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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利工程财政投入模式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1-18 共99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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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修水利、破除水害,与人类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改革发展,始终坚持把水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五六十年代集多方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建设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有的工程至今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水利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抵御水旱灾害能力薄弱、水资源支撑能力不足、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愈发突出。为此,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多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水利事业改革发展。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制定出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第一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问题,明确指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领域的明显短板,特别强调要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力争到 2020 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 2010 年高出一倍”①。2014 年 4 月,***总书记战略性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水利工作赋予了新内涵、新任务、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15 年,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
  
  山东省面积 15.79 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 763.57 万公顷,人口 9747.1 万,是全国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水是农业的命根子。常言道,有收无收在于水。山东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 303 亿立方米,人均、亩均水资源量仅为 322 立方米、263 立方米,分别不足全国平均量的 1/6、1/7.山东以占全国1%左右的水资源量,灌溉着约占全国 6%的耕地,生产出约占全国 8%的粮食,养育了约占全国 7%的人口,支撑了占全国 10%左右的经济总量②。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水生态脆弱、水灾害威胁三大水问题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水平。面对日益突出的三大难题,2014 年,山东省制定出台《深化水利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十三五”期间 20 项重点改革内容,从合理划分省以下水利事权与支出责任,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快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入手,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在确保公共财政投入主体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力争到 2020 年取得决定性改革成果,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促进水利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体制机制。
  
  1.1.2 研究意义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山东省的基本省情;水旱洪涝灾害频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制约山东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山东省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所有这些问题的产生,归根结底是水利资金投入不足,而造成投入不足的根源就在于水利投入机制不畅。水利作为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水利投入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公共财政必须在水利投入中牢牢占据主体地位。同时,要充分利用水利的经济属性,在确保公共财政投入主体地位的同时,在具有一定投资收益的水利重点领域,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水利建设发展的大格局。因此,在全面深入分析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现状的基础上,客观指出其中的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的对策建议,无论是从理论研究方面,还是从实践应用方面,都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和探索意义。
  
  (1)完善水利投入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需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直非常重视,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对其提出了要求。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通过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等途径,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覆盖力度,逐步建立投入保障和运行管护机制”.2014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努力增加对水利的投入,严格按照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谋划建设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水利工程,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和雨洪水资源化利用,启动实施全国抗旱规划,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探索监管维护机制”.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2016 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对扶贫、水利、农村产业融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三农“领域重点项目和工程支持力度”①。由此可见,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水利投入机制,已经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并且国家在这方面的要求越来越明确、具体,这项工作已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完善水利投入机制是新常态下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在经历了超过30 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后,当前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同时,又面临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等多重挑战。针对经济运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2015 年 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 号),研究制定了 20 项补充政策措施,旨在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社会资本投资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自然成为了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意见》明确指出:“省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水利重大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公共财政收入面临着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如何发挥公共财政政策作用,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足额保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是财政工作急需解决的一项新的课题和任务。
  
  (3)完善水利投入机制是财政支农方式改革创新的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持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持重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资金分配方式比较单一、支持重点不够精准、资金投入方式僵化、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效果。以水利为例,近几年媒体多次曝光了一些“短命”水利工程,特别是个别农田水利工程刚建成即报废的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水利资金投向存在“重建轻管”问题。
  
  俗话说,水利工程“三分建、七分管”,把大量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同时,却忽视了工程运行管护问题,必然导致工程运行效率不高、过早损坏报废等问题。在经济新常态的环境下,各级财政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财政支农资金投入规模将结束近十年的快速增长期,适度增加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新常态。这就要求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更加突出精准性、导向性,真正做到把钱用在“刀刃上”.同时,要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来支持“三农”发展。水利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历来是财政支农投入的重中之重。
  
  但长期以来,政府“大包大揽”、财政资金“一家独大”等现象较为突出,不仅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而且不利用水利可持续发展。因此,进一步创新完善水利投入机制,理所当然成为了财政支农方式改革创新的重点突破口。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对水利投入机制的研究较少,主要涉及水利行业的资金需求特点、加大水利投入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以及政府在水利投入中的地位等问题。
  
  (1)关于水利行业的资金需求特点。世界银行资深水资源研究顾问 John Brisce(2003)为了解水利行业资金需求的内在特点,对多个发展中国家的水利投入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资金密集度高是水利行业最显着的特征,无论当地水利投入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高效,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支撑水利行业发展。同时,他还通过与其他传统资金密集程度高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集团、公司对比研究,得出了水利行业资金需求密集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1].
  
