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保险硕士论文 >

知识产权侵权与执行保险发展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29 共2647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绪 论。

  0.1 研究背景与意义。

  0.1.1 研究背景。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凝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赋予新科技的发明人知识产权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有效地鼓励经济主体积极进行科技研发与投入,这对于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美中不足的是,现代知识产权与经济收入紧密相连这一特点,往往使得人们为争夺预期的巨大利益,在知识产权所有权方面发生争夺和纠纷。随着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数量的不断增加,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多,企业一旦遭到法律诉讼,必然面临巨大的费用支出,这给很多企业造成了困扰。

  任何创新型企业都避免不了遭遇知识产权风险侵害的可能性,于是企业开始希望能够运用某种方式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使自己免遭知识产权风险的侵害。而保险恰恰是风险管理中最有效的、应用最广泛的方法之一。于是在保险市场上,专门承保知识产权风险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应运而生。

  0.1.2 研究意义。

  知识产权保险不论是对企业的发展,还是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从微观层面上看,企业通过投保,将可能遭遇的风险提前分散出去,一旦风险真的发生,就能够避免遭受重大的损失,这有利于企业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尤其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当他们面临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保险公司的赔付会使当事人有能力与国外企业在法庭上相抗衡,这对于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促进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说,知识产权保险对创新型企业提供的有效保护,能够促使其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从而对我国的经济转型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使我国尽快实现从制造型大国向创新型大国的转变;另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也有利于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开创保险市场新的业务增长点,为保险业的发展增添活力。

  0.2 文献综述。

  从知识产权保险在各国发展的情况来看,胡丽君和郑友德(2003)在其发表的文章中介绍了美国知识产权保险的最初形态和知识产权保险的基本类型,并指出这种保险同时维护了被保险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值得我国借鉴开发。高留志(2006)、孙宏涛(2006)等人也对美国的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另外,林小爱(2009)在其博士论文中,介绍了日本的知识产权保险。周美华(2007)在其硕士论文中,介绍了英国和欧盟的知识产权保险。

  从知识产权风险和管理方面来看,吴玫(2004)在其硕士论文中,分析了知识产权面临的各类风险。他提出知识产权风险包括成本风险、效率风险和法律风险,并对法律风险进行了详细分析。杨德齐(2009)在其文章《论我国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的建构》中,提出应该采用保险的方法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分散。

  从我国的具体做法方面来看,周美华(2007)与刘丁巳(2008)分别在硕士论文和期刊文章中,对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类型进行了分析,并都提出政府有必要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保险。林小爱(2009)在博士论文中,进一步从前期模式、险种设计、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险的具体设置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随着研究文献的步步深入,知识产权保险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人们已经从基本理论层面的研究深入到探索实践方法的层面,即从知识产权保险是什么到在我国应该怎样设立知识产权保险。虽然在这一方面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但知识产权保险在我国毕竟是新生事物,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逐步推进知识产权保险在我国的发展。

  0.3 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文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对知识产权保险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第一部分,运用定性分析的研究方法,首先对知识产权保险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通过知识产权保险的具体分类,详细说明了知识产权保险到底是什么,即它承保哪些保险标的、承担哪些风险责任以及如何实施等。接着通过与有形财产保险的对比,指出知识产权保险的性质。然后具体分析了知识产权所面临的风险。这些概念上的界定与区分为下文进一步介绍知识产权保险奠了定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先,论证了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必要性。通过对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整理分析,表明我国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同时说明了知识产权保险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其次,论证了我国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可行性,本文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保险市场三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运用了比较分析法。本文介绍了国外已有的知识产权保险实践经验,并对各国的做法进行了仔细的对比和分析,从中总结出各国的有益经验,这些经验为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提供了有用的借鉴。

  第四部分对我国知识产权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该类保险的试点工作,但由于它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各方面仍然存在许多制约因素,例如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意识薄弱、缺乏风险数据和专业人才等。从第二部分到第四部分综合运用了系统分析法,从必要性和可行性、其他国家的经验借鉴以及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系统的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第五部分综合以上的分析,结合国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实践经验和我国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从基本原则和要素设置两大方面分别加以阐述,在运行模式、发展路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等方面分别进行了展开说明。

  0.4 创新与不足。

  本文的创新之处首先在于选题方面。知识产权保险虽然在国外一些国家已经有所发展,但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国内在知识产权保险方面的实践才刚刚展开,而在理论方面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并不多见,因此本文选择了这一全新的领域进行研究。

  其次在于研究方法方面。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定性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以及系统分析法,作者对已有文献资料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知识产权保险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界定,并比较了国外的做法经验,从必要性,可行性,他人的经验和自身的问题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了分析,并在最后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第三在于政策建议方面。在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路径上,本文提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险的发展应该从简单到复杂,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另外,可以由政府对知识产权保险提供再保险,将保险公司积聚的知识产权风险进一步分散出去,从而使保险公司在更加稳定的基础上经营。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仅仅从少数几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发展知识产权保险的具体建议,而一种保险产品的产生需要方方面面具体细节的考虑,作者希望有机会能够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以便更加详细地对知识产权保险加以设计和完善。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知识产权论文
返回:保险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