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公共管理硕士论文 >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偏差表现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1-18 共4271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4 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偏差表现

  近年来,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基地建设的成绩值得肯定,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和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比还较为落后,有许多发展的问题和制约因素需要解决。总体上说,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尚未充分显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还存在着较多的制约。

  4.1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规模总量虽位居福建省之首,但仍然存在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区域发展有失均衡等问题。

  4.1.1产业集聚效应不强,产业规划相对滞后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文化创意类的企业较少,无论在园区与园区之间还是在文化创意企业之间,都存在产业链不完整的情况,集聚区只是地理空间定义上的集聚而非产业集聚,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导致原创产品和衍生产品、创意产品无法实现互动式发展,制约了产业的规模化,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此外,受利益分配及资源配置等因素影响,福州创意产业集聚区存在产业定位雷同、重复建设等问题,集聚度不足,难以实现较为完善的要素禀赋组合。

  做为新兴产业,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在产业规划、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福州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产业示范作用,但在产业带动方面却明显不足,缺少具有核心凝聚力和带头作用的领军式企业。例如寿山石收藏业,虽然“中国寿山石交易中心”聚集了一定数量的企业,但受到土地资源不足的限制,“交易中心”无法拓展空间,一些较大规模的寿山石交易、展示无法在“交易中心”进行,限制了产业集聚效应的进一步发挥。

  由于缺乏系统、科学地产业规划,许多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往往“先腾笼、后换鸟”,集聚区建成后再着手招商,部分集聚区“重形态、轻业态”,扭曲发展成房东与物业管理者的角色,缺乏真正的产业集聚。部分集聚区与商业写字楼、城市综合体区别不大,甚至有部分幵发商为确保收益,放宽、放低入驻门滥,引进非文化创意企业,产业等级越发低端。例如福百样1958创意园,近几年收益主要靠租金维持,园区运营状况一般,虽然引进了多家企业,但为主仍然是政府行为,没能真正实现产业集聚效应。

  4.1.2功能定位不够明确,资源转化程度不髙

  从目前看来,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尚未形成要素齐全、机制顺畅、均衡发展的大市场。由于存在区域分割、产业不均衡、地方保护等问题,全市统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化文化创意市场体系仍未完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功能不明确,资源的利用和转化程度不高,政府对文化创意市场的培育和调控有待进一步深化。

  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对本地经济体系的作用和对创意企业的服务能力尚未充分显现。虽然福州市政府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热情及期望值较高,但纷纷涌入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多数遵循政府导向的模式,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难以准确把握本地的文化资源以及目标市场的需求特点,缺乏对本地独特资源的调查论证和对市场的认真考察,集聚区定位不明确,同质化现象严重,主要集中在网络动漫、设计服务、工艺美术等少数领域,加剧了各集聚区之间的不当竞争和利益削减。部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虽然在初期注重功能定位,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功能定位逐渐淡化甚至变味,导致集聚区的特色、功能等目标模糊不清,产业心态相似,文化创意产业集群资源分散,陷入同质化,不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稳定有序发展。此外,福州市缺乏良好的协调机制,各行政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盲目扩张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导致集聚区数量增多、主导产业不明确、企业进入了,但是产业未发展,无法准确把握创意孵化、商业开发等功能定位的发展方向,造成公共资源的配置不尽完善,资源有效利用率程度低。

  4.1.3管理体制尚未健全,产业政策仍需改进

  政府管理体制和具体的政策措施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起着显着的推动作用。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和有效的扶持政策能够更好的吸引资本进入、人才聚集,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近年来,福州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管理体制,为提升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已列为福州经济未来发展的先行产业,并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受到理念观念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影响,部分政策和配套措施仍未健全并发挥作用,制约了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健康有序发展。由于观念理念的限制,目前有关部门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政策界限未明确,未实现真正的分类管理,文化扶持政策未完善、法规体系未健全,仍存在政府扶持、政策倾斜、税收优惠的力度不够的方面问题。官办结合、政企不分、职能不明、产权单一等经营体制问题仍然存在。符合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尚未建立,市场准入条件并没有实质性松动,制约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

  4.1.4创意产业基础薄弱,集群机制有待完善

  福州市虽然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但是工业发展时间较短,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园区存在不均衡的情况,传统文化产业、动漫业、娱乐休闲业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发展步伐突出,而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工业设计、创意传媒、会展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仅为文化生活服务的创意集聚区。部分集聚区更属于盲目跟风建设,经济效应与研发水平不足,企业入驻成本过高,技术创新能力不强。

