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投资论文 >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11 共6749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 4 章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4.1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分析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外源融资不足,其中股权融资极少、债务融资依赖性强,内源融资占主要地位的特点。在企业成长周期的各阶段中都是以内源融资为主,风险投资融资、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外源融资在企业中所占比例较少[11].
  
  4.1.1 外源直接融资
  
  4.1.1.1 主板、中小板上市与企业债券
  
  在我国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真正能够达到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最低要求的并不多。主板上市门槛很高,对企业要求较苛刻,审批手续复杂,融资耗时长,费用也较高,在政策上也存在一定障碍,只有具有一定实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选择该融资方式。因此,这两种融资方式并不适合本就资金短缺的中小企业。
  
  2004 年成立的中小企业板,其上市门槛比主板市场低,但上市评估费用等筹资成本并不低于银行贷款成本。截止到 2014 年,吉林省的紫鑫药业、启明信息、利源铝业、奥普光电、永大集团和益盛药业六家企业通过中小板上市融资。
  
  4.1.1.2 创业板上市
  
  2009 年,创业板市场开板,成为高科技领域、运作良好、成长性强的新兴公司和中小企业较理想的融资场所,上市准入门槛较主板要低很多。2014 年初,证监会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适当降低了创业板首发财务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申报企业也不再限于原来的九大行业。发展形势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是利好的,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达到创业板上市条件,截至 2014 年,吉林省有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4.1.1.3 新三板挂牌上市
  
  经过两次扩容,新三板现已全面开放,面向全国的中小企业,运行制度和规则也不断完善,跃居成为中小企业比较理想的直接融资平台。新三板没有净利润、营业收入或现金流量等硬性财务指标要求,只要具有 2 年持续经营记录,因其上市门槛低,逐渐获得中小企业的青睐。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理想,意识较落后等原因,目前吉林省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仅有 11 家,对新三板的利用还不足。
  
  4.1.2 外源间接融资
  
  4.1.2.1 银行贷款融资
  
  由于成本较低,不会影响企业控制权等原因,银行贷款融资方式一直是中小企业的首选融资渠道。但是作为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商业银行,因为规模小、实力弱、投向限制等原因,不能满足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要求[38].
  
  吉林省中小企业局对吉林省中小企业的调查显示,有 76%的中小企业首选银行贷款融资渠道,但最后只有 51%的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这说明 25%的企业没能得到期望的银行贷款。
  
  究其原因,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首先,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注册资本平均较低,而且又缺乏有效的抵押品。
  
  其次,吉林省担保行业起步晚,发展慢,目前仍然是机构偏少,资本金不足,担保实力弱,风险控制机制也不够完善,还远远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实际融资需要。
  
  再次是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始终存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因此,由于风险性的存在,银行往往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
  
  最后,吉林省金融业还不够发达,金融体系不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得不到制度性的保障。
  
  4.1.2.2 风险投资融资
  
  风险投资能够给企业带来较长期的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吉林省只有长春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六家风险投资企业,缺乏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政策扶持力度不够,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不足,风险投资的融资渠道很狭窄,风投企业资金规模也较小,且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信贷,风险投资网络稳定性差,没有形成与高新技术的完美对接[39],因而风险投资不能为企业提供保证其持续发展的稳定资金来源。
  
  4.1.3 内源性融资
  
  根据本文上述所提到的融资顺序偏好理论,中小企业融资次序是先内源后外源。内源性融资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吉林省中小企业局的调查显示,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融资资金来源中,内源性融资比例都在 35%以上,其主要原因是吉林省中小企业起步较晚,融资渠道狭窄,处于成长期和初创期的企业会更注重内部积累,收益就被转化为企业内资金流动。
  
  4.1.4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000 年起,吉林省财政每年拿出 2500 万元设立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成立专门机构并将创新资金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计划统一管理,这笔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目的在于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也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提供匹配资金。长春市也拟从 2015 年起,每年从科技三项费用中,划拨 5000 万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40].但各类科技创业基金等照顾面较窄,还不能广泛覆盖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
  
