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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变迁与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7-08 共71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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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国商业锒行收入结构的变迁与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前期又经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阶段,所以国内商业银行存在一些特殊的类型和性质。本章对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的变迁与现状做一阐述。

  4. 1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变迁
  
  4.1.1我国上市银行的类型
  
  国有银行是我国银行业的核心支柱,其绩效水平不但关系到整个银行体系的健康运作和发展,而且还对国家整个宏观经济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但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庞大的资产规模并未形成规模经济优势,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不良贷款问题突出、金融创新不够、风险大等问题,都与提高银行绩效问题紧密相联。无论是存款业务还是贷款业务,国有银行都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但就经营绩效来说,明显低于其他的商业银行。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后均由国家控股,大股东在银行的发展方向甚至具体经营行为的决策等方面无疑会起主导作用。而且上市后的国有商业银行的行长等高层管理者仍然显示出行政官员的浓烈色彩,这也容易使上市银行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更多地倾向于政府管理和社会效益的需要,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和内在的经济效益。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积极意义,从目前来说可能会更多地表现在提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至于如何真正实现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运作并以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首要运营目标,尚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来寻求解决良方。

  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成立时便带有探索和试点意图,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起步较晚,但在组建时就吸取国有银行的经验教训,也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理念,从而在经营机制以及组织架构方面有一定的优势。我国加入WTO后,加快了银行改革的步伐,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引资上市。改革的顺利进行,有利于股份制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风险管控能力的增强。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股份制银行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

  管理层次过多,决策链条过长,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的经营理念也未充分体现,业务模式和客户群体缺乏差异性。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虽然我国地方商业银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也纷纷进行了重组,但其在资产规模、机构数量和人员总数等方面还远不能同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

  4.1.2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变迁历程
  
  商业银行的收入是指银行特定时段内提供金融服务而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系统内往来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收入、汇兑收益等。按照国际分类,主要分为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两类,前者主要包括信贷资产息差收入和交易性与投资性资产利息收入;后者分为中间业务收入和交易性与投资性资产价差损益。本文研究的商业银行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即狭义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利息收入是商业银行资产收益与负债成本之间的净差值,也可简单通过贷款利率减去存款利率的数值进行计算。本文研究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贷款及塾款、债券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科目,是广义的利息收入,其中占绝大部分比重的成分是存#利差。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有管制的浮动利率,存贷利率一直存在较大缺口,给银行带来人为且相对稳定的固定利润,同时也影响了商业银行的对r大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创新动力,因而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息净收入总体占到总营业收入的80%-90%.一方面,这种巨大的比使得社会舆论对锒行业“躺着赚钱”的行为颇有微词,另一方面也让很多人担忧在面临即将到来的与外资银行进行市场化竞争时,国内商业银行是否还具有占据国内市场的应变力和行动力。

  相对的,非利差收入就是非利息净收入,是非利息收入与非利息支出的差额。

  按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显示,非利息净收入由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部分构成,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净交易收入、汇兑收益、投资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其他业务收入。从历史数据看,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非利息收入来源是通过表外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主要包括银行卡、委托代理、结算与担保、投融资顾问、财务顾问、同业往来等业务。因此为了简化计算过程,本文所指的收入结构,可理解为银行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之间的比例关系。

  本文所研究的收入结构变迁,是指随着银行经营能力不断提升,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中利息收入占比逐渐下降,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等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逐渐上升的变化情况。

  西方金融市场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经构筑起相对稳定、宽松、自由的金融经营环境,混业经营也给金融机构极大的开拓创新空间,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西方主流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得到了不断发展,并已形成以非利息收入为银行主要利润来源的收入结构。相对的,我国建国初期国内形势多次剧变,金融市场动荡不断;在探索适合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模式的过程中,形成了相对静态、狭小、较多约束,虽待论证的市场环境。受到各种经营环境和政策制度等因素影响,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在近二十年才开始发展,并且前期发展速度极为缓慢;而随着银行制度不断完善,银行收入结构的变迁速度也越来越快。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此务开办的历史要追溯到70年代末,在1979年10月,租赁、信托类非利息业务在中国银行首次开办。1980年和1981年间,我国又陆续准许开办了委托贷款业务、委托债券发行业务和委托股票发行业务。在这几年间,商业银行信托业务得以发展,主要是因为开展信托业务是政府用来推动金融业的政策措施。政府把银行信托业务当作一种特殊政策工具,对其发展进行推动和加以指导,从而推动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此时银行收入结构的变化、非利息收入的发展主要倚靠政府的政策推动,还是缺乏自主发展的动力。因此,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商业银行一直处于以资产负债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以存贷利差为主要获利手段的传统银行阶段。

