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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应用现状探析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2-16 共17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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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语

  我国《物权法》关于地役权概念的界定条款亦是几易其稿,几经审议,由"邻地利用权人因通行、排水、取水、通风、采光、铺设管线等需要,有权利用他人土地以提高自己土地的便利效益。"修订为今天物权法中的条文,该条文赋予当事人役权设定的自由。探究其立法原意,其实开放了地役权的功能定位与适用范围,适应了社会发展需求、顺应了历史潮流。

  现今绝大数国家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均采用了上述役权概念,即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当事人自主约定役权内容,并可根据实际需求对一些类型化的役权补充与调整,从而得到法律承认与保护。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地役权制度都是起源于古老的罗马法,虽然法律的表现形式、发展方式上有所差异,但是判例所抽象出的地役权原则与大陆法系的地役权制度具有趋同性。另一方面,大陆法系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文化背景呈现差异,但在地役权立法与实践却出现惊人一致。造成这种现象与其说是因为频繁的学术交流,不如说是人性的趋同造就了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所面临问题的相似性,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规则经历漫长的岁月与各国实践的检验而富有生命力地留存下来。无论从役权的历史沿革与当今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役权内容呈现出开放性、包容性、弹性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地役权的基本属性与相关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突破,并在与现实情况的协调下不断成熟与发展。

  就我国而言,一部分不动产利用资源矛盾游离于司法体系外难以规范化地解决,现有其他民事制度适用又有局限。社会对不动产利用稳定之保护具有强烈的需求,地役权制度能满足社会对此类制度的需求,兼具债权与物权特性,又能弥补物权法定之不足。在我国司法审判案例中,一些当事人对合法的不动产租赁进行地役权设定与登记,获得法院的承认与相关的物权保护。可见,地役权的内涵与适用范围已经在我国的司法与民事实践中逐步扩大。

  从司法实践、立法原意、以及社会对役权制度的需求性出发,笔者认为我国的地役权不仅仅是相邻关系的延伸,而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用益物权的一般模式,凡对他人不动产的用益与使用,在没有合适的他物权形式时,可通过设立地役权的形式进行,从而获得物权性保护,这样的定义理解不仅能扩大地役权制度的适用范围,且能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延伸地役权功能以其开放性与包容性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一、外文论文类:
  
  1、Antony Dnes and Dean Lueck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the Law of Servitudes Governing Land,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The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January,2009 38J.Legal Stud.89
  2、The Harvard Law Review Association 1996, Harvard Law Review May 1996 ,109 Harv. L,Rev.1693
  
  二、外文编著类:
  
  1、Paul Goldstein Barton H. Thompson.JR ,Property Law ownership,use and conservation,foundation press 2006
  2、Maudsley&Burn's, land law cases &materials, ninth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三、著作及译著类:
  
  1、[美]约翰 G 斯普兰克林著:《美国财产法精解》,钟书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2、谢在全著:《民法物权论》中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 版
  3、张鹏 史浩明著:《地役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年版
  4、徐珊编:《农村物权法律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年版
  5、《学说汇纂》(第八卷) 陈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
  
  四、外文报纸类:
  
  1、Kate Galbraith,San Antonio takes lead in land conservation ,The New York Times March 18,2011 ,Friday national edition
  
  五、外文案例类:
  
  1、Robert kientz V William Jarvis , 2012 Cal.App. Unpublished ,LEXIS7746
  2、Mattson v. Mont. power Co., 2012 Mont. LEXIS 383
  3、Robert kientz V William Jarvis , 2012 Cal.App. Unpublished , LEXIS7746
  
  六、报纸类:
  
  1、郭宏鹏:《买卖不破租赁有例外,十年租金仅五万且未交付使用 法院判购房者不用给承租人腾房》,载《法制日报》2007 年 6 月 18 日
  
  七、杂志类:
  
  1、马新彦:《论地役权的时代性开展》,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 年4 期
  2、龙卫球:《物权法定原则之辨析:一种兼顾财产正义的自由》,载《比较法研究》(京)2010 年 6 期
  3、李艳芳 曹炜:《美国太阳能获取权制度研究》载《清华法治论衡》2012年第 16 卷期
  4、耿卓 :《论美国法上的役权》载《求是学刊》2013 年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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