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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现况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2-10 共146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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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现况分析——以邹城市为例

  3.1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现实状况

  邹城市位于鲁西南,总面积 1616 平方公里,总人口 116 万,其中农村人口 75 万,辖有 13 个镇、3 个街道、2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87 个行政村(居),2013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736 亿元,地方财政收入 51 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27603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12536 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邹城市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他们有的进城务工,有的外出务工,但是大多无法带子女在身边生活,他们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他们的子女却没能享受到发展成果,在教育上管理上不断暴露出许多问题。这些孩子留守在家多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生活,随着数量的增多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与此同时,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状况不容乐观,从现实看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从长远看还存在不少问题,现将该市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现状概述如下。

  3.1.1 建立领导机构,掌握了数量和特点

  该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综治部门牵头,市教育、公检法司、民政、人社、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初步形成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合力。2012 年,对6-12 岁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和问卷调查,依托基层团组织随时完善基础数据资料,掌握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特点以及生活状况等基础信息,以此作为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活动更具针对性。从现状看,存在着分布广、数量多等明显特点,在邹城 16 个镇街均有分布,特别是在山区镇,几乎涉及到每个村,在有的中小学农村留守儿童超过了一半。从调查数量上看,全市 6-12 岁农村留守儿童有 4222名,从性别上看:男童 2371 名,女童 1851 名,从民族上看:汉族 4167 人,少数民族 55人。农村留守儿童分布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三个街道位于城区或城边地带,城市人口较多,当地农民多选择在住所周边经商或打工,主要从事服务业,相应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少;北宿、中心、太平三个镇分别是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机电产业园所在地,园区中工业企业林立,较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周边提供了大量劳动岗位,这些镇的农民多数选择在家门口打工,外出务工的相对较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也较少;唐村镇有华电国际邹县电厂等国有企业,带动了驻地运输、小商品、建筑行业的发展,特别是邹县电厂为当地发展带来的很多机遇,当地农村多数为电厂及边缘产业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相对不多;城前、郭里、田黄、石墙、香城 5 个镇,是距离城里较远的镇,属于山区镇,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农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多,这部分人选择外出务工多以经济收入为主要目的,并不局限在市内镇外,主要流向省内发达地区,甚至省外也占有很大比例,通过熟人介绍、投奔老乡等方式,逐渐形成了济南、青岛、天津等多处主要流向地,这几个镇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较多,而且与外出务工的父母见面时间相对较长。由此可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岗位、收入水平直接关系到农民务工的流向,进而影响着农村留守儿童产生和数量。(见图表 1)

论文摘要

  3.1.2 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维护

  为使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安全成长,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和公检法司等职能,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和自护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增强农村留守儿童自护能力及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意识。

  司法部门还专门开辟了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利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的资源优势,对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纠纷,一律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并优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在农村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巡讲报告会,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征,定期组织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对农村留守儿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法制教育演讲。另外,由团组织倡导,在部分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举办“远离不良行为”等主题鲜明的农村留守儿童模拟法庭,使他们经历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3.1.3 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依托城乡学校,开展牵手结对行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成长。广泛动员政法系统和共青团、妇联及社会各界人员,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子、交朋友,通过一对一帮扶,促进他们规范日常行为习惯,保持良好的心态。如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了城区中小学团员队员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手牵手结对活动,妇联组织建立了“三大”牵手帮扶机制,即发动留守儿童所在村的党员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儿童,弥补他们生活缺乏照顾的问题;发动女教师牵手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业帮助;发动该地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等社会各界巾帼志愿者牵手留守儿童,缓解他们经济等生活压力,政法干警开展“两个联系”活动,每名党员干警都联系帮扶一名农村留守儿童,采取多种教育慰问形式,弥补家庭关爱缺失。通过专业队伍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的方式,从有限的作用发挥上弥补了农村留守儿童紧缺的无人管教的局面。

