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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山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路径与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09 共48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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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提升山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路径与措施

  一、全面提升山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科技创新相结合

  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19]高等学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项职能。其中,人才培养是高校办学的中心任务。要实现这一中心任务,教学是重要工作之一。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是高校教学与科技创新关系最恰当的契合点,它不仅可以兼顾高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中心地位,协调处理好教学与科技创新间的矛盾,而且可以有效实现高校的社会职能。

  (二)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相结合

  高校应充分把握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要重视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作用,同时要重视应用开发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指导作用。高校教师可以结合自身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的经历,加强教育教学基础研究,以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思想、课程改革等的转变,同时应结合自身所学专业,对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从企事业单位生产和服务实践中找出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和课题,并以解决技术性难题为目标,加强开发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研究的发展。

  (三)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产学研合作是教育、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重要形式,是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提高高校的科研水平。加强产学研合作,一方面,可以使高校及时了解市场人才需求,有的放矢地培养学生,使学生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可以了解行业、企业的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和技术需求,为高校的科学研究提供了研究方向和课题,也为其研究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另一方面,行业、企业可以利用高校人才资源密集、科技创新能力强大的优势和特点,对自己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关找到相应的科学技术的方法,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自身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相结合

  1.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促进协同创新高校作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力军,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源头,为科技创新提供了人才、知识、技术和条件支撑。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首先是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这是高校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高校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特色和研究专长领域,加强人才培养,并提高相应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水平及科技创新能力,以充分发挥高校在科学创新中的协同作用。

  2.以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胡总书记在清华大学成立 100 周年大会讲话中提出了“协同创新”思想,协同创新,既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又是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推进高校协同创新,加强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紧密围绕国家、行业、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和技术,建立多团队协同、多学科融合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为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并不断提高高校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 全面提升山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路径与措施

  通过对山东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现状及发展制约因素的分析,借鉴江苏省高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经验,并坚持以上四点原则的指导,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开展高校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政策法规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山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是高等教育大省,高校的科研创新在全省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好高校创新人才聚集、科研条件优势和成果积累丰富的优势,切实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对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此,需要我们围绕山东中长期教育、科技发展规划,积极开展高校科研发展战略研究,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山东省高校科研工作的宏观指导。

  一方面,要积极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建立与现代社会和高校发展相适应的宏观监测管理体制。对高校的管理,应以宏观管理和指导为主,制定全面激励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政策方针,改善高校科技创新的现有政策环境,营造适合高校科技创新的研究氛围,完善高校各种科技活动所需的基础设施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撑以发挥政府在高校科技创新中的政策引导作用,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与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另一方面,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为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供政策基础和保障。一个良好的政策法规系统,可以使山东省高校科技创新活动有法可依,顺利开展。首先,山东省政府要完善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制度基础,包括要完善与创新直接相关的人才引进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分配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等;其次,注重完善科技创新匹配性政策,提高政策的灵活性和效用水平。高校科技创新活动成果最终是为社会、行业和企业服务的,在科技成果的产出和转化过程中,需要两者的密切合作。所以政府对高校的科技创新政策与对企业的产业政策需要有一定的结合性,在一定程度上要将对两者的政策措施加以整合和匹配,使之形成和谐的整体和良性的循环。

