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在古希腊的思想文化中,家庭不乏登场的机会,例如在悲剧《安提戈涅》,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都展示了家庭与城邦之间的差异性,而这种差异性最终会导致家庭与城邦发生剧烈的冲突。这种冲突不仅是利益层面的,如在《安提戈涅》中,埋葬亲人与城邦律法之间的冲突;对政治的统治而言,这种冲突表现为家庭在本质上是否影响城邦的利益,换而言之,家庭在何种程度上对城邦是有利的,是否取消了家庭的城邦会更好--柏拉图就认为,为了城邦的发展最终需要消除家庭的存在。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对此的争论的焦点在于家庭与城邦之间是否存在一致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个人与城邦关系的一种延伸,因为古希腊时期的家庭有着极强的自然性,它鲜明地代表了个人及它的所有物,家庭是每个个体自身发展的起始之地,同时又是每个个体最终发展完善所需要废除的桎梏--这是出于人自身理性诉求,一个成熟完整的个体最终是要脱离家庭从而进入公共领域。因此,对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研究,有利于为我们理解家庭与城邦之间的关系提供一种折中的思路,对这两者关系的探讨对我们而言也具有实践意义上的启发。
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家庭占据了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因为它架通了个人与城邦之间的关联。在他的《政治学》中,其对城邦的论述是由家庭开始的,对家庭的研究是考察城邦的性质和形式的重要参考,因为家庭是个体结合中最先诞生的共同体,家庭扩展到村落后,再由村落形成了城邦,根据亚里士多德思想中事物的本性是其目的的观点,家庭的本性必须在城邦形成后才能完全显现,因此,城邦与家庭是不能分开而孤立地探讨的。而亚里士多德在定义人的本性时,不仅认为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不能离开城邦而存在,同时也认为人是家族的动物①,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谈论到“自足”时,也认为个人拥有与家庭和朋友的联系是达到“自足”状态的必要条件。此外,作为城邦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除了承担着给城邦予以经济支持的任务外,还是公民们在进入政治领域前个人德性成长的温床,是培养儿童道德德性的起点。
在现实层面的意义上来看,随着家庭在当代社会中地位逐渐被削弱,家庭的功能亟待被重新审视与复原。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所拥有经济、政治、教育等功能,但在现代性思想的影响下,社会分工越发细致,家庭在个人的德性培养中的地位被削减,学校与社会承担起了主要的教育职能,其中,学校的教育在社会之前,因此对个人成长过程中的性情、品格与智识的形成占据更为关键的地位。但随着现今教育机构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个人德性的养成过程有可能面临断层的危险,如果过分放大学校在德性培养中的功能,在当今的环境下显然是有弊端的。而家庭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每个人对生活世界最早的认知是来自于家庭的,正如麦金太尔(Alasdair MacIntyre)所说,德性在活动中养成,而在实践活动的语境下,人是在他人的活动中获得自己的角色定位,首先就是作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①。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意图培养一个人完整的德性,这包括了对善恶的认知和感受,对善的生活的追求,但是在这过程中,作为教育主体之一的家庭到底应该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应该给予个人何种关于善的观念,应该培养何种德性等问题,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因此,对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研究,对当下家庭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后,就当下学界的研究状况来看,对亚里士多德学说中“家庭”的研究还具有很大的挖掘空间。目前国内对亚里士多德学说中家庭在城邦中的伦理功能、家庭对个人德性培养的作用等方面的研究较少,而国外学界对亚里士多德家庭的研究角度集中在对自然奴隶的形成与女性主义的方面,尚存在着更深入挖掘的空间,譬如对家庭的组成成分的用德性的角度进行考察,以及对家庭与城邦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否会影响到个体善德的获取等,都有待进一步的分析和挖掘,论文对此问题的提出,意在开拓当下对亚里士多德伦理思想研究的视角。此外,考察家庭对德性的培养作用以及家庭中不同类型的成员的德性养成,也有助于更进一步厘清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学说的系统性。
第二节 论题的研究综述