  3.1.4 开展特色类教育实践活动

  把农村留守儿童组织起来,开展旗帜鲜明的主题教育实践行动,让农村留守儿童在身临其境的感受中得到健康成长。如积极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参加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参加“留守儿童红色齐鲁行”、“感恩演讲”、“歌咏比赛”、“才艺展演”等活动,让他们自觉树立远大理想,成长成才,成为可靠的接班人。加大优秀农村留守儿童典型的选树力度,让他们成为榜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把多种形式的活动融入对农村留守儿童德育体系中,使思想教育更生动形象,贴近孩子。

  3.1.5 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阵地

  在农村积极建立青少年活动阵地,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课余活动场所,通过开展快乐活泼、娱情益智的课外教育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升才艺,全面发展。目前,该市已建成乡村少年宫 17 处,累计拥有功能用房近 200 间,建筑面积达 2.7 万平方米,成为农村留守儿童接受校外教育的主阵地,年内免费培训农村留守儿童 2000 人次。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密集的镇建立留守儿童关爱站,设立辅导站、活动站、温馨话室等功能室,通过开展观看教育题材影视片,进行爱心妈妈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接访留守流动儿童进行心理疏导和交流等活动,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此外依靠现有的农村文化大院等场所设施,增设青少年类的书籍、器材,把农家书屋、书画室、乒乓球室等活动室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德育、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的重要场所,打造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第二课堂”。

  3.1.6 动员社会组织广泛参与

  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包括集体个人,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中,重点帮扶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充分调动各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优势资源,发挥“希望工程”、“春蕾助学行动”等社会公益品牌效应,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如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入到关爱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传递行列,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直接提供了资金支持。积极整合扶贫资源优势,建立多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帮扶网络,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在每年 3 月青年志愿者服务月中,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主要内容之一,来自社会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纷纷走进学校社区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心理辅导,并和孩子们共同游戏。

  3.1.7 积极发挥监护团队作用

  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监护团队,引起三方的共同关注,形成监护合力。目前,该市初步建立了学校、家长与农村留守儿童“三方”联系制度,通过互通一个电话,互寄一封信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成长中收获喜悦。探索实施了定期举办监护人培训班和知识讲座、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开设“农村父母大课堂”等方式方法筑牢三方监管网络。

  3.2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儿童教育成长过程中主要受学校、家庭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包括三个方面,公共管理中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自身存在的问题、公共管理中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乏力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问题或者说是社会支持体系的缺失。

  3.2.1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自身问题需要重视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首先面对的是农村留守儿童自身的特殊性,这也是必须纳入农村留守儿童公共管理的基础问题,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存在的问题带有先天性,不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性,而单独就公共管理而论,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农村留守儿童在自身教育中主要表现为学习动力不足,学习自觉性差,并常常伴有厌学情绪,甚至出现旷课现象。”①造成这一问题主要是受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对孩子的期望值相对较低,不过分要求孩子学习成绩,对孩子的教育满足于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加上孩子本身缺乏学习主动性,得不到监护人的及时辅导和督促,容易造成孩子学习兴趣减退,仅仅满足于完成正常学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几乎没有,而对于学习成绩差的孩子,则容易导致学习自信心降低,产生厌学情绪,陷入了成绩不断下滑的恶性循环中,这也是成绩非常差的农村留守儿童大有人在的原因。另一方面,父母外出打工使农村留守儿童相应承担了不少家务和农活,即便是“单亲监护”的孩子也会分担比正常多一些家务,而那些自我看护为主的农村留守儿童则负担起了大量家务和农活,对有些隔代监护家庭而言,所谓的照顾仅仅局限在多给“零用钱”上,孩子却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照顾祖父母的任务,对那些亲属监护和寄养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因为有寄人篱下的心理,往往会出现通过分担家务活的方式来获得家庭认同。

  当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农活对孩子的成长是一种锻炼,但受生活所累过多承担时,就会变成生活负担和生存压力,对自身教育非常不利。另外,因为无法与父母天天见面,对父母的想念容易引起心理上的孤单无助,使他们在学习中不能精力集中,长此以往还会形成注意力分散等问题,久而久之,有些不仅导致学习成绩下滑,而且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自身中还表现为心理承受力弱,缺乏安全感,常常伴有自卑闭锁、沉默寡言、孤僻冷漠、情绪焦虑、性格内向等,“在教育成长中存在盲目的逆反心理”②。

