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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14 共44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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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3.1发展现状及问题

  3.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政策近期动态

  中小企业在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税收政策恰恰能更好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优化,因此,合理、及时而又规范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及建议就显得尤为必要。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税收政策的制定也要以当前的经济形势为依据,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呼应。因为中小企业没有充足的资金去获得完备的市场信息,因此国家的税收政策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投资的方向和连续性。当前我国扶持的重点是促进科技进步的创新型企业、能够缓解就业压力的吸纳劳动力的中小企业、高校毕业大学生自主创办的及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等。中小企业积极从事国家扶持的领域和行业,大大降低了风险,同时也享受着税收方面的优惠。

  为了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上至国务院,下至各级政府都在积极制定政策引导中小企业有序和可持续发展。近期面对经济的新形势,又有一系列政策出台。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为了实现公平税负的目标,对于月销售额不足两万元人民币的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给予暂免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此举使得利润较低的中小企业减轻了负担,也有了更多的税后利润,用于投资和再生产。并且会议也提出,要考虑政策的长期性,希望建立机制使得中小企业长期受益。同时各省市政府也根据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税收优惠政策。四川省针对本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划拨专项资金给予创新性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资金支持。山西省的中小企业存在着不集中、用地困难和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山西省政府拿出6000万元对开发区和创业基地的中小企业的给予一定的扶持,使政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政策能够福射到更多的中小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则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的角度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自治区工商局也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吉林省则参考外国的先进经验,对于接受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补贴,有效的缓解了就业压力,也从另一方面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

  一系列优惠政策陆续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关注,更看到了中小企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和无穷潜力。虽然这些政策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现存的一些困难,但是为了我国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良性发展,还需要仔细分析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并继续推进。

  3.1.2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由于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国为了促进其健康良性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并不断完善。比如新《企业所得税法》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减负力度,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同时一改过去以地域标准限制税收优惠的做法,采取了 20%、15%两档优惠税率,从而使大量从事科技创新型企业受益,加大了投资热情。另外满足一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三年内免征部分事业性收费的优惠,从2011年起先后取消和免征了 32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4项政府性基金,涉及金额每年高达约250亿。还有就是对于已经实行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继续适用直至2015年,同时继续扩大覆盖范围,更多的企业将会因此获得实际的优惠。

  虽然如此,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旧有不完善之处。首先目前我国大多数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多以应急性为主,以通知等文件形式作为临时性安排,以单项政策出台,相对零散,颁布的新政策可能与之前的存在排斥的地方,因此造成了执行中的困难,政策取向和执行标准不能有效统一,缺乏法律的系统性和稳定性。而且,虽然国家加大了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20%征收所得税,但是由于国有大型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比较多,中小企业在这方面的政策相对较少,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不多,加上经济效益不高,生产成本过大,使得税收负担依旧很重,税率依旧很高。尽管政府适当的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但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还远远不够,而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也比较严格,这就使得政策的受益面偏窄。很多企业需要扶持,却不符合硬性条件,造成了无法享受优惠政策。另外,目前我国对于减税的力度和范围还不够,目前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12年财税部门提出了很多减税措施,但是预计税收减少不足1000亿元,因此增值税是最应该减的税种。最后,我国目前减税政策的实施效果还并未达到预期的设想,税收征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3.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及存在问题

  3.2.1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依旧很重

  2011年,我国财政部发布第65号令,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1】

  
  本次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响应国务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号召,积极落实为中小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由于实施细则中给出的是一个标准区间,各地区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会提高到20000元的标准最大限度的减轻中小企业的纳税负担,但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利润逐步被压缩,经营状况也不甚理想,因此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的提升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的现状,起征点还应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尽管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再以工业、商业为标准,一律实行3%的征收率,虽然看起来比起一般纳税人的17%低很多,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流通环节较高的费用成本,使得3%的征收率仍然是中小企业的严重负担。而且由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使得许多中小企业达不到标准。而在交易中部分购买方只接受按法定增值税率幵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使得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失去了很多的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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