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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侦查中隐私问题保障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8-04-27 共35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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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绪论
  
  一、选题的意义与背景
  
  秘密侦查具有秘密性、强制性的特点,这导致了这一措施自其出生,就一定会与注重个人信息不能随意被刺探的隐私权发生激烈的碰撞。隐私权既是民法上的公民人格权中不能缺少的成员,又是宪法中保障的人权之一;我们在研究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之时,对隐私权造成不合理减损的主体有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单位等。由此,对保障隐私权这一问题也该区别成私法意义上保障隐私权和公法意义上保障隐私权来讨论。目前,我国立法体系中规定保障隐私权的条文,集中在民法中。且在私法上,隐私权的保障模式为间接手段,没有正面规定隐私权保障的内涵,法律对保障隐私权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
  
  刑事诉讼法所研究的隐私权保障的内涵聚焦于公法中。随着科技进步和犯罪方法呈多样化的发展,在调查犯罪和收集证据中,侦查机关采用秘密侦查措施,对其利用率也越来越高,由于秘密侦查独有的特点,使侦查机关能够更加轻易、便捷的侵入侦查相对人的私密领域,侵犯其合法权利,这使得国家权力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侵害会越来越广且越来越深。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我国学界对保障隐私权理论的必要性也越来越予以认同、公民对隐私权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并且社会不断的要求和呼吁,公民自身的隐私权应该加以法律的保障。在国际上,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对侦查机关实施秘密侦查措施给予限制,已成为一种潮流。
  
  在国际公约中,既有明文规定保障公民的隐私权的条文,也有明文规制秘密侦查措施的条文,而大多法治国家也在立法上对秘密侦查措施进行了规制。因此,在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对公民的隐私权加以保障,对侦查机关实施秘密侦查措施加以限制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大势所趋。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引入了“技术侦查”这一章节,并在其中规定了隐匿身份的侦查和控制下交付的相关内容,这一改变是在我国的法治化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同时我们也该明确的意识到,在我国的刑事秘密侦查法律中,涉及直接对保障隐私权的规定较少,在立法上任然存在很大的缺口。有学者评论,秘密侦查措施的适用是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的一块见不到、触不着的“黑幕”.为此,我们要揭开“黑幕”,让秘密侦查从隐形的状态下走出来,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制,进而保障侦查相对人的隐私权。
  
  二、国内外探究现状
  
  秘密侦查措施是顺应新时代犯罪形态转变而出现的,它是对抗犯罪形态呈多样化的有效措施,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艾明在《秘密侦查制度研究》一书中,从秘密侦查措施和个人隐私权的历史沿革角度出发,论述了隐私权的基本内容,借鉴了秘密侦查领域中各国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独特做法,阐明了秘密侦查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类型;张黎在《法制视野下的秘密侦查》一书中,论述了实施秘密侦查应当遵循的原则,约束侦查人员的行为,从而保障公民的隐私权;李明在《监听制度研究》中,从监听的危险性出发,分析了监听如何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邓立军在《全球视野与本土构架一秘密侦查法制化与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与《突破与局限一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秘密侦查》中,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的秘密侦查措施进行了分析与论证,引起我的思考;胡忠惠等在《技术侦查制度中隐私权保障问题研究》一书中具体论述了如何在实施技术侦查的过程中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这使我深受启发。程雷在《秘密侦查比较研究》一书中,以美国、德国、荷兰、英国四国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法治国家的先进做法,为完善我国秘密侦查制度提供了实现路径。我国还有一些学者从其他的视角出发,使我深受启发,张军在《论宪法隐私权的法理基础》中,论述了宪法隐私权的历史发展,保障宪法隐私权的必要性和价值,为本文秘密侦查中的隐私权保障具有借鉴意义;王芳在《隐私与刑事法》中,收集了大量的外文资料,借鉴了域外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国内学界的学术观点和立法现状,从隐私的起源说起,论述了隐私利益及隐私权的概念、隐私与个人身份的关系等问题,在比较大陆法系及欧美法系侵害隐私犯罪构成的基础上,界定隐私保护刑事实体的框架,在参照美国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基础上,想要平衡隐私权与刑事司法,引发了我对隐私权保护的更深层次的思考;杨开湘在《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研究》一书中论述了刑事诉讼与保障隐私权之间的关系介绍了从隐私到隐私权再到宪法隐私权的发展历程,公民隐私权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地位以及如何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公民隐私权的具体方法,并具体阐述了在秘密侦查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向燕在《刑事侦查中隐私权领域的界定》一文中,论述了隐私权的历史发展,隐私权的领域界定以及如何保障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让我深受启发;孙长永在《侦查程序与人权一比较法考察》一文中从理论、立法和实务的不同侧面,着眼于侦查程序的对比分析,通过分析法治国家的现状,为保障我国在刑事犯罪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的隐私权提供现实路径:兰跃军在《比较法视野中的技术侦查措施》一文中,从域外技术侦查措施与我国的比较入手,对我国如何完善秘密侦查措施,保障公民隐私权提供了借鉴意义;杨开湘在《强制侦查行为视野下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一文中论述了在刑事诉讼中,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的冲突,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平衡这一冲突;毕希茜在《侦查中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一文中论述了如何在侦查程序中,实施侦查措施之时兼顾保障隐私权,为本文写作开阔了思路;黄慧慧在《试论我国刑事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一文中,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具体论述了如何在侦查阶段具体有效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张能全在《论人权与刑事正当程序的共性》一文中,论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并阐述了保障人权的正当性;龙宗智在《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一文中论述了如何在侦查程序中兼顾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为实现在秘密侦查中保障隐私权的实现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些论着对隐私权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中相关刑事诉讼法领域内的隐私权保障问题的分析对我的论文写作也有非常重要的启迪作用。
  