  4.2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三板融资现状分析
  
  4.2.1 新三板挂牌现状
  
  经过再一次的扩容,以及其上市低门槛,新三板逐渐获得中小企业青睐,截至 1 月 31 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共计 2091 家,从地域和行业分布看,挂牌企业分布于 29 个地区,覆盖的门类行业达 113 个。目前吉林省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仅有 11 家,仅占全国挂牌公司总数的 0.53%,在审 3 家,已与券商签约公司 63 家。吉林省挂牌新三板公司的数量较发达地区还是存在较大差距的,其与部分地区对比情况如图 4.1 所示。
  
  截至 2015 年 1 月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具备业务资格的主办券商共计 85家,71 家主办券商获得做市商资格。吉林省主办券商推荐情况如表 4.1 所示。
  
  4.2.2 长春市高新区培育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现状分析
  
  根据我们对长春市高新区金融办的调研获悉,长春市高新区政府对于企业挂牌新三板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企业挂牌新三板,工作开展也较成功,具有推广价值,对于全吉林省区域培育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具有借鉴意义。我们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三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4.2.2.1.政策支持
  
  2009 年《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暂行办法》对进入试点企业,给予 50 万元的资助:对于有限公司股份改造完成,且券商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保荐函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 20 万元;对已接到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意挂牌交易函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 20 万元;对已取得代办股权转让系统挂牌证明文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 10 万元。
  
  从 2014 年开始,省金融办设专项基金,对每家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奖励 50万元。长春市工信局融资处也设专项经费,对每家成功挂牌企业奖励 25 万元。
  
  此外,长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拟从每年科技三项费用中,划拨 5000 万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引导市级财政资金运用股权投资、业务补助、效绩奖励、代偿补偿、贷款贴息、投资保障、服务购买等多种方式对科技金融工作进行专项列支,此举措有利 2于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客观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是有重要意义的。
  
  4.2.2.2.成立工作组
  
  2006 年,由高新区科技局带头,分配出两名专员对高新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筛选、培训、资本市场理念的宣传,并协调企业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的关系。2009 年成立“金融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新三板展开工作,2010年开始推进高新区中小企业上市,2010 年高新区金融上市办改组为上市机构,负责区内所有融资事项,包括企业挂牌新三板方面的所有工作。2012 年,由高新区 12 个部门的人员成立“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沟通员,重点辅助拟挂牌企业与机构对接,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即帮助企业做大量的上市前准备工作,比如:筛选券商、上市前辅导、培训、协助企业与券商价格谈判等。2013 年金融办筹建的“磐谷金融中心”,升级为长春市科技金融中心,并正式投入运营使用,成为全省首家科技金融专门服务机构。
  
  4.2.2.3.后备企业资源
  
  每年高新区金融办都要筛选出“年度重点上市企业名单”,2015 年通过进行逐户摸底调研,从 60 家列入年度重点上市企业名单的企业中,筛选出 15 家作为重点上市辅导的企业,每户建立挂板筹备跟踪信息表,每周从企业、券商、中介结构三方面调度信息,及时掌握企业挂板筹备进程,遇到问题限时落实解决。并对“本年重点企业名单”内的中小企业开通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挂牌所需程序。
  
  金融办主任对确定的 15 家重点企业逐户进行了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分析问题,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为东煤高科、机械院、孔辉汽车、鸿达股份等企业解决挂板过程遇到的问题。
  
  截至 2014 年底,金融办储备新三板企业 45 家,其中与券商签约企业 22 家。
  
  差旅天下、希迈气象,高新汽车电子产业园控股的丽明科技以及易点科技 4 家企业已成功挂板,旭海科技、鸿达股份两家企业也于年底前提交挂板申请。
  
  除此之外,高新区还从长春经开、朝阳、绿园等区引入红日新能源、深科网络、金沙数控、博通电力、伟嘉材料五家优质企业入区成为新三板重点培育企业,红日新能源、深科网络已完成迁址手续的办理,其他拟迁址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中。
  
