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国香港地区及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公司解决“豪车被撞”事件的方法
4.1 香港
在2012年2月时,人民日报有一篇报道:香港皇冠汽车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廖先生就指出,在香港,保险公司对一些价值较大、车型高档、风险系数较高的豪车在确定他们的保额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车的驾驶员情况、车的当前市场价格、车的用途、以及年限和年行驶公里量来确定。对于一些专门用于比赛的跑车或者加以改装的车甚至会拒保。廖先生还提出在香港车主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因为香港规定此险种为强制性的险种。此险种对人身伤亡的赔付责任限额是一亿港元。在车辆损伤方面也做出了明确区分,家用轿车200万港元,但是货车赔付上限仅为100万港元。在香港,保险管理局还设置了“第一基金”,如果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或者没有购买车险,再或者购买的保险不足以支付受害者受到的损失。那么伤亡者家属就可以向这个基金提出申请补偿。如果保险公司也没有足够偿付能力去向损失者支付赔偿,他们就可以向无偿付能力赔偿基金提出赔偿申请。而此两项基金的经费都是来自于保费的附加费。目前附加费占汽车保费的4%.
4.2 加拿大
在加拿大,保险法规定车主必须投保一种交强险。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必须支付赔偿损失金额。如果车主不投保这个险种就不允许在路上行驶,如果行驶,就要受到处罚。在这种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下,使得每辆车都具有保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使得普通车和豪车车主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的保障,这就降低了“雅阁撞豪车”这类事故中,雅阁车主责任人的负担,同时也可避免雅阁车主责任人为了逃脱赔付压力选择其他极端行为。当然,强制保险公司这种全额理赔也不是没有代价的,发生理赔后的第二年投保人的保险费率会有比较大的提高,甚至出现第二年保险费率被提高到原来的好几倍,使得投保人来年养车的压力骤然提升。但这种规定不仅能够避免保险公司的利益损失,同时也是对豪车车主上路要谨慎的提醒。这种压力下,加拿大豪车车主一般在 500 美元以下的维修费,基本不会选择走保险公司处理。
4.3 美国
在我国,很多豪车因为种种原因都是裸险上路。当豪车被撞事件发生后,一些人甚至提出让国家修豪车专用路;还有某媒体认为正好这样的事件发生能够缩小贫富差距,这是一种严重的仇富心理。还有律师甚至提出“暂停针对豪车牌照发放”……,现在让我们看看美国针对豪车被撞事件所采取的一些有效措施。在美国,所有的车都具有保险。即使是美国各个州对车险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几乎每个州都对此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汽车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是不允许在路上行驶,否则就是违法。如果一个人的车是自己贷款买的,那么对保险的要求会高于非贷款的车辆。不仅政府对车险的购买规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而且美国的保险市场机制也对此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于美国经济比较发达,那么汽车保险市场也是相当的成熟,他们找到了很多影响汽车保险费定价的的因素。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针对各种豪车所需缴纳的保费,而美国保险公司在这方面已经很成熟。在美国价格是 90400美元宝马,它的保费是 2150 美元;价值 114880 美元保时捷卡宴,它的年保费为 1700美元。价值是 158000 美元的奔驰,它的年保费为 2900 美元。
在美国,如果发生豪车被撞事件是普通车车主承担主要的责任,普通车车主也不用因此倾家荡产。因为自从 1970 年起,美国就实行了无过错的汽车保险制度。
所谓无过错制度就是如果普通车和豪车发生碰撞事故,无论此事故是普通车车主还是豪车车主的的责任,都有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截止到 2004 年时,在美国,有 26 个州颁布了这个无过错汽车保险法律。因此在美国人们不会担心碰到豪车自己赔偿不起。
在美国,还有部分州没有采取无过错保险法律。这些州推行了一个汽车险种即“无保险和保险不足驾驶人保险”,这个险种在这些州是强制性的保险,此险种的意思就是:如果肇事者车主无保险、或者保额小、或者逃逸,受害者可以通过此险种使自己的损失得到充足赔偿。由于这个险种“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属性,保费又比较低廉,所以在某些美国论坛“购买车险攻略”的讨论中,无论是普通车的车主还是豪车车主,均对这个险种十分欢迎。例如在纽约,不仅要求车主强制购买此险种而且又实行“无过错”制度。这样的双重保障,使得普通车主避免了与豪车发生相撞发生倾家荡产的悲惨结局。
在美国,还有两个险种是针对豪车被撞事件而设计的。即碰撞险和综合险。许多拥有豪车的人都乐意购买碰撞险,因为此险种会对驾驶者由于自己的驾驶原因对自己的爱车造成的损害加以补偿。居住在繁华城市的车主喜欢购买综合险。因为综合险赔付范围较广。不仅对由于车被盗窃发生的损失给予补偿,而且对一些特大的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也给予赔偿金,例如地震对车主造成的损失。是的,美国既没有“建豪车专用道”也没有“停放豪车牌照”,在一个汽车保险业成熟的国度,豪车上路 并不给其他人带来额外的压力和成本,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那样的小心是夸张的、多余的,“天价亲吻”的悲剧故事是很难上演的。
4.4 日本
日本的车险有两大类构成。其中一类是根据“汽车损害赔偿保障法”有加入义务的强制保险,即“汽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这类保险是日本在1957年时通过立法实施的,这类险种就类似于我国的第三者责任险,在我国第三者责任险是政府设立的强制性的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日本对此类保险的费率厘定原则和我国相同。
因为日本的汽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和我国的三者险类似,也有最高的赔付责任限额。而且有些地方还不如我国的三责险,比如这个险种不对财产损失部分进行赔偿。
因此日本又推出了另一类保险,即是“任意保险”,在日本,很多保险公司都设有“普通车辆之外的理赔保险”这一险种,这一险种的设置对普通车撞上豪车发生理赔困难时起到很到的作用,因为此险种主要针对价值在九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豪车。普通车车主投保这一险种,如果在与豪车发生碰撞事故并且应该承担事故责任,那么赔偿金额的60%有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来支付,这样就极大的降低了自己赔偿的经济压力。更令人欣喜的是在日本几家保险公司可以共同承保任何一种险种。如果发生了较大的理赔金额,根据保险责任分担原则,每家保险公司只承担一部分赔偿,那么这样既能保障了受害者的利益,也避免了保险公司不至于因为大额赔付事件发生亏损的风险。日本在厘定车险费率时有两个重大的原则,一是各家保险公司可以自己设定保费和理赔的标准,这样充分实现了车险保费的自由化;二是保险公司在厘定车险费率时会根据驾驶者的性别、年龄、职业、车的用途、车的市场价格来综合考虑,这充分体现了风险的细致化。
4.5 德国
在德国,由于豪车的车险费率特别高,例如,价值10万欧元的法拉利,它的保险费高于普通车要高好多倍,因此尽管德国生产豪车较多,许多人对豪车也有购买能力,他们仍然不愿意付出较高的车险保费去购买豪车。而且德国的许多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豪车。因为如果自己承保的豪车发生了较大的理赔金额,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损失。在德国和我国一样也设有第三者责任险。他们规定无论车主拥有的是何种车必须购买此保险,否则不让在路上行驶。在德国人们的风险意识相对较90%的以上的车主都是选择最高投保的责任限额。因此即使是普通车撞上豪车,也会很好的能减轻普通车车主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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