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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自营保险公司案例分析(3)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29 共81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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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国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

  2.4.1 我国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现状

  我国保险市场是从 1985 年恢复,而专业自保公司发展更为滞后,是从本世纪初在我国发展兴起的,到为止也仅仅有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两家组建成立了专业自保公司,其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专业自保公司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专业自保公司实际上只有中石油总公司在2012 年 10 月在我国大陆获批成立的中石油专属财险公司。中海油的专业自保公司在 1995 年初露端倪,在 1995 年,中海油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启动实施了保险集中管理模式,主要表现于成立专门的保险管理机构,实现风险的管理和转移安排。2000 年,中海油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专业自保公司,中海油专业自保公司主要的业务对象是其母公司、母公司的子公司和分公司以及和母公司存在业务关联的其他公司,为实现公司的自留风险转移和分散努力,是我国第一家专业自保公司。它的成立也让我国保险市场迎来了新的保险主体。而我国大陆地区注册成立的第一家专业自保公司则是中石油专业财险公司,它是在 2012 年 10 月在大陆地区通过保监会的批准注册成立专属财产自保公司,成为首家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的专业自保公司。此外,中粮集团、中国五矿、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宝钢集团、中石化集团、招商集团等国内重头企业也都在国际化风潮推动下参股组建了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中国平安、华泰保险、太平洋保险、安邦财险和中怡经纪也联合参股,在海外成立经纪公司。由这些国内巨头企业集团入股保险公司的浪潮可看出,设立和运作自保公司已经越来越为企业所关注和采纳,作为企业新型风险转移工具。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市场的完善和体系化形成,自保公司必然成为我国大型企业或集团在选择风险管理方式时的重要选择,自保公司在我国的前景美好。

  归纳起来,我国专业自保公司发展中的问题主要有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的监管政策,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对专业自保公司的权益予以保护,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传统商业保险的创新不足,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不够,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和规模欠缺等①.
  
  2.4.2 根源分析

  我国自保公司发展现状当前所处的困境由多方因素造成,本文将这些因素分为两大类来分析:

  1.外部因素分析外部环境作为专业自保公司发展的土壤,起到的作用是重大的。外部环境对专业自保公司发展的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专业自保公司的繁荣离不开稳定完善的成长突然。

  ⑴国家政策的扶植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对专业自保公司采取了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延期纳税、减免税收、提高税收起征点、降低税率等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还规定企业在专业自保公司的保险模式下可以将支付给自保公司的保险费税前列支,并享受免税优惠。但是在我国,政府尚未出台针对专业专属自保公司发展的较为完备的优惠性的经济扶持政策和税收政策。

  ⑵法律法规的支持专业自保公司的成立和发展离不开法律护航,法律可以企业的经营提供法律支持。但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针对专业自保公司的相关内容,更没有颁布出台任何针对性地独立法律对自保公司加以保护,指导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前行①.如《保险法》规定,保险的组织形式是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那么我国的企业或集团若想成立专属的自保公司就会面临缺乏法律依据的困境。

  ⑶监管部门的规范我国现期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虽然在金融市场监管起步时期是由银监会统一实现对银行市场的监管和对保险市场的监管,但是后期国务院专门设立了具有独立监管权限的保监会,实行分业监管,由保监会完成对保险市场的监管。但是保监会成立历史尚短,监管体制和监管技术手段不足,这就会造成保险监管市场的缺位。而最为市场新型主体的专业自保公司,在面临监管问题时所遇到的监管缺位问题就更为严重。

  由此可见,我国建立、发展专业自保公司的外部条件仍旧不够完善,相应的再保险配套设施和制度缺位严重,要想实现专业自保公司的充分发展就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完善系统性的配套措施和环境,为专业自保公司的发展提供适宜生长的外部环境。专业自保公司才真正有可能发展成为我国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2.内部因素分析
  
  ⑴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专业自保公司在刚起步时需要母公司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这就要求企业拥有大量的资金流支持和业务支持。而我国国内的一些大型企业在和国际上的企业巨头比较时,无论是从企业规模上来说,还是从业企业的资金流实力上来说,都相去甚远。如果企业不考虑自身的财务承受能力贸然成立专业自保公司,不但不能享受到专业自保公司带来的便利和优势,反而会拖垮母公司的经济表现,使母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⑵风险管理控制意识任何企业的设立都必须将企业在筹建和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考虑在内,并围绕这些现有的风险因素和潜在的风险因素制定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在我国,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很多企业管理之忽略企业的风险转移,少有科学完备的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制度,从而造成风险积聚的严重后果,不但不能实现专业自保公司为母公司分散风险、提高收益,反而会给母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新的障碍。

  ⑶专业知识和技能我国经济开放正在逐步进行之中,金融市场开放更是从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才开始实施。众所周知,我国的保险市场是从 1985 年恢复运作,保险业的发展各方面均滞后于国际上许多国家。这造成我国目前保险业展业人才紧缺,企业管理者缺乏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现代化企业制度尚未确立,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的引进制度不够完备。人才队伍的整体技术能力和专业性必将使企业的经营管理陷入困境,举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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