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保险硕士论文 >

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30 共9633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5 我国森林保险的发展建议

  5.1 风险区划的理论基础与必要性

  5.1.1 风险区域划分的定义界定

  森林保险风险区域划分①,是根据保险的业务需求和地域分布差异的森林保险风险防范原则,基于对林业保险风险特征的研究,并且从保险标的自身风险性质差异化出发,根据标的自身的风险水平与地区的区域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特点,通过将选择范围内的承保林区风险划分为不同等级的风险区域,来实现对保险标的自身风险性质的划分。森林保险区划与森林区划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即林业对环境的强烈依附性,决定了林业资源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对风险的正相关性。所以从隶属关系来看,森林区划是森林保险区划的基础,保险标的风险的区分是通过对区域环境风险的划分来实现的。而对区域环境的风险评估主要通过最原始数据收集来对森林的灾害性质进行初步规划划分。其性质属于在分析研究地域与经济差异的基础上,根据林木属性而进行的林业地理分区,主要目的是归类与区分各个分区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情况和森林资源状况,为调整林业产业布局,建立合理的生产结构提供原始数据资料。从二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森林区划为森林保险区划提供者风险评估的原始数据。

  5.1.2 建立森林保险风险区划的理论基础

  5.1.2.1 保险风险分散原则

  保险公司是专门处理各类可保风险的风险承保单位,其收取保险费并有同意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作为实质上经营风险的经营主体,必须更加注重自身的风险管理,这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同时也影响到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所以保险业自身的风险管理是经营的重中之重。有效的风险分散方法能够保持保险费的基本稳定,同时降低事故风险发生带来的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费用。

  保险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风险的分散,其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实现:第一是在空间上使风险有效分散,即根据大数法则,尽可能多集合同质风险,实现对同一类险种承保范围地域上的尽可能扩大。这是因为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由于地域范围之间相互独立,这就在空间上使得投保标的各自面临的风险在空间上隔绝开来,使其不具有相关性。如此,在确保增强风险独立性的基础上,随着保单数量的增加,投保标的同时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就会呈现级数级别的减少,从而使得某一个地域范围遭受风险事故的损失能有效在全部承保区域内实现分担。将投保标的的风险从空间上分割独立开,能弱化保单之间的损失概率正相关性,从而有效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率。而要具体的实现空间范围上的风险分散,就需要保险人不断区分细化风险区域,并针对其开发有保费费率差异的险种。通过对费率进行差异化分级和开发新险种来增加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区分与弱化保单之间的风险相关系数,来让保险人的经营从空间上实现风险的分散。

  第二是在时间上使风险有效分散,作为任何经营主体,能够长时间的持续稳定经营都是化解风险的重要关键。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某一区域对某一险种的长时间经营能使经营业务时间区间内的业务总收入与总支出保持平衡(这一点也是险种费率的精算原则,即保险人通过精算模型将持续期间的损失期望值平均分摊到每一个收费时间区间来确定保费)。

  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分散风险两种方法哪一种更有效,而对于森林保险来说,其风险难以分散的最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的地域性与规模性,即投保的林区作为保险标的天然具有强烈的相关性:往往投保的林区在地域上是聚集在一起的。所以人为主动的将其在空间上进行风险区域分割细化是最有效的风险分散方法。风险区域的作用从本质上来讲即是将原来的投保同质风险做进一步的区分,使其变成不同质的风险,实现差异化的险种承保与费率制定。如此,则能从根本上弱化森林保险标的之间的风险正相关性达到分散风险的良好收效。

  5.1.2.2 对价交换原则

  保险是作为一种经济交易 ,实质上是一种依靠保险合同对风险的交易,是风险的出售和购买。承保方与投保方按照市场交易对等原则来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称:保险人有根据合同收取保险费的权利,也有在灾害发生后对投保人进行损失赔偿的义务;被保险人有缴付保费的义务,同时也有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给予经济损失补偿的权利。森林保险的这种对风险进行交易的模式实际上是把风险作为了一种商品。森林保险在具有商品性的前提下,要在市场持续经营发展就必须遵循商品服务市场上的对价交换原则。对价交换原则是确保商品交易市场能够稳定良好发展的基础,也可以说是所有公平的商品交易活动能够存在的基础。它确保了商品交易双方的总体时间区间上的收支平衡使得商品交易活动能够持续。对价交换原则具体对森林保险来说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对保险公司来说的,保险公司经营业务是为了获取收益。所以经营业务进而达到收支平衡,是保险公司能够经营下去的最基本要素。保险公司在交易双方中与投保人相比,具有专业化强的优势。保险公司对价交换以及收支平衡的实现主要是通过科学的精算方法计算出合理的保险费率来达成。

  第二是对投保人来说的,即在长期的市场均衡中,投保保费要与投保人因为损失带来的期望效用变化相一致,实现投保人的收支对等。具体到森林保险上来说,即是不同风险水平的投保林区要有与其风险程度相适应的费率水平。这就需要根据主要的指标划分出相似性的风险区域,在计算森林保险费率时,对在风险程度基本相同的同一区域实行相同的费率,而对于风险程度不同的区域实行差异的费率。

  5.1.3 进行森林保险风险区划的必要性

  5.1.3.1 符合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点

  森林保险作为经济活动的一种,其发展也必然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森林产业的区域经济发展特性产生了区域性差异极大的风险差异,这自然而然也就要求制定差异化的风险保障机制。森林保险市场并不是一个隔绝独立的市场,其供给需求都要受到该区域其他经济产业的影响。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之间差异极大,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水平决定除了森林保险市场供给、承保理赔方式、核损核算方式等各方面强烈的区域性特点。森林保险只有充分的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才能实事求是地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保险体制。一味的守旧不愿改革固然不对,但是不考虑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强求先进也可能对森林保险市场造成恶劣的影响①.

  5.1.3.2 符合森林自身风险的多样性特点

  森林面临的风险具有多样性。其风险广泛包括气候,地质,地形和人为等各种因素。单就自然灾害损失方面,就有气候导致的旱灾和水灾,环境传播导致的虫灾等。并且,林业属弱质性产业,强烈的依靠自然环境的优劣,而且这种影响因素就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很难能够人为改善。所以对于森林的风险因素控制要比改善更具有可行性。而对于森林风险的区域划分正是能有效控制风险,使有限的人力资源能有效利用的关键举措。通过风险区划细分,建立有针对性的区域观察防治策略,使不同地区的森林保险针对不同的风险状况,利于管控风险。

  5.1.3.3 风险区划是公允制定费率的基础

  如上所述,森林保险的对价原则的实现基于其差异化巨大的性质极难得到实现。森林保险市场上最容易出现的情况就是统一费率下,劣质客户驱逐优质客户,造成逆向选择问题,造成森林保险市场的极不稳定,最后一方面保险公司难以维持经营;另一方面林农也不乐意投保。所以森林保险的开展势必要对森林风险种类,发生的概率以及不同灾害不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归类与细分,从而科学地制定出适应其风险的费率。森林风险区划是正确评估承保风险与科学计算费率的基础。通过风险区划,划分若干个符合现实条件的风险等级,在不同等级的风险区域内分别厘定有差别的森林保险费率。进行了风险区划后,在制定费率的同时,还能结合风险区域的经济水平,充分细致地分析该区域的保险供求情况,使保险公司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利用,使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政策时也能区别对待,有章可循。如此林农根据自身的风险购买与之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使保费负担与保险责任相一致,保证了对价原则,从而实现保险市场的合理公平。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保险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