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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专业自保公司发展历史及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29 共53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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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国际专业自保公司发展历史及对我国的启示
  
  3.1 国际专业自保公司发展历史

  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和各流程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诸多风险,这些风险使得企业的经营表现具有不确定性。为了降低经营风险给企业造成的亏损,企业通常都会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这个过程一般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预防和控制。现代企业一般采用的风险控制是传统的商业保险,但是随着企业风险形式的不断变化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传统的商业保险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风险管理控制需求①.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寻求自保,通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安排实现风险的转移和分散。而在实践中受多更多企业青睐的自留风险自保组织形式则是设立专业自保公司。

  3.1.1 发展阶段史

  半个多世纪以来,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全球自保公司规模始终保持平稳增长的劲头。许许多多的跨国大型公司开始使用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企业风险管理控制的重要手段。国际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阶段史可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起步和萌芽阶段,主要是从 18 世纪中期到 20 世纪中期。起初,欧美国家的企业开始兴起并设立专业自保公司,但是专业自保公司的企业数量较少。截止到 1959 年,全球也只是有 40 家左右的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在这一阶段并没能取得长足的发展进步,企业集团在选择风险转移工具的过程中专业自保公司的营运也并不广泛。这主要是受制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制度,制度的缺位限制着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第二阶段是快速扩张阶段,主要是从 20 世纪 50 年代到 80 年代。在第二阶段也就是上世纪 50 年代到 80 年代的 30 年间里,专业自保公司在各方面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各方面开始逐渐成熟起来,包括企业的内控机制、风险管控和人才队伍培养,政府的政策扶持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建设。统计数据显示,在专业自保公司发展的第二阶段中,专业自保公司在全球的规模数量已经达到近 2000 家。这一时期,百慕大、根西等离岸自保公司注册成立中心形成了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和地区的税收政策优惠,吸引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来此设立专业自保公司,进一步推动这些地区成为自保公司的集中注册成立地。

  第三阶段为成熟创新阶段,这个阶段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至今。在第三阶段,专业自保公司的运营管理各方面都成熟起来。外部环境上,多数国家的政府部门也都积极投身于专业自保公司的推进事业中。鼓励企业在本地设立专业自保公司,地区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逐渐优沃起来。

  3.1.2 注册地发展

  企业在设立专业自保公司时会考虑将专业自保公司在何地注册设立。这个营业注册地往往不同于母公司注册营业所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 Offshore,即离岸。

  注册营业地的环境对一个企业的经济表现有着很大的决定作用,公司最终选择哪里作为设立专业自保公司的注册所在地,也有诸多考虑因素。在专业自保公司发展之初,企业设立专业自保公司都是选择和母公司注册成立地在一起,也就是在岸注册成立。随着各国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经济大环境的发展企业选择自保公司注册所在地主要会考虑到以下因素:交通、通信的质量和方便程度;当地公司于母公司的税收联系;基础设施的完备状况;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财务报表报告制度;政治、经济环境的稳定性等等。

  3.2 国际专业自保公司发展现状和趋势

  3.2.1 国际专业自保公司发展现状

  1.设立要件
  
  ⑴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系统化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风险意识淡薄将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企业经营各个流程中产生的风险,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会给企业带来风险积聚的后果。

  ⑵与母公司之间存在可靠夯实的风险转移机制。专业自保公司的成立初衷就是服务于母公司的业务需要和风险管理需要,专业自保公司只有同母公司之间存在可靠的风险转移机制,才能切实有效协助母公司管理其经营运作过程中的自留风险,不负专业自保公司的成立初衷,实现其自身价值。

  ⑶企业能够科学高效的分散自留风险。这需要学习传统商业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方法。传统商业保险公司是按照大数法则,以分散广泛的企业风险,求得企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营。企业合理的风散风险才能促进母公司财务稳健性。

  ⑷一定规模的业务支持和保费支持。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自行设立专业自保公司,这对企业的资金规模总量和保费支出水平有一定的要求。一般而言,有设立专业自公司需要的企业都是大中型企业,财力雄厚,年保费支出量大。

  2.经营方式企业在设立专业自保公司之初就应该规划好专业自保公司的经营方式,可供企业选取的经营方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自我管理经营,另一种是雇佣市场中的具有保险经纪公司资质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经营①.两种经营方式各有利弊。自行经营,可以确保企业对专业自保公司的全权控制,对其财务支持和业务范围的掌控,但是自行经营需要母公司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特别是专业自保公司起成立的初期,会花费大量的资金投入和耗费可观的人力资源成本。交由市场中具有投资管理资质的管理公司进行经营,可以获得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人员提供的经验以及产生的规模经济,也省去了成立之初的员工成本,但是专业自保公司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对母公司的作用,以及对母公司的经营风险的灵敏度不够。

  3.主要业务内容和发展特点⑴专业自保公司主要业务内容①。深入母公司集团的各企业各分部,实地了解情况,踏实做好业务承保工作②。协助母公司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协助母公司做好防灾防损的工作③。开展广泛调查,明确风险存在状况,分析研究数据资料,有针对性地里订保费费率④。积极主动地接轨国际再保险市场,做好风险分出工作,保证企业经营的稳健性⑤。保险事故的现场勘查、核损定损,及时有效地开具事故报告,开展理赔工作⑵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特点①。注册地竞争激烈百慕大是世界上最大最集中的离岸自保公司所在地,但是目前百慕大地区正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竞争挑战②.其一是近年来美国在案自保市场的长足发展,其二是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为了抢夺金融保险的枢纽地位而展开的激烈竞争。如为了占据亚洲保险枢纽地位,着力构建完善的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的公司税率已经从 2002 年的 25.5%下降至 2011 年的 17%左右。②。受保护单元称为发展最快的自保类型目前,推动专业自保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于受保护单元的公司类型。受保护单元的兴起主要得益于两个原因,一是其结构优势,可以对母公司提供更多灵活性;二是其本身的成本优势。这些优势使得受保护单元的公司类型成为母公司在选设立专业自保公司组织形式时的重要考量因素。③。完善自保法律和监管各国为了保持经济发展,维护好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开始逐步完善自保法律和监管制度。以鼓励本国以及国际上有条件的企业在本国设立专业自保公司,推动金融市场系统化的发展,使得专业自保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有了充足的立法保障,政府部门在引导专业自保公司发展方向时获得法律依据,政府部门能够更好地完成在经济活动中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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