  现阶段,福州市具有规模和特色的文化产业集聚区较少,仍未真正形成较为完整的文化产业集群。部分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集聚区仍未改变传统的工业园区发展模式,仍然采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来引进文化创意企业。这种“物理式”的集中并无法形成真正规模的产业集群,入驻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度不够,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服务配套等也严重不足。文化创意产品不仅需要将创意理念转变为现实生活中的产品,同时也需要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才能最终实现经济价值,但是目前很多文化资源无法转化为文化产业,最终成了 “沉没成本”,阻碍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4.1.5人才短缺瓶颈突出,培养模式较为陈旧

  文化创意产业是“思想产业”、“头脑产业”和“理念产业”,源自个人的思想和理念,通过创意、技巧及才华实现。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式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源泉,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命脉。缺少创意型人才,文化创意产业终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

  高端人才更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心脏和血液。但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福州市非常缺乏既懂文化属性又懂市场属性的复合型人才。创意人才的缺乏,是福建省乃至全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瓶颈,福州也不例外,尤其是高端创意人才严重缺乏。主要是文化创意产业经营管理型人才、文化交流与贸易型和高科技型人才,以及懂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a乏。尽管近些年来,福建的高校已逐步开设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专业和学科,并广泛招收学员,但是仍很难在短期内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这大大影响了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速度、规模与质量。

  4.2政府职能在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就现状而言,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无论是政府主导型还是市场驱动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始终都需要政府的参与。一方面,政府主导型模式的盈利周期一般比普通产业园区更长,且投资额很高,政府往往无法承担如此繁重的资金压力,所以政府一般会采用如下模式:制定创意园区规划--招标,选定合适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主体--开发商具体负责创意园区的规划改造、策划、招商等工作,最终建成一个规范化、市场化、模式化的文化创意集聚区。另一方面,市场驱动型模式由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市场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易造成“市场失灵”.因此,企业的逐利本性,缺乏沟通交流,易造成恶性、盲目竞争等问题,甚至出现某些企业把文化创意用于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包装上,而非实质性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了规范市场秩序,鼓励文化创意产业,政府部门应跟进出台一系列的规范准入、引导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良性健康发展。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政府在引导、管理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与产业规律相冲突的行为,表现为不同程度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

  4.2.1验现象

  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管理由福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福州市委宣传部和各县、区、市政府共同负责。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兴起时间短、专业性强,政府部门尚未积累起丰富的管理经验,部门之间的职能存在重复、多头管理的情况,职能划分及定位并未明晰,部分职能缺位,协作关系尚未形成。政府管理存在缺位的现象。福州市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管理中的职能缺位表现为引导缺位和管理缺位。引导缺位是指部分地区政府认识不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前景和潜力,不重视其发展,未出台实质性的指导、扶持政策,部分实际问题未解决,任其自生自灭。管理缺位则是地方政府在制定扶持政策制定后,对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管,甚至有个别集聚区借发展之名大肆开发房地产,出现政策优惠期间产业集群爆满、优惠期过人去楼空的现象,有的集聚区则出现为骗取扶持基金而钻政策空子的伪文化创意企业。

  4.2.2错位现象

  福州市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同时还存在着错位现象。部分地区把文化创意产业理解为形象工程或概念工程,做足表面文章,却忽视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具备的基础条件和底蕴。许多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发展初期被定位为文化产业集中区,随着进一步发展就变了味,违背了原来的初衷,而成为了企业谋取利益和政策优惠的工具。此外,政府对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的标准不清晰,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做成各类企业共存的拼盘,集聚区不伦不类,毫无特色,集聚效应便大打折扣。

  4.2.3越位现象

  福州市政府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容易将自己当成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未综合考虑产业基础状况就大兴投资和建设,本意是“筑巢引凤”,却最终变成“空巢”工程。这说明政府‘’心太急“,仅看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前景,却没有深入了解和结合文化创意产业自身发展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从而出现了越位现象。用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培育和管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采用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阻碍其发展活力。

  把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用行政管理的理念管理文化创意产业,有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单纯市场管理的情况下生机勃勃,但在政府设置行政管理部门(管委会)后,反而造成创意企业与管理部门发生冲突,甚至”逼走“创意人才,集聚区逐渐沧落。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公共管理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