撤单率的不自信。
偿付能力风险是保险公司可以偿还债务能力的风险,在保监会 2010 年披露的保险行业四大风险中,偿付能力风险居首。偿付能力监管也是我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监管的主要目标。监管偿付能力风险的指标是偿付能力充足率,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 100%(100%~150%为充足Ⅰ类,150%以上为充足Ⅱ类)。经过对样本公司的分析发现,2012 年偿付能力低于 100%的人身险公司只有两家占到全部样本公司的 5%,分别是幸福人寿 48%、昆仑健康保险公司 64%。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当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于 100%时,中国保监会将要采取必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分派股息。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事这两家保险公司本报告期内都采取了增加注册资本的措施,但其偿付能力仍然严重不足,关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给出的原因都是保险业务发展为主要原因。所以人身险公司在管理其战略风险时对业务发展导致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应给与充分的重视。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充足一类的公司只有两家分别是长城人寿和中国人保寿险,其中长城人寿 102%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十分逼近监管红线,本报告期内长城人寿也增加了注册资本,除了业务发展导致的最低监管资本上升外,其业务亏损也减少了实际资本,最终导致了实际偿付能力的下降。
56 家人身险公司中 21 家股东增加注册资本,约占 37.5%;5 家增加次级债务,约占 9%。增加注册资本的 21 家样本公司中,11 家是某种程度上由于保费业务发展的原因引起。28 家公司在 2012 年度出现了偿付能力下降的情况,25 家出现了偿付能力上升的情况,其余 3 家没有披露偿付能力信息。
通过分析发现,在人身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中业务发展常会导致最低监管资本的上升,认可负债的增加,但其中近一半业务发展的样本公司偿付能力出现上升的迹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发展业务时并不一定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与保费策略密切相关,因此偿付能力风险的重视和解决可以在发展业务的过程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规避。另外,信泰人寿与中宏人寿通过财务再保险和与在保险公司签订长期风险乘数合约的方式在保费业务发展的同时保持了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上升。除了业务发展可能导致最低监管资本和实际资本的下降外,向股东发放股利股息、资本市场的不利波动以及整体经营业务的亏损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偿付能力的下降。
2.7.2 战略风险的应对措施
战略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战略错误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或者公司的持续亏损甚至破产清算。战略风险的应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战略目标设置、战略规划、产品及渠道策略、机构发展策略及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战略风险的应对从战略目标的设置开始,符合自身能力的战略目标。目前部分公司应首先明确自身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上应该树立怎样的战略目标。其次,实现战略目标的战略计划或战略规划是实现目标的路径,23%的样本公司提到自身在做战略规划是经过科学的论证考虑的了多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其战略规划是符合公司自身能力的。产品结构和渠道风险是众多保险公司关注和采取措施应对的重要战略风险之一,21%的样本公司都在其风险报告中提到改善产品结构以符合目前投保人需要同时能够面对保险市场上的激烈竞争。渠道风险方面鉴于银行渠道的严格限制,稳定银行渠道的同时拓展其他起到则成了必经之路。在机构布局方面部分公司采取扩张的态度加大分公司的铺设力度,来应对未来具有增长潜力的地方保险市场。面对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各公司在发展保费或经营亏损的情况下,最常见的应对策略则是寻求股东增加注册资金来增强实际资本或者增发次级债务来提高偿付能力,还有部分公司是通过与再保险公司合作签订长期分保合约来降低风险、降低认可负债从而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2.7.3 内资公司和外资公司战略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在战略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中,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经营策略的披露比率上内资公司较外资公司比率略高,然而内资寿险公司与外资寿险公司很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对在自身复杂环境下稳定经营能力的信心,16%的外资公司认为自身可能出现对形势判断的偏差或者本公司战略执行无效,而内资公司更倾向于认为自身有能力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在具体的战略指标中外资公司相对于内资公司做的更加详细,期交比率、10 年期以上新单期交占比、各渠道犹豫期撤单率要比内资公司披露信息多业务的快速发展使得 21%以上的外资公司认为自身可能面临资本风险和机构布局风险。合资公司在业务发展后很重要的风险便是监管资本上升偿付能力可能下降。拓展新业务导致机构布局风险增大,不适当的机构布局可能为公司经营产生风险。友邦人寿属于 100%外资公司自身披露的很重要的风险就是公司机构在监管当局的要求下不能在几个城市之外进行扩张所以,面临机构布局的风险更大。具体到寿险公司的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方面,外资公司风险识别情况也较内资公司多。
