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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现状与成效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25 共53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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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现状与成效
  
  3.1 运行现状
  
  3.1.1 总体情况
  
  近年来,河北省积极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支持力度,省级重点推进建设网上政务服务中心,11 个设区市、2 个省直管县、166 个县(市、区)、15 个国家级或省级开发区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1927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33649 个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站(室),县级以上建设率达到 97.7%,乡镇和村级建设率分别达到 85%和 68%,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格局。
  
  一是省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2010 年 8 月 16 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加快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使用全省电子政务平台,以河北省现有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建立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利用已建成的各级、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大力推动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网上一体化办理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统一管理和“一站式”服务,以达到制约行政权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行政效率的目的。河北省省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挂靠在省经济信息中心,核心业务是省网上审批系统。目前该系统上线运行的均为行政许可类事项,共涉及 36 个省直部门的 436 项行政许可事项,占省本级全部许可事项的 87.9%.
  
  从各部门使用和联网情况看可分为三类:一是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 24 个部门使用省建系统,其 271 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线上运行;二是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等 12 个部门使用自建系统,其 165 项行政许可事项线上运行,这些部门的自建系统与省建系统实现了数据交换;三是省民宗厅、省安全厅、省台办和省计生委等 4 个部门的 12 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未在网上办理。省监察厅和其他省直部门监察室利用电子监察功能对网上运行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013 年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事项为 22149项,办理了 22188 项(含上年结转事项)。
  
  二是省直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建设运行情况。51 个拥有公共服务(行政监管)和行政审批职能的省有关部门全都建立了服务窗口,大体形成了一口对外、一站式办理的服务模式。各窗口在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的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了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窗口管理、监督、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比较完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较高。
  
  服务窗口有力促进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了社会监督,节约了办事成本,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是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各地以“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为目标,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水平、延伸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功能,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一方面是部门和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率进一步提高。在部门进驻方面,市级服务中心进驻率平均为 78.9%,县级平均 70.8%;在项目进驻方面,市级服务中心进驻率平均为 68.1%,其中许可事项 84.1%、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7.3%、行政监管事项 66.2%,县级服务中心进驻率平均 63.4%,其中许可事项 68.7%、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61.7%、行政监管事项 47.9%.
  
  另一方面是管理体制和机构性质的多样化特点仍然突出。在管理体制方面,11 个设区市的政务服务中心中,4 个为政府特设机构、6 个为政府办派出机构、1 个属于纪检管理机构;166 个县(市、区)中,89 个为政府特设机构、44 个属政府办派出机构、33个为纪检管理机构;在机构性质方面,11 个设区市中,有 4 个属于行政单位、3 个属于参公事业单位、2 个属于事业单位、2 个属于临时单位;166 个县(市、区)中,有 45个属于行政单位、7 个属于参公事业单位、100 个属于事业单位、14 个属于临时单位。
  
  全省县级以上非行政编制的服务中心占全部的 70.5%.
  
  第三方面是功能定位和运行模式不断规范。在功能定位方面,市、县两级中心主要职能是审批加服务,乡、村两级中心(站、室)主要职能是直接服务和代理服务,一些地方还将法律援助、信访排调等功能纳入其中。在运行管理模式上,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多实行了“一口受理、内部传递、限时办理、全程监督”,但在实际运行中,有些项目可以在中心即时办结,有些在中心限时办结,还有一些需要在原部门集体研究决定。
  
  据统计,市级中心即时办结率平均为 21.1%,厅内限时办结率平均为 71.2%,需原部门决定的平均为 7.7%;县级中心即时办结率平均为 23.1%,厅内限时办结率平均为 60.2%,需原部门决定的平均为 16.8%.
  
  第四方面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所提高。全省 11 个设区市、122 个县(市、区)建立了网上审批系统,7 个设区市、115 个县(市、区)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52 个县实现了市县互联互通,233 个乡(镇、办事处)实现了县乡互联互通。
  
  3.1.2 主要做法
  
  1.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将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权力集中到一个科室(审批科),再整建制进驻中心;同时各部门对审批科充分授权,各审批科履行职能到位,有效减少了“前店后厂、体外循环”现象的发生。目前,9 个市级政务服务中心、98 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不同程度组建了审批科,其它市、县通过设立首席代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审批事项、审批职能集中,审批权力、审批责任到位。11 个设区市、126 个县(市、区)还实行了审批专用章制度,确保一个事项进一个门、盖一次章完成。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实行“并联审批”、建立审批“快速通道”和统一收费等措施,将中心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不断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构建电子监察系统、设立投诉举报窗口等措施,不断改进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促进了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
  
  2.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不断加大部门和项目进驻力度,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邯郸市实行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接访中心“三位一体”,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石家庄市 104 项行政许可、141 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 252 项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实行了“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机制。邢台市 21 个市直部门组建了行政审批科,将并联审批向新建生产加工型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登记注册等五个领域延伸。承德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设 11 个功能区,108 个窗口,进驻 47 个部门,形成了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效能监察、资源配置等“八位一体”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3.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各地在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精简材料、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方面,大胆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审批环节大幅减少,审批效率大幅提高。据统计,2013 年市级中心办事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整体减少 50-70%以上。与此同时,各地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保定市已通过省服务标准化验收评审,成为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
  
