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研究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社会学论文 > 农村研究论文 >

仪式前的筹备及其消费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0-19 共2644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 3 章 Z 村的丧葬过程及其消费

  Z 村是位于山东省东部的一个张姓村庄,明洪武二年(1369 年),张姓先祖因四川发洪水迁居至此,以姓定村名,因而 Z 村绝大多数为张姓户主,后来又有少量董姓、孙姓等外姓户主迁居至此。该村为汉族聚居村落,自建村以来,深受齐鲁大地上浓厚儒家文化的熏陶,重纲常伦理,循繁杂礼节。儒家讲究"仁","仁"的基准点为"孝",孝与不孝最具爆发性的体现就是"丧"[40],因而当地对送终之礼尤为重视。丧葬中的报丧、奔丧、哭丧、发丧等仪式隆重,墓葬的规格、祭祀等都有严格规定,形成了一套系统而又繁杂的礼仪制度。

  全村人口约 300 余户 1000 余人,家庭形式以父母及其子女所构成的核心家庭为主,年老的父母或单独居住或轮流与子女同住,扩大的家庭形式已基本不存在。

  该村占地面积 2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2500 亩,原先世代以务农为生,后桑蚕技术的引入,使得该村将种植业和养殖业作为主要产业。1994 年该村西南角建成一橡胶厂,随着产值不断提升,厂区不断扩建,吸收了村里大量剩余劳动力,又吸引了全国其他省市的劳动人口前来务工,Z 村的开放性逐渐增强,也激发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走出去",现代思想与传统思想开始在这片土地上碰撞磨合。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日渐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现代化思想的持续冲击,Z 村各种繁杂的传统礼俗已渐渐被简化甚至退出了人们的视野,但 Z村丧俗却依旧"生机勃勃"的在这片土地上传承,更出现了大操大办之势,此现象应该引起重视。

  在 Z 村,丧者逝世当天称为"当日",第二天称为"二日",第三天称为"三日",重要的丧葬仪式都在这三天完成。因而下文在具体描述其丧葬消费时,将"当日"以前的消费统一归为重要仪式前的消费,简称为仪式前的消费,将"当日"、"二日"、"三日"的消费统一归为重要仪式中的消费,简称为仪式中的消费。

  举行完三天的丧葬仪式后还要进行"烧七"仪式,即丧者死后每隔七天要上坟祭拜,直到烧完第七个"七",即"七七",其中"四七"和"六七"一般省略,"三七"和"五七"较隆重。而后进行"百日祭",到此一个人的丧葬仪式方告一段落。由此,将"烧七"仪式和"百日祭"仪式上的消费统一归为重要仪式后的消费,简称为仪式后的消费。

  3.1 仪式前的筹备及其消费。

  按照 Z 村的传统丧俗,只要家中有人生重病,被医院"判了死刑",都要及早为其准备身后丧事,主要就是提前准备好寿衣、棺材,选择好墓地。

  3.1.1 寿衣及其消费。

  寿衣,俗称"送老衣",亦称"老衣",它是丧者死后所穿的衣服、鞋子等的统称,所以寿衣不仅仅指衣服,还包括裤子、帽子、鞋子、内衣、袜子等所有丧者的贴身物品以及丧者身下铺的和身上盖的被子,俗称"铺盖".

  按 Z 村的丧俗,寿衣衣服的用料、款式、件数等都有严格规定,忌讳重重。

  用料忌讳用缎子和皮革,而只用绸子和棉布,因为绸子谐音"酬子",寓意子孙兴旺;缎子谐音"断子",寓意断子绝孙,不用皮革是怕来生会托生为畜。款式必须为传统汉族样式,即长袍和棉裤,哪怕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平时从未穿过汉族传统服饰,到死的那一天,也得恢复原装,因为当地人认为,老人死了是去到祖先们的世界,如果不穿上传统的服饰,祖先会不肯相认,如此就归不了宗,甚至沦为孤魂野鬼。另外,寿衣上不能有扣子,而全部要以带子系紧,用"带子"寓意后继有人。在寿衣的件数上还讲究"丧事不能成双",即"穿单不穿双",寓意让死者一个人上路,不再带人走。

