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同等学力硕士论文 > 会计硕士论文 >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3-05 共4693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 6 章 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营改增的实现,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的影响,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充分利用好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引下,为实现更好的经济利益,更高的市场份额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尽最大可能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同时,对于增值税抵扣中的发票管理问题,也要加强风险意识,提高警惕;充分利用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条,打通协同发展的要道,为企业争取到更高的利润。

  6.1 强化企业税收筹划 减轻纳税负担

  6.1.1 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资金

  如税负增加,首先可以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扶持。设立营改增财政专项资金,优惠的税率政策,实施税收返还,降低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税率等等,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建筑合同,尽量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使全部的人工和材料设备都有承包商独自负责。要是甲方不同意,要和他指定供应商,也可以通过协商形式签订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包工包料,实质是甲供材合同。

  建筑业营改增中由于各项成本的可能出现增加税负的情况,企业要了解并且利用税收政策,做好财务统筹工作,加强工程款的催收,并将供应商的付款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于资金的支付统筹无比提高警惕。如果负担太高,而且符合增值税税收优惠条件,就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降低税负。

  6.1.2 做好招投标比价工作 合理避税

  转嫁税负,合理避税,这一方面不仅应该在招投标报价时进行,更要贯彻在签采购租赁合同的全过程。招标和投标它们各自所包含的税额不一样,更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 做好比价工作。比价应坚持可比性的原则,不同供应商之间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对于相同报价的材料,供货商所开的发票不同,其材料实际成本价格也是不同的。对比合格的供方,从中选择最好的。

  6.1.3 设计税率 把握纳税时间

  要合理设计税率,无论是单环节亦或是全环节税改,务必要把税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单环节税改要在 7%左右,全环节要在 10%左右。确定纳税时间,因建筑施工企业经营具有周期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的时间应该是价款结算收到的当天。结算方式应变以前的按年度征收为采用一次、按月、分段和其他结算四种方式来确定设计适当的税基。虽然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但建筑施工企业仍应提高警惕,当务之急是在保证获得客观真实完整的材料的基础上,编制出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筹划方案,瞄准关键点。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减轻税负,不仅宏观上要把握好筹划,也应关注购进固定资产、纳税人身份等微观筹划,细节上,改变可以进项税额抵扣或抵扣率较高的购买时间,本来应该在税改之前购置新设备,在不影响正常运作的前提下,适当拖延时间,推迟到税改之后买,就充分利用了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契机,一些试点服务同样如此。通过合理完善的手段进行纳税筹划从而减轻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营改增以后尽可能从试点地区、行业购买劳务,如此一来,相应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了,无形之中会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同时,在全球化这个大背景下,交流与合作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格外注重与具有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或者是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同样可以减少税金。

  6.2 加强风险管理

  6.2.1 完善发票管理

  首先要完善发票管理。作为交易的重要凭证,发票的管理非常重要。不同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种类不同。先定性分析,后定量分析。明确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确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此时,更应提防一些供应商也趁机偷税漏税,他们会请税务局代开 3%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的时间(包括开具和送达时间)、类型、开伪发票及丢失的责任要明确,抵扣发票的抬头和企业的名称要一致。所以,务必要对相关财务人员予以理论知识讲座和宣传,增加其专业能力,如防伪税控的系统应用、发票的认证抵扣等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也要细心认真,防范风险。

  仅仅宣传和合理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远远不够的,财务部门会计人员还要与采购、管理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因为营改增作为一项政治和经济热点话题,更新变化很大很快,随时关注增值税政策和最新发展变化,检查发票的完整性、保管的妥善性,一旦发现无法抵扣的进项税,立刻认证。一定在 18 个月内对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缴款书完成认证和抵扣工作,千万不可以出现由于时间上的耽误造成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情况,因为出现了不能抵扣的金额,按照规定就要列计成本要素,多交了增值税,利润势必会减少。这些对于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丝毫大意和闪失将会给企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建筑施工企业之所以使用甲供材,目的是避免施工企业随意太高价格,节约材料的造价,保证材料的质量。可以通过甲方提供原材料并确定价格,建筑施工企业付款的方式,使发票的抬头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名称,这样就能保证这部分的材料由建筑施工企业抵扣,同时又能满足甲方供应材料的初衷,可谓一举两得。对于原来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原材料,最好让集团公司统一和供应商洽谈,集团和各个成员公司单独同供应商签合同,分别付款,这样取得的发票就与合同主体的抬头一致了。

  6.2.2 加强合同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及管理运行过程中设立项目部或是指挥部,通过他们来进行施工现场的管理,在现场需要购买一些材料和小型设备的时候,通常以其之名签订合同,和履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分公司不同,作为临时部门,指挥部没有纳税资格,所以用他的名义获得专用发票无法进行抵扣。所以把各个分公司都以总部的名义签合同,以达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合同后期管理。备案后,要对双方履约情况的动态进行适时监控和管理,签订的转包和分包合同如果违法,要进行重点查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企业的需要选择供应商以调研研究为着力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阐述了只有紧跟国家相关大政方针,搞好调研,深入挖掘市场潜力,贯彻落实,及时向政府及税务管理部门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力争获得国家的支持和倾斜。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完善增值税管理。