在国内对亚里士多德的研究着作中,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亚里士多德的家庭观进行研究的着作,但是综观国内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讨论中,学者们并没有忽视“家庭”的重要性,例如在余纪元的《德性之镜: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与廖申白的《亚里士多德友爱论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中,他们在讨论个体德性的形成时都没有忽略家庭的地位与作用,另外仍有部分学位论文是在家庭伦理的角度上对亚里士多德的家庭观进行研究。而国外虽然对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的研究有着丰富的文献资源,但在伦理学视野中以家庭为主题的资源和着作并不多,研究主要集中在家庭关系中的夫妻关系(特别以女性的地位与德性为重点)和主奴关系,以及家庭的统治形式和城邦的统治形式之间的关系,总体而言,国内外对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讨论可集中划分为以下六个主题。
1.对家庭的自然性的相关争论
阿莫博勒(Wayne H.Ambler)在论文《亚里士多德对城邦自然性的理解》中指出,城邦先于家庭而诞生,但城邦的自然性决定于家庭和奴隶的自然性,要证明城邦的自然性必须要求证明城邦中的实践的自然性,家庭的自然性来自于它作为一个联合体,其所包含的两种结合方式都是自然的,分别是男女的结合和天生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结合。玛格丽特?德洛里耶(MargueriteDeslauriers)在论文《关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的讨论》(The Argument ofAristotle's “Politics” Vol.1)中则认为,阐释家庭的自然性对于阐释城邦的性质而言是必要的,而家庭的存在就是为了城邦,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展现出家庭的完整性。美国学者戴维斯在他的着作《哲学的政治》里提出,家庭若凭借自身而实现完整的自然,那后果必定是一种“吃人的自然”,因为缺乏城邦的家庭是无法辨识成员关系的,只有统治与被统治,最终导致未来的统治者(即家庭中的儿子)只能通过弑父而获得统治的地位。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一书中有类似的观点,在古希腊时期,家庭作为一个私人领域是与城邦的公共生活对立的,家庭的自然必然性扼制了人的自由,只有在城邦生活中才能得以实现人的完善。而国内学者王涛在他的着作中《人、城邦与善--亚里士多德政治理论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3 年版)对国外学者们所持的这种观点(即家庭的自然性导致其必然与城邦生活对立)持相反的态度,家庭即使作为私人领域,其具有培养妇女与儿童的德性的功能,是城邦实现自身目的的基础。
2.家庭对个人德性的培养作用
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家庭与城邦在个人德性的养成中缺一不可,余纪元在他的《德性之镜: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第四章中则谈论到了这一点,道德德性的养成是一种习惯化的过程,家庭无疑就是给还未成长起理性的儿童培养道德德性的重要场所,父亲在家庭中对孩子担当着“理性”的角色,儿童在家庭中学会自己的欲望对理性的服从,简而言之,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学说中给予家庭很重要的地位,就正如在《欧台谟伦理学》中所说的,人不仅是政治的动物,还是家庭的动物。
在王涛所着的关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理论的研究着作《人、城邦与善》中也认为,家庭对城邦不仅提供着经济作用,也有着德性培养的作用,在本书的第五章“城邦的目的”中,他以作为城邦一部分的家庭,其自身的善影响着城邦的目的为论点,对家庭的作用和地位予以很高的地位,因为家庭是个体德性成长的起始点,特别是对妇女与孩子的德性培养,而这两者的德性将影响到城邦的善德。
阿琳?萨克森豪斯(Arlene W. Saxonhouse)在她的论文《家庭、政体或共同体:亚里士多德对苏格拉底论妻子群体的评述》(Family, Polity & Unity:Aristotleon Socrates' Community of Wives)中认为,亚里士多德非常看重家庭,因为城邦必须要有友爱这种善才得以维持和长存下去,而友爱的起点正是来自家庭,人们是在家庭中学会如何爱他人。
在 Continuum 读者指南系列的《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朱迪斯?斯旺森与大卫?科尔宾合着)中对《政治学》文本的解读就将家庭教育与法律作为希腊人成为公民的基础:“One who is uncultivated by family and law is either vulgarand aggressive or divine, and one who does not speak in some fashion and therebycontribute to the city is not human.”(一个没有经过家庭和法律教化的人,要么是粗俗野蛮的,要么就是神圣的;而不能以某种方式说出对城邦有贡献的话则不可算是人。)