  心理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自身教育中存在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对处在心理成长关键时期农村留守儿童,最需要时刻感受父母的关怀,然而现实中却缺少与父母见面的机会。在农村农民外出务工初衷是为了提高家庭经济收入,为子女的生活成长创造更优越的环境,然而外出打工确实改善家庭物质条件,满足了子女最基本的需求,但与此同时,外出打工期间也是孩子上学时期,父母(或一方)在关爱孩子中的缺位现象,必然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成长造成障碍,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看,父母的外出务工与否,对满足孩子物质需求和心理需求、安全需求等方面很难兼顾,这也成为“二难”选择的悖论。与此同时,农村留守儿童对待父母态度上同样存在着矛盾,由于父母不能天天在身边陪伴,他们都很想念父母,希望经常能见到父母,但是,相对于同龄人都有父母陪伴,让农村留守儿童心里难过,心理容易变得敏感脆弱,以致产生于父母感情的隔阂,甚至有怨恨情绪,对其他监护人的管教产生严重的逆反的心理。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自身方面问题,是公共管理政策出台,措施制定中必须面对的不容忽视的,反过来说,探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之策,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自身问题”,解决了其自身问题,也就不会引发家庭、学校、社会其他方面的种种难题了。

  3.2.2 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需要补位

  家庭是培养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教育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生长包含了生物意义和社会意义两个方面,“既应有物质上抚养,更应有思想上的教育”①,而农村留守儿童直接面临着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家庭教育观念的落后,以及监护不力等问题。

  家庭教育缺失,尤其缺乏亲子教育,这是引起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父母长期不在家,打破了正常家庭结构的稳定性,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使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严重的“亲情饥渴”。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发展重要阶段,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具有不可替代性,由于长期缺失家庭教育,农村留守儿童严重缺少同父母亲密交流的机会,这种亲情的关爱和帮助是其他监护人无法完全提供的,因此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中心理、精神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农村留守儿童这种家庭教育缺失的状态,使得他们日常行为也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加上祖辈及其他监护人疏于管教,使得农村留守儿童多存在着诸如饮食作息不规律、不注意个人卫生等许多的不良行为,而且得不到及时纠正。此外,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对孩子心理上造成的负面影响在社会条件下会产生不少极端的安全问题,孩子本身生理和心理都没有发育完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②,而对那些自控能力不强的留守儿童,缺乏对外界诱惑的判断力和抵抗力,自我行为得不到控制,很容易“学坏”,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无论是单亲抚养还是其他监护人抚养,家庭环境的不完整,没有足够的精力对留守子女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加上社会规范教育不到位,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隐患非常突出。从全国报道看,农村留守儿童溺水、触电、车祸等意外伤亡事件经常见诸报端,“打斗、抢劫、偷盗时有发生”,①不得不说这是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挑战。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对受侵害方面,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农村儿童并未有显着差异,但是“遭受伤害后来自家庭尤其是父母的情感支持是农村留守儿童所缺少的”②。

  家庭教育观念落后,不利于农村留守儿童人生观的建立。随着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社会迎来了各种价值观念的冲击,孩子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引导,容易在认知上出现偏离。相对而言,外出务工农民经济状况比本村普遍要好,有的找到合适的工作能“快速致富”,他们给留守子女的生活费、零花钱要多,可以说不少农村留守儿童在本村属于较富裕的家庭,父母的长年奔波易形成金钱至上的思想,物资消费的提升易使孩子形成功利思想,两种因素潜移默化,无论是父母还是孩子都造成了认识上的偏差。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往往是父母眼中的核心问题,尤其是有的父母在外赚了钱,长了见识,明白知识重要性,在平时和孩子通话或中途回家时,都要谈到的孩子的学习,使难得的亲情沟通变成了对学习成绩的交流。另外,在农村不少地方滋长着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他们认为学习不好外出打工一样能赚钱,这种观念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因父母原因普遍存在,不能正确的对待学习。