  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变迁历程即非利息收入发展历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4.1.2.1 起步阶段(1986-1995)1948-1978年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制度,在此期间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单一机构行使银行职能,在此大一统制度下,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主要是吸收存款来为国民经济部门提供资金融通。1979-1985年,我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伴随着改革的推进,重新建立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这阶段我国的银行制度是“专业银行制度”,银行主要经营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为工业、基建和外贸提供资金融通。在1986年以后,随着国家对银行业的政策方向改变,四家大型国有银行也逐渐进行商业化和企业化转型,银行问开始打破各自的专业化分工,实现更为市场化的竞争;随着市场竞争及银行产品多元化的出现,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不同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作为试点也纷纷出现,银行同业竞争局面自此打开。在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下,国有商业银行开始寻求突破和创新,发展非利息业务。1986年,交通银行在经营众多非利息业务的商业银行中,成为首家开办信用卡业务的银行。之后,交通银行也逐步开办了各种针对国内外投资和经济技术开发的咨询类业务。1990年初,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趋于多元化经营,创新开办了如基金托管、代理保险、代理国际保理、金融衍生品和代理资金清算等一系列非利息业务。同时,商业银行不断扩大非利息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服务范围,不仅有代客理财、投资咨询、外汇结算和结售汇等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还在银行卡业务上创新开发了一卡通、一卡多户等能够实现客户进行自我服务功能的产品。此阶段,非利息业务的服务品种不断增加,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但从整体上看规模仍然非常小,收入结构中利息收入占比仍然占到95%以上。直到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商业银行发展非利息业务的法律地位和规范之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业务发展一直处于起步阶段。

  4. 1.2. 2 发展阶段(1995-2008)1995-2008年期间,我国颁布、修改了多项有助于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规范发展的法律文件,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允许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非利息业务,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从事银行卡业务、代收代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或买卖外汇、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倮管箱服务以及提供信用证担保及服务等业务。2001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f大银行非利息业务的经营范围,允许银行开展代理证券保险业务、投融资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和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当然,《中华文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这类界限明晰的法规文件也明确了我国金融系统的分业经营模式,要求商业银行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双重监督,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在更广泛范围内的发展。在国内金融体系改革和国外金融自由化趋势的新变化下,我国商业银行管理层意识到不能单靠传统信贷业务的发展来获取利差收入,急需开拓其他的利润来源。在外部金融混业经营趋势和内在经营获利能力等种种压力下,商业银行认识到需要通过采取一些手段和途径来解决非利息业务发展的阻碍,要把非利息业务从单一的领域拓宽到基金、证券等领域。为此,商业银行开始探索釆用集团公司下设证券、信托公司或者通过兼并收购等方法借用子公司的信托、保险、证券等渠道来发展非利息业务。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出台为商业银行走向实质的混业经营打下了基础。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我国仍然存在巨大的存贷利差:以2005年最后一次央行调整为例,当时调整后存款基准利率2.25%,贷款基准利率5.58%,存在3.33%的差额;同时,贷款利率不设上限,下限为基准的0.9倍;开始实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但从实际情况看,当时各行平均利差基本维持在3.33%的水平。人为的利率限制造成了人为的银行业垄断现象,有了如此可观且稳定的利润增长点,银行自然会将资源向信贷业务倾斜,因而即便存在供非利息业务发展的客观条件,也尚不具备令其发展的内在动力,加上信贷业务同质化趋势严重,所以这段时间商业银行发展非利息业务作还主要作为为辅助开展信贷业务的一种手段。商业银行通过低收费或优惠收费的诸如结算服务、代理服务等非利息产品服务来维护客户关系,从而达到存款稳增长的目的。这时期的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可以说是银行之间相互争夺存款市场的一种工具。

  4. 1.2.3倒逼转型阶段(2008年至今)由于加入WTO后将放开国内银行业准入限制,大量外资银行会涌入国内市场,对中资银行造成比较大的竞争压力,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市场化竞争,2005-2006年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令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由于国内特殊的信贷关系和营销文化令多数外资银行“水土不服”,给了国内银行较多的喘息时间和调整机会,使得外资银行的进入没有像预期一样翻天覆地。近期,“金融脱媒”愈演愈烈,加上为了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全面放开的目标,中央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宽了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的上浮上限,降低了贷款利息的下浮上限,加大了银行存贷业务的竞争,进一步压缩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净利息收入的盈利空间。在内外环境变化和重重压力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并不断开拓非利息业务。以前,把发展非利息收入作为商业银行增加存款的辅助工具已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商业银行发展非利息收入业务,已经转至以防范经营风险为基本点,以客户需求为主要着眼点,以增加银行收入为主要目的的收入导向时期。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产品的创新重点已从知识合量较低的结算类业务转为知识含量和盈利性较高的投资银行业务、承诺及担保类业务、现金管理等咨询顾问类业务。我国商ik银行对非利息收入的发展加大了投入与创新开发,通过银保、银证和银信等合作,开展保险债权、结构性金融、债券融资工具承销和信托受益权的新型业务。此外,商业银行还通过在银行内部组织管理机构上设立投资银行部、资金同业部等专门的资金经营部门来从事跨领域业务产品。大型的商业银行则更多地采用持股有关公司和设立控股子公司等方式来规避分业经营的管制,参与到金融租赁、基金及债券承销等业务中,进行非利息收入业务领域的创新与拓展。