  (2)关于加大水利投入力度对农业生产水平的有利促进作用。Bhatarai et al.(2002)对一些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农产品生产水平研究发现,农业产出特别是粮食产量对农田水利设施的依赖程度非常高,伴随着农田水利设施的不断完善,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都会随之增加[2].San et al.(1998)在对印度尼西亚的水利设施与农业生产问题展开研究,发现:受政府加大对农田灌溉等水利设施投入力度的有利影响,直接带动了粮食产量等农业产出的增加。
  
  (3)关于政府在水利投入机制的地位作用。Rosegrant 和 Ringler(2000)通过调查发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在水利投入中的地位。在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由于公共财政规模较大、资金筹集能力较强,因此,政府在水利投入中的主体作用地位发挥比较到位,公共财政支出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中的所占比例比较高;但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公共财政收入水平所限,政府资金筹集能力较差,无法筹集足够的资金来满足水利建设资金需求,所以政府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作用有所淡化,而民间机构和农户难以避免地需要承担了相当大的一部分成本,自行筹集资金开展项目建设。
  
  1.2.2 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对水利建设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但由于水利投入机制的历史原因和改革发展不到位等多种原因,水利资金供需矛盾等问题日益凸显,各级政府不断出台完善水利投入机制的政策措施,国内学者对水利投入机制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研究的广度和深入随之增加。概括来讲,主要是从水利投入主体、资金来源渠道、机制创新路径等方面展开深入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1)关于水利投入主体问题,公共财政投入要占主体地位的观点形成普遍共识。
  
  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求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中央、地方和全社会共同投入水利建设,加大银行贷款和鼓励社会融资促进水利建设发展,提出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 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新举措,形成新时期水利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局面。可以说,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水利投入新机制的确立。刘世庆、郭时君(2012)认为,由于水利产品不具备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属性,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水利投资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公共财政水利投入长期稳定增长,同时明确政府投入重点,提高政府财政投资的收益率[4].此前,刘志江(2005)认为,水利资金使用结构应根据工程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应该在合理划分水利工程公益性和非公益性基础上,采取公共财政投入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筹集水利建设资金①。对于公益项目,其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应由政府承担;对于非公益项目,应逐步交给市场,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问题[5].梁建义(2009)认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战略性特征,需要由政府进行控制干预,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产业特点,具有间接经济效益,可以尝试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具有一定投资收益的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6].
  
  (2)一些学者对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利投入机制进行了研究。黄河、张旺等(2011)、胡永法、黄健元(2006)、王伟(2001)、张德刚、王鸥、付晓东(2009)等众多学者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以及印度等与我国国情相似的发展中国家水利投入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这三个国家水利投融资方面分别具有鲜明的特点:
  
  1、美国水利投入机制及政策。从整体上看,美国水利投入机制和投入政策方面的特点比较鲜明:①具有十分明确的投资主体,政府承担了水利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责任。比如美国,各级政府、私人部门以及公民个人共同构成了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主体,但由于绝大多数水利工程明显的公益性特征,因此,在各类水利投入主体中,各级政府牢牢占据了主体地位,近六成以上的水利投入是由各级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的;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等各级政府之间的水利事权划分的比较科学、合理、到位,具体到每一项水利工程的筹资责任都依据水利事权划分来确定。对于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大型河道及水源调配工程的建设和治理,主要由联邦政府来负责,对于区域性的、受益范围较小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则主要由地方各级政府来承担建设和治理责任。对于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建设的水利工程,各级政府的具体的筹资责任都事先予以明确;③广辟融资渠道。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是美国水利资金筹集政策的显着特点,主要来源是联邦政府、州政府等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拨款,除此以外,政府还可以提供优惠贷款、发行政府债券等,私人部门自筹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款也是美国水利资金的来源之一。
  
