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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力市场结构模式设计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4-11 共47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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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国外电力市场结构模式设计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4.1国外电力市场业务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4.1.1业务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启示

  1、电力市场的业务结构设计是为了在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实现竞争市场机制,全面优化电能资源配置,提高电力经济效益。

  电力市场改革要以先进的电力技术、信息技术为依托,要解决中国常规能源分布不均衡、新能源开发不充分、电力输送瓶颈,能源市场不稳定,用户电能负担水平高等一系列问题。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拆分、切割问题,而是如何向着电力市场目标发展的问题。市场拆分可以推动电力市场的改f,将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引入电力市场中,实现充分的竞争,提高市场效率。但拆分后的电力市场可能会丧失集团竞争力,增加竞争内耗,反而与市场改革相悼。

  2、电力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干预和引导,并有法律的引导、规章的约制。

  根据国外经验看,电力市场改革均有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法律指引。电力市场化改革需要政府的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建立监管部门来保驾护航。

  3、电力市场建设是多方协作、有序推进、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改革中出现问题及时修正。

  电力市场的建设目标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而决定,需要政策导向支持、电网技术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撑。通过各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可以看出,电力市场改革措施和目标与各国电网发展息息相关,经验可以借鉴,但模式难以套用。电力市场改革应当按照电力经济发展分阶段改革,逐步改进,经历二到三次的改革阶段,最终实现电力市场运作。

  4.1.2业务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借鉴

  1、电力市场化改革要在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结合各国市场经济条件,建立有效的长期投资激励机制。

  电力市场改革涉及到市场的各方参与者,涉及到能源、安全、环保等关系国家利益的重大事项,还与国家能源战略有密切关系。因此,成功的电力改革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顺理各方面环节,还要结合国情。深入分析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案。为此,在改革前要做好市场调查,搞好统一规划,协调各方利益,循序渐进。

  2、国外电力市场业务结构的基本模式是放幵市场两头,抓紧中间环节:即放开发电环节、售电环节,管制输电环节、配电环节由于电力市场中自然垄断业务和非自然垄断业务并存,在市场运行中,应当由政府对自然垄断业务管制,对非自然垄断业务则应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发电环节竞价,售电环节引入相对独立自由竞争的售电公司,推行大用户和发电方双边直接交易。建立需求侧、负荷侧充分竞争的的电力市场,有利于电力产品的低能尚效。

  3、电力市场业务结构的设计应当与国家电力产业的特点相结合电力市场的输配业务是否分幵一直存有争论。将电力市场中自然垄断的部分强加拆分,从资源合理角度来讲相当不经济的。电网建设投资巨大,在一个区域内并行两个以上的电网平台对电网的基础性、安全性均造成很大隐患。因此,电力市场改革要综合考虑电力发展水平和具体国情,不能一味照搬国外模式。

  根据我国目前电力体制和电力市场改革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输配电网的技术功能界定不一致。在我国电网高速建设,迅猛发展的时期,智能电网技术要求高,设备更新快,资产联动性强,无法准确界定输电资产、配电资产。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形成合理科学的电价机制,电价交叉现象明显。我国现行的电价定价的管理模式,使跨区域,跨业务的电能定价存在明显的价格补贴。输电、配电剥离后,供电将分成各自的成本利润中心,不再统一的承担电价交叉补贴,价格全面市场化。各区供电公司将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减少对外的电价补贴,营销策略也会偏向企业自身利益。显然,这种定价模式将会使电力资源向利益一方倾斜,减少对经济效益低的社会稳定、民生安定的资源。输配分开的问题不是简单的资产分离问题,而是机制完善,体制更新的问题。

  就售电侧是否应该放开,国际上也有不同看法:大部分国家考虑到用户侧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稳定而采取了谨慎的态度,日本则在电力改革有法律的充分保障下推进售电侧市场的放开,在每一次改革即每一次扩大用户自由选择权之前均提前进行了电气事业法的修改,釆取积极谨慎的原则,分阶段稳步推进。此外,售电侧市场放开需要较为完善的电价形成机制和批发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我国售电价格交叉补贴严重,实行售电侧放开需要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完善的电价机制,同时还应逐步建立批发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为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提供交易T n。

  4.2国外电力市场空间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4.2.1空间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启示

  1、培育市场参与主体,提高行业竞争。

  在电力市场中引入竞争必须鼓励市场参与者进入电力行业,积极培养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澳大利亚在参照英国电力改革的经验同时吸取了英国的教训,开放电网,允许私营电厂、私人客户在市场中参与电力交易。开放的发电侧和销售侧引入大量市场参与者,为电力市场创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建立国家统一电力市场要允许和正视区域差异。

  澳洲将“区域市场”的概念引入电力市场,运行出现区域间的电价差异,有效解决了解决电网阻塞的问题。同时,在电力市场中明确提出经济信号,推进电网区域间互联及构建电网主干架构。在市场上引入分价区机制,根据电能疏导水平划分区域市场,并独立核价。通过将不同区域的价格公开,可以极大的刺激投资电网互联工程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快完善国家电力市场的步伐。

  4.2.2空间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借鉴

  我国电力市场范围的确定需要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和电网架构等因素,根据现有区域、省级电力市场的发展现状,进一步调整市场建设目标,构建符合各级市场要求的多级空间结构模式。

  在市场建设的初期,建立在小范围内完成各类交易的市场,随着市场成员扩大交易范围意愿的不断出现,在市场环境和电网架构条件成熟时,市场机构需满足这些愿望而建立更大交易范围的市场。如北欧电力市场的形成就是各国都有跨国电力交易的意愿,而且各国宏观市场环境相近,在此基础上完善电网架构,建立了北欧电力市场。

