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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专业伦理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7-15 共34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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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中学教师专业伦理概述

  一、核心概念的分析界定

  上世纪,我国教育理论界鲜见“教师专业伦理”一词,相对国外,我国关于此项研究也较少。近年来,随着教师专业化的不断推进,学者们开始关注教师专业伦理以及相关的理论。目前,此领域研究中与“教师专业伦理”的相关概念主要有:专业、专业伦理和教师专业伦理。

  (一)专业

  专业是指专门学业或专门职业,英国社会学家卡尔·桑德斯(Carr Saunders)是世界上最早从社会分工和职业分化的角度去定义“专业”,他认为“专业是指一群人在从事一种需要专门技术的职业,它需要特殊之力来培养和完成,其目的在于提供专门性服务。”

  ①教师作为一门专业,需要从事该专业的教师必须经过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按照一定的专业标准进活动。②由此可见,专业具有职业所不能替代的性质和特点,具体体现在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和专业理念上。教师作为一门专业,有学者这样概括到:“教师这个专业是一种要求教员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要求对所辖学生的教育和福利具有个人的及共同的责任感。”③
  
  (二)专业伦理
  
  专业伦理,来源于英文的“Professional ethics”. “专业伦理”一词,“强调某专业团体的成员彼此之间或与社会其它团体及其成员互动时,遵守专业的行为规范,藉以维持并发展彼此的关系。”④因此,专业伦理可理解为专业团体内部的成员与其专业活动相关的成员互动时,必须遵守的一套约定俗称的行为规范,如若专业团体的成员不遵守相应的规范,他(她)将被排斥在所在群体之外。那么,由于专业与一般职业不同,使得专业伦理与普通职业道德有着很大的区别,即“专业伦理必须有专业知识和技术作为支持。若无专业知识和技术,行为就会卤莽,甚至伤害所要对待的生命或社会。”⑤
  
  (三)教师专业伦理
  
  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专业领域内与专业活动和行为有关的伦理规范”⑥,用以约束执行专业相关活动的教师团队,它强调教师在与同事、学生、家长及其相关主体的交往互动过程中对伦理条例的自觉遵守,以达到保障教师权益,维护教师专业队伍整体声誉的目的。结合学者们对教师专业伦理定义的探讨,笔者认为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在专业实践活动中处理与其他活动参与者关系时应该遵守的一套专业行为规范。

  二、教师专业伦理内涵解析

  (一)教师专业伦理的定义

  综合上述对相关核心概念的分析,可见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在专业领域活动中为完善专业服务,维护专业声誉,保障自身专业权益,在处理与其他与之相关的教育活动参与者(学生、同事、家长、学校、社会)的关系时所遵守的一套基本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以规范和约束教师的专业行为。它不仅是教师自身应遵守的伦理规范,更是教师专业群体共同的伦理责任。在教师专业伦理的规约下,教师专业团体会处于自觉遵守伦理条例的状态,如若违反相关伦理条例,会被专业群体排斥于专业群体之外,而不被接纳和认可。

  (二)教师专业伦理的特点

  教师专业伦理强调从教师的“专业”角度出发,并以“服务”为宗旨,“自主”去构建教师专业伦理规范。我国学者徐廷福基于我国传统师德在生成方式上存在身份伦理和个体经验来源等特点,认为这使得“传统师德存在职业特点不明显和代表性不强等弱点,实现从身份伦理向专业伦理,从经验方式向理论方式的转换,注重教师专业伦理的系统性、可操作性,才能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教师专业伦理,并且认为构建教师专业伦理应突出”专业“和”服务“两个理论”.①由此可见,教师专业伦理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凸显“专业性”、“服务性”和“自主性”三大特点。

  所谓“专业性”, 是指专业具有职业所不能替代的性质和特点;所谓“服务性”,是基于专业目的在于提供专门性的社会服务,教师专业服务水平低,势必会影响教师队伍形象与教师专业化水平。教师要实现专业化发展,必须以“服务”为理念,服务于教育实践,服务于所培养的对象;所谓的“自主性”,是教师应将专业活动中获得的体验主动内化到教师内心,并能将这种内化于心的体验自觉运用到教师专业活动中去。同时教师专业伦理也基于这三种理念为教师专业行为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规范要求。冯婉桢认为教师的专业服务是学生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所在,在教育服务的过程中教师专业伦理可以为教师提供行为参照标准,型塑教师道德品质,并唤醒教师专业精神,从而提升教育服务质量,专业自主既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利益所在,也是教师利益实现的关键它可以在教师与学生及公众之间建立起信任关系,维护教师集体的专业声誉,规约公众对教师的期许,提高教师行业的准入门槛。

