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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非法营运车辆治理现状(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0-19 共53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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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执法人员对劝返、劝退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以疏导教育为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载客三轮车,要登记使用人信息,抄告牡丹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排居住地办事处进行劝退或劝返。一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只要承诺不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可向所在社区提出低保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将及时进行审批。二是对符合就业条件的,所属社区可帮助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实现就业;人社部门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根据其就业意向,免费提供 3 次就业岗位,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自谋职业的,凭相关证明给予社保补贴。三是对有低保证明或是有残疾证明的残疾人,由本人申请,社区和办事处进行实际调查,民政和残联等部门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公开公示,由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发《菏泽城区三轮车 xxx(编号)》标牌,暂准其在指定区域运营至 2014 年年底。原有营运手续的三轮车暂以维持。

  同时,在牡丹路(长江路至黄河路 )、中华路(人民路至西安路)等重要路段对三轮车采取限行、限停等措施。

  4.依法取缔非法载客阶段

  具体措施有:一是定点执法,在火车站、汽车站、医院、服装市场等重点部位每天分别安排 2 个执法小组定点执法,不准违规停靠车辆。二是巡查执法,在青年路以西和牡丹路以东 2 个区域每天分别安排 2 个执法小组对城区进行无缝隙、不间断、全覆盖巡查,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三是执法监督,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定点执法和巡查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治理成效。

  执法保障:一是各执法部门对现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取证设备。二是市交通运输局准备查扣车辆停车场,具体负责查扣车辆的保管、处理工作。三是对查扣的非法载客三轮车,使用人无论是否在调查摸底之内,要全部报解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类后通知牡丹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四是宣传部门、市公安局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和控制,发现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稳定。五是各成员单位要确保整治活动期间人员、车辆、经费的保障工作。

  各执法部门认真落实定时、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的"五定"管理责任制,进行联合执法,对城区道路和重点区域进行严密管控,对非法载客三轮车载客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和取缔,坚决遏制非法营运的势头。联合执法具体分工如下:一是三轮车非法载客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 69 条规定,予以 5000 元处罚;查扣车辆属拼装或报废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 100 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逾期不接受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处置。二是三轮车及其他车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城市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治理。三是非法拼(改)装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由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吊销营业执照或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对暴力抗法或具有其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五是按照"以房管人,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治理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查处的三轮车使用人根据属地原则,由居住地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陪同接受处理,并做好劝导教育和后续监督工作;查处的三轮车使用人属外县的,牡丹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在市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约同户籍地县政府工作人员带三轮车使用人接受处理,并做好规劝、教育和后续管理工作。

  在综合整治的全过程实行通报制度,对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每个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城区三轮车情况实行每周一、四两次调度、通报。每个执法小组要将当班执法情况及有关问题于次日报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汇总后编写简报,公布进度,随时调度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工作不力,劝返劝退效果不明显的两区办事处、户籍地县(乡镇)政府要进行媒体曝光,并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向市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制订整改措施、写出书面保证。并对上一次调度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2.2 菏泽市非法营运车辆的治理措施菏泽市在非法营运车辆,主要是针对三轮车的治理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分工明确,坚持协调联动。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菏泽市政府发动了信访局、宣传部、维稳办、监察局、公安局、交警队、民政局、交通局等多部门联合行动,联合执法,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了治理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强有力的宣传班子,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全方位、高密度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为做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是增加了公共交通投入。菏泽市公交发展相对滞后,客观上为三轮车非法载客提供了生存环境。在开展三轮车清理整顿活动的同时,菏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措施,2013 年到 2014 年底,新购了新能源公交车 210 辆投入运行,并延长了公交运行时间。另外,菏泽市城区于 2014 年增设了公共自行车服务,在城区共设置了 100 个站点,投入公共自行车 2000 辆,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降低了群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几率。

  四是严格文明执法。各有关单位、部门和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注重方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暴力执法行为,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事件。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用改善民生的方法推动整治工作开展。为了体现对客运三轮车主的关怀,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帮扶措施:对生活确有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将按程序及时进行审批。非法营运中的残疾人有 273 人,生活困难低保的有 218 人,没有因为"乱作为"造成新的车辆增加。

  五是建立了应急预案。菏泽市非法营运车辆治理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多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极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可以及时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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