  4.2.2.4.服务平台
  
  通过举办宣讲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向企业普及基础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挂牌上市意识,帮助拟挂牌企业设计中介机构选择方案、股份改制方案等,目前,长春市高新区已与 18 家券商、10 家律师事务所、16 家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作,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合力助推企业规范治理,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促进新三板融资,发展壮大企业。
  
  在开展工作前期,企业较被动,也意识不到自身价值,在挂牌上市过程中遇到诸多阻碍,因而 2011 年和 2012 年,高新区政府针对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的工作理念逐渐发生了转变,由原来“强制”一部分发展良好的高技术企业挂牌,变为对其进行成功企业展示、参观学习等,从而提高中小企业主动性。2014 年 1月 28 日在差旅天下刚刚完成挂牌之后,就请孙莉主任为区内 30 余户重点企业做了“国家新三板开通仪式分享和企业挂牌动员”,2014 年 6 月 23 日又借助希迈科技挂牌之际,金融办组织 40 家企业赴北京切身感受新三板的魅力,组织券商、律师所、会计所进行专项培训,与中关村管委会及挂板企业座谈交流、实地参观考察挂板企业,坚定了企业上新三板的信心,效果显着,在新三板储备企业中,又有先赢科技、迈达科技、天火汽车、旭海科技、鸿达信息等 10 家企业今年与券商正式签约,而且筹备工作速度明显提高。由于企业的主动性性提高,挂牌上市各项工作进展更为顺利。2014 年四季度,就有企业主动上访高新区政府,希望助其挂牌新三板,这在长春市其他经济区是没有的现象。
  
  4.2.2.5.搭建区域性金融体系,切实发挥金融助力功能
  
  企业挂牌上市新三板难在前期的大量准备工作,如能先帮助企业解决自身财务问题,在挂牌之前就进行融资工作,促进企业资本结构优化,充实企业资本,企业在挂牌上市后便可以得到更多的关注,使企业在挂牌时能有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便于募集资金。
  
  金融办协助长春市农商行,在科技金融中心成立我省首家科技支行,并引进市科技局所属的科技发展中心、省内首家科技小贷公司。与科技局共同参股成立的省内首家科技担保公司已获得省工信厅的批准。至此,省内现有科技金融配套机构在高新区落位,高新区现有 1 家科技银行、2 家科技担保公司、数家科技小贷公司,高新区完整的科技金融体系已经形成。
  
  建立专职运营团队。指导捷诚投资成立“科技金融中心有限公司”,招募专职管理队伍,开通“长春市科技金融服务网”、400 科技金融红娘热线、长春科技金融微信平台;与市科技局联合建立全市科技企业数据库,现已审核入库科技企业 200 家,计划年底入库 1000 家。为科技金融中心的功能发挥提供了基础保障,也为高新区引进和集聚全市科技企业资源提供了条件。
  
  在债权领域,与建行、农商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先后推出“助保贷”、“微小企业信用贷”、“小微互助合作基金”等创新信贷产品。年初与建行合作启动的“助保贷”,实物质押率可发达到 120%,现已为 8 小微家企业发放信贷资金3840 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 77%;与东北证券和光大银行合作,以股权质押和联名卡的方式,为区内首家新三板企业差旅天下信贷融资 6000 万;与农商行高新科技支行合作推出“微小企业信用贷”,以纯信用贷款方式为领域集团提供 500万贷款,先赢科技、易点科技等企业也进入身带程序。截至目前,驻区企业通过金融办服务平台年度新增贷款 4.88 亿元,相比 2013 的 4.53 亿元增长了 7.72%.
  