  在国外的文献资料中,美国秘密侦查对隐私权的保障标准,由“物理入侵”转变为“合理期待的隐私利益”.这个保障标准的演变过程是美国的法学界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不断从判例中归纳出的。通过分析,美国立法和理论学界上,对于规制秘密侦查措施变得越来越细致,对保障隐私权的理论制度也越来越成熟。美国学者阿尔特·巴克沃尔特在《跟踪监视与秘密侦查》一文中对秘密侦查的相关内容也做了具体的说明:美国学者伟恩·拉费弗在所着《刑事诉讼法》中和美国学者约翰·马丁格在《秘密线人-最有价值的执法工具》中也提及了有关秘密侦查的相关内容;德国遵循着传统中严谨的风格,在立法规制上,对于秘密侦查措施分门别类的进行规定,并对各类侦查措施的具体程序都规制的十分细密;英国学者杰弗里·威尔逊在《英国刑事司法程序》一书中,对英国的刑事司法程序作了先进的论述,并对秘密侦查措施也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此外,孟德斯鸡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也对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借鉴意义。
  
  三、论文的写作思路和结构
  
  本文从秘密侦查中的隐私权角度出发,分析了刑事侦查中的隐私权。由于在各类侦查措施中,秘密侦查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正是因为这些特殊性,导致了在秘密侦查中保障隐私权的必要性。而后,又分析了法治国家对秘密侦查中保障公民隐私权而进行的立法规制。在此基础上,借鉴其成功经验,找出我国存在的不足,以期完善我国关于在秘密侦查中对隐私权进行保障的立法体系。具体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秘密侦查中隐私权保障的概述。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主要阐述了刑事侦查中的隐私权保障,分析了问题的由来和刑事侦查中隐私权的内涵爹第二节分析了秘密侦查措施与传统的常规侦查措施的不同,对其独具的特殊性进行论述,得出了在秘密侦查中保障隐私权具有不能忽视的必要性以及其侵犯隐私权具体的表现形态。
  
  第二章是对在秘密侦查措施中如何保障隐私权进行的域外考察。本章的写作目的主要是想通过对国外法制发达国家秘密侦查中保障隐私权的一些重要规定逐一进行考察,并基于此总结发达国家值得我国借鉴的共同做法。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主要论述了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美国与德国,对其立法规定进行了分析与阐述;第二节论述了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德国和法国,也对它们在立法上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与理解。
  
  第三章是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体系中,秘密侦查措施运用的过程中,现阶段的状态以及其中具有的一些不足。本章写作的目的是通过对我国立法现状的分析,总结当前中国秘密侦查制度中关于隐私权保障方面的诸多弊端。抓住症结,对症下药。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主要是对我国法律体系中,相关秘密侦查立法规定的现状进行阐述;第二节主要是总结我国秘密侦查中的隐私权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是构建我国秘密侦查中隐私权保障的立法体系。本章内容分为三节展开,针对前文我国秘密侦查中的隐私权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具体意见,建立我国真正的秘密侦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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