  监护不力,致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补位不足。农村留守儿童已经面临着与父母长期分离的现况,监护人虽然无法完全替代父母的核心作用,但是在生活照顾、亲情关爱、教育教导上理应担负起相应的职责,而事实上,监护人大多数只满足于照顾这些孩子的饮食生活,仅仅是让孩子吃饱穿好就算尽到了监护责任,农村留守儿童许多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一方面,隔代监护是最为普遍的监护方式,由于祖父母、外祖父多以年迈且文化水平低,对孩子的监护上力不从心,往往需要照顾孩子的同时还要照顾自己,只能把有限的精力用在照顾孩子的吃穿用上,对孩子的学习和平常缺少监管,很多时候只是以简单的语言督促、教育为主,缺少与孩子见的谈心和互动,孩子在学习和心理上遇到了问题常常不能给予帮助。另一方面,监护中严重缺少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日常性管教,从学习成绩上看,农村留守儿童与非农村留守儿童相比没有明显的落后,但是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方面却有明显差距,这与农村留守儿童缺少日常的监管和教育有很大关系,即便是表现好的农村留守儿童,一旦遇到挫折就会一蹶不振。

  3.2.3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需要化解

  在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存在“大家都在管,谁也管不好”的尴尬局面,目前,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关心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但是在教育中缺少一个主导的机构或部门统领管理,出现了管的多,效果差的“热闹”现象。这也提醒我们,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上,应当明确职能单位进行牵头抓总,采取系统的科学的管理,把各方力量调动汇聚起来。

  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认识上有偏差。从各方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认识上,很多村居村干部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已久,根本不是问题,不需要特殊关心照顾,即使有问题也属各自家庭分内的事,在意识上停留在很多年前,没有看到农村留守儿童的存在已不再是几家几户存在的问题,而“逐年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①在学校访谈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分布具有聚集性,在不少农村小学多数学生都是留守在家,除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外,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以知识学习为主,很少意识到留守儿童问题的存在,缺乏“农村留守儿童”这个概念的认识。再者,从邹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看,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制定了不少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的政策,开展了不少关爱行动,但是这种教育管理实践基本处于自发阶段,未能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被认为分裂成了一次次具体活动和一项专项行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支持力度在区域间、学校间、个体间极不平衡,出现了有的偏远学校数家单位、社会组织进行结对帮教,有的学校一年无人问津。此外,有的组织和个人不能正确看待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把农村留守儿童当做“问题儿童”“困难儿童”对待,进行关爱活动中停留在送钱送物、说服教育上,容易让农村留守儿童自己认为与同龄人“不同”,形成自卑、逆反心理,让关爱效果大打折扣。

  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经费人才投入不足。调查发现农村教育发展取得了显着成绩,但许多农村中小学面临着经费紧张、师资短缺双重压力,这制约了教育水平的提高,没有能力对农村留守儿童采取相应的措施。有些农村小学还存在着负债现象,资金入不敷出,加之教师流失等原因,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上心有余而力不足。②有些条件较好的学校建立了寄宿制,但受到经费的所限,只能提供简单的吃住,其他配套设施和管理措施不能到位,也有的学校尝试采取折中的办法——提供午餐,但对公立学校而言收费和管理存在制度上的约束,即便给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带来了便利,由此产生的食品安全等风险却由学校承担。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关心关爱活动,多是有爱心单位、人士开展的一些志愿服务,本质属于慈善事业,这种依靠良心和道德自发的活动,具有随意性,缺乏长效机制约束。

  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缺少专业的管理人才。有些农村学校注重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配备了生活教师,但多数是由教学教师兼任,他们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花费精力和时间陪伴农村留守儿童带有义务性质,很难全面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心理情况,此外,他们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无法对农村留守儿童急需的关心关爱、心理慰藉、疏导方面采取对症措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教育也只能停留在多一分关注,多一些说教,只要能遵守纪律,不做出格的事,基本上都是放之任之。