  4.1.2. 4未来趋势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非利息业务从单一的代收代付等初级业务发展到与保险、信托、基金和证券等机构合作的高级业务,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在经营理念和业务产品等方面都正在经历快速的发展。从实质上看,商业银行目前利用与信托基金券商等机构的合作借道开展非利息收入业务已经打破了分业经营的限制,监管机构也同步地通过出台各种准则对银行与非银行机构的合作行为进1息业务过程中多次出现产品规模和风险覆盖失控的局面。现阶段,主要是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与部分集团背景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多机构合作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和进行产品创新的能力,整体来看,相比起西方国家的非利息业务发展状况,我国还处于前期初级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非利息业务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预计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随着利率市场化工作完成,商业银行非利息业务范围会愈发广泛,更多的股份制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将有能力加入到非利息业务创新的大潮中,也存在出现监管合并、允许混业经营的可能性。总体而言,未来在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发展和收入结构优化方面,更可能出现银行与监管机构不断博弈,过度创新与模糊规范交替进行,令银行非利息业务螺旋式发展的情形。

  4. 2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现状
  
  从上文收入结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出,由于长期存在存贷利差,我国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比平均超过80%,缺少发展中间业务的动力。表4.1给出了历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一年期存贷基准利率的调整情况:【1】

  
  可以明显发现,为了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改革,央行选择在较长时间内逐步降低人为造成的利差大小,加上由于大量活期性质的货币基金进入普通群众日常生活中,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对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收益要求较以前都有了显着提高,银行议价能力减弱的后果就是利息业务收入来源路径紧缩,倒逼商业银行利用中间业务进行收入结构的调整。

  表4.2是本文研究的16家上市银行2006年的收入结构,作为与当前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的对比,可以很明显地看出,2006年时绝大多数银行利息收入占比超过90%,部分小型银行超过95%,但当时主要来自于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以外的非利息收入来源,与现在的收入结构差异较大,加上各行各自统计口径不同,降低了同业可比性,但从整体来看,当时我国商业银行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的收入结构特征非常明显。【2】

  
  4. 2.1上市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现状
  
  2013年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开披露报告显示,除中国银行外,各行在对应期间的利息净收入占比均高于70%,最高的农业银行超过80%;非利息收入中,主要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主,中国银行由于其特殊的对外业务结构,其他非利息收入占比相对他行更高。以建设银行为例:截至2013年,建行实现营业收入5086.08亿元;其中,利息收入6462.53亿元,利息支出2567.09亿元,实现利息净收入3895.44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074.32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31.49亿元,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42.83亿元;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47.8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约占非利息净收入的88%,占据主要份额,与其他各行情况类似。表4.3给出了五家大型国有银行2013年和2014年二季度收入结构相关数据:【3】

  
  4. 2. 2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现状
  
  表4.4给出了 8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和3家城市商业银行2013年年报收入结构数据:【4】


  
  从表中可以看出,与大型国有银行相比,规模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比更高,平均在80%左右。最高的宁波银行接近90%,与2006年的情况相比并没有出现显着变化。而拥有集团背景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对来说非利息收入比接近国有大行,间接说明规模较小的银行通过银信、银证、银基等合作途径扩张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渠道较窄,没有依靠混业经营实现多元化发展的优势。

  4. 2. 3非利息收入在16家商业银行收入增长中的贡献度
  
  图4.1是以16家商业银行2007年(股改完成后)收入结构数据作为基准,比较2013年披露的收入结构数据中利息净收入增长与非利息净收入增长各自占营业收入总增长的比例:【5】

  
  图4.1中数据计算方法如下:利息收入增速=(13年利息净收入-07年利息净收入)/07年利息净收入;非利息收入增速=(13年非利息净收入-07年非利息净收入)/07年非利息净收入;非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收入增加=(13年非利息净收入-07年非利息净收入)/ (13年利息净收入-07年利息净收入);其中,利息收入增速代表从07年到13年年末该行利息净收入的增长率;非利息收入增速代表从07年到13年年末该行利息净收入的增长率;根据图5.1所示,除华夏银行绿柱面积小于红柱面积外,其余15家银行绿柱面积均大幅高于红柱面积,表明银行在该期间发展非利息业务的强度可能大于利息业务,但具体资源倾斜情况需要考虑到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的基数大小。

  非利息收入增加/利息收入增加用于测算银行收入结构中非利息收入绝对增长对利息收入绝对增长的差距,从图中可以看出,除中国银行非利息收入增长与利息收入增长较为接近以外,其余银行非利息收入绝对增长均小于利息收入增长,说明现阶段银行收入增长主要还是依靠传统信贷业务。

  从总体上看,非利息收入快速增长,直接促进了银行营业收入的增加;随着非利息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产品逐步成熟,在保持这一增长率水平的前提下,部分大型银行的非利息业务收入贡献将会超过利息业务,形成利息业务与非利息业务相辅相成的良性状态,使之在利率市场化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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