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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屋质检法律体系重构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02 共31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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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衣食住行四大方面涵盖了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而房屋在满足人们居住这一基本需求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古人云:"有恒产者有恒心"、"住有所居"、"安居乐业",这些流传已久,早已深入人心的传统思想,无一不体现出房屋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筑业也发展迅速,房屋建造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建房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以及舒适性、环保性等理念的不断提升,使得房屋建设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全国各地相继涌现出了一大批优质建筑。然而,房建技术的提升,并不代表房屋质量就得到了保障。无论是高档豪华的别墅,还是中档的商品房,亦或廉租房、保障性住房,还有其他公共性建设用房,其属性归根结底都是人们安身立命的居所,房屋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⑴
  
  但是,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屋质量问题依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屡防屡犯,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证明我们之前的立法、执法、宣传、工程施工,房屋质量检验都还没有做到位,需要我们发现问题、弥补不足、改善现状的地方还有很多。2009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某小区内,一栋正在施工建设中的住宅楼轰然整体射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楼房还未梭工,没有投入使用,才避免了特当伤亡事故的发生2009年7月中旬,一场大雨导致地面沉降,成都市"校园春天"小区相聚较近的两栋住宅楼倾斜靠在了一起,斜靠的墙壁之间已经呈20度夹角,造成了人员恐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了撤离;[3]2010年8月安徽多家企业的建筑工地上,被发现有偷工减料现象,设计中的钢筋垫块却被施工方有竹签所代替;i']2013年6月,山东溜博折源县"中房聽翠山居"别聖区,由于地基不稳,房屋沉降,不少房屋出现裂缝,幵发商用胶带粘裂缝,企图蒙混过关;[5〕2014年6月,吉林延吉的金女士在新装修的家中沐浴,因房门质量问题,被困卫生间内长达5个多小时。[6]从这一个个案例可见,我国房屋建设的整体质量还有待提高,缺陷随处可见,房屋质量尚不能完全让人放心。
  
  造成这些恶性现象频发的原因,除了幵发商利欲熏心偷工减料、施工人员职业素质偏低、房屋检验过程执行不力等因素,我国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的不合理或者缺失、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质量检验,有不可忽视的责任。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房屋质量检验主要靠相关行政机关审查登记备案,尚存有较大漏洞和不足,缺乏一套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屋质量检验,难以给房屋质量在制度上把好最后一关。因而,加强对房屋质量检验法律规制的研究,争取对我国现有制度进行规范和重构,就显得非常必要。
  
  1.2研究意义

  房屋质量检验是房屋质量保障的重要途径。结合我国现状,现有法律法规中,对房屋质量检验相关问题的规定尚不明确、不充分,难以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亦不能规范保和障房屋质量检验活动。这便给部分唯利是图的幵发商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从而导致大量的房屋质量隐患产生。此外,消费者在房屋买卖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房屋设计到开始施工,最后到竣工,除了不断的上交各种费用,其他方面基本难有作为,对于房屋质量的把控更是只能远远守望。因此,如何充分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彰显消费者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的主体地位,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通过对房屋质量检验法律规制的研究,对当前我国房屋质量的安全保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在于:首先,有利于我国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房屋质量检验的规定还偏少,不够明确、系统,且法律位阶较低。法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屋质量检验做了相关规定,其余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居多,从而在制度上对屋质量的保障力度还不够。本文将通过对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的调查研究,找出我国房屋检验制度存在的不足,吸收国外先进的制度和经验,为我国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若干具有可行性的参考建议;其次,有利于房地产法学、工程质量学等学科中相关理论的完善。质量是满足事物特定功能的程度,而房屋质量即用来衡量房屋能否满足其综合使用价值的标准,是房地产法学和工程质量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屋质量的提升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前提,而房屋质量检验制度的完善是必将有利于保障房屋质量,其也是房地产法学和工程质量学中不可或缺的研究对象。
  
  因此,本文通过对中外房屋质量检验制度的系统分析和比较研究,提出在房屋质量检验方面的新方法和举措,将有利于丰富房屋质量检验理论,推动学界关注和对房屋质量相关理论的研究,推进房地产法学和建筑工程质量学的有效发展。实践意义在于:首先,为房屋质量检验的实践操作提供方法性参考。
  
  由于我国现行的房屋检验制度尚有缺陷,验收过程不规范,缺乏系统的房屋检验制度,从而导致相关部门和人员在房屋质量检验中多是走过场,房屋质量检验流于形式。因此,本文通过对房屋质量检验法律规制研究,将对房屋检验的程序、方法等做出更为详细、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为房屋检验实践操作提供方法性参考;其次,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房屋检验的直接目的即保障房屋质量,而房屋质量保障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本文研究,将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提出有效建议,最终将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学者对房屋质量检验的法律制度研究还相对较少,在已有研究中,大多从建筑工程质量、政府监管、评估标准、受害者的维权等角度入手进行分析研究,从法律角度对房屋质量检验制度进行规范研究的还较为有限。在政府监管方面,有学者认为,房屋质量必须完善法制监管,在责任追时应该依次追究建筑商、投资商、监理单位的责任,并且应该借鉴国外,引入直接诉讼制度。所谓直接诉讼制度,就是允许消费者或者受害者直接对施工单位或者投资单位提起诉讼,主张权利,而不受合同相对性的约束。同时他还主张应该延长建筑质量问题的诉讼时效,以期对消费者权益实现进一步保护。

  房屋质量评估标准方面,有学者认为,房屋质量评估不应局限于主体和功能质量,还应该包括可修复性和永久性、暂时性的评估;将房屋质量评估与验收标准、保险制度、质量登记注册制度巧妙结合,实现对房屋质量的准确评估,推进房屋质量保障。从工程质量鉴定的作用来看,其在解决因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民事纠纷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作用。周广宝等学者认为,建筑工程专业性强,施工种类多,涉及人员广,具有其特殊性。若引起民事纠纷,必然涉及多家单位,要合理、迅速的化解矛盾,其司法鉴定报告必须做到准确、科学、公正、合理。

  此外还有学者从建筑施工角度研究了房屋质量管理,认为房屋质量是人民生活的基本保证,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前提,因此必须提升施工质量管理水平。而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则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法律意识,重视建筑材料质量的把控,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而关于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的研究,不仅关注程度不够,而且成果较少,有很多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如何评价现行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制、是否应该用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房屋质量检验中的主体地位、法律应该如何规定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在房屋质量检验中的作用等都亟需尽快展幵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深入对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的研究,既是房屋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房屋质量检验相关理论完善的必然选择。
  
  1.4研究方法
  
  本文拟通过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等不同研究方法,分别从法学、建筑学等不同角度,针对我国目前房屋质量检验制度的现状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和研究,并对国外先进制度进行总结和归纳,以实现对我国现有制度与国外相关制度之比较,并对我国房屋质量检验法律制度重构提出设想,为我国房屋检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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