  在 Z 村,一般为丧者准备三件或五件寿衣上衣,即一棉二单或一棉四单,一条棉裤,一床黄色绸子薄被子和一床银白色绸子薄被子,即"铺金盖银",一双鞋面绣有繁体寿字的寿鞋。通常年龄在 75 岁以上的,当地人称为"老作人"的人都在早些年为自己备好了寿衣,他们大都买好材料,然后自己裁剪缝制,如此在寿衣上只需承担少量材料费和几件贴身衣物的费用即可,通常不会超过 200 元钱。

  但近些年,已很少有人会自己缝制衣服,更别提忌讳重重的寿衣了,如遇家里有人即将去世,大都直接到出售丧葬用品的商店里去买成品的服装,一套寿衣价位也在几百至几千范围内不等,人们可以根据意愿选购。

  3.1.2 墓地及其消费。

  Z 村历来推崇土葬,主要是因为当地以种植业为生,土地是其生存的根本,由此人们常说"入土为安",如果丧者不入土,那其灵魂只能游荡于阳间不得安宁。

  以前丧者的遗体直接不经处理,装入棺材后进行土葬,自国家强制推行火化政策以来,丧者的遗体在焚烧后往往只剩骨灰,但 Z 村人认为对骨灰仍要实行土葬。

  既然实行土葬,自然少不了选择墓地这一过程,在 Z 村未实行墓地统一管理之前,村内的墓地四散在村中各处,极大影响了村里的生产生活。于是村委会对墓地进行了统一规划:全村划出一块公用墓地(见图 3-3),按照辈分关系预留每个人的墓地位置,每个人的墓地面积相同,早先安葬在别处的本村村民要迁入现址,以后去世的所有村民要按照安排葬在相应位置。由此,近些年来基本不存在墓地选址的"风水"消费,且由于墓地为公共墓地,村民皆享受免费使用的权利,亦不像城市丧葬一样,存在"天价墓地"的消费问题。但正是由于公共墓地对使用面积、位置安排等都做了严格限定,尤其是在使用面积上,每位去世者只享受 1.5 米见方的墓地,也即意味着想用大棺材(略长于死者身高的棺材)安葬丧者的想法是没法实现的,于是便出现了买卖公共墓地的现象(见图 3-4),当然目前此种现象在 Z 村还不普遍,本研究在调查时也仅了解到一例,ZHH201312,其仅购买墓地就消费 15 万元,几乎相当于 Z 村中等收入家庭 3 年的年收入,如此消费之巨应引起重视。

  3.1.3 棺材及其消费。

  棺材大都是用木料依据人的身高做成的上宽下窄、长方体形状的葬具,用以盛放丧者遗体进行安葬。在 Z 村未推行火化政策以前,几乎家家都要为家中老人提前准备棺材。那时往往自家备好材料,然后请木匠到家里打造,做完请师傅吃饭,再将做好的棺材放于平时不住人的侧房中风干,过一段时间将棺材抬出来刷上黑漆备用即可。但推行火化政策以后,棺材里盛放的仅为丧者的骨灰,且每个人的公共墓地面积仅为 1.5 米见方,根本无法容纳与人身高等长的大棺材,于是使用棺材安葬的村民越来越少,村民大都直接将火化后盛放骨灰的骨灰盒下葬,不再单独准备棺材,如此亦可节省不少开支。但仍有一部分村民认为,人死后即使被火化,他的身躯也同生前一样高大,如果被葬于一个狭小的器皿(骨灰盒)当中,可能会使其身体无法舒展,今后子孙也不会有大发展,但又碍于公共墓地的面积以及无法承受购买墓地的价格,遂折中选择购买一米见长的小棺材.这种小棺材无需提前定制,且样式、材料多样,用时只需到丧葬用品店选购即可,但价位却在几百到几万元之间不等。亦有不肯折中的村民,就出现了上文中所说的购买公共墓地的现象。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农村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