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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救助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19 共75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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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广州市救助站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详尽的调查,笔者发现尽管广州市救助站在各个方面的工作都处在国内领先的行列,但是仍然存在非常需要重视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在下面这几点:

  3.1  救助对象成份复杂

  在救助工作中,经常出问题的环节就是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认定,对于实际的工作中会遇到很难认定一个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否满足条件,特别是对人员身份信息的审核工作是相当有难度的。这问题也是全国各地救助站所面临的共有问题。产生这个情况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在现行的管理条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没有给出具体的方案来认定相关求助人员的是否满足救助。同时现行的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必须要对所有的救助者开展身份信息认定工作,这样的现状使得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也会被救助站接收,这导致资源的浪费。就广州这个城市的实际情况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生活人口,但是其中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极强,所以相关的流浪者也是有各种原因,比如说由于发生突变事故导致乞讨,有好逸恶劳将乞讨当谋生手段的职业乞讨,有坑蒙拐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也有劳教刑释、上访专业户等等五花八门。部分明明生活有着的人,却把身上的现金、银行卡等财物藏匿起来,又或者在来救助站前先寄回家,然后就跑到救助站慌称自己身无分文、生活无着,请求救助站施予救助并提供返乡车票,而一旦他们车票到手并离站后,他们就又会把车票倒卖出去来赚取现金。但是如何科学有效地辨别各类人员在技术上仍存在着障碍,这就给救助站的救助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诚然,《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里明确规定了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的提供本人的情况,但是该求助人员到底符不符合救助条件,也只能被动地从其反应的情况中简单地辨别,无法真实有效地甄别其真实身份。而对于那些被盗被抢、被骗,同时又不能够及时找到工作维持生计的人员。他们身在家门外的远方,无依无靠,对于这样的一类人,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不给于及时的帮助,他们很有可能会做出一些不法的事情来维持生计。这会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

  虽然现在网络信息化程度非常的高,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还是会遇到只能利用工作积累的经验来识别哪些是真的需要救助的人,尤其是当求助者是第一次来到市救助站的时候,工作人员就无法通过网络信息来识别,只能采用传统的沟通交流方式来认定。但是工作人员在问话、核实等工作上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因为前来求助的人员大都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由于审核程序只是简单的问话交流,查验身份证明文件,填写申请表格,而且无有效的鉴别方法,也就被某些不法分子故意利用管理漏洞来实现利益的获取。

  在全国各地多个救助站之间轮流接受救助,把跑救助站当成谋生手段的“跑站”者也广泛存在于广州市救助站当中,对于这种现象,救助站工作人员也只能通过不断的问话约谈,长时间观察其在站内的表现后才能从中发现破绽,从而中止对他们的救助。但是终止对他们的救助可能会有一些不良好的情况发生,比如说这类人被劝离之后会到处去向人们散发贬低诋毁救助站的谣言,甚至有些人还会到政府机构去闹事,救助站为了维稳,有时候不得已继续给他提供帮助。

  【访谈一】“救助站都是提供支援性质的临时救助,有些人进站后觉得这里环境与他们想象的不一样,便要求离开,而也只能按其意愿让其离站。部分求助者仅仅为了骗取一张车票出去倒卖。另一类人,尤其是那些年老弱小或疾病缠身的弱者,直接把这里当家,还能白吃白住。而且如果他们一旦突发重病,及时将他们送至医院抢救也是我们的责任。还有一部分人员,他们因为患了某种疾病就赖在救助站不走,想一直待下去,直到老去,即便费劲周折将他们劝离,不多时日他们又重新返回,我们又不得不为再次帮助他们完成入住的流程,这样他们又理所当然的享受新一轮最长为期10 天的救助待遇。对此种现象,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来明确限制他们重复进站,所以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对于求助者,我们只能解燃眉之急。我们能做到的只是做好本职工作,关心他们,指导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而对于他们现有的生存条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还有一种情况是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人前来救助站申请求助,但是真正符合救助要求的人群却不愿意来到救助站。市救助站的管理方案非常贴心,对来站求助人员采取“先救助,后甄别”的方式,大大降低了入站门槛,让受助人员能有及时的获得贴心的帮助,根据了解,在国家实施《救助管理办法》这个法律管理条例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主动前来救助站寻求救助,特别是在冬天和春运期间,激增的求助人员也让相关的工作人员工作量极大地提高,不过在这样的现状背后,工作人员根据实际的经验得出,虽然人数增加,可是真正需要被救助的人数并没有增加。对真正有需要救助的乞讨者,被工作人员主动劝说,让他们到市救助站接受更好的条件生活,但是他们也不想去救助站。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访问调查,通过随机在街上劝说乞讨者去市救助站后发现,十个人有七个听到“救助站”就跑了,还有三个明确说不去,原因是没有钱收入。

  【案例三】2012 年 7 月,笔者在救助站值班时就遇到一个 60 多岁衣衫不整的流浪乞讨人员老 D,被流动救助服务队护送入站,在咨询接待室内,他熟练地从破旧的背包里拿出自己的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查验。然后在沟通交流中,笔者获知该人员是在广州讨钱,由于天气不好,“生意”不好,又刚好碰上流动救助服务队来“请”