  教师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间的平常很少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几乎不怎么过问孩子学校里的情况,只有那些违反学校纪律或是学习成绩不好的“差等生”,教师才主动与家长联系,一旦成为问题少年,学校只能消极应对,“严重的给予开除或退学,这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直接流入社会,成为街头少年”①。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爱心捐助公益活动,多以扶贫救困为主要形式,很少把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直接服务对象,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缺少针对性,效果不理想。

  3.3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原因错综复杂,既有经济发展基础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机制方面的原因,既有家庭学校各方管理的责任,也有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存在的问题。

  3.3.1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出现偏离

  “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以长期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换取的”②,这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这成为了三农问题最终解决的障碍,也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城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反差,收入水平的现实差距,引起了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向城市,出现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政府在这种发展模式中起了主导作用,在城乡基础资源配置上不均衡,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大量投向城市,形成了城里校园像别墅,农村教室多危房的鲜明对比,城里教师数量逐年增长,而农村教师匮乏的状况一直未从根本扭转,这使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引发了许多教育问题。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农村相继建立健全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资金承担的模式大部分依靠中央财政补贴,剩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造成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强度极为有限,政府疲于应对农民保障资金的刚性支出,很难拿出更多财政支持农村发展。

  多年来,城乡二元制户籍制度虽然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分割相适应,但是客观上形成了因出生地不同而身份“天然不同”的差异,使大量进城务工农民被强行排斥在城市居民之外,他们要想带子女跟在身边就必须承担“高额的借读费用、生活费用”,①这些人被迫把子女留在老家生活学习。目前,在新农村全面建设发展的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仍相对落后,对多数农民而言外出打工是改善家庭经济最有效的捷径和出路,因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和多年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产生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解决农民工的子女在城里上学的问题是化解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最直接方式,但是这需要法律制度上的许可,需要财政资金上的支持,就目前来说,不少城市放开了农民工的子女到公办学校的入学门槛,但是伴随着大量农村工子女涌入城市,学校的承载量和教育资金的配套都不是一个小数,政府是放是收面临“瓶颈”考验。

  另外,在我国公共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常常是意识到风险存在后,为补救和处理而出现的阶段性产物,对某一类社会问题缺乏前瞻性,缺少预防作用。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上,是近年来不断引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应对影响日益广泛的现实问题,各级政府制定出台来了不少政策办法,如国务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等,对此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相关措施,邹城市的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制定出台了《邹城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尝试在农村建立“留守儿童关爱站”等网络体系,但从实施效果看并未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究其因在于政策缺乏连续性、长远性,只是随着问题的不断衍生反复调整,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应急状态。公共政策问题在现实社会中客观存在的一种令人感到不满意的社会状态,当政府认为某种公共问题对社会健康发展产生妨碍时,当公众的出现政策诉求时,公共问题就变成为公共政策问题,②同时,公共政策对实现社会公平有重要责任,社会弱势群体拥有信息、财力较少,作为利益集团,组织化程度低,“缺乏正常的利益表达机制和补偿机制”③,同时弱势群体理应成为公共政策照顾的对象。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己成为广受关注的公共性社会问题,作为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利益表达与实施过程中的利益照顾处于的双重弱势。

  3.3.2 社会层面支持动力不足

  社会是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生活的重要场所,农村社区是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活动的主要场所,社会社区环境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具有重要的影响。

