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 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
企业是一个系统,系统要生存势必要受到系统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以此来良好有序的运作。科技型中小企业亦是如此,它受宏观和微观因素的作用和影响,本文将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进行融资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通过对这些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它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进行融资的影响的作用机理。
5.1 外部因素分析
5.1.1 经济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新成绩,这突出表现在增长速度加快,物价上涨整体温和,并初步呈现出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势头。但是,中国在经历了全球化金融危机以后,经济发展普遍展现出各种各样的缺陷:通货膨胀严重,失业率升高,物资消耗巨大,区域经济发展相差甚远,国际收支不平衡。在这样的不稳固的经济基础下,我国的经济复苏道路呈现出诸多问题:结构调整缓慢、资金配置不合理、供需矛盾加剧,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缺口的压力越来越突出,融资问题日益凸显。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各国之间的经济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仅有机遇,更有挑战。国际上的经济规定和经济秩序多是由发达国家制定的,我国低经济发展起点和转型期的状态,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劣势。
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国际国内竞争日益激烈,我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压力,尤其是经济一体化更多扶持的是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的行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种刚起步、小规模的经济实体想要发展可谓是难上加难。
在这种环境下,我国经济迫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创新型行业发展,利用创新驱动带动全面发展。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资金的目的,是我国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5.1.2 资本市场
以美国为代表,世界上的发达国家拥有非常严格的金融发展结构和体系,包括主板市场(即主板和中小板市场)、二板市场(即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包括三板市场和代办股权交易场所),完整有序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的中小企业板市场是在 2005 年正式启动的,截止到 2015 年 3 月,已经有 744 家企业上市,总市值达到了约 7.7 万亿,发行股本总数高达 3563 亿;2009年,为了进一步满足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创业板建立,迄今为止也已有429 家企业上市。但中小企业在开办初期,由于其正处于一个入不敷出的状态,财务指标、股本规模、无形资产占比、营业盈利情况和经营规范化程度不高,不能满足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它们需要一个场外交易市场作为进入创业板的过渡,要求不高但能实现一定的初步融资,新三板便应运而生,至此,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为中小科技型、创新性高新技术产业的融资提供了可能性。
进入资本市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在实现其融通资金目的的同时,也面临着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高新技术企业在进入资本市场后,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管理机构的监督管制下进行股票交易,定期进行信息披露,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审计控制、财务制度都在舆论的关注下进行,企业的压力必然会增加。而新三板作为一个场外交易市场平台,其对中小企业上市要求比较低,对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等的要求都不高,因而企业可以利用新三板平台作为一个适应和学习的过程,提前作为进入资本市场的过渡。
多层次健全的资本市场,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极大便利,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尤其是新三板的出现,填平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空缺,使刚刚起步但是具有高发展潜力的公司有了发展的可能性,通过挂牌新三板这第一步,融通资金、扩大规模、规范治理、合理发展,一步一步进入创业板或者中小企业板,达到资本市场的最高峰。
5.1.3 政策
新三板市场快速发展,其根本在于政府的推进。对于登陆新三板的企业来说,政策的帮助比单纯的资金支持更为有效。政策的帮助就是实实在在的帮助;而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国家的扶持和引导。
在中关村、东莞松山湖、珠海、南宁、长沙、长春、中山、武汉东湖、上海张江、天津、成都、西安、广州、苏州、合肥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了推进当地企业挂牌新三板,当地政府均出台了各种政策。在改制完成阶段、通过券商内核后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备案阶段、成功代办系统挂牌阶段、挂牌之后等各个阶段给予不同程度扶持鼓励和资金上的补助,使企业不再惧怕高额的挂牌费用,积极备战新三板。以上是比较直接的鼓励政策,各地也出台了对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扶持,设立创新基金给予企业以资金支持,对科技型企业实行税收上的优惠,从多方面促进科技型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从而达到上市的各项要求。
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和鼓励制度以及高新技术园区的有效执行,使越来越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实现新三板上市的理想。
5.1.4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发展新三板市场有直接影响。以日本为例,1963 年建立场外交易市场,起初其发展状况和发展规模并不理想,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进入场外交易市场中运作。直到 1983 年日本政府对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了法律上的规定和规范以后,企业愿意进入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才呈现良好的发展状态,其发展也实现良性循环。
我国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新三板的有关规定和细则。法律法规层面,《证券法》、《公司法》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证券发行和交易做了基本的规范;部门规章层面,由证监会出台,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1 月 31 日出台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是新三板需遵循的重要制度,这些规则针对“挂牌公司定增发”、“ 挂牌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挂牌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及“股份转让交易”等方面出具相关细则、 指引等,在宏观层面上,规定了新三板市场运行的基本框架;业务规则层面,2013 年 12 月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配套出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在微观层面上对新三板市场的运行框架作补充,进一步完善了新三板市场运行的具体执行规则。
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完善,对新三板市场的运作起到规定、监督和保障的作用,有如此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作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的平台运作发展便有了保障,能促进企业更便利地融通资金,为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支持。但新三板有关法律规范还不尽完善,需要政府、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上的完善。
5.1.5 技术
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了信息技术时代,无论是通讯还是计算机技术发展容量都更大、速度更快,综合化、数字化、个人化的发展特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通资金提供了技术环境。网络电子化的交易系统的建立,无疑使新三板的交易机制更为便捷和完善,节省人力、成本和时间,降低手工操作容易带来的问题,降低风险[47].