2.7.4 银行系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战略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在战略风险识别中银行系寿险公司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有很大区别,对宏观经济运行风险、政府政策及人身险费率改革风险中银行系公司没有识别,并且没有银行系公司披露自身在对未来重要外部环境变化中自身可能出现误判的信息,相对来说非银行系寿险公司则更重视这些外部环境变化及误判形成的风险。除外部环境风险外,非寿险公司对公司自身能力风险也较为重视,银行系公司则对自身面对未来挑战方面更具自信。与银行系对未来外部环境变化风险重视度低,对自身能力自信程度高对应的则是在战略风险具体指标如期交比率、10 年期以上新单期交占比、各渠道犹豫期撤单率等的信息披露基本没有。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在某种程度上银行系寿险公司对自身战略风险忽视较为明显,相对于非银行系公司的较为高比率风险识别情况银行系公司较少注意以及披露这些信息。
造成这种分歧的原因之一可能是银行系寿险公司在更大程度是是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集团中的一环,进而从集团的角度考虑其战略风险可能较小;而非银行系公司(除几家大型保险金融集团外)则往往是较小的公司,对自身公司应对复杂环境变化的自身能力的严重不自信。
2.8 声誉风险
2.8.1 声誉风险的识别现状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公司品牌及声誉出现负面事件,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①。主要包括媒体舆情风险、销售误导风险、客户投诉风险与法律诉讼等风险,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迅速、及时且恰当的处理这类风险,就可能引发外界的不良反应。2013 年 5 月25 日一则关于中国人寿为招待费 14 亿元新闻发布不久就已经被众多民众所知晓,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对中国人寿形成不良影响,充分证明了声誉风险在今天是影响人身险公司的重要风险。通过对样本公司的统计分析发现,56 家寿险公司中 18 家,约占样本总体32%没有披露声誉风险信息,由此可见,从总体上看目前人身险公司对声誉风险的识别是七种风险中最弱的一种,对声誉风险不够重视。
声誉风险识别中是否存在负面报道、群访群诉等风险被视为重要的指标,在样本分析中 36%的人身险公司提到自身是否有负面报道及群访群诉事件发生。第二个各公司较为重视的指标是客户投诉情况信息的披露,18%的样本公司披露了公司接受客户投诉的相关情况。新媒体风险也是部分公司主要关注的风险之一,11%的寿险公司其声誉风险增大与此相关,原因正如新华人寿所披露的那样“从公司的角度看,随着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影响力逐渐增加,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关注。从外部环境看,商业媒体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形式快速发展都会加大声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销售误导风险和法律诉讼风险会引起公众对公司形象的负面评价,这两种风险有少部分寿险公司关注。
2.8.2 声誉风险的应对措施
声誉风险事件的发生具有十分快速的特点,因此对声誉风险的快速识别就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各公司寿险要设立关键风险指标,并进行频繁的舆情监测活动,样本分析中发现 36%的样本公司都进行舆情监测活动,其中部分公司在包括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中监测本公司所面临的负面报道及投诉行为,力求尽快发现对本公司不利的风险事件,进而为解决风险争取宝贵的时间。
快速解决声誉风险事件,要求保险公司有很高效的解决方案,因此应对声誉风险事件的应急预案就必不可少了,32%的人身险公司都对在积极准备自身的应急预案,用来快速执行以最快的速度处理风险事件。风险事件发生后能否与相关媒体取得有效沟通是保险公司能否争取最快速的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建立并完善与媒体沟通的渠道,以开放的姿态来接受公众媒体的监督,做到对公司最高限度的真实客观报道就成了很多保险公司的必要措施,因此 30%的人身险公司将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作为应对声誉风险的重要措施。声誉风险触发源头最多的因素就是操作风险,因此为从根本上减少声誉风险,18%的样本公司提到在未来将更多的完善本公司的内控制度,降低声誉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
声誉风险的避免,一方面需要降低对公司自身不利的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另一方面还要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或美誉度。4 家样本公司,占总体样本的 7%,披露了其所参与的公益活动或慈善行动,这些可以正向的提高公司知名度,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2.8.3 内资和外资寿险公司声誉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声誉风险是寿险公司较易忽略的风险之一,两类公司之间的对声誉风险的关注角度不一,其中部分外资公司对销售误导风险进行识别,并且 37%的外资公司会进行舆情监测,而内资公司虽在这一方面更逊一筹,但却更加关注客户投诉与微博、微信这类新媒体带来的风险。在舆情监测过程中两类公司都有超过 33%的公司会对各媒体上的公司负面报道与群访群诉情况进行密切关注。面对随时可能快速爆发并蔓延最终造成重大影响的声誉风险,相对来说内资公司更注重应急预案的建立,更多的外资公司则着重建立、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渠道来使媒体公正的报道风险事件,减少公司声誉与财务损失。
