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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30 共4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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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启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国际贸易的开放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发达国家战前就已出现的出口信用保险也因此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随着出口信用保险在发达国家出口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广大发展中国家也逐步认识到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保护和促进本国对外贸易方面所起到的作用,纷纷建立了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起步较发达国家来说比较迟,所以研究比较国外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自身情况,总结出适合我国的发展方式和路线,是十分有必要的。

  3.1 美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

  美国毫无疑问是当今世界上经济最发达,贸易最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选择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是进出口银行模式,进出口银行模式的特点是可以同时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融资。

  美国的国家官方出口信用机构是美国进出口银行(EIB,Export-Import Bank ofthe United States),该银行是一家独立的美国政府机构,创立于 1934 年,之后主要依照 1945 年颁布的有关融资和促进美国出口的法律开展业务运作。美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出口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所提供的信贷支持保护和促进美国国内出口企业商品和服务的出口贸易,并增加国内就业,提高国内生产总值。美国进出口银行开办的主要业务包括直接信贷与中介信贷、担保、流动资金担保、出口信贷保险、扶持中小企业和环保设备出口。

  美国进出口银行开办出口信贷保险的目的是帮助美国公司开发和扩大出口销售,尽量避免和防止国外买方拖欠货款的可能。国内出口商由于有了美国进出口银行对其应收款项提供的保险,可以向国外客户提供更优惠的信贷条件,也能够安排更有吸引力的融资项目。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出口信贷保险共有以下七个政策标准:第一,向缺少出口贸易经验的公司提供关于短期销售的优惠担保,帮助这些公司扩展业务,但申请这种担保必须满足美国中小企业局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即该企业年出口数额不超过 200 万美元;第二,当向某一出口商的短期信贷销售(通常为 6 个月)提供保险时,和其他保险形式一样承担出口商的第一损失,并通过向出口商提供可选择的保险险别(即 90%的商业风险,100%的政治风险或 95%的加权平均风险),从而确保出口商出口销售扩展的合理性;第三,美国的出口信贷保险既有多个进口商担保政策也有单一进口商信贷保险,其中多个进口商担保政策可以允许出口商自行决定信贷限额,从而该出口商拥有一定的信贷决策灵活度,而单一进口商信贷保险则指的是为单一进口商的一笔或多笔出口销售提供短期或中期保险;第四是金融机构进口商信贷措施,这一措施是由美国进出口银行向金融机构提供保险,这些金融机构为美国出口商提供短期信贷;第五是银行信用证措施,当在与美国出口融资相关的业务中外国银行发出不可撤销信用证时,美国进出口银行在这一过程中涉及的议付过程对外国银行提供保险;第六是特殊保险措施,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政治风险担保以及服务出口或受贸易协会支配的担保;第七,美国进出口银行还为融资租赁提供保险。

  总之,美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出口信贷保险针对风险的范围是为 9O%至 95%的商业风险和 9O%至 100%的政治风险,针对某些出口的农产品,还能够为高达 98%的商业风险与政治风险提供保险。除此之外,出口商也可以从美国进出口银行获得特殊承诺,为寄售、运货拒收、提前装船风险、货物展销、二手设备出售、外币支付以及奶和牛奶制品销售提供保险。上述各种类型的保险费变化与偿还期限、债务人与担保人信誉以及进出口国别等因素有关。

  3.2 法国出口信用保险特点

  法国具有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出口信用保险系统,同时其涵盖的内容也最为广泛,法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份额占世界总的出口信用保险份额近 20%,在全球范围内仅次于德国。

  法国采用混合经营方式开办出口信用保险,即国内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采用的经营方式是部分业务代表国家经营,部分业务自己经营。

  法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是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也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1946 年,注册资本 3 亿法郎,由法国政府的财政经济工业部对外经济关系总司负责监管。政府对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实现间接控股,主要通过控制其重要股东来完成。1994 年 4 月其最大股东巴黎联合保险公司进行了私有化改制,因此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从实质上间接性地成为了私营公司,现属于政府委托私营机构办理模式,法国政府仍然委托其管理私营机构不予承担的业务范围。目前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既包括法定业务,也包括自营业务,即既代表法国政府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也同时经营商业性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这种将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分开经营的制度被称为“双轨制”,也是当今世界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的一种趋势。其业务范围涵盖欧盟区国家的政治风险、普通商业性保险和一般贸易汇率保险等。为支持本国的出口贸易和法国企业扩大出口,从成立之日起法国对外贸易保险公司就代表法国政府承保政治风险业务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由于这些业务风险较大,商业性保险公司很难靠自身力量顺利开展此类业务,因此必须由政府提供资金担保。法国虽然没有设立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但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财政预算直接挂钩。其中为国家承办的业务全部收入上缴国家财政,全部赔款支出计入国家财政预算。每年年初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向政府报告当年预期收入及支出情况,政府根据公司的报告及上年财务报表编制并批复当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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