最初新三板交易依托于深交所报价转让系统,2013 年 1 月 1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运营,2013 年 6 月,随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也随业务扩容由深圳迁往北京,并顺利完成功能升级切换工作,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将更好地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技术指引》,用以规范转让参与单位业务系统的建设,有效控制股份转让业务的风险,方便市场参与者更深刻地了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
同时,在我国现代化工业发展的进程中,为了拓宽产业空间,也为了将高科技融入传统产业中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需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高新技术包括有生物技术、智能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这些高新技术成为当前我国产业技术环境的支柱性力量,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新三板的源泉。
5.2 内部因素分析
5.2.1 公司战略
企业战略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构想,它包含着企业要往什么方向发展、应该怎样发展的思路及举措。公司在制定自己的组织体系、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理念、内部控制机制、资本结构等的运营体系时,必须符合公司制定的长远而宏观的发展战略。除此之外,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也必须符合公司近期发展目标。
根据优序融资理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企业的自有资金是企业流通资金的主要形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私募资金、发行债券来进行筹资的可能性比较低,所以企业利用新三板这个平台进行融资是非常有利的。那么,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该建立能够促进公司利用新三板融资的战略规划,加快规模发展速度,提升公司发展水平。
5.2.2 企业性质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条件之一是该股份公司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而现实的情况是,我国很多中小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也就意味着,企业改制是许多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所必需跨越的障碍,在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吉林省长春希迈气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由研究所向企业的股改中,就遇到了有 4000 人持有 32%股份的历史问题,长春市高新区政府推进由有国企背景的长春市国投对小股东进行股权收购,最后由 168 人持股,才符合了挂牌的股权要求。
5.2.3 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法人治理结构分为四个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四个部分各自有其明确的责任,并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同时也相互影响,形成有机的统一体,为企业的发展服务[48].
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征以及对其融资的影响:
1、最大持有股份数的股东控制公司。中小企业在开办初期,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所以企业存在一股独大的情况,这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带来的弊病是比较严重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普通决议要求股东大会根据持股数来决定表决权,占有表决权半数以上的才能通过决议,而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公司的普通决议,所以如果企业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那么选出的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与第一大股东具有重大关联的人员,加之高级管理人员又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使得整个公司的管理中,大到经营方向、经营战略,小到经营的细枝末节,都由最大股东控制,严重侵犯了中小企业的利益,更有甚者,如果掌控企业经营命脉的股东、董事做出错误决策,会阻碍公司的发展。
2、所有权和经营权未分离。公司治理规范的企业中,所有权是归股东所有的,经营权属于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但是中小企业由于其成立的时间短,股东人数少,所以法人治理结构很不完善,所有权和经营权严重重叠,可能会出现大股东兼任董事长,或者董事长、副董事长兼任经理,亦或者有家族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都是家族成员,而往往这些若人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没有管理企业的经验,致使企业不能正常经营,还会侵犯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企业也很难获得良好有序的发展。
3、监督体系的实效缺乏。独立董事和监事肩负着监督董事、企业高管经营行为的重大责任,能够有效控制上述中一股独大和家族式企业的情况,为中小股东创造福利;从外部进入企业的独立董事,脱离企业本身惯有的思路,能够在经营方向和经营战略上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但是在中小企业中,监事会名存实亡,监事会成员都是由股东大会选定完成的,所以监事会就势必维护最大股东的利益,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中小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对于上市融资极为不利。挂牌新三板,要求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也能够促进企业发展其规模,如日方升的企业发展必将引导投资者投资。所以,企业要想挂牌新三板,必须从自身出发,完善自己的公司治理体系,如果企业尚不合规,可在申报前由主办券商帮助企业建立合规的治理体系,挂牌后必须合规运作并且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组织结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来利用新三板达到促进企业融资,完善企业治理,提升企业形象的目的。
5.2.4 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是指,对于工作任务如何进行分工、分组和协调合作。
中小企业大多没有完善的组织架构,组织管理混乱。由于企业没有规范的管理流程、部门之间的沟通机会少和企业文化中的融和气氛不浓,导致中小企业部门协同差,组织效率低下。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弊病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管理层级过短。组织结构呈扁平状,管理幅度不平衡;2、缺乏战略性思考,职能设计不合理,重要职能性板块缺失;3、区域营销组织的放权导致区域经理成为独立王国中的国王,没有立体化的监督,权利失控;4、部门职责不清,出现职能重叠和空白,造成部门之间的产生矛盾,浪费公司资源,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长久下去还会严重挫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5、对区域营销中分公司促销和售后服务等岗位进行单线管理和考核。
