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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推进农业保险的策略分析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1-25 共49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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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一直都是国家的粮食主产区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有"北大仓"之称。2012 年粮食总产量 5761.5 万吨,尤其是近几年,黑龙江省每年外运粮食总量均超过 200 亿公斤,粮食跨省流通总量长期占据全国首位。

  但是这片"北大仓",却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春旱、夏涝、秋季低温早霜一直影响黑龙江省农业的发展,严重损害了黑龙江省农民的经济利益。2002年至 2005 年,黑龙江省由于自然灾害带来的农业损失总额达 150 亿元以上。尤其是 2013 年夏季的洪灾,使黑龙江省农民损失严重,有数据显示,从 2013 年5 月中旬开始至 8 月中旬,三个月内全省因该次自然灾害,造成受灾人口达 453.6万,有 13 人死亡、3 人失踪,而受灾农作物的面积多达 252.2 万公顷,绝收面积更达 68.4 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120 亿元。

  1由于农业生产的固有风险及巨灾损失的普遍性,如何确保农民生产所得,一直是在农业政策上非常重要的课题之一。传统农业是靠天吃饭的产业,农业生产经营经常会面临许多因自然灾害或其他损害而带来的风险,这主要包括生产风险和价格风险,前者是由于在生产经营中,自然气候的无常多变等原因而造成农民始料不及的损失。后者是在市场价格潜在波动下引起的价格损失,市场的千变万化,加之农民对农产品市场信息掌握的不足,更加深了价格风险发生的突发性与不确定性。在全球气候变化异常加剧与全球农产品交易自由化的趋势之下,未来农民所面临的风险还将会提高。

  面对自然灾害和农业生产亏损,黑龙江省长期以来均以政府作为救助的核心,而政府救助面向的主要是农民生活,系应急性救济行为,缺乏连续性;对农业生产的恢复难以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政府救助的力度常常依赖本地区政府的财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募捐热情,其缺乏稳定性的局限不言而喻。并且政府救助行为仅一味注重增加财政支出,却未能充分利用社会的力量进行风险分散,一方面难以补偿农户因遭受自然灾害的实际损失,另一方面政府"救急不解困",农户因价格风险而受到的损失难以得到补偿,因此黑龙江省农业生产亟待一种更为有效的农业风险化解机制。

  1.2 研究目的

  本文基于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尤其是在国家不断加大扶持"三农"力度、倡导深入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现实出发,思考如何科学发展农业保险这个农业风险化解机制,从而增强黑龙江省农户抵御农业风险的能力,促进"北大仓"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增长,为发展和完善黑龙江省农业保险进行有益的探讨,同时也为建立发展黑龙江省农业的长效机制提供参考。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政府参与农业保险的理论基础方面的宏观探讨,有代表性的当属美国学者 Appel D,Lord R C,Harrington S Bassoco (1999)共同研究后认为农业保险一般多视为特殊的保险种类,其原因有四:(1)风险本质不易分散;(2)农业生产的不对称信息;(3)农业生产地区零散;(4)农业生产的复杂性。Jerry R.Skees(1999)指出由于农业基础地位及其天然的弱质性,发展农业保险尤其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意义。Glaber (2004)认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应该注重科学和效率,否则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进而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而不利于农业保险的发展。Alan Ker(2007)对农业保险贴补问题研究后指出,农民投保的积极性与政府的补贴力度直接相关,政府补贴过低,农民投保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必然降低;同时 Galveston,Texas(2009),认为政府的政策支持对于农业保险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农业与整体经济的关联性要求政府必须介入农业保险的推广。

  对农业风险与农业保险的关系的研究,Miranda & Glauber(1997)认为,农业天然灾害风险事件间并非独立存在,而经常是各种损失于同一时间点同时发生,且因灾害发生地点与期间内的损失规模较大,常导致多数被保险人同时申请提出理赔情形,故此系统性风险难以通过投资组合来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散,故被视为不可分散风险 (undiversifiable risk)。同时 Duncan & Myers(2000)认为,农业保险面对的风险为一般灾害风险的十倍左右,农业系统性风险为农作物保险市场失灵 (market failure) 的主要原因。Bruce A. Bobcock and Chad E. Hart (2005)在对"增值农业"问题研究时指出,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采取包括农业保险在内的保障措施,是实现农业增值的有效措施。而 Pennings(2002),指出农民与政府对农业风险的态度决定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保险发展的程度,并通过比较分析指出工业社会国家与农业社会国家对农业风险的不同态度,是影响其农业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Hardaker(2004)进一步补充道,政府采取农业保险的方式应对农业风险尤为考虑的是其财政现状,而农业国家的政府理应在财政上向农业补贴,尤其是农业保险等农业发展的保障性措施上倾斜。

  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的研究,Serra(2003),通过实证研究指出在农民财富处于较低层次时其风险意识较强,对于财富的保护欲望也尤为强烈,此时迫切需要农业保险,而当农民财富积累到一个程度,其生存与生活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其同时也具备相当的财富自保能力,此时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较低。这就要求在具体设计农业保险制度时必须考虑农民的财富状况。Glauber(2004),则认为厘清不同地域之间农作物灾害损失的空间相关性,及其可能导致的区别对待问题,为顺利推展农作物保险之首要工作。Ozaki(2009)指出,未来应当区分出不同的空间范围或是根据不同种类的农作物特性,发展出差异化的农作物天然灾害保险1.3.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农业保险制度宏观方面的研究,龙文军(2009)指出为保障农民收入,过去各国大多依赖市场价格支持措施,但因其易于造成市场机能扭曲、资源配置无效率、以及"搭便车"等问题。学者冯登艳、张安忠等(2009)认为农业保险是一种可靠且有效的风险化解机制,系运用保险原理集合多数农户共同承担农业风险,以降低农户因农作物遭受天然灾害侵袭所产生的损失。王俊凤(2010)则指出将农民所面对的风险完全转嫁至政府,也加重了农民对政府的依赖和政府的财政负担。胡元聪(2014)指出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生产的破坏不仅使农民遭受损失,还将因农业收入的波动,而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连锁反应,甚至可能动摇国家的经济基础,引发经济危机。

