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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完善东营市宗教事务管理的对策建议(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07 共42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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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4 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技术化水平

  重视网络阵地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善于利用互联网技术阻断非法宗教的网上传播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针对宗教传播信息化的特点,切实加大对网上传教的引导与管理工作。公安、宣传等网络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宗教网站特别是境外中文宗教网站的监控力度,及时过滤不良信息,对未经批准的宗教网站予以依法清除,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宗教传播秩序。落实网络备案制度,推行网络实名制,鼓励爱国宗教团体与宗教事务部门利用网站宣传正教正信和党的宗教方针、宗教政策、宗教法律法规,让合法、积极、主流的内容占据网络空间,遏制宗教极端主义和以宗教为掩护的“西化、分化”思想传播。有关部门要关注与重视信教群众的网络意见表达,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把握网络宗教传播的态势与特点,把网络民情民意作为促进宗教健康发展,实施有效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加大对各类非法宗教出版物与宗教用品的清理审查,查缴非法印刷的宗教书籍、光盘、手册和非法流通的宗教用品,依法追究当事者和印刷企业的责任,规范宗教市场秩序。

  5.3 破解宗教事务管理难题的几点建议

  5.3.1 切实抵御境内外宗教渗透活动

  深刻分析研判不断变化、日新月异的宗教渗透形势,针对藏传佛教、韩国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极端主义等境内外宗教势力渗透,提高警惕、强化措施,发挥多部门合作的优势,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筑起抵御渗透的铜墙铁壁。

  要积极引领广大爱国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方针,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不被境外势力操纵,不受敌对势力蛊惑、利用、拉拢,自觉抵制境内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要充分利用宗教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载体,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抵御境内外宗教势力渗透网络,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制造不安定因素的个别好事分子的监督监控,宗教工作人员要加强与重点人物的思想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做好正面教育与转化工作。对受境内外非法宗教势力操纵的非法集会、非法宗教活动要早发现、早制止,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特别注重以经贸、文化、考察等为名义暗中开展宗教渗透的各类活动,注重与海关、经贸、教育、文化广播、宣传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3.2 加大对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宗教管理的力度

  针对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宗教管理的难题,一方面要依法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信教群众正常参加宗教活动,引导宗教在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中通过正当渠道传播,避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群众往往面临着对宗教感兴趣,但没有接受合法正规宗教传播机会的问题,为他们服务的教职人员也比较少。对特殊人群的宗教需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具有倾斜性的措施,例如建立宗教教职人员轮流值班制度,宗教教职人员不定期到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区信教群众中开展宗教活动。二是要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本着满足群众信教需求、方便宗教事务管理的原则,科学审批筹建宗教活动场所,特别要注重偏远地区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确保绝大多数信教群众能够就近找到适合自己的宗教活动场点。三是要积极探索以堂带点的管理模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教私设念佛堂等情况,不合法的及时清理取缔,条件成熟的将其依法登记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纳入科学化、统一管理范畴,彻底挤压非法活动生存空间。
  
  5.3.3 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代表人士的引领作用

  宗教团体要以“爱国爱教、民主高效、团结进步”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宗教财务定期公开、班子换届公开选举制度、不断提高爱国宗教团体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扩大宗教团体的覆盖范围,提升在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与号召力。宗教代表人士培养要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在本地信众骨干中培养爱国爱教、符合信教群众期待、愿意为信教群众服务的优秀代表人士。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鼓励宗教代表人士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困难,代表信教群众积极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带领信教群众坚定不移的爱国爱教,在信仰宗教的同时积极投身社会经济建设,为东营经济社会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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