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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与其他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比较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9 共35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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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东莞市与其他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比较分析

  3.1 东莞人口年龄变化趋势和特点

  从东莞改革开放以来可查的人口普查(含 2005 年的 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来看(主要年份),东莞的年龄结构类型存在自身的特点。如,1990 年,老年系数、老少比符合成年型指标,但少年系数、年龄中位数符合老年型指标;2000 年,老年系数符合年轻型指标,老少比符合成年型指标,但少年系数、年龄中位数符合老年型指标:2005 年类似于 2000 年情况。横向对比,1990 年、2000 年、2005 年,分别体现年龄结构的 4 项指标“老年系数、少年系数、老少比、年龄中位数”均不能简单地按照国际通用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指标分别划分到某年龄结构类型。纵向对比同一指标发现,老年系数从成年型向年轻型过度成功;少年系数则一直呈现老年型状态且指数逐渐下降;老少比则属于成年型并一直保持稳态增长,有向老年型过度的趋势;年龄中位数则一直保持在老年型状态,且不断老化。虽然不能将 1990 年,2000 年,2005 年东莞的年龄结构类型分别准确划分,但如果将这几十年看作一个整体,可以推测得出东莞改革开放以来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己经转变为老年型的结论。

  3.2 与国内城市的比较

  3.2.1 社会保障支出与水平对比

  这部分选取本省的广州市和佛山市,外省的厦门市,青岛市,以及上海市作对比,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资料进行一定的处理分析,通过对比找出东莞市自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的优势与不足。所选择的这几个城市的社会保障支出、社会保障水平对比图分别为图 3-1 和图 3-2.

  通过与其他几个城市 2013 年社会保障支出的对比可以看出,上海的社会保障支出最多,比东莞市的支出金额的 5 倍还要多,远远地把其他几个城市甩在了后面,这是因为上海经济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城市,有能力承担如此高的支出,并且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总人口也多,所以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规模比较大,社会保障水平比较高。次之广州市的支出达到将近东莞市支出的两倍,青岛、东莞、佛山支出水平相差不大,厦门最少。

  这就说明建设社会保障体系要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协调。经济水平是社会保障水平的直接基础,片面追求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而忽略了经济的实际水平就会给财政造成较高的压力,反过来如果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好,而社会保障水平偏低,就会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会降低,影响经济的发展。这几所城市的社会保险水平见图 3-3.

  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里采用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重来计算。从图中可以看出东莞市的社会保险覆盖率比较高,达到了 60%以上。

  政府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反映政府对在社会保障方面的重视程度和贡献,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出 2010 年之前东莞市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比重在 10%左右,次于广州和上海,高于厦门,、青岛和佛山,但是最近几年一直呈现下降趋势,而佛山、厦门和青岛的此项比重却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到了 2012 年之后,东莞此项比重在这几个城市之间位于最后,2013 年仅 3%.社会保险水平见图 3-4.

  3.2.2 社会救济

  救济是一种消极的救贫济穷措施,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救济措施。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东莞市在各镇区设有社会救助事务机构-社会事务办,按照东莞市困难市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负责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莞籍市民或在东莞市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因重大伤病而本人及家庭、工作单位确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可向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申请医疗救济。医疗救济申请可由本人提出或由其家属、医院代申请。为加强医疗救济基金的管理,保证基金能够正确使用和管理,基金会监事会下设审查监督小组。东莞市社会救助管理站的救助对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细则对救助对象进行救济,这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广州市的社会救助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由各区民政局负责管理。

  3.2.3 社会优抚

  东莞市社会优抚方面包括烈士评审、伤残人员等级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在军队获得荣誉称号、立功人员积分制入户以及接受安置退役士兵、转业士官与复员干部。其中的相关规定出台时间比较早,内容也没有及时更新。广州市优抚安置中优待抚恤主要是针对孤老人员和烈属残疾劳动所得减免个人所得税和军休退伍安置,其中军休退伍安置包括:安置随军家属、军转干部、退役士兵新企业减免营业税,及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减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一项都有最近出台的政策来保证业务可以落实到位。

  3.2.4 社会福利

  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是直属市民政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由原市儿童福利院和市社会福利院合并组建而成,内设儿童区、老人颐养区、阳光学校、康教区、医疗区、后勤保障区、室内外休闲娱乐区等,环境幽雅,绿树成荫,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是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机构、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主要负责为孤残儿童、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托管、养护、辅导、教育、临终关怀等服务。中心内有完善的生活服务保障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配备初、中、高级医疗、护理、教育、康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和值班制度。按照儿童成长需要设置集中养育、模拟家庭养育、家庭寄养等养育模式,并实施多元化的康复、教育训练,康复和教育覆盖率高达 100%,为孤残儿童将来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立足社会奠定基础;根据老人身体状况提供自理、半护、全护、专护等服务,实施分区护理,提供医保 IC 刷卡服务,以规范科学的管理、热情周到的服务为入住老人提供颐养天年的环境。

  除了福利中心东莞市还有民办社会福利机构,但是没有找到相关的办事流程介绍与政策办法。广州市的社会福利方面的业务细化到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老年人社会福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工作也非常细,包括:关于扩大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五年规划、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等。

  3.3 社会保障体系对比分析

  1.社会保障内容不全面、制度不健全、细化程度不够

  从机构上来看东莞市的社会保障支持机构不如广州市的全面。东莞市在社会保险管理局基础上组建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单独设置,正式列入市政府机构序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社会保障局的直属机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在 各镇(街)设立社会保障分局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实行市镇双重管理,以社会保障局管理为主,党(团)务工作由镇(街)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局保留对分局的业务垂直管理关系。对比广州市来看广州市的社会保障高机构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社会保险管理基金中心,市慈善会,广州义工,市救助管理站,血液中心,社区服务网等组织机构组成。这比东莞市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全面。

  东莞市的社会保障业务主要为养老保险类、医疗生育类、工伤保险类、失业保险类几大模块,但是都集中在社会保险这一块。关于社会保障的其他内容涉及较少,做的还不够到位,例如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方面业务涉及较少。相比广州市来讲,广州市在方面做的就比较好,其社保服务不仅仅主要限制在社会保险这一方面,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与优抚安置等方面做的也极其到位。并且每一项业务又有相关法规政策和执行机构来保证其确实可行;在相关业务的落实上更加有保证。

  2.业务办理效率偏低

  东莞市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在一些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上比较复杂,类型太多,导致业务办理时间增加,信息化,电算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深,各经办机构之间的效率还需要提高,例如生育医疗待遇申领所需材料就有十个以上,办理时间则至少为二十五个工作日。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也需要十个,其办理流程也是相当繁杂:首先用人单位根据属地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天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其次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经办人员当场或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然后对于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社保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受理,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调查;最后保部门在正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于 20 个工作日内送达单位和受伤职工。每项工作之间办理时间都比较长,这样就直接影响到东莞市社会保障实际运作过程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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