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同等学力硕士论文 > 金融硕士论文 >

构建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监管体系的意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06 共9049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三章 构建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监管体系的意义

  3.1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

  3.1.1 P2P网络借贷的起源

  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诞生于英国,2005年3月在伦敦成立。Zopa提供了借款需求展现、交易撮合和信用评价服务。ZOPA的这种信贷方式中,因为简单易行,并且利率定价机制也充满了个性化,所以借贷双方往往能够共赢。在这之后Zopa被市场所接受,这种模式在多个国家中得到推广。除了这种模式外,其它国家中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依然实现有效发展和推广,比如美国的Prosper与Lending Club、德国的Auxmoney等。

  3.1.2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几个阶段

  2006年5月,我国宜信公司成立,首次将P2P借贷引入国内,但它并不是真正的P2P网贷平台。2007年8月,我国第一家基于互联网的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从此以后,P2P网贷在我国开始生根发芽、并被不断复制,最终迎来爆发。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起步期(2007-2011和探索期)鉴于国外P2P借贷发展的成功,P2P被迅速引入国内。2007年拍拍贷上线,标志着我国P2P网贷业务开端,让很多敢于尝试互联网投资的投资者认识了P2P网络借贷模式。这一时期的平台大约发展到20家,主要分布在上海、深圳等地区,活跃平台主要有拍拍贷、宜信、红岭创投等。截至2011年底,月成交额大约5个亿,有效投资人数1万人左右。

  在P2P网贷起步期,绝大部分创业人员都是互联网出身,不具备民间借贷以及金融管理经验,所以很早之前的网贷模式一般是从国外进行直接复制的。在这一阶段对于最终投资者来说网贷的收益是最高的,同时风险也是最高的。由于那时我国的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到2011年底我国的P2P理财行业出现了第一波违约风险。不过庆幸的是,那时候跑路的平台几乎没有。

  2.扩张期(2011-2012)这一阶段,网络借贷平台开始出现改变,某些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开始被网络创业者所学习和应用,P2P平台出现。另外,有些软件开发公司己经开发出了网络平台模板,这些模板在市场上的售价大约为3-8万元,网络平台模板的出现是对传统民间线下放贷模式的一种完善,在这之后,我国出现了将近二百四十家网络信贷平台,时间到2013年为止,这些平台所实现的交易额超过三十亿元,其中参与到投资中的投资人,为2. 5到4万人之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上进行网络平台创建的创业者学习了民间借贷经验,能够对民间借贷风险有个基础认知。所以他们能够更好的结合前期平台中的失误,实施线上融资线下放贷的方式,来通过本地借款人,针对借款人展开就其资金用途和资金还款来源上的调查与分析,将借款风险进行有效监控。

  3. 2013年一2014年(扩张与风险爆发并存期)2013年初央视多次报道P2P网贷,标志主流媒体开始把网贷当成一个行业看待。因为我国在2013年,很多大型银行中的贷款额度下降,一些无法从银行中获取到足够贷款额度的企业以及民间高额高利贷的投机人发现了P2P中存在的商机,鉴于此,我国网络信贷平台出现新的发展机遇,从原先的二百四十家发展到六百多家,实现的交易额高达110亿,其中参与到投资中的有效投资者在数量上达到9到13万人之间2013年9-11月,全国多地发生了超过40家P2P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关闭事件,使得P2P的风险成为舆论的焦点。

  随着市场的扩大、关注度的提升和监管机构的宽容态度,导致大量投资机构开始看好这一行业。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风险资本进入P2P网贷行业的步伐明显加快,包括一些金融巨头和电商,都在准备涉足这一行业分得一杯羹0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公开宣布的融资事件就有6起,融资总额超过2亿元。

  4. 2014年至今(以规范监管为主的政策调整期)P2P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后累积了相当的客户基础,P2P企业希望通过监管来改变行业现状,促使行业健康发展,同样的,投资人也同样希望政府去管理这一行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如李彦宏的在两会上说的那样:互联网金融,(跪)求监管。在这个期间,国家政府支出需要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上加以支持,并且就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上给出更多政策扶持,促使更多的企业家和金融行业发展巨头先后参与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中,纷纷成立起自身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3.1.3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基本情况

  从上几个图可知,2012至2014年不论从行业成交量,还是从运营平台数量,P2P行业规模成快速扩张趋势,发展速度惊人。同时近两年问题平台骤增,2011年我国仅有10家问题平台,2012年有16家,2013年92家,2014年367家,逐年递增,尤其今年2015年,仅仅1月至3月期间,全国多地集中发生了160家P2P企业成为问题平台,问题原因多为企业跑路或停业,这引发了关于P2P行业健康发展问题的讨论,这给相关部门提出的新课题。 从上图2月份最新数据来看地域分布,平台多在广州、上海和北京再加个浙江省,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发展比较迅猛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但是经济发展状态一直良好的福建省,其网贷的发展要比沿海地区网贷发展水平低出很多。各路资本密集进驻。自2013年开始爆发性增长,P2P网贷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P2P网贷作为典型代表被各界深入研究和分析,同时,各路资本纷纷看好和进驻这一行业,使得这一原本草根创业的行业发生巨变。2013年以来,共有25起公开宣布的融资事件,共有22家平台获得风险资本青睐。特别是2014年以来,风险资本更加密集进驻P2P网贷平台,迄今己有20多家平台获得A轮或B轮融资。除了风险资本,国内商业银行、国有资本、上市公司资本也纷纷涉足P2P网贷行业。各路资本进入的结果是P2P网贷行业发生结构变化,一些获得大规模融资的平台和股东背景实力雄厚的平台占比市场竞争优势地位不仅受到投资者特别的关注,也获得快速增长。站在平台出借人利率分布的角度上分析,其大部分利率主要为10%到20%,依然有些出借人将利率定位在20%之上。

  站在平台期限分布的立场上分析,P2P平台借款时间大部分是在五个月之下,并且有百分之五十的借款期限为三个月之下,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民间借贷期限短,某些平台是为了促使出借人对借款标进行了拆分,也存在少量平台,依托强大的背景和人气,发布长达2-3年的信用借款标。

  3.2我国P2P网络借贷的运作模式及特点

  目前,在P2P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并被广泛采用的模式主要有:

  (1)纯线上模式。纯粹的借贷中介模式,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不介入借贷双方的交易,完全充当中介商的经营模式。这是比较原生态的P2P网贷模式,其借款人、投资者均从网络渠道获取,标的金额一般较小,多为个人信用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审核也基本通过网络进行。这类型平台中不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并且在信贷技术要求上比较高,在个人征信系统上有着较高要求。我国选择这种纯粹的借贷中介模式的平台比较少,比如拍拍贷。

  通过流程我们可以看出,从事纯粹借贷中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并不参与借贷双方的交易淇利润的主要来源是作为交易信息的提供方收取借贷双方的服务费。由于从事纯粹借贷中介服务中并未涉及到需要特殊许可的内容,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此类P2P网络借贷平台无需进行特殊监管。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金融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