  我国电能资源分布不均匀。东部电能需求量,大资源匮乏、西部资源丰富,电能过剩的问题。另外,电网基础建设发展不平衡。东部城镇电网发达,供电可靠,西部网架薄弱,自然环境恶劣。这是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一方面要充分实现电能资源的合理分配,资源高效流动,又要增强市场的竞争力、提高电力市场的经济效率。同时,我国受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电价承受能力差异较大的社会经济状况,电力市场建设还要完善的电价机制、电网调度、政策扶助等既定管理机制。

  我国现阶段电网交易主要是省内交易,随着智能电网,超高压、特高压跨省、跨区网架坚强,电力交易逐渐延伸到跨区域交易。但对目前而言,电力安全还在与区域层级。这种半封闭的区域电网导致电力定价机制、政策引导机制,网络规范等均以省为单位。省级电力市场在我国具有基础性地位。各省电力市场为更好的服务区域经济,在电价、负荷等方面给予支持,设计了诸多地方保护壁垒。因此在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中,特别是在电力市场建设初期,在给予区域电网市场基础地位的同时,还要逐步放开区域市场,消除地方保护,形成区域市场竞争。

  国家电力市场是未来我国电力资源大规模、综合性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是多级电力市场空间体系构成的重要部分,是省级市场和区域市场综合协调交易的枢纽。国家电力市场的顺利建立需要大规模、高电压的输电通道提供电力交易的物理载体,我国特高压输电工程的建设,正是实现将来大规模、跨大区域电力交易的重要物理保障。

  4.3国外电力市场时间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4.3.1时间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启示

  从国际实践来看,合约交易占整个市场交易比例逐步提高是一个发展趋势,这是成熟市场的重要特征,我国应重视合约市场的研究与设计。

  由于各种客观和主观因素,加州市场时间结构的设计中缺少足够的中长期合约交易,导致了相应的市场效力不能充分发挥,从而发电商市场力得不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电力价格激增,市场机制瘫痪,成为了一个没有约束的空头市场,出现了加州电力危机。我国目前对于集中现货竞价研究较多,对于合约市场竞价模式与规则的研究投入的精力还很不够,应予以重视。

  4.3.2时间结构设计对我国的借鉴

  1、中长期合约市场机制的引入是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继续前行的有效途径。

  国务院5号文《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建立”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竞争机制。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举步维艰,急需寻找一个突破口,使得电力市场建设能够继续顺利开展。借鉴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的经验,中长期合约市场机制的引入即是非常有效的措施手段。

  2、合约形式的选择是中长期合约市场机制建立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较为理想的模式是双边合约交易模式,目前我国国家电力市场中市场主体有限,可以尝试釆用购售双方通过谈判签订双边中长期交易合约。中长期交易合约的内容包括:购售电双方相应的交易权利和履行义务,交易时间、交易量、交易价格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信息。交易合同不仅需要保证正常交易所需的约束和约定,还要约定在交易过程中不确定因素的解决方式。因此,固式的中长期合约虽然形式简单,理解方便和操作简易,但缺乏对交易全面考虑。对交易过程中的不定因素,如市场价格波动、成本上涨、发电机组检修、负荷季节性波动等引起的交易不定,这些不定因素会直接影响合约交易双方的利益,在交易合约发展中弓I入金融合约来规避交易风险。

  4.4结论

  论文通过对国外典型国家电力市场结构模式的研究,着重分析了这些国家选择相应市场结构模式的各种影响因素改革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电力市场结构模式选择设计方面的启示和建议。论文研究认为,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国家所选择的市场结构模式是符合自身历史国情和经济发展要求的。这些国家在电力市场结构模式的选择设计方面各具特点,呈现出广泛的差异性,但其中的规律与模式亦清晰可见。根据论文对国外电力市场结构模式多视角、多层面的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1、电力市场结构模式的选择设计要考虑各种因素。从宏观层面上看,电;力市场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安全可靠、经济发展和实际国情;从电力市场改革的具体层面上看,包括电力产业发展情况、政府干预情况、法律法规保障情况、电力资源分布情况、技术支持情况等诸多方面。电力市场结构模式的选择受到这些因素的制约或促进,我国在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全面考虑上述因素对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作用,扬长避短,利用现有各方有利资源和外部环境,探索实施适合我国自身特点的电力市场改革之路。

  2、电力市场改革是一个长期且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过程,整个改革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电力产业的各个环节的改革需要统一规划、稳步推进,任何改革方案的提出必须经过严格的理论论证和试点工作。

  3、从电力市场改革的业务角度来看,电力产业各个环节引入竞争的程度一方面需要考虑电力改革的各种边界条件,另一方面需要注意改革的成本与效益问题。无论在那个环节引入竞争,首先要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的业务结构模式,落实到我国改革的实际情况,采取“放开两头,抓住中间”的改革思路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案,适合我国国情和改革趋势,能够取得以最小改革成本换取最大改革收益的效果。

  4、从电力市场改革的空间结构来看,市场范围的大小不应简单的人为划分,需要根据电网网架结构、市场成熟程度以及资源配置有效性综合考虑,允许多种空间层次的市场结构并存。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空间结构设计需要充分发挥各级市场的功能,多级市场协调运作、综合运作、一体化运作,实现各级电力交易的有效性与高效性。

  5、从电力市场改革的时间结构来看,各种时间范围的交易品种需要在整个市场中并存。我国电力市场改革的时间结构设计中,一方面需要重视中长期合约机制的设计,以中长期合约为突破口,建立真正市场条件下合约机制;另一方面,在长期合约的基础上,有步骤有计划的幵展期货合约的交易实践,完善我国电力市场时间结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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