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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心理冲突核心概念及相关理论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6-12-06 共50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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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分析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失地农民
  
  有学者根据失地农民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失地农民是在城镇化的背景下被迫失去土地的群体,由于土地制度的不健全,产权关系的不清晰,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导致失地农民的各种问题不断涌现。
  
  有的学者突出强调了失地农民的特殊身份,认为失地农民是一种身份处于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临界状态的特殊群体,并从农民-失地农民-非农民的动态视角分析了失地农民的职业与身份转化的过程。
  
  基于以上学者对失地农民概念的界定,失地农民在本文中的定义为:在我国城镇化的进程中,出于国家发展建设的需要,被迫失去土地迁入城市生活,还没有完全转化为城市居民的那部分农民。这部分农民既失去了土地以及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权利,又得不到或不能完全得到城镇居民所享有的社会福利与制度保障,最终成为一批身份介于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特殊群体,生存状况与城市融入状况令人堪忧。综上所述,失地农民的特征包括:(1)从失地的原因来看,农民之所以失去土地,是由于国家城镇化建设的需要。(2)从失地农民的意愿来看,失地是被动的,是难以抗拒的,而不是主动将土地流转出去,进入城市生活。(3)从失地后农民的身份来看,失地农民虽然在城市居住、生活,但没有获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福利待遇与制度保障,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城市居民,身份居于二者之间。
  
  二、心理冲突
  
  自心理学诞生起,心理冲突(Psychological conflict)便随之产生,并涉及多个领域,如哲学、文学、社会学等。因此,学术界对心理冲突的研究往往不局限于某一个视角。心理冲突对个人行为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提出了多种有关心理冲突的理论模型。目前,学术界对于心理冲突还没有一致的定义,不同的研究方向对心理冲突的定义有所差别。社会文化理论模型认为:文化和社会环境所固有的矛盾冲突,对个体的情感、态度及行为方式都有重要影响,从而使个体产生心理冲突。驱力理论模型认为:个体由于内心失衡产生驱力,当有两个等量的驱力从不同方向冲击个体,就会产生心理冲突。
  
  观念冲突理论模型认为:当个体出现认知上的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心理上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对于个体的内心世界产生作用力,推动个体重新构建认知,以达到认知与心理上的一致。Lauterbach 给心理冲突下的定义是“存在于个人生活重要领域中的个人自身观念与态度、价值观及对事物看法的矛盾或不一致。”
  
  综合以上观点,并结合本文,将心理冲突定义为: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由征地引发的一系列现实问题与矛盾在失地农民内心所引起的冲突与不协调,并对失地农民的情感、态度及现实行为产生一定指导作用的群体性心理现象。
  
  三、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urbanization)在国外被称为城市化,原因在于国外镇的人口较小,甚至没有镇的建制,因此人口往往只会向城市转移,并将这一现象称为城市化。
  
  而在中国,人口除了向城市转移,也向镇转移。因此,学术界又把中国的城市化称之为城镇化。目前有一部分学者仍在使用城市化,所要表达的意思实质上与城镇化的概念相一致。城镇化进程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人口转移的过程,同时也是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思维观念转变的过程。因此,城镇化进程是一个动态变化、不断推进的过程。
  
  在本文中,城镇化进程特指贯穿城镇化的三个阶段:征地前,征地中以及征地后。征地前是指征地消息通过非正式渠道传出到政府正式征地之前的这段时期,属于失地农民心理冲突的形成期。在这段时期,由于征地并没有真正发生,失地农民的心理冲突更多地来自于失地农民对征地的预期影响所作出的评估,是一种基于对未来的评估所引起的内心冲突。因此,征地前失地农民的心理冲突更多地潜伏在他们的内心,不会以激烈的形式爆发出来。征地中是指政府正式开始征地后的这段时期,属于失地农民心理冲突的高发期。由于征地中的利益分配直接关系到每个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现行制度的不完善往往导致各种矛盾冲突在这一时期频繁出现,并引起了失地农民内心的不平衡与不协调,进而对失地农民的行为产生一定的指导作用,严重者甚至引发征地冲突;征地后指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进入城市生活的这段时期,属于失地农民心理冲突的潜伏期。这一时期,失地农民的心理冲突主要由对城市融入的不适引起的,包括对城市生活、社会交往、价值观念的不适等。相较于征地中较为激烈的心理冲突,这个时期失地农民的心理冲突相对缓和,因此也极易被人忽略,不利于失地农民的城市融入与角色转变。
  