  2、日本的水利投入机制及政策。由于日本国土面积较小、人口稠密、水资源丰富,所以日本政府历来将水利事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水利事业投入在日本各级政府中形成了共识。除了具有明显经济属性的水利发电之外,日本将其他各项水利事业都划入国家公益事业的范畴,政府将水利事业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水利投入连续多年位居各项公益事业投入的第一位。具体来说,具有以下特点:①具有多元化的水利投入主体,除了占据主体地位的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外,农民个人、私营企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都可以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公益性水利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各级政府通过公共财政资金解决,具有明显投资收益的水利工程,大多引入市场机制,由项目受益主体出资建设和运营,对于个别投资收益无法覆盖成本的项目,政府提供一定补助来弥补成本收益差额;②水利投资实施分摊政策,并大都通过法律予以明确,在多目标坝法、水资源开发促进法和能源开发促进法等法律中都有具体的分摊办法;③实施多元化的融资制度,主要有方式包括各级政府财政拨款、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向社会发行债券、自筹和接受社会捐赠款等。
  
  3、印度水利投入机制及政策。作为与我国国情较为相近的发展中大国,印度水利投入机制方面表现出以下特点:①印度中央政府和各邦地方政府之间在水利事业中的事权划分十分明确。各联邦政府依据印度宪法规定,承担地方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水利防洪减灾项目职责。水利工程投资政策依据项目性质具体确定,但总体来讲,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在水利总投入中比例较高,占据主体地位。②印度作为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国内资金无法满足水利建设发展需求,因此印度政府向来非常重视世界银行贷款、发达国家援助等资金来源;③实行独特的补偿机制,对公益性项目,其运营管理费用全部由政府拨款或贷款解决,对非公益性项目,积极推向市场,通过征收费用解决项目运行管护。
  
  (3)一些学者在对关于我国水利投入机制现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客观指出了我国水利投入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学习借鉴国外水利投入机制改革发展取得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水利投入机制的意见建议。
  
  王华、范飞龙(2005)从产业内涵的角度出发,研究分析我国水利产业投入现状,研究发现,当前我国水利投融资机制方面的最大问题就是投资主体过于单一,导致投资来源狭窄、投资结构失衡。他们认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可以采取以下路径:首要问题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应当不断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探索研究融资增信、信用担保、水利产业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建立必要的、合理的水利投资回收补偿机制,保证各类水利投入主体的利益[7].吴松娟、廖小刚(2005)认为,水利投融资机制尚不健全、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问题,严重困扰着我国水利建设发展。扩大水利投融资渠道的最可行手段就是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制度,要在法律法规层面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制度的可行性,更加明确水利建设基金的内容及各项构成,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担保、质押政策,综合运用以上手段来在逐步创新、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制度[8].何玮富(2004)以浙江省水利财政投入为切入点,发现我国水利财政投入存在以下问题:水利财政投入过于分散,重点不突出;二是水利财政投入定位不够准确,既存在缺位现象又存在越位现象;三是社会投融资机制不健全。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投资融资机制等方面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框架,引导水利事业健康发展[9].程娟(2004)认为,我国水利投融资机制方面存在投资明显不足、资金使用效益低、缺乏稳定的投资来源等问题。应当加快水利投融资改革,尽快建立良性投资运营机制。一是科学分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二是理顺关系,建立稳定的政府水利建设资金来源;三是规范政府投资的决策和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大国家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水利建设融资渠道[10].黄忠全、施国庆(2008)通过深入分析、研究梳理投融资的内涵和特点,认为,要想改革完善现行的水利投融资制度,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更加灵活、有效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对于各类水利投资主体在水利投资重点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科学合理地界定;其次,要保证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规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水利建设资金稳定持续增长,以满足不断逐步增大的水利建设需求。第三,要合理区分各类水利工程的公益属性和经济属性,公益性的水利工程由政府负责,非公益性的水利工程交给市场,通过吸引社会责任投入来解决资金问题。黄河、张旺等(2011)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政府对水利投入应保持稳定增长,以满足人口增长、经济发展背景下不断增加的水利投资需求;二是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拓宽政府水利投入的渠道;三是对准公益性项目,应当完善公益性部分的效益补偿机制,在合适的条件下,引入 PPP等新型投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①。张旺、范卓玮(2010)认为应当从水利资金需求角度出发研究完善水利投入机制,在融资渠道、资金投向、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入手,断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②。胡永法、黄健元(2006)通过对比研究高速公路建设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政策,借鉴国外水利行业投融资的相关经验进,认为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刻不容缓,要不断引入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让社会资本发挥在水利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股权转让等方式参与污水处理、节水供水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具有一定投资收益项目的建设和运营[11].徐家贵、徐雪红(2006)研究发现,我国水利投融资环境亟待改善,应当学习借鉴国外水利投融资先进经验,借助发行政府性债券、水利专项债券等手段,拓宽水利资金筹集渠道[12].王伟(2001)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水利投融资机制比较先进的省份研究发现,应该通过以下方式来改进完善我国的水利投融资政策:首先,要完善水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从法制的高度来规范水利改革发展;其次,建议人大尽快将合理划分水利事权和支出责任立法;再次,加快推进水权交易等水利重点领域改革进程;最后,要完善水利投融资机制,打破阻碍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壁垒[13].李敏(2009)从水利建设项目的性质出发,分析了水利项目的非经营性(公益性)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特点,对两种不同性质的水利项目投资建设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其使用范围和方式。对于公益性项目,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于非公益性项目,要深化对水利产业投资的认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采取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14].张德刚、王鸥、付晓东(2009),提出了完善我国水利投融资机制的政策建议;一是完善水利投资机制,明确政府与市场投资分摊比例,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完善水利融资机制,调整水利融资政策,改善融资环境,积极利用各类社会资本,采取合资合作、PPP 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开展水利建设;三是完善水利投资回收补偿机制,深入水利改革,综合运营财政、金融、和税收手段,确保具有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
  