组织体系的建立完善从流程和制度上保障了企业规范运作,促进决策合理性和科学化,使企业能够稳定经营、持续盈利、快速成长,更加符合新三板融资要求。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该进行组织体系创新,宏观界定公司组织体系,具化规章制度,转换职能结构形式,详细界定职务责任,扩大区域经营规模等,带动企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产品创新,进而吸引人才,提升企业核心能力,促进企业更合理利用上市新三板融资。
5.2.5 内部控制机制
由于中小板企业本身存在的特殊情况,使得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1、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观念还没有形成,没有在宏观的战略角度来规划内控;2、内部控制只有宏观的分析,缺乏具体详细、微观层面的规则制度;3、许多中小企业对于内控建设投入不足;4、中小企业缺乏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5、只重视规定的每年进行的信息披露,没有关注内部各部门、各职能的控制;6、未设定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即使设定了,内部审计人员也只是空花瓶,未对企业出现的财务、风险等状况作出有效的建议和评估。
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严格的预算控制,完善的会计系统和财产保全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和授权批准的人事控制以及信息系统的自动控制,全方位地构建内部控制体系,这样在运作和流程上给予企业发展的细节和隐形支撑,使企业不仅在挂牌新三板时符合要求,同时企业在利用新三板融资的后续经营中没有后顾之忧,完善的内控机制更能符合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要求。
5.2.6 企业属性
企业属性对企业上市新三板,进而利用新三板融资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所指的企业属性,主要包括企业所属的行业类型,企业所处的区域环境两方面的因素。
上市新三板的企业,其所属的行业实现 19 个门类行业全覆盖,经过本文调查研究统计,截止 2015 年 3 月 13 日,其比例分布情况如图 5.1 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属于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最多,达到所有企业的 80%,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的企业相对较多。这是因为这些行业有更优越的市场环境,所以上市新三板的路途较为便捷,更能很好地利用新三板来达到融资要求。
截止 2015 年 3 月 13 日,上市新三板的企业分布于 30 个省和直辖市,其分布情况如图 5.2 所示。
新三板挂牌公司在 2006 年开办之初,只针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科技型企业,2012 年后国家开放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高新技术园区,随后新三板不再局限于高新技术试点,而是面向所有中小企业的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处于什么区域对其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处于中关村和其他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能更早地接触到新三板市场,能有更优越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扶持,上市新三板的可能性更大,融资的获得就更加有利。
通过上述论述和数据整合,可以看出企业属性对企业利用新三板进行融资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5.3 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
在详细分析了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内外部因素后,综合各内外部因素与企业间的关系,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模型。如图 5.3 所示。
外部环境瞬息万变,企业要把握环境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利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机会,避开环境可能带来的威胁,这是企业谋求发展的首要问题。中国当前的经济环境迫切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这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机遇,然而,由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缺陷,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日益突出,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挑战;资本市场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形成,尤其是其中新三板的运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平台;中央、地方出台的各类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提供了鼓励和支持;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有了准则和依据;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竞争力,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三板融资交易,也是以电子化的交易系统为依托。
然而这些外部环境因素多是由宏观环境及政府等相关部门所决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中显得太过渺小,处于被动适应的地位,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要经受筛选,“练好内功”至关重要。公司战略是思想上的统领,直接决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要进行新三板融资;企业性质决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需要跨越改制的阻碍;法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的完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保障;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运行,也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的必要条件;企业属性决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影响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路途的便捷性。因此,企业要加大改制的力度,加强与规范企业管理制度,为登陆新三板做好充足的准备。另一方面,建立科学有效的促进机制和地方性的支持平台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新三板融资更是强有力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