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经济学论文 > 经济师论文 >

我国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概述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7-02-13 共2355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 3 章 我国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概述

  3.1 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2013 年"互联网金融"在两会上首次提及,正式拉开了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蓬勃发展的序幕。2014 年,正逢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转型之际,利率市场化即将破冰,国民财富从房地产逐步转为金融领域,"互联网+"的相应政策也逐步出台,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产品形式不断创新,整体规模持续增长,涉及的领域日益加深。其中,不仅传统的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多的运用到互联网技术,如 P2P、众筹之类的新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也不断的推陈出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正逐渐成为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新兴力量。

  同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力地促进了金融市场改革,优化了资源配置,更好的实现了普惠金融政策方针。快速的发展和监管措施的滞后使互联网金融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投资者在追求产品收益的同时,更不能忽视其背后隐藏的风险,而资产证券化正是一种有效的分散风险途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现状。

  3.2.1 我国现阶段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现状。

  2005 年,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成为首个试点,分别进行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启了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起点。目前,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大多是以银行为主体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一部分是由证监会主导的证券信托参与的企业资产证券化。由于监管措施、风控管理等制度的尚不完善,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暂停一段时间,直至 2012 年再次启动。随着《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颁布,资产池的产品种类选择、审核周期以及发行过程的要求全面松绑,证券和信托参与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

  2015 年,国家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备案制、注册制、试点规模扩容等多项利好政策不断地推出,刺激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飞速发展,产品规模不断增长,交易流动性显著提升,创新模式更是层出不穷。

  截止 2015 年底,我国共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1386 只,总规模高达 5930.39亿元,同比增长 79%,市场存量达到 7178.89 亿元,同比增长 128%.

  3.2.2 我国现阶段资产证券化参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情况。

  1. 政策支持。

  2015 年 7 月 4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社会大力推进"互联网+"的指导意见,鼓励互联网金融与其他产业的不断融合,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的应用创新,加深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同时,监管政策的不断细化也推动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自2005 年第一次试点阶段至今,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产品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逐步扩大。2014 年针对于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颁布,为互联网金融下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2. 市场发行现状。

  证券化可以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存量资产再流通,反哺实体经济,这一运作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中也变为现实。我国互联网金融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实例也逐渐增多。

  2013 年 7 月,阿里金融旗下的小贷公司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合作推出针对于小额贷款的专项证券化计划,将阿里金融下的小微企业小额贷款证券化,首次实现了互联网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的有效结合。

  2015 年 9 月,京东白条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完毕,成为继阿里之后的第二家资产证券化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实例,也是首个以个人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产品。该项目以"京东白条应收账款"的个人消费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融资总额为 8 亿元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新兴电商平台--分期乐发行"嘉实资本分期乐 1 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成为第一单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产品。分期乐是以大学生为主要客户群体,满足于年轻人的分期购物需求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

  2015 年,在多项互联网金融发展政策的全面推动下,互联网金融逐步推动传统金融产业的换代升级,"互联网大数据+信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模式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实践平台。

  3.3 互联网金融下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的必要性。

  我国自 2014 年资产证券化爆发式增长之后,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介入,未来几年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创新空间。"互联网+资产证券化"的创新服务模式迅速升温。因此,开展互联网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有着充分的必要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沉淀小微信贷资产。近年来,以阿里巴巴、京东、腾讯、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发展迅猛,其上汇集了众多个体消费者及中小微企业,存在着巨大的小额贷款需求市场。因此,在网络电商平台中积累着大量的优质沉淀信贷资产,如若能激活这部分沉淀资金,则将有利于网络金融市场中资金的良性循环。所以,将资产证券化运用其中,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分离打包小微企业的优质资产,进行证券化筹集资金,最终更好的用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二是降低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杠杆。中国的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总数的 95%以上,这些小微个体或企业受限于自身资质及担保物的缺乏,很难通过传统渠道贷得资金,从而也间接制约了电商平台的发展。因此,资产证券化恰好成为这些小微企业一种可行的融资手段。通过证券化摆脱小贷等互联网公司由于信用评级的限制融资时高成本的难题,为其解决资金出口问题。

  其三是改变网络金融下企业的传统融资模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拥有着众多小微个体的电商平台往往由于政策监管的限制融资规模难以扩大,与自身的资金需求严重的不匹配。这些企业多数以银行贷款方式来间接融资,大大制约了自身的发展。近年来,虽然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融方式的出现,但是仍存在准入门槛过高,发行利率偏高等问题。而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能够满足资本需求、降低发行风险、减少融资成本,可有效的化解融资难题,拓宽网络平台的融资渠道,降低网络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经济师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