  (1)社会支持力度不够。社会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注越来越多,但还是主要停留在对他们生活条件等物质基础上的关心,而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安全守护等精神层面关注的少,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也尚未引起广泛重视。调查发现,长期以来,社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认识,存在着狭隘认识误区,表现在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重点是生存权利、生命安全的保障,忽视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教,更不说他们全面发展的需求,更有甚者,错误的认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家庭父母的责任,质疑把有限的社会资源用在农村留守儿童身上是否存在浪费。邹城市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教育问题,包括安全、心理、道德等具体方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的配合参与,但社会还停留在呼吁的层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需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来共同互动应对。社会组织发展度不高,没有发挥出政府“减压阀”和“调节器”应有的作用。目前,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仍以政府为主,在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面,社会各方依赖于政府的制度设计、资金安排,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缺少工作的必要力量,在邹城多数社会组织与政府有着依附关系,项目计划通常是由政府制定和资助,难以自主发展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这样,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出现的问题,在政府缺位或失灵的时候,社会组织无法发挥相应的社会责任,弥补政府不足。另外,在县域层面,还面临着公众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低,民众有捐赠意愿的较少,而外在的大型援助组织乃至国际援助组织的援助项目很难落到该地,使社会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应对乏力。

  (2)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社会是人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作为社会人的个人无法与社会隔绝,人在接触社会时直接影响着道德观念的形成和行为规范的养成,而少年时期正处于价值观念的形成阶段,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更重要、持续时间也更长,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这个阶段,无论教育还是成长,都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从农村社会环境分析,首先应当看到传统的乡村文化中有着内容丰富、积极向上的教育资源,例如优良传统、民俗传承、地域文化,邹城是孟子故里,孟母三迁教子的佳话传承千年,家喻户晓,这对当地教育文化的形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其本身也说明了社会环境对教育影响的重要性,再比如大束镇匡庄流传着匡衡刻苦学习的故事,周边村庄从父母到子女都长期受到了历史人物的积极影响,出现了不少“状元村”,这些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当然如何发挥乡村优秀文化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引导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另一方面,农村不良社会环境因素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起到了巨大的阻碍作用,对正常家庭而言,父母充当了阻挡不良社会风气的第一道防线,对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当生活在复杂混乱的社会环境中,缺少父母的言传身教,容易受到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侵害,教育上面临着严峻挑战:从邹城农村社会现况看,农村社会进步发展迅速,尤其是新农村建设全面铺开以来,建设了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文体娱乐设施,但是能直接供少年儿童利用的并不多,地区网吧、台球厅等游戏摊点成为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娱乐的主要场所,加之农村地理位置偏远监管力量薄弱,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制度规定执行不好,使农村留守儿童沉溺其中,并增多了沾染打架、赌博、抽烟等不良习气的社会风险,另外,经济发展对精神生活相对落实的偏远村庄也带来了思想观念的更新,那些不正确的价值观也传递进来,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着潜移默化,如南方发达地区农村存在着“读书无用论”、“上大学不如打工挣钱”思想,外出务工的农民深受影响,也使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目标不是学习好而是去城市打工赚钱”①,这不单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一方面的问题,长此以往,对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产生严重的制约,其本身与新农村建设目标背道而驰。

  3.3.3 缺少对家庭教育管理的有效干预

  “一个人从出生到适应社会并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家庭环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②农村留守儿童长期与父母分离生活,家庭结构不完整,使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着明显缺陷,在这个方面家庭成员各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在内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3.3.3.1 缺乏父母外出务工带来负面影响的正确判断

  农村父母外出务工对留守在家的孩子的影响是双向的,有正面的,也有负面。从好的影响看,父母外出打工直接提高了家庭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条件,促使孩子在学习上更努力,在正确的教育引导下,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艰辛,对受教育的机会更加珍惜,有的孩子目睹父母、亲人的不容易倍受触动,养成了独立自主、敢于担当的性格,这表现在养成了良好的消费观,即使父母定期给零花钱,也能勤俭节约,理智消费,闲暇时间主动帮助做家务、干农活,体谅监护人的劳动付出,除此之外,外出父母在城里接触面广,了解信息多,在与孩子交流中顺其自然地增加了孩子的视野,有的利用暑假期间带孩子到父母所在城市体验,扩展了孩子的接触面。从不利影响看,农村留守儿童情感缺失是根本性问题。一方面父母亲子关系不稳定。家庭是全体成员互动形成的动态系统,家庭对儿童的影响主要靠与其他成员的互动来实现,良好的亲子关系中,父母扮演着主要角色,即亲子教育,这也是维系亲情关系的基础,其内容包含了亲自教育和亲情教育两个部分,父母通过亲自参与家庭互动,给与孩子亲情支持、满足孩子情感需求,孩子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情感,在这种关爱、抚慰、鼓励为主的互动交流中,促成孩子的价值认同和行为规范的内化,即“孩子有意愿通过模仿和认同父母的方式成为父母所期望的人”①。农村留守儿童面临与父母长期分离的现实,亲子关系不稳定,教育中缺少父母的关爱,难以体验亲情感受,“而导致心理上的焦虑和敌意”②。另一个方面,父母榜样作用不明显。

