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当前,证券市场仍然存在较多违法违规案件,新型案件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各类新型违法手段也层出不穷,法律关系也越来越隐蔽复杂,涉案金额之大更是让人乍舌,因此证券犯罪形势依然不容小觑,比较有代表性的如上面提到的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戈擅自发行股票案,哈尔滨天马投资公司擅自发行股票案,厦门奥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擅自发行公司股票手段构成的集资诈骗犯罪,首例有限责任公司(福茗优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发行股票案等等。为了进一步维持证券发行市场的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资本市场充满活力,就需要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工作的高度,尤其是在证券发行市场逐步向注册制过渡的今天,尤其需要立法、执法、司法三方的有机配合,以顺利完成这场证券市场的深度优化改革,平稳地过渡到证券发行注册制。
同时,当今资本市场鱼龙混杂态势,也为本课题研究的必要性提供了社会基础,尽管从司法实践中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来认定的案件并不多见,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本罪作为集资诈骗类犯罪中的重要罪名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我国不断推进对证券发行的相关准入制度的改革力度,加上金融、证券等资本市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而愈发活跃,这必然导致证券类犯罪的范围也会随之不断扩大,因此立法机关也必须完善已有条文,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只有深刻认识到这点,才能为今后证券发行注册制下本罪效能的发挥注入新鲜血液,赋予新的内涵,扛起维护中国资本市场繁荣昌盛这面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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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从本课题的选题到论文写作直至最终定稿,衷心地感谢我的导师王瑞老师,由于论文主题中途有所变动,加之平日对证券法方面的内容知之甚少,所以在题目的确定及收集资料方面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王瑞老师无论是在课上还是课下只要看到与我的论文相关的资料都会第一时间传送给我并加以解释,在进入论文写作的中后期时,王瑞老师更是一再督促我的写作进度并对每次提交的稿件提出非常细致、中肯的修改意见,这使得我对于论文得逻辑架构及内容安排等方面更为清晰。同时,还要感谢一直陪伴在身边的同学们,当我被材料收集、写作逻辑折磨得苦不堪言时,是他们耐心地帮助我理清思路,帮助我及时平复心情,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提升了写作效率,也使得论文从最初的毫无头绪到如今得以顺利定稿。再次衷心地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及同学们!
3严格非法证据排除3.1非法证据排除现实困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于2012年被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纳入我国法律体系,随后的两髙司法解释也就具体实施程序做了进一步解释。2013年中央政法机关纷纷出台文件要求加强非法证据排除,杜绝刑讯逼供。有学者称非法...
二、职务犯罪案件中常见非法证据及其特点和成因职务犯罪并不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某一类犯罪,而是学术界出于研究的需要和司法实务部门出与于打击和惩治犯罪的需要而总结归纳的一种类罪名称。实践中,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指检察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第3章非法经营罪堵漏条款在适用中的扩张化倾向非法经营罪堵漏条款的存在以及堵漏条款的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仍难以克服口袋罪具有的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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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对基本要件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解析在刑法的含义清晰、确定之时,法官可直接适用而无需进行解释。但当表述比较宽泛,比如加了其他之类前置定语时的条款时,那么,刑事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则需要坚守严格解释的原则,合理界定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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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于我国而言,证券市场在1959年-1978年的这二十多年间基本都是处于消失状态的,自然也就不存在与规范证券市场息息相关的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方面的犯罪了,直到党的十四大召开以后,股票及公司、企业债券才开始出现。作为非法集资类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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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我们目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要稳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要将市场经济行为纳入到有序的轨道中。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民众利益诉求多元化的今天,非法经营罪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经济行为的一种干预手段...
四、职务犯罪案件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出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证据规则中的帝王条款,它作为一类限权或控权规则,反映程序理性,深刻体现一国刑事司法的法治水平,被称为警察的手铐.同样,在职务犯罪案件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非法证据,对切实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