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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的成因及危害(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24 共51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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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我国官本位思想盛行。一直以来,人们奉行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当官、全家光荣”的观念,存在当权者希望通过权力以权谋私、借权谋利,无权者痛恨权力的不公正、权力的滥用。建国初期,官员手中掌握大量的经济资源。改革开放后,我国推行市场体制改革,逐渐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正处于转型期,很多制度都需要政府来推进,公权力参与经济决策的因素仍然存在,客观上助涨了官本位思想,在经济交往中表现为引发商业贿赂的诱因。

  3.1.4制度原因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组成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实践发现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还存在不妥之处,例如法律文件之间衔接不够紧密,主管机关繁多,权责不清,存在揽权和推诿扯皮现象;商业贿赂的概念界定较窄,法律适用不能明确统一;财务监管制度不完善,规范海外商业贿赂制度缺失等。因此,制度的缺陷势必引发商业贿赂滋生蔓延。商业贿赂民事、行政、刑事法规方面的缺陷将在商业贿赂缺陷解析一章阐述,这里主要从财务制度方面论证。

  一是法律对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欠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与虚假的财务账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即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各国都将做假账进行商业贿赂行为视为犯罪,我国《刑法》第161条,是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制定,这个条款也是目前我国违反会计制度最严厉的规定。违返财务制度行为措施的缺失,是商业贿赂行为高发的诱因之一,目前监管财务制度措施的适用范围、处罚方式和力度都与目前商业贿赂现状不相适应,对于一些行贿的资金在账务中无法核查,导致商业贿赂行为泛滥。

  二是财务制度不完善。企业资金来源、走向监管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我国的财务监管制度存在漏洞,为商业贿赂犯罪留下可乘之机,“账外暗中”是资金用于不正当途径的操作特点,但贿赂的资金必须经过企业的财会部门提取、入账。如果企业将资金的真实用途一一记载,就等同与记录自己的违规行为,所以企业肯定会通过会计手段,用合法的会计账目来掩盖违法的犯罪事实。如果我们能够有效防止企业做假账的行为,商业贿赂就在会计制度上失去了依存的空间。综上,完善企业会计制度,明确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之一。

  3.2商业贿赂的危害

  近年来,商业贿赂发生情况呈上升趋势,其危害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更重要的是渗透到政治、文化等多个领域,严重威胁到政权的稳固和民生民利,商业贿赂的危害众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3.2.1侵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在商业贿赂中受益的是行贿者和受贿者,其他群体都是受害者,这种非法行为加剧了社会两极分化。从法学意义讲,商业贿赂侵害了其他合法竞争者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机遇。从社会正义讲,商业贿赂助长了不正之风。市场经济需要公平健全的制度作保障,行贿者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获得交易优势。商业贿赂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获得正当竞争所得不到的商业利益。商业贿赂的出现,使交易的天平不公平地向行贿者一边倾斜,正当经营者得不到公平交易的机会,丧失竞争机遇,干扰经营者之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守信者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对其合法利益造成损害。

  3.2.2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业贿赂不仅仅是一种腐败行为,还是物价上涨的推进器。经营者往往将行贿的支出计入自己的经营成本中,大量的回扣促使物价水平上涨、交易成本虚高,最终转嫁到普通消费者承担。另外,经营者以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交易机会,就会在研发新产品、产品质量上减少投入,导致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老百姓成了双重受害者。消费者所买到的不是物美价廉的商品,相反是高价劣质的商品。于是,现在大部分人在购物时,商家推荐的商品一般都不去购买,因为好质量的产品不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去推荐,但强力推荐的商品肯定是赚钱多、提成高,质量有待考证的商品。如葛兰素史可贿赂案报道中称:贺普丁真实成本为15. 7元,转移定价后到中国GSKCI工厂的口岸价是73元,GSKC工出厂价(不含税)为142元,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零售价为207元1.商业贿赂行为促使商品价格上涨几倍甚至几十倍,最终均由购买这些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承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使患者不堪重负。

  3.2.3侵害国家利

  商业贿赂势必存在权钱交易,受贿人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便将自己代为管理的事务作为交易“筹码”,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人员则选择牺牲国家、公共利益,以权谋私,换取个人利益,导致国有企业资产大量流失、国家权益严重损害。如:在税收收入方面,通常情况下行贿的经营者为了处理行贿的成本,常常会对生产成本做手脚,将贿赂的成本想方设法计入生产成本,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转变为合法支出。这种提高生产成本的行为会导致产品成本大幅度提高,造成国家在税费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受贿者接受的贿赂款物,这部分费用因未能计入在正常的收入范围,也不纳入国家计税的范围,导致国家资产在无形中流失。

  3.2.4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交易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公平竞争的基础,使得市场经济规律不能发挥良好的作用,无法自动实现优胜劣汰,进而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市场竞争越充分,社会资源配置越合理,市场竞争机制干扰因素越多,经济规律就会失效。在正常的交易中,经营者往往会以产品质量、产品服务、商品价格、新产品研发、成本控制等多方面给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激发企业的创造力,推动社会进步。反之,不正当交易充斥市场交,经营者的全身心的投入到行贿受贿、拉拢腐烛中,造成价值规律失效,产品质量名不副实,最终阻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在商业贿赂犯罪所侵犯的法益中,只有市场经济秩序才是商业贿赂犯罪最本质的法益,财产所有权仅在被索取贿赂时才受到侵犯,职务行为的不收买性仅限受贿方为公职人员才受到侵犯,而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却是所有商业贿赂犯罪都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
  
  3.2.5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朗讯风波”  “德普案” 等事件的不断曝光,国际舆论直接指向我国的投资环境、信誉度和吸引力,这些不利评价对我国国际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成为我国吸引外资的瓶颈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所所长任兴洲这样认为:“破坏了我们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的这个环境。因为在这样不正规、不正常的,缺乏公平竞争的一个环境下面,外商是不愿意来投资的。那么我们整个改革开放的大的趋势就会受到损害”.大部分专家赞同这一观点,认为商业贿赂破坏商务环境和投资环境。一些跨国公司表示,他们当初选择中国投资,是因为中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基础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但进入以后,慢慢发现中国市场竞争环境恶劣。一方面,他们要适应中国的竞争环境,不是通过提高自身产品质量,而是通过行贿这种手段不断打开市场;另一方面,他们还受到本国法规的制约。长此以往,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投资环境的评价,国外公司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就会降低,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实力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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