  观察学习是人最普遍的学习方式,少年儿童在成长中,父母是重要的模仿对象,“日常生活中所做作为给儿童以潜移默化的影响”③。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少直接学习模仿的对象和清晰的榜样形象,对社会行为的认知评价得不得正确的引导教育,影响了正确是非观的形成。当然,外出父母灌输给孩子的经历见闻、金钱观念等不良信息,使孩子接受教育中动机多元化,有的农村留守儿童深受父母“没有文化也能赚钱”陈旧思想毒害,致使孩子学习动力丧失,在谈话调查中发现,有的农村留守儿童表示上完初中出去打工,问及原因多为“爸爸妈妈就是这样啊”。总体来看,父母外出打工对孩子的影响负面作用大于正面。

  3.3.3.2 缺乏对监护人陈旧观念的深刻认识

  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中,无论是单亲监护、隔代监护还是其它监护,存在着监护人文化程度不高、自身素质偏低的现状,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部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学校教育,文化素质低,也不懂得科学教育孩子的方法,无论是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还是创造有利的教育氛围,都无法完全做到。从上文提出的四种监护类型分别进行分析:单亲监护,以母亲监护为主,作为孩子的直系亲属,对农村留守儿童带有一种愧疚心理,往往竭尽全力满足孩子的要去,不顾纵容溺爱,以这种方式作为对孩子的补偿,相反,不重视对孩子的教育,或是仅仅抓孩子学习,忽视了思想道德教育,养成了农村留守儿童放纵、任性的性格;隔代监护,多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了监护孩子的任务,这部份人多已年老体衰、文化较低,体力和智力上都不适合教育孩子,只能保证孩子的衣食住行,没有时间精力对孩子的学业进行帮助辅导,缺乏与孩子及其老师的交流,即便管也是停留在口头询问孩子的作业完成情况和在校学习情况,根本起不到监护的全面要求,本应该安享晚年老人们,在抚养留守儿童中心理承担了不小额外的生活压力,对自身心理也造成了焦虑等情绪,这对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成长反而不利;亲戚监护,这类监护人受孩子父母委托,但在管理上放不开手脚,相对于孩子的教育他们更害怕孩子成长中出了闪失而无法给孩子父母交代,宁可把精力全部用在孩子的吃穿上,保证孩子安全,吃得好,不生病成了监护任务的全部目标,对孩子的学习成绩、行为很少管教,使监护流于形成;同辈监护,因同属于本应受到监护的群体,很难承担起成人的监护职责,仅限于保证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效果基本为零。对不同类型的监护人来说,受自身水平的限制和心理状态的影响,很难完成发挥在教育管理中应尽的作用,更无法替代家庭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地位。

  3.3.3.3 缺乏对农村留守儿童自身特殊性的准确定位

  “儿童期是人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人早期社会化的重要阶段,更是自我心理的发育阶段。”①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这一特殊时期,身心成长中面临危机和挑战,即父母不在身边,在人生价值观尚未形成时,容易发生情感上的偏离和行为发展上的异常。

  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小,没有经济来源,更无法通过工作提供自我保障能力,客观上在物质等基本需求上依赖于父母。“社会弱势利益集团,一般具有组织化程度较低,信息拥有较少,掌握的资源有限,在制度设计不合理的环境下,难以表达利益诉求。”②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数量虽然数量多,但在争取权益方面不能独立进行,需要他人代言,当农村留守儿童遇难困难时,在无法从家庭内部得到帮助时,很容易向同学、朋友或其他同龄人求助,“人天生的依附感,让农村留守儿童在同龄人中找寻安全保护,在团队中找寻力量”③,但是这种交友中,因阅历浅、经验不足,不能辨别是非好坏,容易结成不良的社会团伙,被引入歧途,在一些闲散青年的唆使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3.4 学校方面没有力行教育管理全部职能

