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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海大学治理结构的形成基础和影响因素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5-26 共43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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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里海大学治理结构的形成基础和影响因素
  
  里海大学发展至今基本构建了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多元共治的局面,这种共治模式的形成并不是偶然的,它是西方高等教育历史向前推进的选择,是大学针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体制改革的一种回应。现代美国大学在共同治理及多中心治理的理念与实践中仍保持着多样性,里海大学的多元共治结构当然也不是趋同的,大学章程为里海大学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分配奠定了制度基础,里海大学的资金来源也突显了私立大学多元共治的必然要求。

  一、西方高等教育的历史和传统对里海大学治理结构的影响
  
  西方高等教育的历史和传统对里海大学治理结构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西方大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大学的自治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巴黎大学以教师为主导的自治模式和博洛尼亚大学以学生为主导的自治模式。之后几经演变,美国大学在复杂的制度结构中继承了欧洲大学自治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大学的自治传统遭遇了信任危机,利益的驱动使得政府、市场逐步介入大学,学者们做出了共治模式理论和实践的探索。1966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在《大学治理声明》中提出了共同治理的概念,要求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就各自特长进行决策权力的分配和责任的分工。

  此后,美国大学在内部治理中强调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共同治理。11983年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一书中提出了经典的三角模型,认为大学、政府、市场三方制衡是理想的外部治理模式。20世纪90年代,“治理理论”的兴起为学者分析大学与政府、社会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使得大学逐步形成了多元主体共治的框架。2里海大学的治理结构正是循着这样的历史发展,搭建了多元共治的局面。

  大学的多元共治并不是要完全颠覆大学自治的模式,大学始终是一个学术机构,要保持它的独立性和自主精神。西方大学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的传统根深蒂固,仍对现代大学的运行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学者是高深学问的守护者,有权力也有责任对学术事务做出公正的评判,学者的学术自由因为制度规范和共识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正如里海大学各类由教师组建的委员会,负责解决所有学术相关事务,董事会不予干涉处理过程,只是对委员会的提议或决断做出批示。除校一级学术委员会之外,学院还有种类繁多的相关委员会,包括招生委员会、课程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教育政策委员会、晋升委员会、任期委员会等,这些机构充当了我们国内大学部分校一级职能部门的角色,统筹学术事务,保持了教授治学的传统。此外,大学的理念在历史的发展中也经历了不断的变化,从纽曼的传授学问,到洪堡的柏林大学以研宄为中心,再到克拉克·克尔的社会服务站,大学理念透视着大学的使命与责任,并一定程度地促使大学发展外部关系。客观来看,一方面,现代大学需要融入社会,大学的教学与科研都离不开外部环境,大学需要接触更广阔的世界。教学内容的丰富与更新,研究领域的扩充,都离不开内外部关系的拓展,需要系与系之间、学院之间、学校之间、国际学者之间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促成学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大学作为社会组织的一份子,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除了育人、传承知识,更应该关注社会亟需解决的难题,关注人类需求,并围绕社会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这也是服务社会的精神所在。里海大学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它没有回避当今大学与外部环境盘根错节的关系,而是以一种新的眼光--“世界只在我们家门外”展望未来。如:

  里海大学根据国家需求部署了重点战略学科领域,加大医药和信息技术学科的投入,并取得重大进步。由里海大学学者组成的跨学科团队加入了校友William Amelio组织的为柬埔寨贫困地区青年提供先进教育及设备的项目。里海大学土木与环境化学工程专业教授PC.Rossin与一个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合作,设计了砷过滤系统,为印度东部超过150个村庄解决了水污染问题。1这些都是里海大学用行动践行大学育人、科研和服务社会的理念。

  二、大学章程与相关法律在里海大学权力分配中的作用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法治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法律法规也很健全。大学章程是美国大学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是美国高等教育法制化的体现。2里海大学的统领性制度包括两部分,宪章(Charter)和章程(Bylaws)。宪章,也称特许状,于1866年由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和众议院批准颁发,是里海大学法律地位的重要保障,发挥着保障大学自我管理的作用。宪章内容包括大学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目的,规定了里海大学私立院校的性质。宪章推行董事会的管理体制,提出了首批10名董事会成员的名单,明确了董事的权力。宪章至今仍具有法律效力,使得里海大学能够独立于联邦和州政府等外部关系,实现大学内部的行政治校,教授治学。

  大学章程之于大学治理的统领性作用毋庸置疑,它是里海大学权力分配的制度基础。

  里海大学章程几经修订3,现行章程搭建了整个大学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是学校最高的管理制度。章程涵盖了董事会的设置及运行,董事会官员的任命及任期,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学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遴选和职权,教师的地位和权力,反歧视政策,章程修订及程序等杂项条款。章程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大学内部重要利益相关者的职权作出了安排,明晰了董事会、校长及行政管理者和教师的权力分配,避免权力交叉、重叠、冲突的现象,促使他们依法行使职权。里海大学章程规定了董事会是学校最高的管理机构,有充分的权力和法律权威治理大学事务。校长主管大学日常事务,对董事会负责。教师通过参与学术委员会及各类事务委员会,处理大学的所有学术事务,保障大学的教学与研宄工作顺利幵展,有权对于相关的学术事务进行集体决策,交由董事会批示。学生则通过学生事务委员会行使权利。里海大学还出台了诸多具体的委员会章程及实施细则,这些教育政策为相关事务的执行提供了参考和规范。