  4.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2009 年,省级 49 个部门共有 473 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 31 个部门的 259 个事项运行在省级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上,15 个部门的 182 个事项运行在自建系统上,4 个部门的 8 个事项使用国家部委的系统办理,8 个部门的 24 个事项由于涉密、敏感等原因外未实施网上审批。2010 年,44 个部门的 418 个事项共受理了 126155 项,办理了 126862项,基本实现了电子监察和情况通报。石家庄市将廉政风险点动态监控寓于电子监察系统之中,对风险等级设定、风险点抓取、风险点统计分析、风险等级调整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管理。衡水市作为全省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省市县一体化”试点单位,积极推进与省网上审批系统的对接。承德市实现了市、县、乡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石家庄晋州市充分利用国家级试点县的契机,对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将网络延伸到了村。
  
  5.不断推进便民服务
  
  各地通过有效探索,将供电、供水、燃气、供热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项目和涉民环节集中到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建设“市民之家”,使之成为便民利企的“阳光超市”.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代理代办服务,发挥“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功能,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得到老百姓的赞誉。
  
  6.不断改善机关作风
  
  实施阳光审批,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制度,有力打击了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建立“首问责任制、代办服务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使各项工作依章办理、有章可循;推行“制度+科技”,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开展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及电子监察,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展示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
  
  3.2 运行成效
  
  3.2.1 推进了行政体制改革进程
  
  1.政务服务中心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时期,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制度由于审批的事项多,审批的效率低,审批的行为随意性较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和制度性障碍,既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使很多区域失去了迅速崛起的机会,又产生了腐败,致使社会群众对政府的不满。
  
  因此,改革开放后,我国最先开展的改革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就决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产生是因为审批而建的,是整个政府摆脱低效能、高耗时,大力推动改革的突破口。
  
  2.政务服务中心帮助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过去我国实施的管理模式,导致政府各个部门职能责任不清楚,执行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效能意识不够。随着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逐渐打破了社会和群众对政府管理旧有的观念,从体制和制度的规划上一出现就具备了“高效、便民、清廉、规范”等特点。
  
  企业和群众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一切行政审批必须具有法律依据,依法公开和执行,行政效率不断提升,行政责任一目了然,行政程序明确清晰,行政监督强力实施。政务服务中心也用其创新的模式,为政府各个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推动政府创新管理、加大政府自我改进,建立公开透明、协调一致、依法规范、清廉务实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3.政务服务中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从全省情况看,虽然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模、机构性质和运行机制上有所不同,但全都是围绕行政许可这一中心,遵照高效、透明、便民、廉洁这一宗旨,推动“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阳光下服务、公司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从运行多年的实际效果来看,政务服务中心的发展成为地方政府推动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在推动法制社会、提升工作效能、转变政府职能、推行公开透明、简化办事程序上都取得了很大成效。通过对各部门进行集中整合,坚决执行以社会和群众需求为基本点,以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为导向,对政府职能进行消减和合并,有力推动和促进了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乃至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完善。
  
  3.2.2 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内生动力,是从开端和思想上防治腐败的最根本的方式之一,是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梦想和期望,是推动依法执政和建设民主政治的深刻探索。服务型政府既要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需求,又要找到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监管制度和经济杠杆调节的方法,特别是要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责任转变成主要为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为群众社会生活和参与社会与经济、政治与文化等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和重要条件[27].
  
  政务服务中心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突破口。一是通过窗口式服务,使办事企业和群众与政府工作人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办公,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使企业群众有亲近感和亲切感。二是避免了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的奔波之苦。各个部门窗口一门式服务,对企业和群众来说更加便捷。三是避免了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吃“闭门羹”.
  
  严格的考勤制度,改变了过去办事人员和群众到机关办事找不到相应人员的状况。四是利于各部门相互沟通,互相协调。由于各部门都设立了窗口,这对部门之间互相沟通,互相联系,创造了条件。政务服务中心不仅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在现实生活中真切的感到服务型政府带来的好处,而且为整体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基础。
  
  3.2.3 助推了政府与市场主体需求结合
  
  政务服务中心不仅能有效体现政府公共权利,而且逐渐被市场主体所认可。从社会公众来看,在传统模式下,市场主体直接与政府某一个部门进行协商,往往显得比较困难,而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联办会办机制、重大项目协调机制、上门审批服务机制、绿色通道等方式,能较好的服务于企业,使问题能够更好解决,不但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而且减少了企业成本,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3.2.4 深化了政府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透明与廉政制度建设
  
  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透明和廉政制度建设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而政务服务中心的建立对于实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操作平台,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是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削减了大量的审批事项,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是实行公开服务,企业和群众只需依照办事须知或是信息化查询系统,就能够轻易获取所办事项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效防止某些工作人员变相操作,真正实现工作人员透明式办公,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是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按规定收费,避免或减少了企业和办事人员“开后门”现象,企业和群众可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办事。在承诺时限内没有办结的可以进行投诉,并将窗口办理情况列入日常考核,防止腐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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