  学校负有培养人的特殊使命,学校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村教育水平受投入和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制约,开展教育不能尽善尽美,这一问题已在政府方面进行了论述,本节重点探讨单纯从学校方面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3.4.1 学校素质教育工作滞后

  九年义务教育的普遍推行和划片上学措施的实行,使中小学在逐步加大素质教育力度,但是中小学的学习阶段对孩子的整个学习历程中不能分割看待,孩子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还面临着上高中、上大学,中考、高考应试压力接踵而来,农村小学摆脱了升学目标压力,但是摆脱不了学习成绩、考试分数的根本衡量标准,而且作为打基础的小学教育更被看成是起跑线上的教育,学校、家庭十分看重,而农村中学直接面临中考压力,升学率必然成为考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虽然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加大学校素质能力拓展,但是以考论英雄的方式没有改变,在农村学校办学思想上依然存在应试教育的偏差,出现了重智育轻德育,忽视对学生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干预,使学校缺少提升素质、培育德行的良好环境,使孩子成长过程中一味的学习书本知识,素质教育形成了历史欠账,在成长中很难弥补。对非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家庭或多或少为提高孩子的素质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如培养业余兴趣、开发智力等,但是这受到家长的自身认识和受教育程度的制约,对农村留守儿童来说,本身就缺少家庭教育的第一道关口,当学校德育工作的缺失,非常不利于他们良好道德意识的形成,不良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也在所难免。

  3.3.4.2 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联系不紧密

  学校与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能否有效衔接,在支持孩子成长中密切配合,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意义重大。农村留守儿童因家庭教育缺失引起的各类问题,如性格上的、心理上的、社交上的等等,需要学校和家庭间的有效衔接,以求学校教育中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事实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存在脱节,家庭教育中缺乏对学校教育的互动和巩固提高,学校教育缺少关于家庭教育的延伸和系统深化。从调查看,学校和家长、监护人之间沟通联系不密切,尤其是受父母在外打工的影响,不具备实现两者沟通客观条件,学生家长不能参与到学校教育中,错过了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整合的有效途径,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方面看,尤其是隔代监护人,与学校联系频率更少,即便通过家访、家长会等面对面联系方式也无法保证沟通交流效果,更不必说电话联系方式,这无疑加剧了学校和家庭间脱节现象的发生。学校与家庭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环境,当两者间沟通不畅,很难发挥对孩子教育管理的全部作用,对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哦,学校和家庭因有效沟通少,学校教育中缺少对他们真实情况的了解,失去了知识教育外培养的针对性,不能有效封堵农村留守儿童教管中存在的漏洞,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不可避免的出现并放大。

  3.3.4.3 学校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强

  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学校教育中特殊的群体,需要在各种教育活动中给予专门的考虑,然而,多数学校认识不到这个问题,将其和普通孩子一样对待,在知识方面的教育当然没有问题,但知识教育之外如生活以及心理方面缺少针对性的照顾、引导,引发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问题,只有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时,才介入进行教育上的干预,错了最佳时期。从邹城看,不少学校已经建立了心理咨询师,配备了专人,但专人并非专业人员,而且多由班主任兼职,这造成了不少从事该项工作了老师从思想认识上还没意识到心理疏导的重要性,再者对农村留守儿童需要的心理健康干预疏导不到位或是开展工作不专业,缺少化解问题的手段,不能及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波动,对沾染上的不良行为也不能及时纠正。此外,同一县域城乡学校之间没有形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择校制度,在升级率的影响下,城里学校认为农民工的孩子综合素质差,担心影响学校教育质量,加上受面向社会招生规模和名额所限,并不愿意农村留守儿童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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