3.家庭与城邦的德性差异
但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家庭关系中的德性与城邦关系中的德性是有差别的,廖申白在 2000 年于河南人民出版社的《亚里士多德友爱论研究》中就看到了这一点,在第五章的第三节讨论了在家庭的三种关系中的友爱的表现与意义,他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友爱分为平等的友爱与不平等的友爱,而家庭之间的友爱是属于不平等的友爱,无论是父母爱孩子,还是夫妻之间抑或主奴之间的友爱,都是具有不平等性的,这种友爱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朋友间的友爱是不相同的,但这种不平等的友爱又是个人学会去爱别人的起源,人们是先从不平等的友爱中学会如何爱他人的。
同样的,家庭中所存在的“正义”也是不一样的,米勒(Fred D. MillerJr.)在他的《自然、正义与权利》一书中指出,家庭关系中存在着一种不同于城邦政治的正义,其中主奴关系之间的正义就是一种,但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主奴之间的这种正义的联系是非常微弱的。
4.对家庭中女性角色的研究
当代对亚里士多德的女性观是学界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学术界大多学者们的观点都是认为亚里士多德对女性的地位不予以重视。2011 年,刘文沛发表于山西师大学报上的《亚里士多德视阈中的女性与政治--基于<政治学>一书的分析》的论文探讨了女性被拒于政治之外而困于家庭中的状况,论文核心观点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论证的逻辑起点是女人是为了家庭而生,而不是为了政治而生,她们所具有的功能是为了操持家庭事务而不是为了履行社会职能。
亚里士多德对女性的德性的论述也折射出了雅典时期的女性观,孙晶晶2011 年的博士论文《论雅典城邦时代的妇女问题》讨论了古希腊雅典时期的家庭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论文指出,家庭中的女儿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没有财产的继承权,也没有恋爱自由的权利,只是一种父权制度下的交易品。黄洋在他的着作《古代希腊政治与社会初探》中也写道,古希腊人将默默无闻、深居简出看作是妇女最大的美德。而在家庭生活中,妇女的活动空间也非常受限制,像是用来举办“酒会”的客厅是不能出入的,这种歧视的根源就是在于女性完全被排除于社会活动之外。
但也有对亚里士多德女性观持不同见解的人,卡斯蒂廖内在文艺复兴时期所着的一本对话集《廷臣论》中,就有观点认为亚里士多德并非只喜欢男性而看轻女性,从亚里士多德动物志中可以推断,亚里士多德认为女性比男性拥有更高的理智德性和更持久的性情。
5.对家庭奴隶的研究
主奴关系也是亚里士多德家庭伦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目前我国对主奴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伦理的领域,孙婧毅在 2012 年的《学术论坛》上发表的题为《亚里士多德的“主奴”分工伦理观研究》就谈到奴隶的非人属性,认为亚里士多德将奴隶看作一种完全从属于主人的商品,在主人的意愿下可以进行自由买卖,这种划分在当时是社会的需求,因此是具有正义性的。
虽然亚里士多德将奴隶看成工具的一种,但奴隶并非是完全没有德性的,但相较于“拥有”而言,奴隶是可以感知德性,这是保罗﹒米尔特的论文《亚里士多德与雅典时期奴隶》(Aristotle on Natural Slavery)中的观点,同时他还指出,亚里士多德是站在经验层面上讨论自然奴隶的形成的,因为人是一定拥有能力形成共同体的,但是奴隶与野兽不能,因此他们天生不具备德性结构。
因此,奴隶的德性完全属于主人德性的一部分,这一点厉以宁学者在《希腊古代经济史》中也有相似的阐述,他指出家庭手工业作坊的奴隶的技术是来自于其主人的传授,医生家庭中的奴隶也会医术。
6.家庭与城邦统治形式之间的争论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第一卷中说城邦与家庭的统治关系是不一样的,但是并不意味着家庭的统治形式与城邦的统治形式毫无关联,关乎两者的统治形式到底有何关系,也是当前学界对亚里士多德家庭研究中的主要争论之一。
玛格丽特?德洛里耶(Marguerite Deslauriers)认为,家庭中的统治形式是城邦的统治形式的雏形,她在论文《有关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的争论》(The Argument of Aristotle's “Politics” Vol.1)阐明了自己这一观点,亚里士多德试图在《政治学》中表达的这么一个观点--因为存在着不同的德性,因此有不同种类的人,也就存在着不同的统治方式,而人们对家庭形式的认知有助于他们了解何种城邦政体更好。而罗伯特?梅休(Robert Mayhew)在他的论文《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中的整体与部分》(Part and Whole in Aristotle's PoliticalPhilology)中则谈到,家庭的统治是君主式的统治,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家庭的统治并不适合于城邦,而且在家庭中的德性也与城邦中的德性不同(论文引文以正义为例),所以家庭与城邦的形式和统治要进行严格的区分,适合于家庭的并不适用于城邦。埃里克·沃林格则在《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中指出,亚里士多德不仅在经验层面上探讨了家庭与城邦的形式,而他在理性层面上对家庭与城邦的构造使两者本性之间的联系显得更为复杂,他指出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梳理出家庭包含了城邦统治的三种范式,贵族制在夫妻关系中有其范式、君主制在父子关系中有其范式、财权统治在兄弟关系中有其范式。由此可见,对家庭与城邦在形式上的探讨还存在着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研讨。