  同时学者们也在比较与借鉴国外农业保险制度后提出各自的建议,如:高伟(2007)对日本农业保险成功经验的分析;郭永利(2010)对法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分析;陈长利(2012)对西班牙农业保险的介绍,并提出复合农业保险的设想;张囝囡(2011)、吴雪平,梁芷铭(2014)对美国的农业保险从制度演进到发展模式,再到具体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对政府补贴农业保险方面的研究,姜禹西(2011)指出农业保险制度具有优越的社会性农业风险防范、灾害补偿功能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因此我国政府介入农业保险具有必然性。姜大伟(2013)通过对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地位的定性与反思,提出政府适度补贴的见解。曹卫芳(2013)指出,农业保险制度通过政府补贴保费支付行为,实现了收入在政府与受灾农民之间,未受灾农民与受灾农民之间的再分配,有效地实现农业风险的分散和转移。

  随着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学者们研究的角度也逐渐由全国宏观的探讨,逐渐转向国家具体区域,典型者如:邢郦,赵乐,吕开宇等在其研究成果(2008 年)中根据北京地区的具体发展实践,结合相关数据提出农业保险的设计必须与具体区域农业风险相结合,提取区域化研究的课题;马巾英,康新(2013)通过比较国内外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并结合湖南省的具体现实,对湖南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自己的构想;杨春风,李丹等(2014)在国家提出黑龙江两大平原建设的背景下,结合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业务结构、保费收入、保险赔付、政府支持等具体现状提出发展黑龙江地区农业保险的对策,尤其是其依托黑龙江省保险学会与东北农业大学保险系的团队优势总结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在 2008 年到 2012 年间发展的详实数据,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依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外对农业保险的研究多注重实证分析,其通过对具体地区和一定时间内农业保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量化研究,值得我们借鉴,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到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其特殊性,尤其是我国幅员辽阔,每个省市地区的农业发展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制度设计时必须因地制宜,具体地区具体分析。而国内的研究,尚处在宏观制度研究阶段,即使有为数不多的微观方面的研究,仍然在农业保险的模式设计、政府补贴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影响农业保险发展的具体因素方面的研究仍然不够深入,这正是本文研究的原因之一。

  1.4 研究内容

  全文围绕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分析农业保险的基本理论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发展经验寻求值得黑龙江省学习和借鉴之处,同时通过考察与分析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和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全文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绪论。首先介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接下来对农业保险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梳理分析,做出了简要述评。最后,阐述了选题的研究内容与框架,主要运用的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之处和主要的不足之处。

  第二章农业保险相关概念界定与基础理论。主要对农业风险、农业保险概念做以界定。同时对农业保险这一特殊的保险类型在风险事故发生具有伴发性、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农业保险的对象具有分散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农业保险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为更好的研究农业保险的相关制度及实践基础做好铺垫。

  第三章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借鉴。分两节对国外、国内农业保险基本经验与启示进行介绍。国外农业保险制度选取美国、日本简要介绍;国内选取上海、新疆、吉林、浙江模式进行研究,并在国内外农业保险模式比较的基础上寻找启示,为合理分析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发展选取可借鉴的先进经验。

  第四章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及现状。简要介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主要介绍从新中国成立初期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由兴起到停办,再到改革开放以后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恢复,以及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尝试和发展,并从运作模式、制度内容、参保规模等方面梳理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现状,并结合国内外相关的比较、启示找出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的不足之处。

  第五章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首先在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方面:农业保险业务范围过窄、保障程度低、保险金额低、对农户吸引力不足、保险公司运营成本高、利润空间有限、费率厘定缺乏科学依据、农业保险经营中道德风险逐步加大等方面,分析研究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进而探讨分析成因:政策支持不到位、专业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缺乏、基层政府对农业保险重视不够、农户对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并为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做好理论及实践论证基础。

  第六章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通过分析本文认为,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应该在以下方面做足工作:一、完善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主要包括:健全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提高省级补贴力度、地方财政区别性补贴、建立科学的财政补贴制度、设立多元的农业保险品种、建立巨灾风险基金与再保险制度。二、保障企业有效运作,具体包括:完善政企分开、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三、保障农户保险利益,尤其注意:普及农户保险意识、注重农户诚信水平的提高。

  1.5 研究方法

  第一,文献检索法。收集、研究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的相关文献成果,对文献进行深入分析。

  第二,实地调研法。对黑龙江省相关保险机构及农业保险发展典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掌握该地的实际情况,分析保险机构、政府部门、农户等各个方面在发展农业保险方面存在的长处及不足。

  第三,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覆盖面积、保险机构的经营效益,农民的认知程度,政府的支持宣传力度、保障程度,法律法规支持等方面进行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从而为充分分析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比较研究。比较国外和国内农业保险制度的各自的优势与不足,进而探寻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制度发展的有关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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