  1.2.3 研究文献评论纵观国内外学者对水利投入机制的研究,关于明确水利投入主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等问题,多数学者都持肯定意见。国内学者重点研究了我国水利投入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进一步完善我国水利投入机制的政策建议。但是,从政策建议的具体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明确资金投入主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等方面,这些政策建议对水利投入机制的覆盖面较小,较少涉及水利事权与支出责任调整、优化水利资金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等内容,也没有针对某个省份进行单独研究。山东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也是水利大省,其水利投入机制方面具有一些鲜明特点,并且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山东省对水利投资的需求将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而健全完善水利投入机制,保持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是加快水利建设发展的不二法门。因此,加快完善水利投入机制是对山东省来讲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本选题正是对这一问题展开研究。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内容
  
  本论文研究对象为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重点内容是提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的对策建议。首先,梳理水利投入机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其次,简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演变历程,重点对“十二五”期间山东省水利投入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再次,对比研究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的水利投入机制情况,从中提炼出值得山东省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最后,充分立足山东省实际,提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的对策建议。
  
  1.3.2 研究方法
  
  为促成本研究的完成,主要采取以下研究方法:
  
  (1)理论分析与实践创新相结合。首先,阐述水利的概念、水利的公益属性与经济属性,系统的分析本研究所采用的相关理论;其次,结合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现状,客观分析其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之上,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山东省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机制的政策建议。
  
  (2)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收集整理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水利投入数据,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财政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基本原理,结合山东省水利建设实际,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3)比较分析法。选择美国、日本和印度这三个在水利投入机制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从水利法律体系、投入主体、资金来源等方面,对其水利投入机制进行分析研究,进而总结提炼出值得山东省学习借鉴之处,为提出完善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方面的政策建议提供案例支撑。
  
  1.3.3 创新点和不足
  
  (1)创新点:本研究的创新点在于,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合理划分水利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角度出发,提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的对策建议。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完善水利投入机制的政策建议,主要集中在明确投入主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创新水利资金投入方式等方面,对于如何将水利改革发展实际与完善水利投入机制相结合的问题研究较少。鉴于此,本文着重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研究,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水利投入机制的政策建议。
  
  (2)不足之处:本研究仅立足于山东省实际展开研究,可复制推广价值可能有限。一方面,是由于本人研究水平有限,加之对外省水利投入情况不甚了解;另一方面,由于国内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创新的时间较短,大多处在摸索研究阶段,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不一定完全贴合中国实际。因此,除了部分共通的问题外,对发展的不同阶段,各地需因地制宜分别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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