  6.2.3 合理选择合作企业

  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的核算复杂性明显增强,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有部分抵扣的,有不能抵扣的,其中,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费和材料费是需要重点考虑的,一定要全面综合考虑劳务价格、施工材料产品和所抵扣的增值税额等因素。由于人工费、原材料无法抵扣的原因,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降低建筑成本,投机取巧购买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个体工商户来聘用人员、购买材料、租用机械设备,这样就会陷入营改增之前误区。我们一定要选择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合作。同时,实行产品工业化,尽可能地将原材料加工成半成品或产成品,增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性。

  6.3 提质增效 扩大利润

  6.3.1 非核心业务外包

  目前,非核心业务外包已成为了众多知名企业走向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法宝。它主要是把非核心业务交给第三方专业企业运作,而把可用资源统一到最有优势和发展前途的核心业务上。建筑施工企业通过考虑把公司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使企业附属部门的主要业务和从属业务的分离开来。其中外包企业最好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这样可以使外包的部分进项税额抵扣,对于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尤其是对于人力成本支出部分,因为只有通过外包才可以抵扣,抵扣以后人力资源成本就下降,而不外包不可能抵扣。

  企业可以从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货商出购买商品和材料,来抵扣应缴纳的税额。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对纳税额、进项税额和成本会产生更大的影响。

  同时,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充分利用营改增的优势,把管理重点放在降低人工成本上,把不能抵扣的成本费用支出降到最低。打通了行业间抵扣链条的契机来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实现更多收入。

  6.3.2 做好培训工作,调整报价,塑高素质人才队伍

  我国自 2012 年营改增开始试点,较多地区营改增还处于试点阶段。税制以及政策的不成熟使得发展欠完善。因此方案中的一些缺陷仍然存在于部分企业中。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来规范、引导和健全营改增税制体系是不仅是国家的责任,更应引起每个企业的重视。“传帮带”模式已悄无声息地被现代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模式所取代。所以因时而变、因势而变是快速适应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要增强主动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汲取新思想新观念,掌握营改增的新动向,提前做好税务筹划。

  而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也存在着部分企业对国家方针政策了解不全,政策精神没有彻底吃透的情况,而营改增以后给建筑施工企业的招投标价、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知之甚少,会计账务处理还有欠妥当之处。

  针对上述情况,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一定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特别是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造价等领域的相关工作人员,让他们对增值税有一定的掌握,刚开始试点可能对税改后增值税比较陌生,重视起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对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影响,在健全而完备的会计核算体制下,财务会计人员一定应具备先进的会计核算能力和技巧经验,精准地核算进、销项税额,做好每一笔会计分录,同时要做好相应的投标工作,不要让企业由于报价太高而使自身不能中标的情况,配备有效的发票体系。马上适应营改增后的体制要求,难免会由于时间和难度的不确定,造成税务成本升高,不要因为增值税判断失误而导致企业的盈利状况下降,使得报价太低而造成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

  除此之外,还应调整资产入账价值和纳税基础。修改一些不适宜的税法法规,避免因新旧制度会计核算不同导致资金压力增加。如原属于非应税项目的在建工程,当企业买进新的厂房等物资将其计入,其中包含不得抵扣的劳务和材料的进项税。营改增后,税制的改变迫使我们再次谨慎思考要把销项税的计税基础控制在回收的工程款的基础上。

  6.3.3 更新设备 改造技术 提高竞争力

  营改增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最大的影响莫过于机械设备的税额抵扣,这类企业往往固定资产的比重相对较大,由于营改增以后外购的以及租赁的机械设备可以以17%的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抵扣,高于建筑业的 11%,因此,企业应该不失时机的购买和更新设备,这样既可以获得更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同时也可以提高自身行业的施工效率和水平,从而提高了企业在该行业的竞争力。引进新设备,减少了能源消耗,降低了环境污染,尤其是近年来雾霾现象的普遍增多,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应引起施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把握时机,抓住营改增的机遇,更新技术,改造设备,加大研发力度,因无形资产的转让也进入了营改增的行列。规范企业运营秩序和董事会的运作等,采用吸收合并、战略重组等决策方式,加强企业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调整版块,促进产业的精、尖化发展,拓展与下游企业的产业链接。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企业的品牌和形象,提高效益和质量。

  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使得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尤其对于建筑业来说分散管理的模式下,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就显得格外重要。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分散项目的联系和整合。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不仅对企业的财务具有重大的影响,而且对于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操作流程的培训与学习,切勿因一时的疏忽而造成损失。

  6.4 小结

  本章针对前几章涉及到的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增加,指标下滑,风险加剧,核算复杂、利润降低等问题,提出了可行性建议:要强化企业的纳税筹划,合理规避风险;加强风险管理,如合同和发票的使用;同时,可以把非核心业务外包、加强员工培训和更新设备改造技术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增加利润。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会计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