综上所述,国内的学者们对亚里士多德的家庭研究基本是采取一个较为宏观的视野,甚至是跨学科式的研究,譬如放在世界史的领域或是古希腊文化的领域中进行讨论,这种研究对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的着作内容能有更好的背景知识补充,而且跨学科的方式对学科知识的融合有所裨益。但因为鲜少有通过伦理学视野探讨家庭中的三种关系,特别是在亚里士多德论女性的德性与奴隶的德性方面的研究,更是目前国内学界急需填补的一个版块,此外,在研究方法上,国内目前的研究缺少足够的对亚里士多德文本的微观性研究,宏观地对比东西方的差异与中观地研究家庭的作用是目前国内研究亚里士多德学说中的“家庭”的主要方式,这种研究方式缺乏对文本的仔细研读,对问题的研究也就不够深入。
而国外学界的整体研究思路更偏重于文本细读,虽然整体而言有比较多的微观性文本研究,但也有不少进行思想比较性的研究,例如对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在政治体上的分歧的论述,即亚里士多德如何对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提出取缔家庭这一说法做出回应。也正因为国外学者们的微观性文本研究较多,因此研究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研究视角就更为多元化,而在这其中,亚里士多德的女性观是国外学者们研究的一个热点,这也和女性主义在国外更为盛行的原因有关。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本论文的论题是: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形成原由与其内容构成的研究,探讨家庭与城邦的关系上所存在的对立性与一致性。对此论题的研究,需要集中在亚里士多德的文本研读,以及结合相应的历史类文献,合理安排论文的结构。
一、研究方法
第一,文本研究。本论文主要通过亚里士多德的着作进行微观性的文本研究,采取文本细读的方式提炼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主要内容,同时也会参考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研究亚里士多德的专着与文献,通过宏观的视野进行研究与论述。
第二,思想比较研究。除了要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体系内对家庭的地位与重要性进行考察外,在其理论体系外的思想比较研究也具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比如与色诺芬、赫西俄德、柏拉图所持有的家庭观内容进行比较。
第三,史料分析法。亚里士多德的家庭观中蕴藏着极大的历史价值,他的家庭观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当时古希腊社会中家庭形态的反映,同时也具有亚里士多德对当时历史背景所带来的一些思想困境进行反思与突破,其中家庭就是这一手段。同样的,对当时古希腊历史的考察,也有利于更为鲜明和立体地理解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内涵与作用。
二、论文结构
第一章是论文的引言部分,针对论题提出的背景进行梳理,对国内外研究的综述,还有论文研究方法、写作思路的说明。
第二章主要考察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形成背景,其中包括思想背景与现实背景的梳理,为理解亚里士多德为何提出他的家庭观做出较好的理论铺垫。
第三章考察亚里士多德家庭观的内容,包括家庭中的三种统治关系,即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和主奴关系,以及对家庭所具有的自然性、政治性进行论述。
第四章是本论文的重点章节,集中探讨亚里士多德学说中家庭与城邦的关系,主要从三个大方向进行论述,首先是家庭与城邦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家庭既有对城邦存有重要的维系作用,而城邦的存在又揭示出了家庭存在的不足;其次是家庭与城邦之间的差异性,体现在德性表现在公民与家主之间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最后是家庭与城邦的一致性,二者的目的都是追求幸福的优良生活,以及用以统治的共同原则都是正义。
第五章是笔者基于当代视野下对亚里士多德家庭观内容的审视,主要是结合当代的现实,分析主奴关系、父子关系和夫妻关系中在当代依然适用的内容,同时也对其家庭观中落后于时代的部分予以解读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