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险集团特殊风险及其分类
由上文我们知道,保险集团是保险企业的一种较为高级的组织形式,符合国际趋势,具有规模效益、信息共享、品牌提升等多方面的优势。但是,伴随新机遇而来的是新的风险,由于存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内部关系网络,保险集团除了要面对各项保险业务的一般风险之外,还要面对区别于一般保险企业的特殊风险。
2.1保险集团面临的特殊风险
2.1.1传染性风险
传染性风险是指一旦集团的某一个成员公司出现了风险,很容易传染到其他的成员公司乃至整个集团,对其他的成员公司乃至整个集团造成不利影响。保险集团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同成员公司之间不是相互独立,而是相互联系的,当其某一个成员公司出现问题时,问题可能就像疾病一样,传染给集团其他健康的成员公司,导致集团内部其他成员公司也受到影响。传染性风险通过信心与资金两种渠道对集团造成影响。
信心渠道使传染性风险得以通过一种非接触性的形式蔓延,即使集团各成员公司不存在实质性联系,只因同属于一个集团,就有可能被“传染”:如果集团某一子公司陷入困境或不利传言,消费者就会对其失去信心,同时担心其所属集团也存在类似问题或者会被该子公司牵连而陷入困境,因此对该集团所有其他公司也会持观望态度,对集团其他公司造成冲击。这主要是由于保险集团釆用集团这一组织形式引起的。
传染性风险得以通过资金渠道蔓延,则主要由于保险集团的内部交易。
由于保险集团自身的组织特点以及企业追逐利益的天性,保险集团必然会追求协同效应,从而必然存在内部交易。《集团内部交易和风险控制原则》定义内部交易行为包括:“交叉持股;集团内部一个公司代表另一个子公司进行交易;向集团内部其他的子公司提供或者从其他子公司获得担保贷款或承诺;主要股东的风险包括贷款和承诺担保等表外风险;在集团内部配置客户资产;子公司之间资产的买卖等”.1这些行为虽然能给整个集团带来协同效应,但同时也使各成员公司的经营状况相互影响,导致风险在集团内部的传播: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方随之受损;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存在担保、抵押或承诺关系,一方出现财务困境,另一方也会受到牵连;集团成员公司之间提供管理或其他服务,如果提供方因故不能正常提供,接受方受到不利影响;在集团内部配置客户资产,当该项资产的风险发生时,相关成员公司均会受到不利影响;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再保险,再保险分出人的风险传递到再保险分入人,同时若再保险分入人偿付能力出现危机也会影响再保险分出人的偿付能力。
2.1.2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
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是指由于保险集团组织结构过于庞大而复杂,导致其透明度下降所带来的风险。保险集团公司下面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且通过股权建立联系。各成员公司都有其本身的组织结构,整体作为一个集团时,集团又有一个整个集团的组织架构,这就不免显得庞杂,加之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更使其复杂化,导致其透明度下降,带来了不透明风险。
透明度是现代金融机构保持良好信誉的重要条件,透明度下降可能会给保险集团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影响:降低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加剧集团各成员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之间协调沟通的时滞;导致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使外部监管者和一些利益主体无法明确真实情况,从而难以进行准确的外部监管;使集团管理者难以理清公司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无法判断和衡量公司的整体风险;产生监管套利等。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协调和沟通存在时滞,可能导致公司战略与实际情况相脱节或不能得到有效实施,还可能导致在危机发生的初期无法事先预警而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例如,保险集团的各级子公司都可能得到集团公司的贷款,但是由于集团结构过于复杂,集团公司很难准确把握贷款的使用情况,当子公司发生还款困难时,集团公司很难及时发现并迅速调整风险,从而导致危机在整个集团内扩散。集团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则可能使品行不端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经济犯罪活动,给集团带来损失。难以进行准确的外部监管,导致保险集团可能进行资产转移,使资产更多的集中于受监管较为宽松的子公司,从而提高了集团整体经营风险。
2.1.3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资本重复计算风险是指同一资本被集团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重复利用从而导致该保险集团资本被放大的风险。保险集团内部交易的存在,导致保险集团复杂的持股关系,为了实现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同一笔资本可能在母公司和各成员公司间多次使用,产生资本重复计算问题。当保险集团以自有资本持有子公司的股权,而同时将这部分资本又计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时,资本做了双重计算;当该笔资本继续在集团成员公司之间投资,资本就被多次重复计算。
资本重复计算使集团资本被杠杆式地放大,资本总额虚增,而实际资本可能是不够的,同一笔资本被用来抵御多家公司的风险,在决定保险集团各公司资本充足率或偿付能力时,会导致集团整体风险过大、偿付能力不足,影响监管机关对监管对象资本充足性的准确判断,同时,增加清偿债务能力不足和经营不稳定等相关风险,影响整个保险集团的安全。同时,资本重复计算造成的杠杆效应,使保险集团的子公司出现破产风险的时候,资本的风险也被成倍放大,对整个保险集团造成更大的影响。
2.1.4利益冲突风险
利益冲突风险是指由于各经济利益主体利益上的不一致而产生的以牺牲一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为前提而谋求其他利益主体利益的风险1.这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各经济主体利益的不一致是利益冲突风险产生的前提。没有利益的不一致就不存在利益冲突,也就不会产生利益冲突风险。利益冲突又称利益背反,指维护组织整体利益往往会对其他人或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害,根源在于主体角色的多元化。保险集团兼营许多不同的保险业务甚至其他金融业务,各部门或业务单位的经营目标不尽相同,难免会出现利益的不一致。保险集团的利益冲突可分为三种:保险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险集团内部各成员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险集团公司于各成员公司之间的冲突。
二是利益冲突存在并不意味着利益冲突风险一定发生。要以牺牲一方或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为前提而谋求其他利益主体利益,需要存在信息不对称或双方地位不平等等条件。保险集团内部关系复杂,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且集团公司对成员公司有一定的控制权,能影响其决策。
由上述条件可知,单个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都存在利益冲突风险,如牺牲客户利益以谋求自身利益,但对于保险集团,由于同属一家保险集团旳各成员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和互动更加频繁和难以监测,其利益冲突风险较之专业保险公司被成倍放大,并有其特有的利益冲突风险:保险集团同时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保险服务,可能出现捆绑销售甚至诱骗或强制购买集团其他产品,严重损害了客户利益,也破坏了正常市场竞争秩序;保险集团为节约经营成本,很可能共享客户信息,对交易秩序造成一定破坏;保险集团成员公司的经营决策常常受母公司影响,致使其决策可能有利于保险集团的整体利益,却损害了成员公司旳债权人及部分股东的利益。
2.2保险集团特殊风险归类
通过上一节对保险集团各特殊风险的描述与分析,可以看出形成特殊风险的根本原因要么是保险集团庞杂的组织架构,要么是保险集团存在的内部交易。由此,本文将保险集团特殊风险按根本原因归为两类。
一类是由保险集团组织架构引起的,包括传染性风险(信心渠道)、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和利益冲突风险。
另一类是由保险集团内部交易引起的,包括传染性风险(资金渠道)和资本重复计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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