  ①(三)教师专业伦理的价值取向
  
  教师专业伦理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维度,它意在调节教师专业活动中教师与其他教育活动参与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籍以保障教师权益,维护教师专业队伍整体声誉,进而保证教师专业活动团体处于一种和谐有序的状态。它体现了教师主体应把遵守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完善专业服务,维护专业声誉作为一种追求,并通过这种追求提高教师专业地位进而保证教师专业利益。

  (四)教师专业伦理的基本内容
  
  基于对教师专业伦理的理论分析,以及现行的《中学教师专业标准》中教师的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在教师专业伦理价值取向的指引下,教师专业伦理的规范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维度,即对待学生的态度与行为、对待家长的态度与行为、对待同事的态度与行为、对待领导的态度与行为以及对待教师专业集体的态度与行为。基于教师专业伦理的基本内容,在对待学生的伦理宗旨是以学生为本,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得以健康发展;在对待家长的伦理宗旨是更好利用家长资源充分实现家校合作;在对待同事的伦理宗旨是努力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教师专业团体,最终更好地实现团结育人在;对待教师专业团体的伦理宗旨是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更好地维护教师专业团体的形象和声誉;在对待领导的伦理宗旨是为了保证有序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

  (五)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伦理的关系
  
  目前,我国学术界在教师专业伦理概念的使用上,还存在对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伦理概念混淆的现象。笔者将试图辨析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伦理,以更加明确教师专业伦理的内涵。

  关于对道德和伦理的区别,有学者概括如下:“‘伦理’侧重于社会,更强调客观方面,‘道德’更强调个体,更强调内在操守方面。”①童富勇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定义上进行分析,他认为“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下位概念。”②近年来,很多学者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伦理过渡已是一种必然,那么,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专业伦理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专业伦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二者的价值取向上有共同交点,即二者共有的价值取向均为“善”,即通过对群体行为和准则的遵守,来维护教师群体的整体形象,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实现“为人师表”的价值追求。

  两者的区别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辨析。首先是两者的具体内涵不同,教师专业伦理是教师是应该且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而教师职业道德的精神层次要高于教师专业伦理,它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即作为教师应该但非必须去遵守。其次是两者的侧重点各异,教师职业道德强调个人主观意志和行为,教师专业伦理则强调在社会共同体内个人与其他成员及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再次是两者的义务担当不同,教师专业伦理的义务不是由单一个体决定的,教师专业伦理不仅强调教师的义务,教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同时其他教育活动参与者也应该有自己相应的义务,它是由教师与他人之间互动形成的人伦关系,而教师职业道德是单向的,教师职业道德始终强调教师个体自身应该怎么做,强调教师个人的品质、情感和精神境界而忽略其专业活动对象的品质。最后是两者的主客观表现形式有别,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教师专业伦理是客观存在的,教师职业道德则是主观的。

  概言之,教师专业伦理是基于教师职业道德的一种超越,教师职业道德则是对教师专业伦理的一种引领,我们需要在不断实践教师专业伦理的过程中,将外在的“理”内化为心中的“德”.

  综上所述,教师专业伦理的内涵即强调教师在专业活动中在处理与学生、家长、同事、领导以及专业团体的关系时,以专业、服务和自主为理念,以完善专业服务,维护专业声誉为目标,教师在处理与其他教育活动参与者关系时应该自觉遵守的一套专业行为规范和准则。通过以上对教师专业伦理内涵的分析并结合对中学教师工作特点、工作内容、工作对象以及工作目标的分析,凸显了中学教师专业伦理在教育实践中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因此我们需要用专业伦理来规范教师在专业活动中的意识与行为。鉴于中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在中学教师专业伦理内涵体系上,更要注重通过以专业、服务和自主为理念来完善专业服务、维护专业声誉和专业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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