  (二)多渠道引进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力度

  山东各高校应借鉴江苏省高校的经验,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打造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山东省东部沿海城市的优越地理位置、浓厚的齐鲁文化氛围和尊重知识分子、知识人才的传统的优势外,应全面制定并积极启动各种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实施人才各方面的待遇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吸引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山东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任教并进行科研创新研究工作,创建山东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另外,可以向江苏省学习,以高校科技成果及转化为“桥梁”,在政府的引导下,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的交流沟通和联合培养,形成跨高校、行业、企业等的科技创新“集团军”,使高校人才科学研究方向更加明确,社会服务意识更强,与各行各业的科技创新人才共同成长以促进高校和不同领域的行业、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在山东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上,应加大对高校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培养和支持。积极争取增加青年科研专项资金额度,加大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以提高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青年教师学历高、工作时间短、资历浅,在申请竞争性项目时缺乏优势,大多数缺少科研项目,缺乏科研经费的支持,影响了他们尽快成才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但同时优秀的青年教师具有想法独特、新颖,方法大胆,了解国际前沿知识、创新潜力大等特点,所以在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时,要对 40 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要予以政策和科研经费的倾斜,申报数量、立项数量及经费数量要占到相当比例,以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自身的快速成长、科研素养的快速提升。
  
  (三)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高校科技创新平台是科技成果产出及转化的重要基地,在区域科技文化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政府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山东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等投入的基础上,省财政应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可以参照中央财政设立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做法,争取省财政在科研实力较强的部分省属高校中设立“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引导高校将这部分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山东省高校科技平台自主创新能力,并逐步建立有重点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项目相结合的科研投入机制。扩展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探索建立多样化合作模式,学校创新平台可以通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联合攻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成果转化、社会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增加科研投入。建立合理的融资制度,在省科技管理部门的支持下,设立专门的融资机构,筹集民间资金,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科研研究及与企业的产学研工作提供资金。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现代服务业及高新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20]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是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提供科技创新信息的专门的中介部门,主要为科技成果的转化顺利进行服务。山东省应向江苏省借鉴经验,实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扩展山东省内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类型,建立完善的科技服务中介体系,使之服务更加专业化、组织更加网络化、功能更加现代化、涵盖面更加宽广化,全面地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服务中介的支持力度,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使它们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及时转化。

  (四)改革高校科研管理体制,加强高校学术评价体制和学风建设

  从上文制约因素分析中,可以得出山东省高校在科研管理体制方面仍存在着许多不足。山东省高校应以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质量为目标,加快建立科学规范、开放合作、运行高效的现代科研管理机制。推进高校科研组织形式改革,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增强高校组织、参与重大项目的能力。创新高校科研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团队。改进高校科学研究评价办法,形成重在质量、崇尚创新、社会参与的评价方式,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引进和培养人才是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中心和关键所在。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自身发现科研问题、解决科研问题的能力,高校应加强良好的学风建设,为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学风建设的文件要求,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调查评判机构的重要作用,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开播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进而提升高校科技创新的原创性和自主性水平。

  (五)加强高校科技合作与交流,扎实推进高校协同创新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山东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交流合作,山东省应积极推动 2013年 23 个立项建设、12 个培育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尽快突破机制问题,围绕发展目标和重大协同任务,制定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将各项改革方案和措施落到具体的操作与实施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经验,以建立起具有借鉴意义的良性、持续和有效的运行模式,及时在全省推广。并根据国家“2011计划”配套支持政策,联合省相关部门,适时出台我省协同创新计划支持政策和指导意见。

  积极加强山东省高校交流与沟通,实现高校科技资源共享。每所高校都有自己的科研优势和与之相应的科技设施,山东省高校应通过召开工作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全省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加相互学习、相互合作机会,以充分利用各个高校的科技创新资源,搭建高校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另外,山东省高校应创造机会加强与省外及世界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国内、国际前沿领域知识,建立合作交流多种模式,交换或联合培养学生,设立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资金,提高科技成果的国际化水平和层次,促进自身协同创新能力的提高。

  积极加强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与交流,高校的科研人员应该“走出学校做科研”,了解市场和企业需求,以解决行业、企业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为研究方向,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同时带动企业的经济效益提升。企业应积极向高校科研人员咨询,寻求科技上的帮助,以从高校找到技术问题的解决办法。高校与企业可以加强人员交流合作,两者可以互相交换人员了解对方的需求,也可以一起进行科研研究,以推动山东省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等的真正的产学研合作,探索出多样化的协同创新模式,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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