  他入站,他便来救助站住几天歇会儿呗!其说话的语气显然就是已经把救助站当成了提供免费食宿的旅馆了。老 D 很自豪地告诉笔者,“现在的救助跟以前的收容大大不一样,自由不受限制,因为国家有规定的,他们必须对我优待,这是我们乞讨人的权利!”笔者问他这次是第几次来救助站了,D 回答说,9 次左右,当乞讨不到钱的时候就会到救助站来度过几天艰难的时间。对于这样的现象,笔者既为流浪乞讨人员彻底摆脱过去人格尊严受不到尊重的局面感到欣慰,也为目前国内的各个救助站工作体系表示不放心。很多的真正符合条件被救助的人员不愿意来救助站,同时职业乞讨者却把救助站当作客栈。

  除了上面的情况,救助站还存在这样的现象。比如说有一部分没有工作需求,没有相应的谋生技能的人员,在得知有救助站这样的政府机构之后都来求助。特别是一些嫌自己家庭条件不好的小孩,以及被子女遗弃的老人。

  3.2  救助管理成本高

  一是救助管理人力成本高。在广州市救助站的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多种多样的人员,因为市救助站的理念是“先救助,后甄别”,这就为后面的审核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市救助站的内部人员透露存在入站后询问核实受助人员身份信息的二次甄别程序存在困难。据调查,80%以上的救助对象在实际的沟通交流中没有如实的向工作人员告知自身的准确情况,这些人一般都会有非常强的占便宜思想,利用市救助站管理上的漏洞蒙混过关;还有一种情况是求助人员本身能够工作但是他很懒惰,不愿用自己的工作劳动来换取生存物资,所以就招摇撞骗;除了这些人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家庭矛盾出门,故意扭曲真实情况,而让家人无法知道其下落;还有一些自身身体原因,被抛弃,无法在短时间内核实其真实情况。为了核实受助者的真实情况,工作人员也是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办法,不过最终取得的成果非常有限,第一点是因为大部分人员的家乡网络信息化不发达,不便于查找,比如说边远地区。有时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时只能花两至三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联系上一些人员所在地的相关政府机构单位,让他们帮助核对情况,或与其亲属联系,使人财物力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如案例五所示:

  【案例四】2011年1月的时候,市救助站门口,有一个年龄非常大的老年女性向救助站求助,看起来这位老人身体状良好。工作人员接到情况后迅速的开始了解眼前这个老人的基本信息,但是在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存在很大的困难,原因是这个老奶奶不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同时她说的方言又不能够听明白,工作人员只好从老奶奶的随身物品开始着手,希望能够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但是检查之后才发现,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有用的线索。都是一些捡来的纸,和各种各样的垃圾物品。通过观察发现该老年人存在智力问题。几乎不能够做出一些正常举动,无逻辑可循。针对这个情况,工作人员也没有办法,通过详细的检查,工作人员终于发现写在一张破之上的电话号码,有了这个线索,工作人员调查得出这个号码是来自湘阴地区。

  通过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马上开始给当地的政府机构联系,让他们帮助确认信息,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得出结论,这个老人是被家人抛弃。对于那些轻微智障、残疾人、行动不便老人以及未成年救助对象,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当中“遣送”概念的解释,也需要在征询得到他们同意之后才能安排工作人员护送他们返乡。而且有时候通过调查找到家庭地址,工作人员护送回家,但是家人不想接收,在与家人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把救助对象再次接回救助站。而另外一些人却宁愿赖在救助站不愿意回家,对这类救助对象,因为没有一个具体的救助时间期限,任由他们大量长期滞留站内的话,救助站也将因床位不足而难以接收新的救助对象。另外,由于《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救助站要求的多,而对救助人员要求的少,甚至可以说几乎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条例来约束救助人员在站的行为,因而在面对个别背景复杂的救助人员的时候,工作人员往往面临管理困难的问题。

  第二个情况是现阶段市救助站需要很大的资金支持才能够实现正常的运转。随着时间的不断往后推移,市救助站接收的人越来越多,即使是每个被救助的人按照最低的生活标准来提供帮助,面对这样一个日益巨大的群体,需要的资金也不断的扩大,特别是护送接回花费巨大,往往需要把被救助的人送到相对生活水平较低的偏远地区,比如说甘肃、贵州等等。在 2012 年的时候就出现预算资金没法完成年度的救助任务,通过向上级申请追加拨款才得以正常运行。据统计,亲友愿意来接领的求助人员,仅占非常小的比例:儿保中心约 20%,成人救助区不足 5%,救助站为大部分需要返乡的救助人员提供了车票,而对于轻微智障者、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未成年救助对象,一般派出 2 名员工护送 1 名救助对象,护送 1 人来回就需 5 张车票,此外还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花费,比如说外出调查等等,这样一项就是非常大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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