除了面对声誉风险损失采取措施外,参与公益活动来增加公司的美誉度也是重要方式,这方面内资公司参与比率高于外资公司一倍以上,可见内资公司更愿意投资于增强公司声誉活动。
2.8.4 银行系与非银行系寿险公司声誉风险识别的对比分析
面对声誉风险 56%的银行系公司会监测舆情,其中更重视销售误导引发的声誉损失,44%会建立自身的应急预案;27%的非银行系公司进行舆情监测,相对来说他们更关注客户投诉风险和法律诉讼风险,仅有 29%的公司建立自身的应急预案。为减少声誉损失,更多的非银行系公司注重自身与媒体的沟通,建立自身与媒体的沟通渠道,银行公司则在与媒体沟通的活动中略显消极。
6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建议以上对国内外人口老龄化对比分析,表明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整个国家处于调整过程,社会养老负担加重,老年抚养系数增大,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其建立发展改革不仅仅自身...
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研究背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科技风险等多种风险,增加了人们对生活的焦虑感。保险作为一种分散风险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利用。保险通过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
2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现状2.1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市场现状目前,我国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还属于试点筹备阶段。保监会表示保险公司要重点参与养老业务,尤其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3年11月下旬,保监会曾召开幸福人...
第1章绪论1.1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现状1.1.1研究背景城镇化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变迁的客观反映。城镇化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市场经济...
5完善石家庄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保险对策5.1政府方面5.1.1优化财政支持方式政府的扶持政策是组织群众投保结成互助的最好动员和驱动方式,而且,农业保险本身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它必须获得正确的政策扶持,才能健康发展。政府要加大对供销社开展农业互助...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这不仅标志着普惠金融的发展在我国进入一个全新阶段,普惠金融成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这体现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
2案例分析2.1禅城区专利保险模式分析佛山市禅城区专利保险并不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独立经营,而是在禅城区政府、区政委的指导下,采取专利保险合作社的模式。具体是由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也即是知识产权局负责日常的经营与管理,专利保险合作社...
参考文献[1]程玲玲。知识产权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重庆大学,2012[2]高留志。美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特区经济,2006(2):297[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统计简报2014年第1期[EB/OL].2014/02/01[4]胡丽君...
3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情况。3.1美国。美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在已经达到了更加成熟的阶段。1966年以前属于初级阶段,当时的承保范围只限于突发性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随后是发展阶段,其承保范围扩大到长期积累造成的...
1引言1.1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1.1.1研究背景我国自1991年起开始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1991年至2005年期间,由于当时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以及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不强,导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进展并不顺利。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与保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