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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下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素质的理论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7-06 共8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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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新课程标准下中小学音乐教师专业素质的理论研究
  
  (一)教师素质
  
  第斯多惠强调:“一个具有渊博的普通和专业知识及高度道德品质的人才能成为好老师。”[5]

  在我国,北师大林崇德教授对教师素质进行了十几年的研究,他认为:教师素质就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决定其教育教学效果、对学生身心发展有直接而显着影响的心理品质的总和[6]. 主要包括:职业理想、知识水平、教育观念、教学监控能力以及教学行为与策略。教师的职业理想是其献身于教育工作的根本动力;教师的知识水平是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的教育观念是其从事教育工作的心理背景;教师的教学监控能力是其从事教学活动的核心要素。叶澜教授认为,新型教师应具备的素质有:专业精神、教育观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教育智慧[7]. 另外,唐讯、王长纯教授和朱宁波教授都分别对教师素质内涵做过不同的诠释,为教师素质的发展提供了多种模式和方向。美国对教师的素质测定是通过 1954 年成立的“全国教育鉴定委员会”、1987 年成立的“全国专业教学委员会”、1987 年成立的“州新教师评价与支持联合体”这三个组织来对教师素质进行测评。这三个机构对教师素质表述相同的是:1 教师素质反映的是一定社会、特定的历史时期对合格教师的总体要求。2、教师素质是多元的。3、教师素质是多层次的 4、强调教师素质的测量与评价。[8]

  (二)教师的专业素质
  
  199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次从法律的角度认可了教师的专业地位。1995 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教师是一种专业的观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教师专业化已经成为教育界努力奋斗的目标。笔者认为,“专业”一词意味着经过系统培训而拥有一整套专门的“知识”,具备从事特定职业的专门的“实践能力”,并形成体现职业特点的“价值观念和伦理精神”,因此,教师的专业素质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获得的、在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并直接作用于整个教育过程的心理品质,它具有专门性、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知识、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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