  在股权领域,积极推进投贷结合模式。2013 年,金融办与长春市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公司合作,帮助其发起募集 3000 万元的小型股权基金,以先债后股的方式,支持了 6 家企业,企业经过一年的发展,基本达到设定的股权投资条件,现天火汽车、迈达科技两家企业已开始债权转股权的程序。资本结构的优化,必将为将来的股权改制铺平道路。
  
  4.2.2.6 监管
  
  高新区金融办对区内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监管,每周分别通过调阅企业和机构备案资料,跟进新三板工作进展情况,对不合格的机构进行“清除”,并在年底,对考核业绩好的券商奖励 10 万元。2013 年某机构因工作不积极,专业性未达到标准,被高新区金融办给予警告提示。在省、市金融办、省证监局的鼎力支持下,金融办组织这类有问题的券商召开挂板问题分析会,分析问题、确定解决方案、制定时间表,金融办按时间表,督导券商工作进程。
  
  4.2.2.7 风险处置
  
  高新区政府充分认识到风险的危害,分配专人负责,做好风险前的预估与防范,风险中的控制,风险发生后的补救等工作。如园区内有从事有害或可能危害环境行为的企业,根据规定,这些企业取得环境保护许可,并且环保许可到期前需提前审核,未经审核,后续会带来一系列工作,因此,金融办会定期提示企业,及时关注环保许可是否到期,避免出现问题。
  
  4.3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优劣势分析
  
  4.3.1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优势
  
  第一,吉林省目前拥有 9 个国家级开发区,6 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 个,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保证了吉林省拥有一定数量的优质上市企业资源。
  
  第二,吉林省共有 57 所高等院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32.3%,全省每万人中拥有科学家、工程师和在校大学生人数均居全国前列,是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智力资本是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宝贵资源,也是企业发展潜力的突出表现。
  
  第三,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分布于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是资本市场青睐的对象[41].
  
  第四,吉林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包括加强银政合作、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 25 条政策,开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百户重点企业”、“千户成长企业”等融资支持项目,免收新创办科技型企业两年行政事业费等优惠政策。这些政策起到了增强企业实力、为上市做准备的良好作用。
  
  4.3.2 吉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劣势
  
  首先,政府思想认识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吉林省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不够深刻,在企业上市融资对地方经济发展意义的认识上,较发达地区存在明显差距,政府缺乏一整套支持政策和措施。此外,现在对于新三板的管理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个别地方政府采取放任原则,为成就业绩而上推任何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即使其技术含量不高,而并不关注企业的发展价值,很多企业在挂牌之后并未得到好处,反而受到更多财务上的束缚。从长远来看,会形成负面效应。
  
  其次,地方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风险投资没有形成规模,上市企业较少,没有形成退出机制,影响阜外资金的进入规模;第三,北方企业管理理念较为落后,且积极性不如南方,多采取无文件无会议则无行动的原则,等待国家政府的相关文件正式出台才会采取股改、筹资等行动。2013 年 12 月 14 日新三板全面扩容,实则在九月份时,政府就开始着手准备相关工作,但此时大多企业并未积极准备,而是在被动观望,不想冒风险,只有两家较主动企业。南方企业则多主动尝试新三板上市,待文件正式出台就已经完成全部准备工作。因此,在第一次全国性新三板上市扩容时,新挂牌 266 家中仅有 1 家吉林省的企业。
  
  第四,券商出于自身利益,只注重增加业务,跑马圈地,并在其中选择较优质的企业展开推荐挂牌等工作,而资质较低的企业则被忽视,吉林省有多家企业因此迟迟未能挂牌新三板,对企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42].
  
  由于政府、企业、证券公司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挂牌企业质量不高。目前,新三板市场面向所有类型中小企业开放,市场股票质量良莠不齐。为了规范市场,未来的新三板必将采取分层管理机制,选择一些较优质的企业单独管理,而资质较低的企业将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而这些企业获得的关注度低,会被投资者忽略,尽管在新三板挂牌,但是定向增发仍较为困难。因此,吉林省在新三板方面的发展情况还存在隐患。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证券投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