  第二节 相关理论分析
  
  一、心理冲突理论
  
  心理冲突是指个体在有目的的行动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的需要或目标同时出现,而这些需要或目标又不能同时满足或实现,进而使个体处于一种矛盾的心理状态。
  
  征地前,被征地农民的心理冲突可以借鉴勒温(Lewin)的合成效价理论模型来分析。该理论模型借助向量学来对心理冲突进行分析,用向量来表示一种具有大小和方向的作用力,具体可以指人的欲望、需求、目的、冲动、行为等,对个体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这种作用力可以是吸引力,也可以是排斥力,其中,吸引力的向量使人趋向目标,排斥力的向量使人回避目标。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作用力同时作用于个体,个体最终的行为就取决于这两种作用力的大小与方向。当有两个强度相当、方向不同的作用力同时作用在个体身上,就会产生心理冲突。目前,勒温的驱力理论模型对心理冲突进行了分类,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可。根据同一时间内多个不同方向的力对个体产生作用所形成的情境,勒温据此将心理冲突划分为以下三个种:(1)趋近-回避冲突,也称趋避冲突。指同一事物对人既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人们在这两种作用力的影响下,容易陷入左右为难,难以取舍的状态。只有当其中一种力的强度超过另一种力之后,心理冲突才有望得到解决。(2)回避-回避冲突,也称双避冲突。当人们同时面对两种具有排斥力的事物时,又不得不从中选择一个事物时,就会产生这种心理冲突。(3)趋近-趋近冲突,也称双趋冲突。与双避冲突类似,指当人们同时面对两种具有吸引力的事物时,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就会产生这种心理冲突。
  
  在征地前,有一部分被征地农民不愿被征地,但如果抗拒征地又会违背法律条文,遭到政府的强制拆迁与村干部的恐吓威逼,因此他们又不愿抗拒征地。由于这两种局面都不是被征地农民所愿意接受的,但又不得不从中选择一种情况来接受,于是产生了回避-回避的心理冲突。此外,对待城镇化,被征地农民一方面羡慕城市人的工资水平与生活质量,希望借助征地拆迁实现进入城市生活的目标;另一方面城市中较高的生活成本与社会风险,又让被征地农民对城市产生排斥感,于是产生了趋近-回避的心理冲突。在解决途径上,勒温认为,当两种力不相等时,个体会朝着强度较大的力的方向移动。因此,通过改变作用力的大小,可以使个体向着强度较大的力的方向移动,从而消除心理冲突,避免陷入左右为难,停滞不前的状态。
  
  二、相对剥夺感理论
  
  相对剥夺感(Relative deprivation)最早是由美国学者 S.A.斯托弗(S.A.Stouffer)提出的,用以表示士兵在晋升过程中与其他士兵相比较产生的不公平感。后经过发展,相对剥夺感被运用在社会研究领域,与贫困理论相结合形成“剥夺-贫困-劣势”的研究范式,阿玛蒂亚·森认为“贫困者之所以贫困,根本在于穷人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往往被系统性地剥夺,从而使他们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
  
  默顿(R.K.Merton)认为,当个人将自己的处境与参照群体相比较时,发现自己处于劣势,就会认为自己受到了剥夺,并产生消极情绪,可以表现为怨恨、不满等。在与不同参照群体的对比中,人们感受到的剥夺感是不同的,因而称之为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是个体的一种主观感受,是将自身的利益得失与其他群体比较后产生的,当个体觉得自身所得的回报与贡献不成比例时,就会产生心理失衡。相对剥夺感会影响个体或群体的态度和行为,并产生压抑、怨恨、不满等负面情绪,容易引发成员参与的集群行为,甚至引起集体的暴力活动。有学者认为,相对剥夺感如不及时消除,就很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一种负面的心理体验,”相对剥夺感“一旦产生,就往往决定着个体以后的行动,如果这种负面心理感觉无法有效消除而被逐渐积累,很容易外化为违法行为,甚至发展成为危害严重的恶性犯罪行为。”
  