  总而言之,宪章和章程是里海大学的治校总纲,上承联邦、州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下启学校的内部治理,是沟通大学内外部法律,协调内部权力分配的法则。值得我们思考的是,里海大学因为拥有独立自治的法人地位,所以章程在大学内部的权力分配中拥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我国近年推出的大学章程不一定能发挥同样的效用。

  宄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整个高等教育体制的集权使得大学办学自主权较小,导致大学在内部改革上很难取得突破和创新,因此,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大学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对此,访学教师也谈了自己的深刻思考。

  目前,制定章程从学校来讲是一个重要的法制事件。但是我们制定的章程和里海大学的章程差别还是不小的。这和我们的办学定位和办学性质是有关的。他们是私立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所以权力在校董会,大的事务决策由校董会决定。像我们学校大的决策权力在教育部,大的行政拨款也在教育部,主要人事变迁还在教育部,包括我们招生指标都是由教育部划定的。大学的自主权比较小,所以两种章程是有差别的。他们校董会决策的事情就可以定下来,我们现在很多事情是教育部来定的,书记、校长由教育部任命,招生指标也是教育部下属部门管理,我们要是哪个专业想多招一点学生,是不能多招的,办学规模由他们管,甚至有一些教材、教学计划也是由教育部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制定。在美国,文凭是学校发的,校长签字就可以颁发了。因为存在这些区别,所以,我们现在章程制定好后,也和他们学校章程产生的效力是不一样的。

  他们的章程规定了很多方面的权责,有问题校董会来协调,学校来执行。我们很多东西学校决策好了还不行,还得提交上面部门批准。由于外部体制运行的限制,学校改革的深入还有待高教整体改革的推进。当然,我们的章程制定工作也明晰了很多规范和办事程序,总之是好的,是在发展和进步。(C教师的访谈,2014年7月18日)
  
  三、大学的资金来源促成了里海大学的多元共治
  
  21世纪以来,高等教育面临了社会经济变化的诸多挑战,现代大学办学经费是否充足,是影响大学运行与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的因素。里海大学资金来源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如图9所示,里海大学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杂费,占到总额的53%,捐赠及投资收益,共占总额的20%左右,政府财政援助和市场的研究合作经费共占总额的11%,附属产业的食宿收入占到8%,此外,还有少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由此可见,学费占据了里海大学运行与发展经费的半壁江山,其次是捐赠积累与投资收益,政府、市场合作带来的资金也极为紧要。因此,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重视校友捐赠,争取外部资源,与企业、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是里海大学运行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里海大学利益相关者多元共治模式形成的重要因素。在大学内外部的治理中,里海大学保障企业家在董事会中的决策地位,提供给教师优越的教学与研宄环境,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学治理。【1】

  
  根据大学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特点,里海大学采取了积极的筹资方式,这些方式是由灵活的组织管理、专业化的筹资队伍和文化培育来实现的。里海大学在校一级设置了发展事务办公室,基金管理的投资部门,校友理事会等,主要负责校友关系的维护和捐赠基金的经营,设置了学生事务部,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在每个学院都有院一级的发展事务办公室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推广、传播和招收学生的事务。

  我们从前面章节的分析和访学教师的访谈中可知,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强、专业化程度高,办事效果好,为成功筹资提供了必要的筹码。从文化培育方面来看,里海大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感恩文化,这也是与他们整个民族文化相融合的,为校友的回馈与捐赠注入了情感要素。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有了多样化的资金收入后,在同年度的运营幵支分配中,里海大学近一半的幵支用于学术事务(按领域划分也可以说教职人员的薪资)和学生服务,为保障教学与科研质量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里海大学的筹资与开支分配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循环,也突显了利益相关者与大学治理的关系。
  
  四、本章小结
  
  基于里海大学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多元共治的实际状况,我们在这一章中进一步分析了大学多元共治模式产生和形成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既有西方髙等教育历史与传统的推动,又有大学章程及法规的制度基础,还有大学资金来源多元化的经济因素。诸多要素的交汇和作用促成了里海大学共治的局面。美国大学的共治模式经历了几十年的积累,已成为一种新的传统,但至今仍然存在争议。学者或大学对于共同治理的理解和实践不一,致使学校在决策主体和决策权力分配存在差异。强调大学自治的保守派和大学共治的改革派在大学治理的理念和行动上都有所不同。总的说来,象牙塔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大学不能遗世而独立。大学是社会文化和科技进步的助推器,承担服务社会的使命,同时,大学的运行与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经济和公众的支持。所以大学必须向前看,大学领导者必须具备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的眼光,保持学术独立,维系良好的社会关系,协调好大学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增强大学的凝聚力,争取和整合多样化的优势资源,推动大学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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