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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构建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26 共66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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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绪论

  1. 1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 1. 1研究的背景

  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种战略规划。同时是中央层面的文件中第一次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概念明确提出。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推进文化机制体制改革和创新又做出重大指示,文件提出了创建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目标,并做出具体指示,‘’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I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等。“②目前来看,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f和谐社会等主体指导思想的逐渐完善和发展,同时文化机制体质改革在不断深入,与此同时相关文化制度和政策的不断颁布和施行,可是肯定的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了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核心内容。

  1.1.2研究的意义

  (1)理论层面。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研究相对先进国家来说,起点较低,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我国仍处在一个探索的时期,理论就比较欠缺。本文将介绍和整合国内外学者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的各种观点,并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的主体和各种概念进行介绍。通过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研究,是对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理论的探索与拓展,有助于政府职能范围文化服务内容的定位,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立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和实现公民的文化权益。

  (2)现实层面。阜阳市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做了诸多的努力和尝试,虽然在诸如逐步改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打造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合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阜阳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仍然有诸多的问题和困难,例如文化政策、法规严重滞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匮缺严重、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欠缺、队伍不稳、单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主体、没有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农民工文化工作落后等。本文尝试利用学术探讨、调查研究、文献查阅等手段,结合阜阳市自身的实际情况,弄清楚阜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症结所在,并尝试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来解决问题。通过这些研究来对推动阜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无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1)国外理论研究

  截至目前,国外理论界主要研究文化政策层面。自二十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文化政策的发展历经两次转型:第一次转型是指从国家单独供给和传播文化,转型到一种提倡包容化与多极化的立场。更加强调公民的文化参与,重视地方文化的发展,大力宣传和提倡社区文化,设法实现多文化融合。第二次转型是管理理念与公共行政方式的转变,由政府自产自销,转变成政府主导,私人机构负责具体事务。

  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实现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同时,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研究也多了起来:

  在建设主体方面,英国学者约翰。梅尔斯考夫(John Myerscough)在《英国艺术中经济的重要性》一书提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主体应该更大程度从国家转向地方和市场,由地方和市场来更多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在管理方面,英国学者安东尼。艾沃瑞特(Anthony Everitt)在《政府与文化治理》认为政府应该通过职能转变和调整文化政策,使各部门凝心聚力,来完成公共文化管理的目的。

  在财政支出方面,美国学者詹姆斯?海尔布伦(James Heilbrun)在《艺术文化经济学》一书中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总量的增长总体上有益于文化经济的发展,但要想使之成为良性循环,则要建立健全与之相匹配的文化经济体系。

  在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美国珍妮特。V.登哈特(JanetV.Denhardt)在其着作《新公共服务一服务,而不是掌航》中同样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控,政府是为公民服务的,公民不仅仅是做为”顾客“存在的,公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共利益最大化是政府运作的目标。

  在运用先进治理理论结合实践方面。美国的罗纳德”J.奥克森(RonaldJ. Oakerson)在其着作将公共服务分为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产品的供给,他认为政府主要是维护公共服务的供给,而应当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交给第三方来进行运作。

  (2)国外公共文化发展模式

  国外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研究主题是和我国基本一致的,区别也只是在于研究的深入程度。目前,发达国家有了适合各自国情的公共文化发展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政府主导型模式。以法国的情况来看,这种模式是各级政府均设有专门的文化管理部门,并且负责提供各种公共文化服务。它强调了政府在公共文化建设的义务和责任,要求务级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占主体和主导地位且指导社会其他第三部门的文化行为,可以认为这种模式就是一种“一竿子插到底”的包揽型管理模式。

  二、民间主导型模式。以美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各级政府均不设置专门的文化管理部门,而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利用政策来进行调控民间文化团体和组织,由第三部门来承担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释放了政府的双手的同时也使民间文化团体和组织在市场中得以生存下去并且得到可持续发展的机会。与此同时,政府强调文化团体、组织与非文化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通过合作达到共赢,也开发了一些非文化社会组织的社会职能。将一些社区文化活动和项目列入政府资助范围,推广能让普通民众参与的文化活动,加大力度扶持有潜力的文化团体和个人艺术家。

  三、协同共建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成立“国家艺术基金会”等独立于中央政府文化系统之外的,自主性较强的、专业的、半官方的文化艺术基金组织。

  政府秉承“一臂之距”的原则只是将资金和相关的投入转交给相关基金组织,让其自由运行,并不加以干涉。而该组织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其自身基金运行和分配方式,再加以政府各部门的配合来达到执行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的目的。

  1.2.2国内研究现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实践与理论同时进行,缺一不可。党中央和政府提出并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以来,国内对此课题的研究越来越重视,成果也越来越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是我国系统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幵山之作,该书是我国提出“公共文化服务”概念并加以系统阐述的第一本着作。《中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论丛》由中国文化报社、文化部社图司合作出版,是我国第一本阐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的论文集。

  截至目前,我国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关概念以及内涵的研究

  要想透彻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首先必须对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概念幵展深入的调查研究,目的是了解它的组成、构造和特点等。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一书中,陈威对公共文化服务定义是:“由公共部门或准公共部门共同生产或提供的,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文化需要为目的,着眼于提高全体公众的文化素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既给公众提供给本的精神文化享受,也维持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行为的总称”.?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的定义,学者们也是看法各异,闫平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定义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②王霞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政府为主体创办的、非赢利性的、传播先进文化和保障大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种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旨在满足大众的多层次、多样化、整体性的公共利益”.?

  乌兰提出的看法:“由政府主导、非赢利的、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涵盖文化政策、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精品创作等诸方面”.?他认为公共文化建设要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紧密联系,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特征,更要彰显执政为民是党和政府的本质这一特点。

  (2)关于均等化概念的研究

  复旦大学教授唐亚林等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各级政府面向文化民生的共同责任担当,政府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同时,应保障每位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中国政法大学张桂琳教授认为当前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应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社会正义原则,打破资源发展、供给不平衡的现状,保障边缘贫困地区享受服务的均等化;二是渐进推进原则,强调政府应结合自身实际能力,逐步渐进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三是差异对待原则,政府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把握“普惠”和“倾斜”原则,突出重点;四是公民选择原则,在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公民对于公共文化需求的自由选择权,有目的性的尊重和满足人民所需,真正做到公共文化服务效率实现最大化;五是政府主导原则,由政府主导,发挥社会力量其他参与公共服务,消除制约城乡均等化发展的“二元”结构,实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③

  (3)关于建设主体的研究

  建设主体到底由谁来承担,由谁来主导,目前研究成果颇多,看法各异。王列生、李景源等均赞同政府应当也必须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这是由政府的公共性决定了的。周晓丽、顾金孕、赵战军、谢梅等撰文表示出了不同看法: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垄断性导致低效率,因此公共文化服务的产品供给应当交由市场来提供。

  建设主体不同,对应的公共文化发展途径也不相同。曹志来、王大为、刘淑兰等也各自发文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公共文化服务是服务全社会公民的,它的公共性也就决定了这完全是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不应当交由市场来经营管理,可称为政府主导路径。疏仁华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该由市场来主导,我国应当开展公共文化体制改制,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产出,利用市场运行规律来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可称为市场主导路径。李少惠,王苗等综合这两种观点,认为为避免政府和市场同时失灵现象的存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可以结合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走一条政府与市场相吻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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