  在征地中,由于土地收益的分配失衡,补偿安置方式单一,被征地农民在利益分配格局中所得甚少,不足以弥补失去土地带来的损失,因此他们认为本该属于自己的利益被剥夺,于是产生物质上的相对剥夺感。其次,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制度,易导致行政人员与村干部的行为失范,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的现象时有发生。被征地农民很少能参与村民大会,也不能对补偿标准与安置方式提出意见,知情权、参与权以及建议权受到侵害,于是产生政治上的相对剥夺感。最后,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导致被征地农民在利益受到侵犯后无处表达自己的正当利益诉求,加剧了相对剥夺感,并使怨恨、不满等情绪不断累积、扩散,成为引发征地冲突的导火索。
  
  三、马斯洛需求层次论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将人的需求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根据这一理论,可以将失地农民的城市融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经济生活层面的融入,社会交往层面的融入以及心理层面的融入。进入城市后,失地农民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失去土地后,失地农民不再享有附着在土地上的相关权益,同时也享受不到城市居民所应享受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待遇,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受到城市的制度性排斥,导致失地农民的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得不到满足,对自己的身份认同产生困惑,对城市的认同感不强。其次,失地农民还有社会交往与被尊重的需求。来自城市社会与城市居民的偏见与排斥,成为一道看不见的障碍,将失地农民排斥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由于长期以来城市居民对农民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认为农民愚昧无知、素质低下,还占用了城市的公共资源,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因而从心理上对失地农民有一种排斥感,不愿与失地农民交往。失地农民可以明显感受到来自城市社会与市民的偏见与排斥,从而产生自卑感与被排斥感,不愿主动与市民交往,转而向同类群体靠拢,造成了社交的同质性、封闭性,不利于失地农民公民意识与行为的培养,阻碍了其角色转型的过程。物质生活层面与社会交往层面的支持不足,将导致失地农民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出现混乱,并缺乏对城市的归属感,不利于失地农民的城市融入。最后,在城市中,失地农民面临着城市价值观与乡村价值观的冲突引发的心理困惑,导致角色转变困难。只有及时化解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带来的心理冲突,失地农民才能将城市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内化,才算是成功的实现了角色的转变,实现了城市融入。
  
  四、社会排斥理论
  
  “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是法国学者拉诺尔(Ren Lenoir)最早于1974 年提出的,用以阐述“被排斥于就业岗位、收入保障制度之外的特定边缘群体的状态。”社会排斥包括经济排斥、政治排斥以及文化排斥,受到某一层面的社会排斥可能导致另一层面的社会排斥。如弱势群体由于受到政治排斥,社会参与不足,无法影响政策的决定,导致了经济上的贫困,遭受到经济排斥;同时,社会精英将弱势群体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进而使其遭受文化排斥。从社会排斥造成的后果看,社会排斥不仅使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损害,同时损害社会公正,最终危及到社会安定。
  
  目前,社会排斥已成为用来研究社会不平等问题的一个主要概念,用来研究失地农民的问题同样具有借鉴作用:第一,从本质来看,失地农民各种问题的产生,实质上就是由于政府从农民手里剥夺了土地,并将土地收益的大部分据为己有,导致用于支持失地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型的资金不足。因此,政府需要反思自己的行为,将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内,减少失地农民城市融入受到的制度性排斥。第二,从社会排斥的作用机制来看,政治上的贫困造成了经济上的贫困。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相比,是绝对的弱势群体,难以通过政治参与的渠道增进群体的利益。同时,经济上的贫困又阻碍了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社会交往,导致失地农民无法通过社会交往学习城市居民的生活习惯、行为规范与思想观念,进而被排除在城市的主流社会之外,遭受到文化排斥。第三,从社会排斥造成的后果来看,近年来失地农民的问题层出不穷,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通过制度创新与政策扶持破除城市中的制度排斥与社会排斥,让失地农民能够融入城市主流社会,共享城镇化的胜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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